文章實在是跑題了!
以醫學的名義?
在這裡有專家嗎?
毫無意義
要我說,
以醫學的名義在哪裡給你檢查都不過分,
誇張的說,在上床前,更需要!
如果知道對方有這個病,相信不想做風流鬼的人,
倒給他錢,他也不敢上了.
如果有個人現在才被查出來10年前就被感染了,
他肯定後悔10年前逃避了在關口接受的檢查,
估計當時讓他出1萬的檢查費,他也願意了.
問題的關鍵是立法要嚴謹,周密,一律公正平等,
應該以民為本的原則,制定法規,
這個既然有專款,
那麼不僅應該免費,
而且必須自願!
經檢查發現了患者如何處置,
這個更是人們關心的,
以前阻止進入中國,
現在呢?
你監視他/跟蹤他/限制他/治療他?
我看都很難做到!
從這個意義上來說,
這個辦法就是個廢物!
1)為什麼不需要對國人檢查,
大多數都是正直的人,
他得了這個病他自己都會想法去治療.
2)唯一最危險的是他得了,但不知道(不排除故意),
這個時候才有可能發生艾滋的擴散!
3)但是外國人尤其是頭一次進入中國的,
應該提供檢驗證明,
如果沒有,
中國機關有權強制執行!
因為他可能會隱瞞真情,
而很多中國女性又喜歡跟洋人交歡,
洋人玩夠了,溜之大吉,
那麼接下來中國男人就要倒霉了!
1)是大多數中國人,
2)/3)才是潛在危險者(如果不經過檢查的話),
[ 本帖最後由 Hanxin 於 2007-12-7 15:20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