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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醫學的名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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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utron 發表於 2007-12-6 06:4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原帖由 wendy73 於 2007-12-6 04:23 發表
在這個貼中,我們主要從醫學的角度討論下列問題,以防經別有用心的人挑撥、混淆:
1. 《口岸艾滋病防治管理辦法》是否合理、合法?
2. 各口岸在執行《口岸艾滋病防治管理辦法》過程中的強制抽血檢查是否保證安全;
3. 大家是否反對、或者希望修改《口岸艾滋病防治管理辦法》;及細節;
4. 如果大家反對這個《口岸艾滋病防治管理辦法》,並有具體建議,我們的意見通過何種方式,最快、最有效地向有關方面表達。


很贊同這樣的討論方法。雖然不是學醫的,但也關心《口岸艾滋病防治管理辦法》。

先給個鏈接,是我在網上找到的與口岸艾滋病防治有關的數據,數據的年代老了些,只能作參考。

http://club.backchina.com/main/v ... &extra=page%3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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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Boutron 發表於 2007-12-6 06:51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wendy73 於 2007-12-6 04:23 發表
我們主要從醫學的角度討論下列問題,以防經別有用心的人挑撥、混淆:
1. 《口岸艾滋病防治管理辦法》是否合理、合法?


怎麼從「醫學的角度」來論證《口岸艾滋病防治管理辦法》是否合法?不明白。

註:wendy73已經有了回答,請看:

http://club.backchina.com/main/v ... age%3D1&page=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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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Boutron 發表於 2007-12-6 06:52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wendy73 於 2007-12-6 05:43 發表
我記得我當醫學生的時候,老師對我說,「即使1%的疏忽,對於當事人來說就是100%的災難」。我對這句話極為贊同。艾滋病和乙肝、丙肝的可怕性在於一旦傳染到某人身上,基本意味著當事人終身感染,治癒無望。更何況連河南那麼大規模的血液傳播艾滋病的數據都能捂得嚴嚴的,還要靠高耀潔醫生等人花費多年才能窺見一角。況且早已經有更安全的非抽血檢查法,為什麼還要強制抽血檢查呢?


嗯,你老師的話是不是也適用於「口岸管理」呢?

如果說河南的事是大錯特錯的話,那麼是不是可以從醫學角度來說明,我們可以一錯再錯?

那個「辦法」好像並沒規定檢查手段,這可能要看各口岸的測試條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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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Boutron 發表於 2007-12-6 06:52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wendy73 於 2007-12-6 04:23 發表
在這個貼中,我們主要從醫學的角度討論下列問題,以防經別有用心的人挑撥、混淆


很想知道,從醫學來說,是不是應該把出入境管理也作為防止艾滋病惡性擴散的措施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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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Boutron 發表於 2007-12-6 12:23 | 只看該作者
始終沒有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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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Boutron 發表於 2007-12-6 12:32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wendy73 於 2007-12-6 04:23 發表
2. 各口岸在執行《口岸艾滋病防治管理辦法》過程中的強制抽血檢查是否保證安全;


最好有大量的證據說明是不安全的。在網上能找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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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gleEye 發表於 2007-12-6 12:57 | 只看該作者
不看還好。看了那個鏈接更覺得《口岸艾滋病防治管理辦法》沒必要。
那個統計結果明明是外國人有更高的感染率,卻偏偏對中國人驗血。

河口口岸2000~2004年4年的時間中共對5 225名出入境人員進行了HIV抗體檢測,共檢出HIV感染者52例,陽性檢出率為0.99﹪,在52例HIV感染者中,男性34人,女性18人,越南籍感染者占檢出總數的2.27﹪,中國籍感染者佔總數的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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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Boutron 發表於 2007-12-6 14:05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7 EagleEye 的帖子

如果不查外國人的話,怎麼會有這些數據?

「辦法」應該是個總原則,各口岸可能會視具體情況有所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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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gleEye 發表於 2007-12-6 14:17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Boutron 於 2007-12-5 22:05 發表
如果不查外國人的話,怎麼會有這些數據?


現在是既然有了這個數據,為什麼制定相反的,不利於找到真正帶病者的法令?

原帖由 Boutron 於 2007-12-5 22:05 發表
「辦法」應該是個總原則,各口岸可能會視具體情況有所側重。


以前的「辦法」很好。抽查、側重查。對來在高發區的國家加倍查。
現在的是法令,第96號令。所有的一年以上返國華人都查。各口岸可能會視具體情況有所側重被廢掉了! 明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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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Boutron 發表於 2007-12-6 14:54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EagleEye 於 2007-12-6 14:17 發表
以前的「辦法」很好。抽查、側重查。對來在高發區的國家加倍查。
現在的是法令,第96號令。所有的一年以上返國華人都查。各口岸可能會視具體情況有所側重被廢掉了! 明白嗎?


嗯,沒注意以前的規定,不知道以前事怎麼說的,有鏈接嗎?

你覺得有可能每人都查嗎?我覺得不太可能,不過,今天才6日,還沒有有關消息傳來,等等吧。

加一句,在「辦法」里用的是「應當」,而不是「必須」被查,也就是說,他想查就查,不想查時,你自己去「應當」吧

[ 本帖最後由 Boutron 於 2007-12-6 14:5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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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gleEye 發表於 2007-12-6 15:12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Boutron 於 2007-12-5 22:54 發表

嗯,沒注意以前的規定,不知道以前事怎麼說的,有鏈接嗎?

你覺得有可能每人都查嗎?我覺得不太可能,不過,今天才6日,還沒有有關消息傳來,等等吧。

加一句,在「辦法」里用的是「應當」,而不是「 ...


你發的「口岸艾滋病檢查部分資料」都是以前的統計。規定的鏈接已經懶得找了。因為已經做了這麼多年了。總之是抽查,很好。

今年12月1日實施的96號令連接在 http://club.backchina.com/main/viewthread.php?tid=596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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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ndy73 發表於 2007-12-6 22:29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Boutron 於 2007-12-6 06:52 發表


很想知道,從醫學來說,是不是應該把出入境管理也作為防止艾滋病惡性擴散的措施之一。


不好意思,Boutron:

剛注意到你這個問題,我這裡是東部時間,早上6點多到剛才是醫學中心的晨會和病例討論。現在我正抓緊時間準備資料-順便謝謝熱心網友的幫助。寫的一是用實際測驗國內上可親的可能性-幫助回答一直愛東拉西扯的laodai的一些問題;二是結合有關國家邊檢實例證明邊檢的目的和應當如何實行。當然也包括你的問題,

簡單回答如下,從醫學角度講,人類對艾滋病的認識也是在不斷變化,確實從早期的隔絕性對待逐漸轉變為社會內的和諧共存,(我理解主要因為總也治不好,跟肝炎一樣);而且從實際上,儘管衛生部有關法規(感染艾滋病的外國人應禁止入境)還未被正式廢止,在各口岸檢測出來的感染艾滋病的外國人早就正式放行(執法違法,不得不說)。也就是說,目前的口岸出入境艾滋病檢測從醫學衛生防疫的角度講已經失去防止艾滋病惡性擴散的意義;充其量是一個可以作為bias很大的流行病學調查來源。我可以明確我的結論「前的口岸出入境艾滋病檢測從醫學衛生防疫的角度講已經失去防止艾滋病惡性擴散的意義」的正確性,但注意是指其「防止」功能,而且也是和其立法本意「禦敵於國門之外」的原功能相比。但其他評價,可以與gooddoctor等專業人士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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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Boutron 發表於 2007-12-7 13:00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2 wendy73 的帖子

嗯,這位說是不需要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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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xin 發表於 2007-12-7 14:30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Boutron 於 2007-12-6 14:54 發表


嗯,沒注意以前的規定,不知道以前事怎麼說的,有鏈接嗎?

你覺得有可能每人都查嗎?我覺得不太可能,不過,今天才6日,還沒有有關消息傳來,等等吧。

加一句,在「辦法」里用的是「應當」,而不是「 ...

問題就出在這裡,
法不責眾!
百姓視法律為兒戲,
官員更視法律為兒戲,

當年劉青山/張子善只貪污了那麼一點點,
被槍斃了.
現在的哪個比他二人少?

計劃生育幾乎沒有疑義,
可是有錢人照生不誤,
無錢的只能被打出來,
要不就當超生游機對員
一個人沒有了知恥之心、羞惡之心,沒有了負罪意識、懺悔意識,也就意味著他的人性泯滅。一個失去了恥感和罪感的民族,一個底線倫理崩潰了的民族,即使能在某些領域造成暫時的泡沫式強大,但它不可能創造真正的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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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xin 發表於 2007-12-7 14:57 | 只看該作者
文章實在是跑題了!
以醫學的名義?
在這裡有專家嗎?
毫無意義

要我說,
以醫學的名義在哪裡給你檢查都不過分,
誇張的說,在上床前,更需要!
如果知道對方有這個病,相信不想做風流鬼的人,
倒給他錢,他也不敢上了.

如果有個人現在才被查出來10年前就被感染了,
他肯定後悔10年前逃避了在關口接受的檢查,
估計當時讓他出1萬的檢查費,他也願意了.

問題的關鍵是立法要嚴謹,周密,一律公正平等,
應該以民為本的原則,制定法規,
這個既然有專款,
那麼不僅應該免費,
而且必須自願!

經檢查發現了患者如何處置,
這個更是人們關心的,
以前阻止進入中國,
現在呢?
你監視他/跟蹤他/限制他/治療他?
我看都很難做到!
從這個意義上來說,
這個辦法就是個廢物!

1)為什麼不需要對國人檢查,
大多數都是正直的人,
他得了這個病他自己都會想法去治療.

2)唯一最危險的是他得了,但不知道(不排除故意),
這個時候才有可能發生艾滋的擴散!

3)但是外國人尤其是頭一次進入中國的,
應該提供檢驗證明,
如果沒有,
中國機關有權強制執行!
因為他可能會隱瞞真情,
而很多中國女性又喜歡跟洋人交歡,
洋人玩夠了,溜之大吉,
那麼接下來中國男人就要倒霉了!

1)是大多數中國人,

2)/3)才是潛在危險者(如果不經過檢查的話),

[ 本帖最後由 Hanxin 於 2007-12-7 15:20 編輯 ]
一個人沒有了知恥之心、羞惡之心,沒有了負罪意識、懺悔意識,也就意味著他的人性泯滅。一個失去了恥感和罪感的民族,一個底線倫理崩潰了的民族,即使能在某些領域造成暫時的泡沫式強大,但它不可能創造真正的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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