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貝殼網友七級
人看不見耶和華,對耶和華沒有信心是很正常的,有時違背了耶和華的意願也是很正常的。但是耶和華卻對人殘酷的懲罰。 1)基督徒們相信「聖經」的記載是真實的。對不對? 2)「聖經」記載了耶和華/耶穌__多次__大規模屠殺嬰兒,甚至__使__人們吃自己兒女的肉!對不對? 3)你們讚美耶和華/耶穌的這些暴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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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這麼多人厭惡基督教?可不可以請基督徒們發表一下你們的看法?」...
「邏輯證明耶穌不誠實證明如下: 1)假如耶穌誠實,那麼耶穌就是他自稱的「神」。對吧? 2)如果耶穌是真的「神」,那麼他說的話一定為真。對吧? 3)事實:耶穌說基督徒們如果愛耶穌的話就一定會遵守他的命令。對吧? 4)事實:基督徒們愛耶穌但是基督徒們沒有遵守耶穌的命令。 因此,唯一合乎邏輯的結論就是:耶穌不誠實。證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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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
盤古教紅衣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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貝殼網友八級
沒有任何東西能夠摧毀希望
原帖由 gracehome 於 2008-9-29 03:47 發表 [反基督教的網友們請進 - 基督家園 - backchina.com] 是把『個人恩怨』擴大成『種族仇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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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貝殼精英
原帖由 人間的盒子 於 2008-9-28 15:06 發表 [反基督教的網友們請進 - 基督家園 - backchina.com] 上帝也沒有說過聖經是它寫的,是聖經說的聖經是上帝寫的,上帝沒說過。
上帝沒有那樣說過,上帝也沒有說過聖經是它寫的,是聖經說的聖經是上帝寫的,上帝沒說過。...
原帖由 gracehome 於 2008-9-28 14:25 發表 [反基督教的網友們請進 - 基督家園 - backchina.com] 這些訴求的重點很簡單: 上帝遺棄人、上帝刑罰人、上帝容許世上有悲慘的苦難,所以,可以由此「證明」上帝不慈愛,更進一步可「證明」聖經所講的是假。 ...
原帖由 gracehome 於 2008-9-28 18:19 發表 [反基督教的網友們請進 - 基督家園 - backchina.com] 很好,既然都知道聖經已經說明聖經是上帝寫的, 那麼聖經本身已是最好的明證。 但是,誰都沒法證明上帝沒說過聖經是他寫的。 那更說明上帝的話除了透過聖經宣講之外, 沒有在別處啟示過。 所以,也就沒有人越過聖經聽到上帝還另有說話, 那麼,上帝又曾對誰說過聖經不是他寫的呢? 說上帝沒說過的人只能說明上帝沒對他說過話, 卻不能否決上帝沒有藉著聖經說那是他說的話呀! 既然都承認上帝沒對他說過話了, 那麼他當然也不知道上帝說過聖經是上帝寫的了。
原帖由 gracehome 於 2008-9-29 07:19 發表 [反基督教的網友們請進 - 基督家園 - backchina.com] 很好,既然都知道聖經已經說明聖經是上帝寫的, 那麼聖經本身已是最好的明證。 但是,誰都沒法證明上帝沒說過聖經是他寫的。 那更說明上帝的話除了透過聖經宣講之外, 沒有在別處啟示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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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中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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貝殼網友一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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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真理不倦悔
原帖由 啓言 於 2008-10-2 23:27 發表 [反基督教的網友們請進 - 基督家園 - backchina.com] 聖經裡的神根本就不是大家心目中那個全善的神,耶和華頂多也只能算是「時善時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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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15:24 若有 誤行,是會眾所不知道的,後來全會眾就要將一隻公牛犢作燔祭,並照典章,把素祭和奠祭一同獻給耶和華為馨香之祭,又獻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 民 15:25 祭司要為以色列全會眾贖罪,他們就 必蒙赦免,因為這是錯誤。他們又因自己的錯誤,把供物,就是向耶和華獻的火祭和贖罪祭,一併奉到耶和華面前。 民 15:26 以色列全會眾,和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就 必蒙赦免,因為這罪是百姓誤犯的。 民 15:27 「若有一個人 誤犯了罪,他就要獻一歲的母山羊作贖罪祭。 民 15:28 那誤行的人犯罪的時候,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他就 必蒙赦免。 民 15:29 以色列中的本地人,和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若誤行了什麼事,必歸一樣的條例。 民 15:30 「但那 擅敢行事的,無論是本地人,是寄居的,他褻瀆了耶和華,必從民中剪除。 民 15:31 因他藐視耶和華的言語,違背耶和華的命令,那人總要剪除;他的罪孽要歸到他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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貝殼網友四級
原帖由 bearbee82 於 2008-9-29 10:13 發表 [反基督教的網友們請進 - 基督家園 - backchina.com] 在內心的深處,我們人類想要的是說:我不需要別人的原諒,我需要的是自我的解脫。我們最需要的是自己能夠原諒自己,知道自己還存在著良知,知道對與錯的分別:人類最基本的,與生帶來的本性!!!(這是我相信的,不代表任何人,也不知道這是什麼教的教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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