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網上聽到過 「網戀無罪」 這句慷慨激昂的口號, 看到過用它當個性簽名, 還看到過所謂 「網戀許可證」…
「網戀無罪」, 這是從哪說起呢? 我是說, 怎麼會有有罪和無罪這個議題出現呢? 戀愛, 同樣有個 「戀」 字, 可是就沒有有罪還是無罪的問題, 「戀愛無罪」 幾乎是句無聊的廢話. 奇怪, 怎麼單單網戀會有這個問題?
我想, 之所以單挑網戀, 是因為, 「網戀」 不是一般的戀, 網戀在很大的程度上是一種多重戀: 婚外戀, 三角戀, 等等. 「網戀」, 顧名思義, 內涵是: 存在於網上的戀愛, 或者從網上開始的戀; 而網戀的外延則大大的向婚外戀延伸.
有罪還是無罪常常都是一個相對的概念, 它依著時間地點程度和對象而有不同. 重婚在中國的舊年代無罪, 而在現在就是有罪. 婚外戀在多數國家和地區法律上不構成罪, 在家庭倫理上恐怕就難說了. 不過聽說在台灣, 婚外戀法律上也是有罪的.
網戀, 假如是真的愛而不是沾花戲水, 至少應該對得起一樣東西, 至少應該無罪於一樣東西, 那就是愛本身.
婚姻和愛情是一回事的恐怕不多. 即便是當初自己談戀愛談來的婚姻, 也不代表那個婚姻里的那個對象是你的真愛; 不代表婚姻里的兩個人在心靈上真正門當戶對. 認識真愛, 認識自己究竟愛的是誰, 和誰相配, 是一個很長的過程, 它跟著人的成熟一起長大成熟. 不幸的是, 婚姻的完成往往在這個過程完成之前.
在大學里見過婚外戀的例子. 當時沒有網路來戀, 怎麼辦? 赤膊上陣, 離婚, 再婚. 有一對這樣再婚的研究生, 聽說他們幸福極了. 為什麼, 因為他們的婚姻在心靈上門當戶對. 第一次婚姻, 成了不幸的愛情成長的犧牲品.
有一對同班同學, 讀大學時戀的死去活來, 書也沒顧上好好念. 結婚之後並不幸福, 幾年後離了. 這位女生後來和班上的另一位男生結了婚, 從此過上了幸福的生活.
另一對同班同學, 當初也戀的轟轟烈烈, 浪漫極了, 結了婚, 孩子都老大了, 居然還是離了婚. 女的和千里之外的另一個同樣是離了婚的男子好上了, 拋夫棄子, 拋棄了官業, 職業, 跟著他到了世界的另一端….
我覺得, 一個人的愛真正成熟要在三十歲以後. 這句話很殘酷是吧….很無奈, 因為三十歲以前結婚的恐怕占婚姻的多數.
那就是為什麼有許多的說法: 那時候我們不懂愛; 那時候我們年輕….
那大概也就是為什麼, 法律允許離婚和再婚.
在離婚這個慘烈的過程中, 許多人, 也包括我, 往往同情那個被拋棄了的舊愛. 但是有一點, 以我上述舉的那些實例, 我佩服那些離婚尋找真正幸福的人. 因為他們勇敢, 冒天下之大不諱; 因為他們坦誠, 所謂真的猛士, 敢於直面慘淡的人生; 因為他們有擔待, 不是躲躲閃閃,只陶醉於另闢幽徑來秘密享受, 迴避任何責任義務.
回過頭來說到網戀, 恐怕是另一番光景. 已婚男女之間的網戀沒有什麼神秘處, 它就是婚外戀的一種形式. 網戀有諸多不同情形. 有的想重溫那初戀的刺激; 有的想享受點小資情調, 有的, 我相信, 是真的愛得刻骨銘心….一一 分析已經超出本文範圍. 只想說一點, 網路的便利, 萎縮了人們真正面對人生的坦誠, 勇氣和魄力. 和我上述舉的實例不同. 大部分的網戀, 只停留在秘密戀愛的範圍內, 沒有責任義務, 當事人過著無奈的雙重人生. 說無奈, 因為被家庭婚姻捆綁著的那個生活還得照過; 但是另一方面又不甘心, 仍然懷抱著對紅顏知己/白馬王子的那份需求….
記得以前在某站讀過一篇文章, 題目忘了, 大概講的就是網戀的分寸. 說高明的網戀就是始終把握好分寸, 網上戀戀就好了, 千萬不要走下網來….這有分寸的愛, 這高明的愛, 這自私的愛, 對愛有罪還是無罪?
有一點我相信, 這種愛終究會以某種方式慢慢的枯萎. 因為, 愛內涵的包括了責任, 包括了為愛的征戰, 包括了生活共同體…沒有了這些, 愛就沒有了載體, 沒有了活泉, 愛, 只剩下一個美麗的空殼.
光有愛是不夠的.
男人和女人的關係, 她最美好的核心就是三: 愛, 責任, 後代. 這個責任, 包括了某種生活共同體. 有了這三條, 就天長地久, 無堅不摧, 戰無不勝. 那僅剩空殼的網戀, 有罪也好無罪也罷, 又如何能抵擋的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