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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研修生在日本工資低受歧視 被用作廉價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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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魔女 發表於 2007-11-19 10:1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工資低受歧視 中國研修生在日本的生活很辛酸

  本報駐日本特約記者 薩蘇

  歧視性土政策比比皆是

  一天下午,《環球時報》記者在銀行取錢,聽到旁邊櫃檯有人用夾雜著中文的日語和銀行職員交涉,聲音焦急而憤怒。

  聽起來彷彿是中國人,記者走過去,原來來自中國的研修生晴子要往國內匯款,日本職員看了地址之後要她的身份證明,看了身份證明又要她提供打工證,證明要匯的錢是合法收入。「我爸爸出了車禍,這錢是一塊兒工作的姐妹們湊的,我哪裡有什麼打工證啊?已經去了三家了,都是這樣,日本的銀行為什麼這樣刁難我們?」晴子的眼淚在眼眶裡打轉。

  《環球時報》記者也覺得奇怪,這銀行又不是警察機構,怎麼能隨便查別人的收入和身份呢?這時銀行經理來了,他表示不是針對中國人,他們銀行規定凡是持研修生身份來匯款或者開戶,都要提供合法收入的證明才可以辦理。

  後來記者查詢了一下才知道,日本的銀行,幾乎都有類似的規定。按照日本法律,以「研修生」名義入境,每天打工不得超過兩個小時,然而,大量從中國或東南亞國家來日本的「研修生」,打工的時間卻往往大大超過這個限制,成為日本出入國管理局查處的重點。日本法律並不要求匯款時提供收入的來源,然而,本屬私人企業的日本各銀行卻冒著侵犯人權的風險制定這種與日本政府相配合的內部規定,其中有何聯繫不問可知。但這又是無可奈何的事情,企業針對自己的業務制定內部規定,並不違反法律。

  在日本,這種針對「研修生」的歧視性土政策比比皆是,例如,很多在日本的「研修生」的護照都在企業老闆或者勞動中介公司手裡;很多「研修生」的大部分收入不能拿到手,只能放在指定的賬戶,在離開日本時提取;很多研修生,每個月只有一天的休息時間或者乾脆沒有……甚至在2004年德島花卉公司中國女研修生遭性騷擾一案中幫助進行辯護的日本律師都曾經忍不住憤怒地質問:「今天的日本還是奴隸社會嗎?」

    默默忍受壓榨和歧視

  深受壓榨和歧視,卻又默默忍受,「研修生」,在日本是一個龐大而特殊的外國人人群,其中,中國人佔了很大比例。「研修生」是日本對於持研修簽證在日本工作和生活的外國人的稱呼。按照日本法律的解釋,研修生簽證是針對到日本以學習先進技術為目的的人頒發的簽證。所以,嚴格地說,研修生是「學生」而不是工人,到日本的目的是學習進修。

  據《環球時報》記者所知,確實有一些日本企業通過這種方式和中國進行技術合作,比如日本東洋紡公司,出於將勞動密集型企業轉移到中國等地的目的,和中國合作夥伴共同制定了跨度多年的研修制度,培訓未來在中國的分公司的管理人員,曾多批次接收來自中國江蘇、安徽、深圳等地的研修生前來實習。這些研修生回國之後大多數已經成了車間主任級別的中層管理幹部。

  然而,記者接觸的大多數「研修生」的生活與簽證的內容風馬牛不相及。他們工作的地方,多數在技術含量很低,勞動含量極大的企業,如養殖場、鐵工廠和縫紉廠等地,做的是最辛苦和最危險的工作,根本談不上有何進修或者實習的意義。在工作中,他們幾乎沒有日本員工享有的任何福利,地位也最為低下,而所得極少。此外,「研修生」們往往還要冒著違法被抓的風險打第二份工,第三份工……在日本的中文報刊新聞中,經常有日本企業虐待歧視中國研修生的報道,打罵罰跪,剋扣勞動所得,監禁扣留等事件不時發生。他們,是21世紀的勞工。

    研修生制度被利用

  這就要說到「研修生」制度怎樣被日本的企業和無良中介機構共同利用了。從20世紀80年代起,在日本進入老齡化社會的同時,日本對廉價勞動力的需求呈遞增趨勢。然而,日本本國的勞動力費用,高居世界前列,並且有法律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和必要的福利保險制度,日本企業感嘆勞動力成本過高,轉而從國外招工,特別招從事臟、重、險工作的藍領工人,但存在兩個問題:一是受到日本嚴格的簽證制度所限,二是同樣受制於勞動法規,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所謂「研修生」制度,恰好被利用來解決這個問題。由於「研修生」來日的目的是技術實習和進修,所以對於語言的要求較低,因此較容易獲得日本方面的簽證,為廉價勞動力進入日本打開方便之門。同時,既然「研修生」來日的名義是學習,他們在日本企業的工作,便被視為「實習」的一部分,所以,一切有關勞資的法律對「研修生」並不適用。他們的收入,也不叫「工資」,而被稱為「補貼」。這補貼之少實在讓日本的老闆們心花怒放 。日本現行規定最低工資為700日元/小時,然而,研修生們的補貼很多情況下只有一個月5萬日元,以研修生每月工作22天,每天8小時計算,每個小時不過兩百多日元,為日本最低工資標準的三分之一,而研修生們每日的工作,很少有真正僅8個小時的。對於日本老闆來說,使用「研修生」,每月每人要花費幾萬日元的退休年金,失業保險自然可以省去,甚至在很多「研修生」的合同中,明確地規定:生病也要自己負責。然而,這一切,在「先進文明」的日本法律之下,居然是合理合法的!

  就是這樣的條件,每年都有大批「研修生」湧進日本,其中包括四五萬名中國人。上面提到的那些土政策,也往往得到「研修生」們的某種配合,比如,收繳他人護照,或者扣留勞動所得當然是非法的,但如果是研修生們「主動自願地要求公司協助保管」,就沒有問題。法定休息時間不讓休息自然也是違法,但如果是研修生們「自願在休息時間學習和熟悉生產技術」自然也不是違法。在很多涉及研修生的勞資案件中,日本公司一方正是拿出這樣有研修生們簽字認可的書面材料,而立於不敗之地。

    為什麼要堅持下去

  作為在日中國人,《環球時報》記者曾經多次為研修生在一些爭端中擔任翻譯,很多研修生,私下裡咬牙切齒,以淚洗面,但每當提到幫助他們向那些無良的企業主或者中介公司討還公道,他們卻大多不肯:「不行啊,不要,那樣會被送回國的。」「你們就這樣怕回國嗎?國內這些年發展得也很不錯啊,在北京或者上海工作,一個月掙相當於5萬日元(3000元人民幣)的人也很多啊。」研修生對記者這樣的說法大多報以苦笑,回答不一。安徽來的小申說:「你不懂啊,國內這幾年發展得是比較好,但是我們都是沒有什麼學歷的人,怎麼能在北京或者上海找到工作?要是去打工,一個月也就掙幾百塊錢,在這裡雖然挨打挨罵,多打上兩份工,收入也很可觀呢。被罵就當是做個夢吧。苦幾年能掙一筆錢回去,忍吧!」前面提到的晴子是福建人,說:「我怎麼能回國?這沒辦法後悔的。出來的時候,辦手續要十幾萬(人民幣),還要交10萬保證金,中間忍不住跑回去,中介公司的保證金就不退了,工資拿不到。家裡哪有這樣多的錢?20多萬都是借的,不掙出來還錢,回去可怎麼過啊?」四川來的小李說:「家裡等著我掙了錢蓋樓呢,只顧逼我寄錢啊!外人哪裡知道我們在這裡做得這麼苦。」小李說到這裡,眼圈都紅了。這時候,記者的眼圈也是紅的。
信心清凈,則生實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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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小魔女 發表於 2007-11-19 10:16 | 只看該作者
薩蘇大家都認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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