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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頑童語錄"對於一部分反基分子,我一直把他們看作是神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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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教徒 發表於 2007-11-14 06:2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在自留地那邊,我跟研究辯論關於傳染病人隱私的問題,結果來了個老頑童,說自己不是教徒,但是支持基督教,我是最近一個月剛來這裡的,真不知道這個林子里竟然有這種鳥,廢話不說,剛跟他回了一個貼,他就像瘋子一樣反咬說一部分反基是聖經病,一下是他的話:

我不是基督徒,可是我很支持基督徒,你算說了句正確的話。不過呢,請你不要論斷別人.  
別人啥都不懂?你把自己也瞧得太高了吧?對於一部分反基分子,我一直把他們看作是神經病,沒啥值得與其可談的,懂不?本人懶得說啦。瞧你在這裡胡說亂講,嘴裡還在不停的散發著反基的熱氣,難道是在為上帝增光?還舔著個臉說別人給上帝抹黑,你咋就不覺得你自己很可笑呢?
你呀,也就弄個假教徒的名字玩玩算啦。


這個老頑童我是第一次跟他交鋒,他真的有點奇怪,說不了兩句話,就開始攻擊別人.
http://club.backchina.com/main/v ... page%3D1&page=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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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劍 發表於 2007-11-14 07:58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 假教徒 的帖子

老頑童這個人不一定有深入接觸過基督教,從他在其它版塊的言論來看,這個人還是比較傾向於公正言論的。划不出個道道來的,不見得就是壞人或者蠢人。對不同言論,我們還是要寬容些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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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假教徒 發表於 2007-11-14 09:41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2 王劍 的帖子

哦,好的,謝謝你提供的信息.不過沒說兩句,就開始罵別人神經病,好像有點過啊.

[ 本帖最後由 假教徒 於 2007-11-14 09:4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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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一方 發表於 2007-11-14 09:41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2 王劍 的帖子

人家是路見不平來吼來了,也就是文學/城那個老攪的同類,至少在這個罈子上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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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劍 發表於 2007-11-14 10:03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假教徒 於 2007-11-13 17:41 發表
哦,好的,謝謝你提供的信息.不過沒說兩句,就開始罵別人神經病,好像有點過啊.


他在這裡是肯定過了,算了,不計較也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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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劍 發表於 2007-11-14 10:03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在美一方 於 2007-11-13 17:41 發表
人家是路見不平來吼來了,也就是文學/城那個老攪的同類,至少在這個罈子上是這樣。


我看要是老嘁在15年前,也會這樣路見不平的,很難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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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ebling 發表於 2007-11-14 13:27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 假教徒 的帖子

這個老頑童,你還是不必理他了。他好像看不慣很多事情,看不慣就罵,記得在某個版面上,他連人家外嫁女都罵得狗血噴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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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ux 發表於 2007-11-15 21:18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cgs5211 於 2007-11-15 00:58 發表
啥是「老攪」?啥是「狗血噴頭」?

本人不太明白,諸位可以把咱罵人的帖子都翻出來,找找哪一句是髒話,哪一句是不該說的,如果你能說得咱心服口服,得,咱一定會在這裡對你賠禮道歉,說聲錯。

要是找不出來,對不起了,咱就罵你一句「」,那個東西。...


呵呵,你們之間的恩怨我並不了解,但是您的話有些可商榷之處。

您提到要您賠禮道歉的前提是「要把您說的心服口服」,否則您就要「罵你一句「」,那個東西。」

有這一句話就得了,您永遠立於不敗之地了。您也可以隨時隨地罵人了。因為很簡單,把一個人說得「心服口服」,您在這個論壇上見到過嗎?

有幾個人會承認自己錯了?一句話有人覺得是髒話,有人就不會覺得。所謂「不該說」就更糊塗了,標準是什麼?

在論壇上本就是交流看法,對於這些虛頭八腦的話題更是沒有明確的界定,什麼對什麼錯。要別人把您說的「心服口服」,問題是您有「心服口服」的打算嗎?

我就是說說自己的看法,您千萬別罵我。這方面我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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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ux 發表於 2007-11-16 11:04 | 只看該作者
呵呵,既然周兄如此認真,那我不說說也不像話。

就說你跟假教徒網友的那個帖子。有很多話是不上耳的,但是都很細碎,不好舉例子,除非我大段的引你的話。那太乏味,有興趣的朋友可以自己去看。但是你有句話是「嗑瓜子磕出個臭蟲來」,這算不算一個例子?那個帖子我從頭到尾看過,假教徒網友說過類似的話嗎?這類跟論證毫無關係,說來也毫無意義的話有什麼意思呢?而且在我看來,這是對對方的非常不尊重。你在跟你平常聊天的時候遇到觀點不一致的就說這樣的話嗎?你的朋友們也都這樣跟你說話嗎?你和你的朋友們都覺得很正常?那我真的很佩服你。

當然了,你應該是不會認可這點的。你也許覺得不說這樣的話不足以表達你的情緒,或許這樣的話在你看來根本不是不尊重,已經是很尊重了。這就沒辦法了,好話賴話很大程度上是一個主觀感受,不容易有一個統一標準。

這也就是我說「心服口服」不可能的原因。一般人會在兩種情況下屈服。一是權勢壓迫下,比如上司的命令。另一種就是有現實的,明確的後果。比如說,到了岔路口,走左通行,走右施工,這時人會選擇走左,即使之前他認為應該走右。而這些還只是屈服而已。

而對於一些思想觀點的爭論,屈服都難以做到,何來心服口服?一無權勢壓迫,二無現實的後果,為什麼要承認自己錯了呢?那多沒面子?即使我錯了,我就是不承認,你又能怎麼樣?總不至於讓我爛手爛嘴吧?(這是說以前言官焚表參玉皇的事,別誤會,不是罵人。)

所以網上的爭論,如果不是為了反擊,報復,還是表現的友好一點吧。有些沒意思的話不用說,說了也於事無補。當然你就是要說要罵,別人也沒辦法,只有躲遠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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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sun 發表於 2007-11-16 11:33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2 Deux 的帖子

Agree as a Christian.  no matter what - "對於一部分反基分子,我一直把他們看作是神經病" is not respectful. that brother needs to calm dow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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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ux 發表於 2007-11-16 16:39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jcsun 於 2007-11-16 11:33 發表
Agree as a Christian.  no matter what - "對於一部分反基分子,我一直把他們看作是神經病" is not respectful. that brother needs to calm down.


呵呵,我們可以交個朋友,沒事探討探討信仰問題。平和是探討的前提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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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ux 發表於 2007-11-17 11:23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cgs5211 於 2007-11-17 01:05 發表
對於"嗑瓜子磕出個臭蟲來",這句話乃是本人對於假教徒"真不知道這個林子里竟然有這種鳥"的對應。各位可以看我的發貼的全文以及此帖的樓主發言。此兩句話原本是人們較為常用的兩個連貫使用的比喻句,或者稱之為俏皮話。原話應該是"這樹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嗑瓜子磕出個臭蟲來啥仁都有"說的是人多之後難免有各式各樣的人的意思。雲對雨,雪對風,鳥人對臭蟲。雖然不太文雅,卻也顯得貼切。我用此一比喻回復他那一句比喻難道有不妥之處么?
...


換句話說,你在一個帖子中回應另一個帖子對你的不敬?而且沒有任何說明?呵呵,那就算了,如果這是你的習慣,我沒有什麼好說的了。

況且,這只是一個例子而已,在我看來,那個帖子里還是你的挑釁在先的。算了,我也不是裁判,說這些沒意思。每個人看了那個帖子,自然會有自己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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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ux 發表於 2007-11-17 11:26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cgs5211 於 2007-11-17 01:05 發表
提出來好的很的一句話。
那麼必須先確認,基督教是不是邪教這個問題,在這個問題上一些反基百般為此煞費苦心,不遺餘力。你說這一部分反基的精神不是有問題嗎?假如有人認為這一部分反基的話是對的,並且是符合各個國家的法律的,請拿出依據來。
...


不知道你老提法律依據做什麼,跟這種討論有關係嗎?布希說恐怖活動是文明衝突,有法律依據嗎?

我不敢說這些比較極端的反基者是對的,但是也不敢說他們是錯的,這樣才需要探討。你不跟人探討問題的嗎?都是法庭上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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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假教徒 發表於 2007-11-17 12:43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5 cgs5211 的帖子

不好意思,說你是鳥如果深深的刺殺了你的心,我願意道歉,可是你自己看看你回我的帖子裡面有些東西簡直就是對我詛咒,還好我自己已經不信這些迷信的東西了,要不然哪天我要是出事情,我想做了鬼也不會放國立.你說反基的東西要有法律根據,不然就是神經病,請問教徒們的口口聲聲的法律依據又是什麼,是聖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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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假教徒 發表於 2007-11-20 07:20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9 cgs5211 的帖子

所以你應該慶幸,我不信這些東西,要是我信的話,^_^,你可就要小心了.我給你講的我朋友的故事,就是想讓大家知道基督教確實又腐朽的東西,你支持基督教不要緊,只是希望你不要盲目支持,我對於基督教也不是一味批判,批判的都是JDT們對於弱勢群體的歧視行為.這有個網友說你是比較中立的,我想你老兄對於這些言行也是持反對態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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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假教徒 發表於 2007-11-20 11:57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21 cgs5211 的帖子

我想互相尊重是大家共同認同的道理吧,但是你看看有些人對傳染病患者以及同性戀這些弱勢群體的歧視言論,而且義聖經作為論證的依據,你不覺的荒謬嗎?無論反基還是挺基,我想我們都不應該被自己的立場重昏頭腦,對於這些有歧視傾向的人,不論他是基還是不是我都要批判,只是恰好在這裡,我看到教徒們基於聖經的歧視言論,我才多說兩句.你要真的公道,希望你不要因為立場而失去對這些問題的判斷,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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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ux 發表於 2007-11-21 08:45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cgs5211 於 2007-11-21 06:11 發表
有的人非要把幾百年前的一些做法拿來,質問一些基督徒,你為什麼不按照去做?
你說可笑不?難道這人從幾百年前突然就還魂來的?一邊喊的是現代社會的精英的口號,一邊又如此地發問,俺算是服啰。
...


可惜人家基督徒信奉的不但是幾百年前,而且是一兩千年前的經典,而且堅信經典不隨時間而變化,永遠是經典。

唉,馬屁拍錯了地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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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ux 發表於 2007-11-21 08:53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cgs5211 於 2007-11-21 06:11 發表
老弟啊,人與人那可是千差萬別呀。

你說這基督教是邪教不?

有人說是,因為他有他的出發點,有人說不是一樣也有出發點。關鍵是要看是不是被社會認可。有的人又會說了,他說的也許就是對的,有時候真理在少數人手裡。你說誰有辦法,不讓他說? ...


呵呵,扯人多來當擋箭牌當然保險了。

可是討厭的是,「社會的認可」沒有一個準譜兒。社會的認可是隨著時間在不斷改變的。有時候社會不認可基督教,有時候又認可了。

所以啊,對於識時務者來說,以前被政府欺負、基督徒到處被抓被關被殺的的時候,基督教那理所當然是邪教;後來越來越得勢了,國家的老大也覺得喜歡了,基督教自然也就搖身一變,成為神聖的信仰了。雖然從頭到尾,基督教的基本教義並沒有發生本質的改變。

所以啊,對於識時務者,什麼神啊,魔鬼啊,還不是人說了算。人多力量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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