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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唯識學的對象理論(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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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說實相 發表於 2007-9-15 08:5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佛教唯識學的對象理論
魏德東博士

唯識學是大乘佛教的兩大組合,也是整個佛教體系中最具哲學性的學派。唯識思想的獨特之處,就是它的對象理論。唯識家從自我意識出發,含攝整個世界於意識中,論為一切對象都是識的交現,建構萬法唯識、唯識無境等理論,在人類論識史上佔有重要地位。

本文通過對唯識所交、相分、所緣緣、三類境等命題的分析,集中闡述唯識學的對象學說,並在現代哲學的視野下,彰顯其理論價值。

一、認識對象唯識所變

唯識學的對象理論與人們的日常經驗有顯著的不同。在日常感覺中,認識對象是獨立於認識主體之外的存在,具有客觀實在性,然而,在唯識家看來,認識對象不是客觀的存在,而只是識的變現,沒有獨立性和實在性。《唯識三十頌》說:「由假觀我、法,有種種相轉,彼依識所變(註1)」作為認識對象,主觀的「我」和客觀的「法」,都不過是名言假說,都是識的變現。

「識」何以能變現出認識的對象,其根據何在﹖唯識家為此創立了阿賴耶識變現說。所謂阿賴耶識,又叫種子識、藏識,它如同植物的種子,蘊含著整個世界的基因。當人的顯在意識生起時,它提供關於萬法的知識,人的一切活動,又都是在阿賴耶識中,豐富著它的內容。通俗地說,阿賴耶識類似人的經驗。一方面,經驗凝聚著一切記憶,能指導人的活動,另一方面,活動又影響著經驗。

在唯識學中,阿賴耶識處於認識形式的第八位,又叫第八識。唯識學對意識現象的研究與眾不同,它在一般認識理論所認同的六識以外,別立第七識和第八識。「六識」指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和意識,前五種相當於感性認識,第六種是以概念活動為特徵的理性認識,兩者構成認識的顯在部分。唯識學於此之外,深入到意識現象的深層,認為還存有潛在意識,這就是第七「末那識」和第八「阿賴耶識」。「末那識」是「自我主體」意識,它使一切認識都成為「我的認識」,從而具有個體的局限性和染污性,是「我執」發生的根源。阿賴耶識就是蘊含萬法存在依據的種子識。

作為萬法種子,阿賴耶識具有變現世界的能力,是現象界的本體。所謂「變現」,指意識的變現,即在意識中生起萬法的表象,也就是認識的對象,而不是實體性的創生,不是創世紀。阿賴耶識一方面變現出「我」,即有情個體的生命,另一方面又變現出「器世間」,即山河大地。《成唯識論》說:「阿賴耶識因緣為故,自體生時,內變為種及有根身,外變為器,即以所變為自所緣(註2)」。即所謂種,即萬法種子,所謂根身,即有情的身體,是種子的載體,兩者結合構成個體的生命。

「器」是器世間,也就是客觀的山河大地等物質存在。內在的生命和外在的自然構成了整個世界,作認識對象,它們都是阿賴耶識的變現。

二、相分理論

任何一個認識過程,都離不開認識主體、認識對象和認識結果。原始佛教據此提出根、境、識三者和合的理論,主張作為認識主體的眼、耳、鼻、舌、身、意六根,攀緣認識對象色、聲、香、味、觸、法六境,產生眼、耳、鼻、舌、身、意六識。在佛陀那裡,六根、六境都是獨立的存在,它們與識的關係是相互依賴,《雜阿含經》比喻說: 「根境識的關係,就像三根蘆葦立於空地,展轉相依,而得堅立,若去其一,二亦不立,若去其二,一亦不立。」部派佛教時期,對認識主體和認識對象的界定有種種不同,上座部及其分化出來的犢子部、法上部、賢冑部、正量部、密林山部等六部,主張認識主體和認識對象都是實有的,是「我法實有論」,說一切有部、多聞部、雪山部… 等主張「法有我無論」,一說部則認為主體客體都是不真實的,叫「諸法俱名論」,一切都只是假名而已。

唯識學派把種種歧見統一起來,從唯識的角度提出「四分說」,含攝萬法於心。認識對象,叫作「相分」,它不是離開心識的外境,而只是心識變現的意識影像。從認識主體的角度看,首先有「見分」,是心對相分的認識能力,其次有「自證分」,是自己體驗感覺到自己在認識的能力,復次是「證證自證分」,指對自證分的自覺,是「自證之證」。四分都是心的功能和作用,一切認識活動,都是心自己的內部運動。唯識家陳那以丈量為喻,說明前三分的特性,「相分、見分、自體三種,即所、能量、量果別也,如次配之。如以尺丈量於物時,物為所量,尺為能量,解數之智名為量果。心等量境,類亦應然(註3)」。這句話的意思是說,如同用尺量物體,相分是物體,見分是尺,自證分就是丈量的結果。證自證分是對自證分的證知,「此若無者,誰證第三﹖(註4)」有此四分,認識結構方告圓滿。

在四分當中,最能體現唯識品格的概念是相分。在日常生活中,我們所說的任何對象,都是「為我之物」,都是在意識中、為我所感覺的影像。此外,是否具有客觀實在,不是意識所能確定的。唯識學的相分概念,明確肯定了這一點,強調我們所能確定的對象,只是心識的影像。「相分是所緣(註5)」,它不是實在的外境,而是識的變現。在唯識學來講,意識不僅是認識的能力,而是構造認識的對象。這使唯識學與一切帶有唯物論色彩的思想派別完全區分開來。

唯識學認為意識對象是意識主體創造的,只是意識的影像,然而,意識是變動不居的,一個人在不同時空下意識是不一樣的,但為什麼會有共同的對象世界呢?而且,在日常生活中,為什麼我們非但不能隨心所欲地變現對象世界,相反的,還要常常受對象世界的制約﹖我們的意識表相何以能與生活實踐符合?這迫使唯識學思考、回答對象世界是否具有客觀性基礎這一問題。正是從這一點出發,唯識學深化了相分理論,把它分為「本質相分」和「影像相分」兩個層次。這種區分對準確把握識轉變論的理論特色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

所謂「本質相分」,即由阿賴耶識種子直接生變的對象,阿賴耶識具有變現一切事物的功能,它所直接變現的山河大地等外在對象,即「本質相分」。所謂「影像相分」,指由識體變現出的種種意識表相。《成唯識論述記》卷6末說:「除影外別有所託,名本質(註6)。」「影像相分」具有與「本質相分」符合的特性,「本質相分」在內容上是「影像相分」的基礎。

就實際的認識過程而言,我們所能把握的只是影像相分,即真實出現在我們意識中的表相,「唯識」一詞的本意「唯表相」,表這的正是這個意思。然而,在唯識學的發展過程中,它必須回答不同意識「表相同一性」的艱難,回答意識表相是否具有客觀性基礎。唯識學當然不能承認對象的實在性,於是在「影像相分」之外,創造出「本質相分」的概念,依相分的兩重性說明意識表相的確定性,為意識表相找到了參照。「本質相分」是「影像相分」的基礎,我們的意識表相之所以擁有確定性,能與生活實踐符合,根本的緣由在於它的基礎也是識的變現,是識的本質相分,唯識學面對的表相客觀性挑戰得以消解。《成唯識論述記》說:「行相有二,一者見分。……二者影像相分名為行相。」這裡明確的把影像相分與見分歸為「行相」一類,而「行相」是仰仗「境」所生的,「本識行相必仗境生,此唯所變,非心外法(註8)」這裡所說的「境」唯識所變,即「本質相分~BX3;」,是「影像相分」的基礎。

三、所緣緣

唯識學概括一切法生起有四個條件,稱作「四緣」,即因緣、等無間緣、所緣緣、增上緣。「因緣」指有為法中親生自果的因素,包括種子生現行、現行熏種子兩個方面。《成唯識論》卷7說:「因緣,謂有為法親辨自果。此體有二,一種子,二現行。」(註9)「等無間緣」指心、心所的生起由前念引生後念,念念相續,沒有間隔。《成唯識論》卷7說:「等無間緣,謂八現識及彼心所前聚於後,自類無間,等而開導,令彼定生。」(註10)「所緣緣」即以所緣為緣,指心的認識對象,《成唯識論》卷7說它「是帶己相,心或相應,所慮所託。」(註11)「增上掾」指三緣以外,有助於諸法生起的一切條件。唯識學認為,色法與種子的生起,只需因緣和增上緣。因為它們不依賴思慮,沒有所緣緣;又因多類具起,沒有等無間緣。心、心所法的生起必依四緣。

「四緣」之中,最能體現唯識特色的是所緣緣,它是心、心所法的思慮對象和依託,但這對象不是外在的實境,而是心、心所自己所帶的行相。通過「所緣緣」這一概念,唯識學將心、心所法的一切因素含攝到識自身之中。

「所緣緣」又分兩種,一是親所緣緣,一是疏所緣緣。「親所緣緣」是見分直接的認識對象和依託,與起了別認識作用的意識片刻不離。疏所緣緣不是見分的直接對象,而是親所緣緣的本質。《成唯識論》卷7說:「若與能緣體不相離,是見分等內所慮托,應知彼是親所緣緣。若與能緣體雖相離,為質能起內所慮托,應知彼是疏所緣緣。親所緣緣,能緣皆有,離內所託必不生故,疏所緣緣能緣或有,離外所慮托亦得生故。」(註12)這與區分影像相分和本質相分的思路是完全一致的,親所緣緣也就是影像相分,疏所緣緣即本質相分,兩者共同構成心、心所的意識對象,而親所緣緣是意識的直接表相,疏所緣緣是親所緣緣的本質和基礎。

四、三類境

境,是佛教表示認識對象的概念。玄奘大師在總結唯識學四分理念的基礎上,創造性地分境為三,提出了「三類境」的思想,是中國唯識家「對象理論」的集中代表。三類境的內容是性境、獨影境、帶質境,窺基的《成唯識論掌中樞要》卷3末引用了玄奘自撰的頌文:「性境不隨心,獨影唯從見,帶質通情本,性種等隨應」。(註13)

「性境」,指有真實體性之境,「性」是實體、真實的意思,此境由阿賴耶識種子生起,自守其性,不隨能緣之心。「獨影境」,指獨有影像之境,此境依能緣之心而起,別無本質,唯有影像,像第六識所交現的龜毛、兔角之類,皆屬此列。「帶質境」,兼帶本質之境,指某一見分生起相分時,此相分不完全是影像,而且帶有一定的本質,稱作帶質境,此境居於性境與獨影境之間,與此二者不一不異,如第七識見分緣第八識見分時,所生相分一半是能緣之影像,一半是所緣之本質。

顯然,三類境的區分與前面所述相分、帶質境、所緣緣的四分,在理路上完全一致,性境可相應於本質相分、疏所緣緣,獨影境相當於影像相分、親所緣緣。區分三類境的根本目的,旨在說明識之所變既包括了識的直接影像,也有相對確定性的內容。

五、小結

唯識學在闡述對象問題時,遭遇最大理論挑戰是如何消解對象的客觀實在性,如何說明可經驗的現實世界只是論的表相,為此,唯識家通過阿賴耶識變現、相分、所緣緣、三類境諸命題的建構,攝境歸識,特別經由本質相分、疏所緣緣、性境等概念,說明表相所依之境亦有一定的確定性,但終究為識所變,從唯識學的角度來解釋意識表相的客觀性基礎問題。

唯識學的對象理論,從人的自我意識的確定性出發,攝萬法於識,主張一切論識對象都是識的變現,充分發揮了唯心論哲學的長處,在這論識上具有極大的合理性。立足於自我意識的可靠性,人所能肯定的唯一對象就是意識表相,這是意識的界限。在這一方面,唯識學與康德、笛卡爾、胡塞爾的哲學思路是一致的。

唯識學倡導「識所緣唯識所現」,強調一切認識對象都是意識的轉變,都離不開識,這是對世界哲學的重大貢猷。從這一點出發,康德「經驗」與「物自體」的區分、笛卡爾的「我思故我在」、胡塞爾的「本體懸置」都有與唯識學比較研究、互動發展的可能性,這可以成為中國宗教哲學進步發展的新觀點。

唯識學的對象理論,一方面堅持萬法唯識的理論原則,同時,對現實世界的實在性和價值也不是簡單地否定。通過「本質相分」、「疏所緣緣」、「性境」等概念的確立,唯識學為圖在意識範圍內解決表相如何與生活實踐符合的問題,從哲學上看,這種為人的意識確定性尋找基礎的努力,是對唯物論哲學長處的吸取和對唯心論不足的超克,擁有融匯、超越唯物論和唯心論的傾向,其理論價值應當予以充分重視。

作者簡介:一九六五年生,哲學博士,目前任職於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宗教研究所助理研究員

註1.(大正藏)第31卷,第60頁上

註2.同上書,第10頁上。

註3.(大正藏)第43卷第319頁上

註4.(大正藏)第31卷第l0頁中

註5.同上。

註6.(大正藏)第43卷第456頁下

註7.同上書,第317頁中。

註8.同上書,第317頁上。

註9.(大正藏)第31卷第40頁上

註10.同上書,第40頁中。

註11.同上書,第40頁下。

註12.同上。

註13.(大正藏)第43卷第633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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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間的盒子 發表於 2007-9-15 09:06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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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唯識學的對象理論(zt)
本文由 一說實相 在 2007-9-15 08:53 發表於: 倍可親.美國 ( backchina.com )


佛教唯識學的對象理論
魏德東博士

唯識學是大乘佛教的兩大組合,也是整個佛教體系中最具哲學性的學派。唯識思想的獨特之處,就是它的對象理論。唯識家從自我意識出發,含攝整個世界於意識中,論為一切對象都是識的交現,建構萬法唯識、唯識無境等理論,在人類論識史上佔有重要地位。

本文通過對唯識所交、相分、所緣緣、三類境等命題的分析,集中闡述唯識學的對象學說,並在現代哲學的視野下,彰顯其理論價值。

一、認識對象唯識所變

唯識學的對象理論與人們的日常經驗有顯著的不同。在日常感覺中,認識對象是獨立於認識主體之外的存在,具有客觀實在性,然而,在唯識家看來,認識對象不是客觀的存在,而只是識的變現,沒有獨立性和實在性。《唯識三十頌》說∶「由假觀我、法,有種種相轉,彼依識所變(注1)」作為認識對象,主觀的「我」和客觀的「法」,都不過是名言假說,都是識的變現。

「識」何以能變現出認識的對象,其根據何在?唯識家為此創立了阿賴耶識變現說。所謂阿賴耶識,又叫種子識、藏識,它如同植物的種子,蘊含著整個世界的基因。當人的顯在意識生起時,它提供關於萬法的知識,人的一切活動,又都是在阿賴耶識中,豐富著它的內容。通俗地說,阿賴耶識類似人的經驗。一方面,經驗凝聚著一切記憶,能指導人的活動,另一方面,活動又影響著經驗。

在唯識學中,阿賴耶識處於認識形式的第八位,又叫第八識。唯識學對意識現象的研究與眾不同,它在一般認識理論所認同的六識以外,別立第七識和第八識。「六識」指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和意識,前五種相當於感性認識,第六種是以概念活動為特徵的理性認識,兩者構成認識的顯在部分。唯識學於此之外,深入到意識現象的深層,認為還存有潛在意識,這就是第七「末那識」和第八「阿賴耶識」。「末那識」是「自我主體」意識,它使一切認識都成為「我的認識」,從而具有個體的局限性和染污性,是「我執」發生的根源。阿賴耶識就是蘊含萬法存在依據的種子識。

作為萬法種子,阿賴耶識具有變現世界的能力,是現象界的本體。所謂「變現」,指意識的變現,即在意識中生起萬法的表象,也就是認識的對象,而不是實體性的創生,不是創世紀。阿賴耶識一方面變現出「我」,即有情個體的生命,另一方面又變現出「器世間」,即山河大地。《成唯識論》說∶「阿賴耶識因緣為故,自體生時,內變為種及有根身,外變為器,即以所變為自所緣(注2)」。即所謂種,即萬法種子,所謂根身,即有情的身體,是種子的載體,兩者結合構成個體的生命。

「器」是器世間,也就是客觀的山河大地等物質存在。內在的生命和外在的自然構成了整個世界,作認識對象,它們都是阿賴耶識的變現。

二、相分理論

任何一個認識過程,都離不開認識主體、認識對象和認識結果。原始佛教據此提出根、境、識三者和合的理論,主張作為認識主體的眼、耳、鼻、舌、身、意六根,攀緣認識對象色、聲、香、味、觸、法六境,產生眼、耳、鼻、舌、身、意六識。在佛陀那裡,六根、六境都是獨立的存在,它們與識的關係是相互依賴,《雜阿含經》比喻說: 「根境識的關係,就像三根蘆葦立於空地,展轉相依,而得堅立,若去其一,二亦不立,若去其二,一亦不立。」部派佛教時期,對認識主體和認識對象的界定有種種不同,上座部及其分化出來的犢子部、法上部、賢胄部、正量部、密林山部等六部,主張認識主體和認識對象都是實有的,是「我法實有論」,說一切有部、多聞部、雪山部┅ 等主張「法有我無論」,一說部則認為主體客體都是不真實的,叫「諸法俱名論」,一切都只是假名而已。

唯識學派把種種歧見統一起來,從唯識的角度提出「四分說」,含攝萬法於心。認識對象,叫作「相分」,它不是離開心識的外境,而只是心識變現的意識影像。從認識主體的角度看,首先有「見分」,是心對相分的認識能力,其次有「自證分」,是自己體驗感覺到自己在認識的能力,複次是「證證自證分」,指對自證分的自覺,是「自證之證」。四分都是心的功能和作用,一切認識活動,都是心自己的內部運動。唯識家陳那以丈量為喻,說明前三分的特性,「相分、見分、自體三種,即所、能量、量果別也,如次配之。如以尺丈量於物時,物為所量,尺為能量,解數之智名為量果。心等量境,類亦應然(注3)」。這句話的意思是說,如同用尺量物體,相分是物體,見分是尺,自證分就是丈量的結果。證自證分是對自證分的證知,「此若無者,誰證第三?(注4)」有此四分,認識結構方告圓滿。

在四分當中,最能體現唯識品格的概念是相分。在日常生活中,我們所說的任何對象,都是「為我之物」,都是在意識中、為我所感覺的影像。此外,是否具有客觀實在,不是意識所能確定的。唯識學的相分概念,明確肯定了這一點,強調我們所能確定的對象,只是心識的影像。「相分是所緣(注5)」,它不是實在的外境,而是識的變現。在唯識學來講,意識不僅是認識的能力,而是構造認識的對象。這使唯識學與一切帶有唯物論色彩的思想派別完全區分開來。

唯識學認為意識對象是意識主體創造的,只是意識的影像,然而,意識是變動不居的,一個人在不同時空下意識是不一樣的,但為什麽會有共同的對象世界呢?而且,在日常生活中,為什麽我們非但不能隨心所欲地變現對象世界,相反的,還要常常受對象世界的制約?我們的意識表相何以能與生活實踐符合?這迫使唯識學思考、回答對象世界是否具有客觀性基礎這一問題。正是從這一點出發,唯識學深化了相分理論,把它分為「本質相分」和「影像相分」兩個層次。這種區分對準確把握識轉變論的理論特色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

所謂「本質相分」,即由阿賴耶識種子直接生變的對象,阿賴耶識具有變現一切事物的功能,它所直接變現的山河大地等外在對象,即「本質相分」。所謂「影像相分」,指由識體變現出的種種意識表相。《成唯識論述記》卷6末說∶「除影外別有所託,名本質(注6)。」「影像相分」具有與「本質相分」符合的特性,「本質相分」在內容上是「影像相分」的基礎。

就實際的認識過程而言,我們所能把握的只是影像相分,即真實出現在我們意識中的表相,「唯識」一詞的本意「唯表相」,表這的正是這個意思。然而,在唯識學的發展過程中,它必須回答不同意識「表相同一性」的艱難,回答意識表相是否具有客觀性基礎。唯識學當然不能承認對象的實在性,於是在「影像相分」之外,創造出「本質相分」的概念,依相分的兩重性說明意識表相的確定性,為意識表相找到了參照。「本質相分」是「影像相分」的基礎,我們的意識表相之所以擁有確定性,能與生活實踐符合,根本的緣由在於它的基礎也是識的變現,是識的本質相分,唯識學面對的表相客觀性挑戰得以消解。《成唯識論述記》說∶「行相有二,一者見分。┅┅二者影像相分名為行相。」這裡明確的把影像相分與見分歸為「行相」一類,而「行相」是仰仗「境」所生的,「本識行相必仗境生,此唯所變,非心外法(注8)」這裡所說的「境」唯識所變,即「本質相分~BX3;」,是「影像相分」的基礎。

三、所緣緣

唯識學概括一切法生起有四個條件,稱作「四緣」,即因緣、等無間緣、所緣緣、增上緣。「因緣」指有為法中親生自果的因素,包括種子生現行、現行熏種子兩個方面。《成唯識論》卷7說∶「因緣,謂有為法親辨自果。此體有二,一種子,二現行。」(注9)「等無間緣」指心、心所的生起由前念引生後念,念念相續,沒有間隔。《成唯識論》卷7說∶「等無間緣,謂八現識及彼心所前聚於後,自類無間,等而開導,令彼定生。」(注10)「所緣緣」即以所緣為緣,指心的認識對象,《成唯識論》卷7說它「是帶己相,心或相應,所慮所託。」(注11)「增上掾」指三緣以外,有助於諸法生起的一切條件。唯識學認為,色法與種子的生起,只需因緣和增上緣。因為它們不依賴思慮,沒有所緣緣;又因多類具起,沒有等無間緣。心、心所法的生起必依四緣。

「四緣」之中,最能體現唯識特色的是所緣緣,它是心、心所法的思慮對象和依託,但這對象不是外在的實境,而是心、心所自己所帶的行相。通過「所緣緣」這一概念,唯識學將心、心所法的一切因素含攝到識自身之中。

「所緣緣」又分兩種,一是親所緣緣,一是疏所緣緣。「親所緣緣」是見分直接的認識對象和依託,與起了別認識作用的意識片刻不離。疏所緣緣不是見分的直接對象,而是親所緣緣的本質。《成唯識論》卷7說∶「若與能緣體不相離,是見分等內所慮托,應知彼是親所緣緣。若與能緣體雖相離,為質能起內所慮托,應知彼是疏所緣緣。親所緣緣,能緣皆有,離內所託必不生故,疏所緣緣能緣或有,離外所慮托亦得生故。」(注12)這與區分影像相分和本質相分的思路是完全一致的,親所緣緣也就是影像相分,疏所緣緣即本質相分,兩者共同構成心、心所的意識對象,而親所緣緣是意識的直接表相,疏所緣緣是親所緣緣的本質和基礎。

四、三類境

境,是佛教表示認識對象的概念。玄奘大師在總結唯識學四分理念的基礎上,創造性地分境為三,提出了「三類境」的思想,是中國唯識家「對象理論」的集中代表。三類境的內容是性境、獨影境、帶質境,窺基的《成唯識論掌中樞要》卷3末引用了玄奘自撰的頌文∶「性境不隨心,獨影唯從見,帶質通情本,性種等隨應」。(注13)

「性境」,指有真實體性之境,「性」是實體、真實的意思,此境由阿賴耶識種子生起,自守其性,不隨能緣之心。「獨影境」,指獨有影像之境,此境依能緣之心而起,別無本質,唯有影像,像第六識所交現的龜毛、兔角之類,皆屬此列。「帶質境」,兼帶本質之境,指某一見分生起相分時,此相分不完全是影像,而且帶有一定的本質,稱作帶質境,此境居於性境與獨影境之間,與此二者不一不異,如第七識見分緣第八識見分時,所生相分一半是能緣之影像,一半是所緣之本質。

顯然,三類境的區分與前面所述相分、帶質境、所緣緣的四分,在理路上完全一致,性境可相應於本質相分、疏所緣緣,獨影境相當於影像相分、親所緣緣。區分三類境的根本目的,旨在說明識之所變既包括了識的直接影像,也有相對確定性的內容。

五、小結

唯識學在闡述對象問題時,遭遇最大理論挑戰是如何消解對象的客觀實在性,如何說明可經驗的現實世界只是論的表相,為此,唯識家通過阿賴耶識變現、相分、所緣緣、三類境諸命題的建構,攝境歸識,特別經由本質相分、疏所緣緣、性境等概念,說明表相所依之境亦有一定的確定性,但終究為識所變,從唯識學的角度來解釋意識表相的客觀性基礎問題。

唯識學的對象理論,從人的自我意識的確定性出發,攝萬法於識,主張一切論識對象都是識的變現,充分發揮了唯心論哲學的長處,在這論識上具有極大的合理性。立足於自我意識的可靠性,人所能肯定的唯一對象就是意識表相,這是意識的界限。在這一方面,唯識學與康德、笛卡爾、胡塞爾的哲學思路是一致的。

唯識學倡導「識所緣唯識所現」,強調一切認識對象都是意識的轉變,都離不開識,這是對世界哲學的重大貢猷。從這一點出發,康德「經驗」與「物自體」的區分、笛卡爾的「我思故我在」、胡塞爾的「本體懸置」都有與唯識學比較研究、互動發展的可能性,這可以成為中國宗教哲學進步發展的新觀點。

唯識學的對象理論,一方面堅持萬法唯識的理論原則,同時,對現實世界的實在性和價值也不是簡單地否定。通過「本質相分」、「疏所緣緣」、「性境」等概念的確立,唯識學為圖在意識範圍內解決表相如何與生活實踐符合的問題,從哲學上看,這種為人的意識確定性尋找基礎的努力,是對唯物論哲學長處的吸取和對唯心論不足的超克,擁有融匯、超越唯物論和唯心論的傾向,其理論價值應當予以充分重視。

作者簡介∶一九六五年生,哲學博士,目前任職於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宗教研究所助理研究員

注1.(大正藏)第31卷,第60頁上

注2.同上書,第10頁上。

注3.(大正藏)第43卷第319頁上

注4.(大正藏)第31卷第l0頁中

注5.同上。

注6.(大正藏)第43卷第456頁下

注7.同上書,第317頁中。

注8.同上書,第317頁上。

注9.(大正藏)第31卷第40頁上

注10.同上書,第40頁中。

注11.同上書,第40頁下。

注12.同上。

注13.(大正藏)第43卷第633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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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一說實相 發表於 2007-9-15 09:08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2 人間的盒子 的帖子

謝謝。多好的盒子啊,進去的是繁體出來的即使簡體!
把我原來的刪除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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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間的盒子 發表於 2007-9-15 10:05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一說實相 於 2007-9-15 09:08 發表
謝謝。多好的盒子啊,進去的是繁體出來的即使簡體!
把我原來的刪除了吧。


繁體簡體都有也顯得公平。謝謝貼出來。
我那麼好的簽名什麼時候沒了,氣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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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竹青青 發表於 2007-9-15 10:08 | 只看該作者
佛教好深啊.

慢慢看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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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一說實相 發表於 2007-9-15 12:52 | 只看該作者
唯識學是很深的,看不懂很正常。

我覺得初次了解的人可以從中得到幾個思考的問題和啟發。
1. 對於一般人來講的客觀世界的存在問題,是否這個存在是完全獨立於我們能夠認識的主觀能動性的?唯物主義的答案最簡單明了,我們都知道了。那麼是否有其他的至少也能夠自圓其說的解釋呢?不管怎麼說,如果我們對於某一個客觀事實根本從無認知也永遠無法認知,那麼這個事實的存在與否就對我們沒有意義了。
2. 你可以說這麼玄而又玄的東西編出來除了哲學討論又有什麼意義?個人認為如果是哲學家提出來的,那麼只能說是一個聰明的學術問題。然而出家人提出來的,這就嚴重了。他們哪裡來的?他們不需要為了學術交流、發表論文,而自創一派的發明創造。既沒有那個需要,也沒有那個時間,更不允許有那個動力。他們是修行人,他們的理論只能是根據他們的實驗而來的。這個實驗就是他們的各種學佛修行實踐中得到的證悟。佛教是一門解行並重的學問,不僅要理論圓滿,也要求依教奉行而可以自己證得的。從這一點上,我覺得它和科學的精神相當的一致。
3. 知道一點唯識的辭彙,也可以幫助我們說明很多東西。比如人有八識,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末那識、阿賴耶識。前面的五識就是大家熟悉的人可以感知客觀世界的五種功能,佛教中也叫「根」。通過這五根攝取外部的信息輸入我們的信息處理中心。意識相對於心理活動和思想,把這些信息翻譯成我們認為有意義的語句,make sense of them。通常所說的白痴大概就是比較缺乏第六意識的人,他的眼睛,耳朵,鼻子,舌頭,身體都沒有壞,可是他卻不能把他的直接覺知變成他的思維意識。末那識大體上說就是分別的意識性,在眾多的知識中識別對我有用的東西,我的財物,我的利益,我的感情,產生取捨,產生自我。就是由這個功能習性才產生了所有「壞東西」---自私,貪婪,嗔恨。有了末那識就可以把與自己無關的事情擱置一邊,無關痛癢。專註自己的利益。所以前六識的積累並無人我的區分,是知識和思想,用現在的話來說「是人類共同的」,不帶感情色彩的。等到第七識參與進來之後才有取捨才有我的概念,才會患得患失,才會有得不到的痛苦,才會愛,才會恨。而第八識,阿賴耶識,也叫佛藏識,它是一切種子包括事物的意識和思維活動。但是它不加分別的統統在那裡,而且沒有你我他的。因為人有我見我執分別心,所以要跟著自己的所作所為去六道輪迴。如果你覺悟心佛眾生本來沒有差別,當然就無緣大慈同體大悲了,當然就不生不滅,跳出輪迴了。你還輪迴個啥呀?

不對的地方請各位師兄批評指正。不過,我一向反對在這樣的論壇里討論和追究比較深刻的概念。因為那樣的話,會把許多有佛法有興趣但是沒有基礎沒有修行體悟的人搞的矇頭轉向而認為佛法就是講究玄乎,把他們嚇走了。這不是斷人慧命么。要探討深刻的東西可以去專門的佛學論壇。

[ 本帖最後由 一說實相 於 2007-9-15 12:5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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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co 發表於 2007-9-15 13:56 | 只看該作者
很不錯的文章。謝謝摟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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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021 發表於 2007-9-15 21:16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6 一說實相 的帖子

頂樓的文章不過是很泛泛的知識普文章。想梳理點什麼東西出來,卻把唯識搞得支離破碎。知道的人不會知道更多,不知道的人卻也還是不知道。

你的這段導讀就精彩很多了,很佩服你的總結能力。不過你談到出家人提出唯識,而這對他們沒有多少現實意義,我不是很認同。

人們有個習慣,對事物都喜歡刨根問底,出家人也不例外,只不過追尋的東西不一樣而已。唯識對於佛教來說,絕對不是可有可無的東西。唯識給出了對佛教一些基礎理論的支持。當佛教的一些概念難以被人們所理解和接受時,唯識就可以派上大用場了。某種程度上來說,唯識之對於佛教,就如同相信耶酥是上帝的「信心」之對於基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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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一說實相 發表於 2007-9-15 22:01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chico 於 2007-9-15 13:56 發表
很不錯的文章。謝謝摟主


師兄見笑了。俺的水平是真正的低人。不過覺得我們都有義務多做一點佛教的科普工作。把一些根本的基礎用我們自己的感知表達出來,展現佛法的根本精神---圓融,智慧,慈悲,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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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一說實相 發表於 2007-9-15 22:38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mm021 於 2007-9-15 21:16 發表
頂樓的文章不過是很泛泛的知識普文章。想梳理點什麼東西出來,卻把唯識搞得支離破碎。知道的人不會知道更多,不知道的人卻也還是不知道。


是有點這樣的感覺,抱歉。

你的這段導讀就精彩很多了,很佩服你的總結能力。不過你談到出家人提出唯識,而這對他們沒有多少現實意義,我不是很認同。


師兄過獎了,精彩是絕對沒有的,只是講一點自己的膚淺體會,因為真實,所以反而倒有點生命的感覺了。不過我可是沒有說唯識對出家人沒有現實意義的話呀。如果被人有這樣的感覺,我當真罪過,要懺悔了。我的意思恰恰是說因為唯識是出家人在修行實踐中體悟總結出來的,所以確實是真相實相的概括。而不是玩學術名詞。所以才是嚴重的,一般人即使難以接受,也不要輕易否定它啊。你的意見真好代表了我,唯識是佛法的理論中最重要的一個奠基。出家人在家人的修行中很多艱澀的問題可以通過唯識的理論得到說明而突破障礙,是多麼了不起的法寶啊!

我自己就曾經得到過一個大德的關於念佛的開示。他告訴我說要佛號不斷,就不能光靠嘴念,因為嘴巴要干別的事情不可能做到一直念佛。剛開始時是口念耳聽,然後是口念心聽,再後來是心念心聽,那個時候舌根不動了,要做到念而不念,不念而念。什麼意思?就是人在做其他的事情的時候,佛號仍然不斷(深刻思想的時候除外)。這就不好懂了?他解釋了一句,就是那個時候的佛號已經不是在前面的六識田裡打轉,而直接進入到了第八識,轟開第八識中的念佛種子,與阿彌佗佛相應。所以藉助唯識的理論,話就可以講的容易明白一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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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021 發表於 2007-9-15 23:25 | 只看該作者
謝謝!

下次別叫俺師兄啦,會嚇著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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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竹青青 發表於 2007-9-16 08:50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6 一說實相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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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021 發表於 2007-11-17 23:23 | 只看該作者
六樓的版權借用一下下,不介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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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而不同 發表於 2007-11-18 09:09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人間的盒子 於 2007-9-14 17:06 發表
佛教唯識學的對象理論(zt)
本文由 一說實相 在 2007-9-15 08:53 發表於: 倍可親.美國 ( backchina.com )


好象和版同意要砸繁體字的。


哈哈,沒有啦,當時是和你開玩笑的,你還耿耿於懷啊
Just have fun!

[ 本帖最後由 和而不同 於 2007-11-17 17:1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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