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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pleTree 發表於 2007-10-29 23:3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向同志們伸出友誼的手--以神的愛與聖潔
吳蔓玲

瑾佩再也受不了這內心的煎熬。她幾次把自己關在房以頭撞牆、拿棒子敲頭和用刀割大腿手臂,仍然除不掉腦中的惡念。她了解教會對同性戀的立場,卻無力改變自己。最後,鼓起勇氣找團契導師談一談,將自己的掙扎一五一十全盤托出。沒想到導師聽完后,面色凝重的翻開聖經,指出一節節同性戀是罪,是神所憎惡的經文。最後,他嚴肅的告訴瑾佩:「神的教會是聖潔的,無法容許罪的存在,你必須悔改。」瑾佩含著眼淚離開,心中吶喊著:「這些我都知道,有誰能幫助我?我是真心想改變。」下周主日,她總覺得有些人用異樣的眼光盯著自己,大家離她遠遠的,似乎在竊竊私語,也沒人搭理自己。瑾佩想下禮拜再也不來了。

相較之下,明清似乎幸運多了。他第一次參加這教會的活動,正期期艾艾的告訴牧師自己的「身份」。牧師拍拍他的肩膀,溫和地說:「神愛世人,也包括你。同性戀是天生,也是神所造,我們歡迎你。」在聚會中牧師宣布下周教會有一對弟兄要舉行婚禮。他並且強調,若兩人交往兩年以上他很願意為他們證婚。明清好高興終於找到個能完全接納自己的地方,他太喜歡這個屬靈的新家。

瑾佩所去的教會,重視神的聖潔,完全拒絕罪,對同性戀的態度是完全拒絕。而明清所去的教會態度則相反,他們重視神的愛,對同性戀的態度是完全接納。究竟何種態度是合神心意?

哥林多前書六章?、10節告訴我們同性戀行為是不義的,並且不義之人不得進神國,也就是不能與神建立關係。教會完全拒絕的態度迫使瑾佩離開教會,她沒有機會得到救恩,倚靠神,改變併除去不義,好與神建立關係。然而,教會完全接納的態度,漠視同性戀是罪的事實,容許並鼓勵明清保持同性戀的行為,使得明清雖然參加崇拜和教會其它活動,卻也沒法子脫離不義而與神建立關係。對瑾佩和明清而言,他們都失去一個得到完全救恩、重生得救的機會。

〖 打破同性戀的迷思 〗

在當今文化中,同性戀迷思之一是「只要你曾是同性戀,你永遠是同性戀」也就是同性戀行為是不可能改變的。這種說法不但與聖經教導相背馳,而且與事實真相不合。在哥林多前書六章11節,保羅清楚指出同性戀是不義且有些哥林多人過去陷於那些不義的生活,然而奉耶穌基督的名,借著聖靈,已經洗凈成聖稱義。使徒時代是如此,現在亦是如此。當今有不少人靠基督寶血和聖靈大能,完全走出同性戀生活模式,例如:「愛中行動」(Love In Action)創辦人法蘭克?渥爾湛,他已離棄同性戀行為有廿年之久,他絕非特例。有不少離棄同性戀行為重生得救的基督徒在世界各地見證並幫助有心改變同性戀行為的人。

〖 一個成功的案例 〗

同性戀行為既是可改變的,我們教會到底應當以何種態度來對待那些沉溺於同性戀行為的人?我們是否能有神的聖潔又有神的愛?以馬秋蕊為例。馬秋蕊十一歲就開始有同性性行為的經驗,在往後四十年,她換了幾個同性戀伴侶。她曾打賀爾蒙針、看心理醫生,甚至尋求變性的可能性。最後,醫生告訴她,「你就好好享受目前同性戀的生活吧﹗找個好伴侶,好好過日子。」她也曾尋求教會的幫助,然而,當她表明自己的掙扎,那位牧師對她說同性戀的邪靈太強,並要求她立即離開教會。受挫后,她再也不去教會。

然而,在她五十多歲左右,她同居多年的伴侶離她而去。她痛不欲生,曾自殺未遂。在報紙一端看到教會聚會的廣告,她心中燃起了微小的希望。她禱告,「若真有神,請差人幫助我,不然我再也不踏進教會一步。」她參加了崇拜,但是到了聚會結束,仍無人與她交談。她心想:「算了吧﹗」正當她推門離去的那一刻,背後響起一個溫和的聲音,「我能幫你什麼忙嗎?」她介紹自己是奧斯汀師母。於是,馬秋蕊一股腦的說出內心的傷痛和同性戀生活的沉溺。當她說完時,心也預備好等著師母提出離開教會的要求。然而,接下來事情的發展卻非如她所料。這一天成為她生命的轉折點。奧斯汀牧師和師母完全接納她,將救恩介紹給她,並且邀請她與他們同住好就近幫助她。教會的弟兄姐妹也竭誠的接納她,他們擁抱她,就像擁抱其它弟兄姐妹。他們並邀請她參與教會事奉,像開主日學娃娃車等。

完全離棄同性戀生活方式是一場長期的戰爭,牧師和師母用無數的禱告和由神來無盡的愛心陪她打這一場仗。有幾次,她灰心想放棄離開,他們的愛心、耐心和禱告激勵她繼續倚靠神,勝過試探。

神一次又一次向她顯明祂的大愛。馬秋蕊曾參加離棄同性戀生活的研討會,那些課程幫助她到神面前尋求造成自己同性戀的根源。(像父母的婚姻不正常,父母對生男兒強烈的期盼,父母的冷漠及親眼見母親被強暴......等)她把那些根源一樣一樣帶到神面前求醫治。整個醫治過程雖是費時,卻是值得的。馬秋蕊目前已離棄同性戀生活有十多年。她仍努力在神面前學習儆醒和倚靠的功課,擁抱神所賜豐盛的生命。(注一)

〖 如何對待同性戀行為者? 〗

馬秋蕊所遇到的教會是追求聖潔和愛的教會。他們沒有容許罪在教會中滋長且以基督的愛完全接納馬秋蕊。我相信我們多數人是願意追求神的聖潔與愛,我們願意成為神可用的器皿和福音的流通管。然而,大多時我們不是不願伸出援手,而是不知如何幫助或如何與有同性戀行為的朋友相交。

以下綜合一些專家及過來人的意見(注二、三、四)建議我們如何對待同性戀行為的人:

1.不住禱告:為他的救恩及看清同性戀行為不能真正解決問題禱告。為自己求神教導用合宜的態度看待他。

2.把他當做一位未信主的朋友,而非只是個同性戀,你怎麼對待有外遇或看色情書刊的朋友,就用同等態度看待他。

3.介紹救恩給他:提到救恩,非談到「罪」不可,有必要讓他了解到同性戀是罪,是神所憎惡的,然而不可只專註於同性戀的罪而忽略其它的罪。神要救的是他的全人,而非只是他不當的性行為。我們的目的是將救恩介紹給他,不是改變他同性戀的行為--這是神的工作。人不可能改變另一個人。

4.以實際行動表達關懷與接納:有時候單單以言語表達關心、愛與接納是不夠的,肢體語言往往更能表達出我們的接納,譬如,誠摰的握手,友善的拍拍肩膀,甚至一個擁抱,或者聚會時主動坐到他身邊。

5.不要好奇挖他的隱私:不要刨根究底挖他的私生活。當他自願道出自己生活的細節,也不要大驚小怪,更不可傳出去。聆聽而不要論斷。(是指當他分享時,不要論斷或批評,或定他的罪,因為只有神才有資格能審判或定罪人。但卻有必要讓他了解神的標準--同性戀是罪的事實。讓他知道聖經立場與定罪他是相當不同的。)由於過去被拒絕甚至羞辱的經驗,他們對人們的反應及笑話可能相當敏感。

6.分享我們的生活:以誠相待,分享我們生活中成功與失敗的經驗。有不少走出同性戀的人驚訝的發現「正常人」原來也會遭受拒絕、傷害、挫折、孤獨和陷入色慾的誘惑。我們的分享能幫助他們了解自己並非怪異且孤立。除此,借著我們的友誼,他也可以學習如何建立不帶有「性」,真摰而誠懇的友誼。

7.做他的朋友:做他的朋友,但不要做他的「小母親」,不要讓他依賴我們。我們自己當與其它男女朋友維持正常友誼。當小心自己有嫉妒和佔有慾,免得自己也被誘惑。別以為過去不是同性戀,就永遠不會變成同性戀。尤其是那些自己有強烈「被需要感」的人,更應小心落入同性戀陷阱中。

8.不要積極鼓勵他與異性約會:與異性約會並非代表同性戀行為已被根治。切切不要積極鼓勵他或甚至施壓力要他與異性約會,他不見得預備好。又當小心自己愛上他,然後等待神來改變他。同性戀的行為只是表徵的問題,然而造成同性戀背後的成因需要一一被對付與醫治。根據一些從事同性戀輔導的機構建議,人們離棄同性戀三年後才開始約會。

9.不要輕言放棄:離棄同性戀行為並非一日可成,是一場耗時費心的戰爭。當他又走回老路時,不要因怕傷害對方而不忍提他的罪。要溫柔的規勸他並提醒他耶穌基督在十架上所付出的代價。不要輕言放棄,尤其當他正陷於痛苦中。

10.鼓勵他接受基督徒專業的輔導:根據從事基督徒同性戀輔導事工者的經驗,個人慾改變的決心與願付上代價順服神是完全棄絕同性戀的關鍵,要幫助一個人離棄同性戀生活,有時候看來似乎很難在神的愛與公義上取得平衡。然而,借著聖靈,多方禱告、祈求、儆醒不倦,堅持『同性戀是罪』的立場與以神的愛完全接納此人身心靈是絕對可行的。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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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ebling 發表於 2007-10-30 00:10 | 只看該作者

一看就知道是基督教會炮製出來的故事

居然還好意思自己給自己加精?拜託你拿一篇學者或者醫生的文章好不好啊?基督教會胡亂拼湊出來的東西你也好意思拿出來獻醜?只要你們願意,什麼假冒偽劣的個人見證編不出來?比如「閉眼就見到了上帝」,「耶經燒不著,古蘭經一燒就著」等等。你們基督教會的濫東東國際學術會議和期刊根本不會正眼看,隨手就丟進了抽水馬桶。

現在你們那個教會的出同性戀醜聞的Ted Haggard又成功被教會理由包裝,轉行成straight上市了,繼續戴著假面具行騙,你怎麼不拿Ted做例子證明gay能變straight啊?

你們基督教一致賣力的進行改造和迫害同性戀的工作,裡面的很多頭頭都已經受不了良心的譴責,站出來揭露所謂的同性戀改造的真相。

Vonnie Pitts Vonnie Pitts was a heterosexual pastor at a church in New South Wales. She and two other pastors set up an ex-gay ministry based on the Living Waters program. After four months of training, they took three lesbians and two gay men through the intense six month program. When that didn』t work, they looked at other ex-gay resources for help. But over time, she learned that 「anyone who claimed to be 『cured』 had just gone into denial about his or her sexuality.」
She concludes:    If I were to see any of the people that I took through the 『Living Waters』 program again, I would say sorry. My intentions were to help you through your struggle but I acted in ignorance.

具體且看:

三名美國宗教組織原高級成員為曾從事「治療改變」同性戀者的活動表示道歉
之後,又有三名企圖轉變同性戀的基督教澳洲組織前頭目公開道歉

http://club.backchina.com/main/v ... &extra=page%3D3

[ 本帖最後由 liebling 於 2007-10-30 00:1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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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MapleTree 發表於 2007-10-30 00:41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2 liebling 的帖子

我覺得有一點很重要:當事人的態度。
如果當事人把同性戀當作是罪,並且竭力逃避,就是一個正確的態度;
如果當事人不把同性戀當作是罪,並且竭力辯護,就不是一個正確的態度;

至於成功失敗每個人都有經歷,誰也不是常勝將軍,我想這個是可以理解的。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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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7-10-30 05:18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 MapleTree 的帖子

謝謝弟兄的分享!那些建議是很好的。 願我們有更多的愛心與耐心去對待與我們同陷罪中的人。
To God in faith. To others in l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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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7-10-30 05:20 | 只看該作者
可不可以改變,關鍵在於是否信神能否改變一個人。

信心!對那位創造天地的主的信心。在人不能,在神無所不能。

[ 本帖最後由 同往錫安 於 2007-10-30 05:28 編輯 ]
To God in faith. To others in l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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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 發表於 2007-10-30 05:25 | 只看該作者

我的老帖,有關同性戀轉變的見證。真人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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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ebling 發表於 2007-10-30 09:49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研究 於 2007-10-30 05:25 發表
http://club.backchina.com/main/viewthread.php?tid=554797

你們大S不也刊登過一篇「耶經燒不著,古蘭經一燒就著」的真人真事的個人見證嗎?

你們JDT只要有信念,女人也能變男人,這樣再傳道就不違反耶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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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vant 發表於 2007-10-30 09:53 | 只看該作者
謝謝兄弟的貼。

天父,主耶穌基督,我們俯伏來到您的面前,把這個網上的朋友,尤其是如果有同性戀的朋友,恭敬,仰望的把他們交在您的手中,求您親自來看顧,保守,愛護他們;我們不知道他們是誰,我們也不知道他們心中的需要,但是,您知道;我們懇求您,差遣您的僕人,去尋找他們,去帶領他們,讓他們在他們的生活中,奇迹般的遇到基督徒,遇到愛主的基督徒,遇到您的僕人,使女,讓耶穌基督的愛,通過您的僕人,使女,來傳給這個朋友們。

主啊,我們也求您,感動我們網上的每一位兄弟姐妹,與所有的網上的朋友們,交朋友。也求您感動我們,讓我們有好的行為上的見證,讓我們真的,有愛心,溫柔,良善,平安,謙卑,等聖靈的果子,從我們眾兄弟姐妹身上,流露出來;讓我們這些網上互不相識的人,不管我們的信仰如何,能夠成為朋友,也在某一天,讓他們能夠看到,信耶穌的人,真的不一樣。
天父,我們沒有能力,也不知道該如何行。我們就懇求您,來感動我們每一位兄弟姐妹,賜能力,賜智慧,賜愛心給我們。同時,我們也懇求您,看顧每一位網上的不信主的朋友們,尤其是可能有的同性戀的朋友們,也求您,在您的時候,早日接他們回家。

禱告不配,奉我主耶穌基督的聖名。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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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ebling 發表於 2007-10-30 09:54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MapleTree 於 2007-10-29 23:35 發表
馬秋蕊目前已離棄同性戀生活有十多年。她仍努力在神面前學習儆醒和倚靠的功課,擁抱神所賜豐盛的生命。(注一)  


如果同性戀禁慾就是離棄同性戀生活,成功變成異性戀的話,那那麼多獨身的神父,還有羅馬教皇,如果我們假設他們本來是異性戀的話,都是在離棄異性戀生活了。太搞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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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教徒 發表於 2007-10-30 10:18 | 只看該作者
我很不贊同同性戀可以改變的觀點,我在另外的一個帖子裡面說過我女朋友家的事情,她嫂嫂的姐姐一家是個虔誠的教徒,無法接受兒子是GAY的事實,覺得丟她在教會的臉,就整天讓他看心理醫生,整天讓他禱告,最終這個17歲的小孩走上了自殺的道路,巧的是她的第二個兒子也是GAY,而且是非常女性化的那種,現在他么家接受教訓,開始接受她兒子是GAY 的事實,而且她通過諮詢也了解道其實他們父母是要負一定責任的,因為兩個兒子都是GAY最大的原因就是基因.按道理說如果他們這麼虔誠,上帝怎麼會讓兩個兒子都成為GAY,而且其中一個還走上死路.女朋友的嫂嫂還懷疑她的幾個侄女也有同性戀傾向. 以上所說的我可以發誓都是真實故事,我之所以說出來就是希望你們不要在這麼固執,這種態度已經無形中殺害了一條年輕的生命.

[ 本帖最後由 假教徒 於 2007-10-30 10:2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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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MapleTree 發表於 2007-10-30 10:53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0 假教徒 的帖子

我覺得這個例子如果是真的,明顯是家長拔苗助長的結果。那個死去的孩子才17歲,可能平時說話或者行為上有些錯誤性取向的「徵兆」。其實那麼小的孩子,遠遠還沒有定型,我的孩子就在上學,他們孩子之間男女分得很清楚,男孩不玩女孩的玩具和遊戲,我的兒子甚至看電視里演到女孩廣告都要噁心一下。有一次他們學校組織出去玩,他被分到一個小組,只有他一個男孩,他甚至要拒絕參加活動。

但是,這並不意味著他就是gay,這只是孩子在成長過程中的一個必經階段而已。我有個朋友,180的身材,帥極了。有一次我找來的福音朋友一眼就看上他,要給他介紹女朋友。我告訴她,人家孩子都快要該談朋友了。  但是他小時候,如果他父母不說,人人都認為他是個女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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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教徒 發表於 2007-10-30 11:07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1 MapleTree 的帖子

你說的恰恰相反,她的第二個兒子,從小在幼兒園裡面就已經喜歡女孩子的東西,男生做狗尾巴模型,女生做糖果的,可是他就喜歡做糖果,還哭著跟老實說她要做女生.還有你說你的兒子看到女孩廣告就要噁心一下,那我告訴你那個死去的男生在還沒告訴父母是GAY 以前為了隱瞞,也是故意裝著對女孩的東西很排斥的樣子, 很苦的偽裝自己每個周末去跟朋友去打籃球, 以表示自己喜歡男孩的運動,最後自己受不了了,才跟父母說出來,沒想道卻走上這條路.還有哦,據我所知,不是所有的GAY都很女性化,有的根本就看不出來.就像有些牧師,要不是事發,誰會猜道他是GAY.有了孩子不代表就不是GAY,結婚的GAY也不在少數,他們只是為了隱瞞身份而已,借了婚後改不了還在外面亂來,這樣的後果不是害了他老婆也害了他兒子.

[ 本帖最後由 假教徒 於 2007-10-30 11:1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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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ebling 發表於 2007-10-30 11:08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MapleTree 於 2007-10-30 10:53 發表
我覺得這個例子如果是真的,明顯是家長拔苗助長的結果。那個死去的孩子才17歲,可能平時說話或者行為上有些錯誤性取向的「徵兆」。其實那麼小的孩子,遠遠還沒有定型,我的孩子就在上學,他們孩子之間男女分得很 ...

人家信你們教會的話,讓Gay兒子改過導致兒子自殺你說人家拔苗助長,不信你們教會的話吧,你又說同性戀是罪一定要改。還拿出一個人家根本沒有說自己是gay的例子來證明gay可以改變,小時候長得漂亮像女孩子能證明他喜歡同性嗎?好笑死了。

反正橫豎是你正確,人家人都死了你還在這裡輕描淡寫地說風涼話。難怪很多JDT看到上帝殺了那麼多人都已經麻木不仁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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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ebling 發表於 2007-10-30 11:13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假教徒 於 2007-10-30 11:07 發表
你說的恰恰相反,她的第二個兒子,從小在幼兒園裡面就已經喜歡女孩子的東西,男生做狗尾巴模型,女生做糖果的,可是他就喜歡做糖果,還哭著跟老實說她要做女生.還有你說你的兒子看到女孩廣告就要噁心一下,那我告訴你那 ...

好像是啊,好好的一個男孩子看到女孩子的東西不去玩就可以了,幹嗎那麼誇張要故意噁心一下啊?有點欲蓋彌彰的味道,真正的異性戀,看見漂亮女孩不開心死掉才怪呢。聽說很多Gay神職人員都通過故意大聲譴責同性戀來隱藏自己,那個Ted Haggard就是最好的例子。莫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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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教徒 發表於 2007-10-30 11:16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4 liebling 的帖子

經常聽到你舉TED的例子,他到底是何方神聖啊,說來聽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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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ebling 發表於 2007-10-30 11:59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5 假教徒 的帖子

此人是基督徒的先進代表,性醜聞敗露后,臉不紅心不跳,選擇和所在教會積極合作,宣布接受同性戀改造治療。經過幾個月的突擊治療,目前已經痊癒,正積極向各界媒體隆重推出一個成功轉型后的異性戀的TED,同時向各界展示基督教會在同性戀改造這一重大課題上的偉大成就。

請看下面的相關報道:

美國福音派聯盟(National Evangelical Association) 主席哈格德(Ted Haggard)被指在過去三年內每月與一名男子進行性交易后,周四突然宣布辭職。根據美聯社報道,哈格德今年50歲,已婚,是五個孩子的父親。他是美國其中一位最有影響力的福音派領袖,自2003年3月起領導


美國福音派聯盟(National Evangelical Association) 主席哈格德(Ted Haggard)被指在過去三年內每月與一名男子進行性交易后,周四突然宣布辭職。

根據美聯社報道,哈格德今年50歲,已婚,是五個孩子的父親。他是美國其中一位最有影響力的福音派領袖,自2003年3月起領導擁有3000萬成員的福音派聯盟。對於有關其性醜聞的指責,哈格德已公開否認。

哈格德周三晚上接受電台KUSA-TV訪問時,他說:「我從未與任何人發生同性戀關係。我與妻子關係穩定,我忠於我妻子。」

據悉,哈格德更辭去了有14,000名成員的新生命教會主席。教會已組織了專門小組調查有關事件,並指出「在被指控的疑雲下,他不能繼續主持這個教會。」

哈格德在一個公開的書面聲明中說:「我自願辭職,使調查過程能夠顯示出公信力。我希望在以後的日子能更詳細地討論此事件。」

疑曾與哈格德發生性關係的男人瓊斯,現年49歲,居于丹佛。他對丹佛的電台KHOW-AM 表示過去3年哈格德幾乎每個月與他幽會和付錢發生性交。


瓊斯承認自己是一名同性戀者,他在網上宣傳自己做男伴。一位自稱Art的人聯絡他,後來他才在電視上發現此人是哈格德。他對美聯社表示,他決定爆出哈格德的性醜聞是因為政治鬥爭。他說,當他發現哈格德及新生命教會公開反對同性結婚時,他感到很失望。

瓊斯對記者說:「有人一方面反對同性婚姻,但背地裡卻與同性性交,這讓我感到十分憤怒。」他表明並非為任何政治集團工作。


據說,瓊斯現在擁有的證據是哈格德在他手機上的留言,還有哈格德寄錢給他時所使用的信封。他們對上一次約會在本年8月份。瓊斯在公開事件之前並沒有事先警告哈格德。



哈格德一向是保守派基督徒領袖。自2004年,麻薩諸塞州把同性婚姻合法化以後,哈格德與其它基督徒在每個州發起抗議行動。去年,他跟Focus on Family宣佈於2006年大選以前爭取在科羅拉多州通過禁止同性婚姻的法例。

哈格德曾表示他相信基於幾個世紀的傳統,婚姻是一男一女的結合,而且有研究指出這是對下一代最有利的家庭模式。

在美國福音派聯盟的網站上清楚說明其對同性戀運動的立場:「同性戀運動,即如姦淫的關係,是與聖經相違背的。」聖經上說「同性戀是罪,會為此生帶來悲慘的結局,犯這種罪的人斷不能進天國。」

哈格德及時辭職,相信對於美國福音派聯盟不會帶來長遠的破壞。但是,對於哈格德的教會,如果他的辭退是永久的話 ,則會帶來更加深刻的影響。

[ 本帖最後由 liebling 於 2007-10-30 12:0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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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教徒 發表於 2007-10-30 12:11 | 只看該作者
你看這就是虛偽,其實跟我說得那個房東得媽媽是一個性質,在教會裡面跟亞洲人就好好相處,一出了教會種族主義得真面目就表露無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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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w 發表於 2007-10-30 15:53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liebling 於 2007-10-30 11:08 發表

......難怪很多JDT看到上帝殺了那麼多人都已經麻木不仁了呢。............. ...


既然旡人求上帝救那苦命的孩子,為免他自殺落下地獄受永苦, 只好求地藏王菩薩救救那苦命的孩子

[ 本帖最後由 sumw 於 2007-10-30 16:0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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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MapleTree 發表於 2007-10-30 21:04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假教徒 於 2007-10-30 11:07 發表
你說的恰恰相反,她的第二個兒子,從小在幼兒園裡面就已經喜歡女孩子的東西,男生做狗尾巴模型,女生做糖果的,可是他就喜歡做糖果,還哭著跟老實說她要做女生.還有你說你的兒子看到女孩廣告就要噁心一下,那我告訴你那 ...

霍霍,這次更早,幼兒園也能看出苗頭?小孩子上學前當然分不清男孩女孩的東西了。
其實即使長大了喜歡異性的東西也未必就是同性戀。我們國內把這樣的孩子叫「假小子」「假丫頭」,北美叫"Tom Boy」「Tom Girl」,在加拿大女孩子和男孩子同場玩足球是再普遍不過的事情了,如果你因為國內女孩子喜歡踢足球而大驚小怪就完全沒有必要了,但是我想,這一點不是每個人都知道的。如果你因此「逼迫」一個十幾歲的孩子,就很容易造成惡果。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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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MapleTree 發表於 2007-10-30 21:06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2 假教徒 的帖子

我舉我那個朋友的例子,僅僅是為了回應你說那個小孩長得很女性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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