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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論快樂――讀《論 快 樂----錢鍾書》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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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犀 發表於 2004-5-14 02:1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初論快樂――讀《論 快 樂----錢鍾書》后感  

文章來源: 兩隻手  



有些話題,我是輕易不敢碰的,覺得太高深,自己的體驗還太少太少。雖然這並不說明我對於其他自己寫過的東西就懂得多。例如,快樂。

我總是認為物質決定意識的,對於快樂也如此。人的所謂臭皮囊(佛教的說法吧),是物質。而快樂,則是精神。物質決定意識。臭皮囊決定快樂是否產生。一個心理和生理健康的人,大約是更容易體會到快樂的感覺的。但大多數人並不如此。大多數人都或多或少地存在著心理或者生理上的問題。不能體會到快樂。

我一向認為我是心理上有些問題的人,佛羅醫德的精神分析是講究追述到幼年期的(幸虧他沒有追述到零歲方案上),嚴格地說,我不知道我的幼年期如何度過,從記憶中搜集不到,只能從一張照片上看見自己原來很胖――這倒是我近年來一直追求的目標,標誌著我永遠的反潮流和逆反心理――照片上我盤腿坐著,光著身子。但是記得事情之後,就彷彿是上學,象所有那個年代的小農民一樣,離家求學,在餓著肚子的漫長而又漫長的求學路上掙扎著成長。我記得自己在考初中的時候曾經威脅我的小兄弟們,如果考不上我就殺人然後自殺。我說給他們聽的意思是讓他們聽我的,有點兒象黑社會的老大。我現在的記憶中當時只是說說,但是說說也許真的會變成現實,不過幸運的是我考上了。我的考學一直很順利,不知道是幸運還是不幸。

話扯得遠了,人在回憶自己的光榮歷史――也許並不光榮――的時候,永遠都是多嘴的。後來我到了大學,進了一個我的方言不能通用的學校,陷入了無聲的孤獨當中,這種孤獨延續了整個大學,但是那時候似乎從來沒有崩潰,並且畢竟還有同鄉存在,在那裡,讀到了台灣人的一本書《羅蘭小語》,抄了許多上面的句子,雖然我後來並沒有溫習,但是卻牢牢記住了羅蘭給煩惱者的建議:多出去運動運動,多晒晒太陽。人類的快樂給太陽也有很深的聯繫。

也就是說,運動帶來快樂。這似乎從人那裡也能找出來吧。我來到發貼子的時候正是人生的一次低谷――或許只是我自己假想的低谷――,截止到現在,我依舊沒有走出這種低谷,所以文字當中,不可避免地流露出許多苦悶和難解的憂鬱,然而實際上,寫在這裡的文字還是比較不憂鬱的,最憂鬱的時候,人是不能活動的,並且會深刻地體會哀莫大於心死的感覺――我又說遠了,祥林嫂似乎總是想告訴每個人她的痛苦,只可惜大家其實都不愛聽,因為大家說:家家都有一本難念的經。痛苦的重複只能延緩時間沖洗痛苦的速度。而後悔,據劉德華在《忘情水》中說,是最傷最痛的。

在我漫長的發貼生涯里,給我回貼的不在少數,我基本上都是看的。其中一個印象比較深的是一個名字叫運動女孩的回復。大意是批評我竟然妄言,居然把自己和梵谷相提並論,要知道,梵谷的向日葵是一種瘋狂中依舊朝著太陽的。我對她的印象是洋溢著陽光的力量――這也正是運動和陽光的好處。從她的名字看,她應該是熱愛運動的。

後來在野村證券的大樓邊上看到了聞名的《向日葵》,終於體會到了梵谷那種瘋狂的生命力。用心理學術語講,他的躁狂症也不輕。不過可能沒有尼采嚴重。但是這幅畫,確實給我以震撼的生命力。

我的一個朋友去了美國,他的乒乓球打得非常好,交遊廣泛,在學校是英語社團的團長。他給我最深的印象就是樂觀向上,他的大笑至今還回蕩在我的耳畔。在美國,他也很快融進了當地社會,他向我驚嘆:黑人的運動素質真了不得,百米居然跑了n秒(我記不太清楚了),我在的這個小鎮子就出了好幾個過n秒的,要知道,在北京也沒有幾個過n秒的。他這些話讓我深感他已經融入了美國社會。更有甚者,他告訴我他新近的強項,他參加了當地社區的網球比賽,還打入了八強。在國內的時候他可從來不打網球,他只打乒乓球,是校隊的成員。問他怎麼回事兒,他說這兒打網球不花錢。這位一直熱愛運動熱愛交遊的朋友留給我的永遠是充滿陽光的精神。這些,應該得益於他的熱愛運動――我以為。

錢鍾書的《圍城》給人的感覺是一如既往的灰色。在我所謂的憂鬱症的周日,坐在公園的長椅上重讀,那種灰暗讓我幾乎窒息,真後悔自己從國內沒有帶來幾本催人奮進的小說――也不知道有沒有,似乎所謂的文學家們也大多是以摧毀人的樂觀為己任的,莎士比亞說:是死還是活,這是一個問題。雨果在《巴黎聖母院》里描述了一個痛苦不堪的敲鐘人。還有一個作家(忘了名字)寫了一個《局外人》(很切合在國外漂泊並且不能融入當地社會的遊子心情),而司湯達,還是讓於連走上了斷頭台。中國人的書里多的是平凡的世界和一地雞毛。而美國的書則更多冒險和生活的勇氣,例如海明威的《老人和海》,《讀者》裡面也永遠洋溢著這種精神。當然,任何事情都不可能絕對,中國書也有《活著》的催人淚下的毅力(?),雖然作者並沒有打算解釋為什麼要活著。

說了這麼多書,大約可以用魯迅給後代的遺訓做結尾:不要做文。我曾經在有些時候類似地想:不要讀書。錢鍾書也許就是讀書讀得太多了,所以才如此灰暗。但老子似乎也讀書不少,老子是書記官,類似於現在的圖書管理員,但是老子的書似乎沒有這麼灰暗,所以從層次上,總是覺得錢鍾書還是落了下乘,當然,這是我斗膽的陋見,我的水平,還不足以評論這位學貫中西的一代鴻儒。還有另外一個想法就是:不要有太多情感。感時花濺淚,恨別鳥驚心。這種文人的多愁善感還是不要的好,倘若衣食無憂也許可以學學林黛玉的多愁多病身,但是作為受過共產主義洗腦的人來說,還是多實踐多行動的好――據說,企業家的三大素質之一,就是行動力(其他包括思考力,忍耐力)

錢鍾書在《論快樂》中提到的天上一日,地下一年的說法,用以說明天上活得快樂,地下是痛苦,這似乎在宗教故事裡都是如此,例如下邊一則:

據說上帝那裡,一分鐘是地上的一萬年,一塊錢是地下的一萬塊。一個虔誠的信徒(天知道他是不是為了錢才那麼虔誠),禱告說:上帝啊,你那麼仁慈,就給我微不足道的一塊錢吧?
上帝說:好的,請等一分鐘。

看來涉及宗教,大約都是要讓人間受苦,死後享樂的。為了度過這漫長的痛苦的一生,需要幽默,所以西方人非常重視幽默,在選擇終生伴侶當中,這一項甚至能超過許多其它項排在首位。而受這種文化熏陶的王曉波,在自己的文章里也大量選擇讓人捧腹大笑的材料。我曾經讀過他的一篇文章,居然把學驢叫堂而皇之地寫了一大篇,當時笑倒了,不過也驚異居然這樣也可以。而在網上,大家也爭相以能編寫笑話而洋洋自得――人生苦短,何如開顏?日出東海落西山,愁也一天,樂也一天,何如高高興興?然而宗教卻大多只是給人類一個虛擬的天堂作為蘿蔔,卻要讓人拉一生的大車。

所以即使是現在,即使在異國他鄉我已經陷入了萬劫的煉獄(它的名字大約叫憂鬱症吧),即使我認識許多教會的朋友,即使我知道加入教會是在異國他鄉大多數遊子的選擇,我依舊拒絕加入。

我相信共產主義的看法,因為我以為,共產主義是提倡把人間變成天堂的,而所有的宗教都只提供虛擬的天堂。或許,我所說的共產主義已經與通行的共產主義大相徑庭。這個且不管它。

毛澤東可謂是樂天派的典型,而他,是共產主義的追求者。雖然他的許多政策並非英明,但是他那種快樂,感染我相信共產主義,即使是盲從。耶穌給人以受難者的形象,最近關於耶穌的電影也儘是痛苦和痛哭。而馬列主義的戰士似乎不如此。這是淺見――你大可以說我被中共洗腦了。人生在世,哪能不洗腦呢?人在江湖,怎能不帶刀呢?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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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靈犀 發表於 2004-5-14 02:12 | 只看該作者

錢鍾書: 論快樂

[c]論快樂

作者:錢鍾書 [/c]


      在舊書鋪里買回來維尼(Vigny)的《詩人日記》(Journald』unpo te),信手翻開,就看見有趣的一條。他說,在法語里,喜樂(bonheur)一個名詞是「好」和「鐘點」兩字拼成,可見好事多磨,只是個把鐘頭的玩意兒(Silebonheurn』taitqu』unebonnedenie!)。我們聯想到我們本國話的說法,也同樣的意味深永,辟如快活或快樂的快字,就把人生一切樂事的飄瞥難留,極清楚地指示出來。所以我們又概嘆說:」歡娛嫌夜短!」因為人在高興的時候,活得太快,一到困苦無聊,愈覺得日腳像跛了似的,走得特別慢。德語的沉悶(langweile)一詞,據字面上直譯,就是「長時間」的意思。《西遊記》里小猴子對孫行者說:「天上一日,下界一年。」這種神話,確反映著人類的心理。天上比人間舒服歡樂,所以神仙活得快,人間一年在天上只當一日過。從此類推,地獄里比人間更痛苦,日子一定愈加難度;段成式《西陽雜俎》就說:「鬼言三年,人間三日。」嫌人生短促的人,真是最快活的人;反過來說,真快活的人,不管活到多少歲死,只能算是短命夭折。所以,做神仙也並不值得,在凡間已經三十年做了一世的人,在天上還是個未滿月的小孩。但是這種「天算」,也有佔便宜的地方:譬如戴君孚《廣異記》載崔參軍捉狐妖,「以桃枝決五下」,長孫無忌說罰得太輕,崔答:「五下是人間五百下,殊非小刑。」可見賣老祝壽等等,在地上最為相宜,而刑罰呢,應該到天上去受。


  「永遠快樂」這句話,不但渺茫得不能實現,並且荒謬得不能成立。快過的決不會永久;我們說永遠快樂,正好像說四方的圓形,靜止的動作同樣地自相矛盾。


  在高興的時候,我們空對瞬息即逝的時間喊著說:「逗留一會兒罷!你太美了!」那有什麼用?你要永久,你該向痛苦裡去找。不講別的,只要一個失眠的晚上,或者有約不來的下午,或者一課沉悶的聽講――這許多,比一切宗教信仰更有效力,能使你嘗到什麼叫做「永生」的滋味。人生的刺,就在這裡,留戀著不肯快走的,偏是你所不留戀的東西。


  快樂在人生里,好比引誘小孩子吃藥的方糖,更像跑狗場里引誘狗賽跑的電兔子。幾分鐘或者幾天的快樂賺我們活了一世,忍受著許多痛苦。我們希望它來,希望它留,希望它再來――這三句話概括了整個人類努力的歷史。在我們追求和等候的時候,生命又不知不覺的偷度過去。也許我們只是時間消費的籌碼,活了一世不過是為那一世的歲月充當殉葬品,根本不會想到快樂。但是我們到死也不明白是上了當,我們還理想死後有個天堂,在那裡――謝上帝,也有這一天!我們終於享受到永遠的快樂。你看,快樂的引誘,不僅像電兔子和方糖,使我們忍受了人生,而且彷佛釣鉤上的魚餌,竟使我們甘心去死。這樣說來,人生雖痛苦,卻不悲觀,因為它終抱著快樂的希望;現在的賬,我們預支了將來去付。為了快活,我們甚至於願意慢死。


  穆勒曾把「痛苦的蘇格拉底」和「快樂的豬」比較。假使豬真知道快活,那麼豬和蘇格拉底也相去無幾了。豬是否能快樂得像人,我們不知道;但是人會容易滿足得像豬,我們是常看見的。把快樂分肉體的和精神的兩種,這是最糊塗的分析。一切快樂的享受都屬於精神的,儘管快樂的原因是肉體上的物質刺激。小孩子初生了下來,吃飽了奶就乖乖地睡,並不知道什麼是快活,雖然它身體感覺舒服。緣故是小孩子時的精神和肉體還沒有分化,只是混沌的星雲狀態。洗一個澡,看一朵花,吃一頓飯,假使你覺得快活,並非全因為澡洗得乾淨,花開得好,或者菜合你口味,主要因為你心上沒有掛礙,輕鬆的靈魂可以專註肉體的感覺,來欣賞,來審定。要是你精神不痛快,像將離別時的宴席,隨它怎樣烹調得好,吃來只是土氣息,泥滋味。那時刻的靈魂,彷佛害病的眼怕見陽光,撕去皮的傷口怕接觸空氣,雖然空氣和陽光都是好東西。快樂時的你一定心無愧怍。假如你犯罪而真覺快樂,你那時候一定和有道德、有修養的人同樣心安理得。有最潔白的良心,跟全沒有良心或有最漆黑的良心,效果是相等的。


  發現了快樂由精神來決定,人類文化又進一步。發現這個道理,和發現是非善惡取決於公理而不取決於暴力,一樣重要。公理髮現以後,從此世界上沒有可被武力完全屈服的人。發現了精神是一切快樂的根據,從此痛苦失掉它們的可怕,肉體減少了專制。精神的鍊金術能使肉體痛苦都變成快樂的資料。於是,燒了房子,有慶賀的人;一簞食,一瓢飲,有不改其樂的人;千災百毒,有談笑自若的人。所以我們前面說,人生雖不快樂,而仍能樂觀。譬如從寫《先知書》的所羅門直到做《海風》詩的馬拉梅(Mallarmé),都覺得文明人的痛苦,是身體睏倦。但是偏有人能苦中作樂,從病痛里濾出快活來,使健康的消失有種賠償。蘇東坡詩就說:「因病得閑殊不惡,安心是葯更無方。」王丹麓《今世說》也記毛稚黃善病,人以為憂,毛曰:「病味亦佳,第不堪為躁熱人道耳!」在著重體育的西洋,我們也可以找著同樣達觀的人。工愁善病的諾凡利斯(Novalis)在《碎金集》里建立一種病的哲學,說病是「教人學會休息的女教師」。羅登巴煦(Rodenbach)的詩集《禁錮的生活》(Les Vies Encloses)里有專詠病味的一卷,說病是「靈魂的洗滌(puration)」。身體結實、喜歡活動的人採用了這個觀點,就對病痛也感到另有風味。頑健粗壯的十八世紀德國詩人白洛柯斯(B.H.B rockes)第一次害病,覺得是一個「可驚異的大發現(Eine bewunderungsw rdige Erfindung)」。對於這種人,人生還有什麼威脅?這種快樂,把忍受變為享受,是精神對於物質的最大勝利。靈魂可以自主――同時也許是自欺。能一貫抱這種態度的人,當然是大哲學家,但是誰知道他不也是個大傻子?


  是的,這有點矛盾。矛盾是智慧的代價。這是人生對於人生觀開的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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