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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上海問題更複雜的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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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雨瀟瀟 發表於 2007-9-25 20:4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上海土地學會會長、原主管批地的土地局副局長殷某的貪污案件由官方公共媒體高調公開,似乎說明在「黨內權爭」模式下的權力分配與調整仍未平息或完成。這樣判斷固然仍有一定道理,但是從執政黨生存技巧與專政慾望方面來論,則凸顯出反腐的「制度安排」與「價值認同」之間存在著極度扭曲的政治空間。早在上個世紀九十年代中期,就有支持威權主義的學者們(包括經濟學家、歷史學家、社會學家那樣的一個群體)提出了反腐敗的悖論問題,即「不反腐敗,亡國;反腐敗,亡黨」。上句中,前半部分「不反腐敗」所指的「腐敗」具有一定的文化合法性,是低烈度但普遍化的東西,其含義是認可腐敗普遍性並在政治實踐中把他歸為一黨專政加經濟高速發展的代價。尤其低烈度但普遍化的腐敗可能是經濟增長的潤滑劑。簡單地說,面對官僚習氣難改的權力系統,類似小費(中國人一般文明地叫它「茶水費」)的利益輸送會使官僚們提高辦事效率。但是,這種激勵方式出了大問題:(一)沒權的部門要求向有權的部門看齊,如森林檢疫執法人員竟然如交通警察那產「上路攔錢」,以致於發生了對桌椅板凳那樣木製成品也收檢疫費的笑話;(二)有權的部門提高了他們的「茶水費」標準,使腐敗的烈度增加過快,比如國家新設立的生產安全部門(在某個地方)出現了煤老闆捐資幫這個部門蓋辦公樓與買汽車的現象。相對應,後半部分「反腐敗」中的「腐敗」,與上半句的同名詞有較大區別,它被認定為集中權力(如一把手問題)與巨額賄賂的「真腐敗」問題。這些權力掌握者「天然地」具有中共意識形態身份,否則他們就無法獲得權力。所以,在「反」的意義上講,要進行徹底的即理想化的治理,那麼,中共的大多數(各級次)的重要官員將被剝奪職務並交付司法審判。結果是:(一)連黨本身的政治運行也成了問題;(二)由於重大弊案叢生,人民不但徹底失去了對執政黨的些微信任,而且還可能失去耐心。在「不反腐敗,亡國;反腐敗,亡黨」之悖論無法解決的情況下(——比如對全面民主化的前景判斷不清,民主流於口號;又比如對輿論監督的作用處於葉公好龍之狀即「歡迎正確的輿論監督」之謂),就要選擇一種緩和問題而不是徹底解決的策略,如此,按執政黨一貫的「鬥爭經驗」,就要做出有限反應:(一)設立一個機構(——這是他們的一種迷信!),不管是新的委員會還是政府的一個什麼部門,來表示行為的決心。本質而論,這種選擇與經典的「政府有效」沒直接關係。(二)繼續「抓典型」以引導民意的宣洩,上海問題不斷衍生新案件正是這種技巧。沒有民主,腐敗會繼續高烈度地發展,因為經濟增長伴隨著利益主體多元化不只是一個國家的政治現象,而是人性(且不管它的善惡)本身的問題。退一步,即便實行完全的民主,如兩(多)黨競爭、輿論開放乃至軍隊非黨化,都無法避免腐敗的產生,只能是把腐敗壓制在一個社會公眾認可即能忍受的程度。現在,被界定為「正確的監督」的那種官方統一口號的宣傳,以及在正確的邊緣上進行半商業化運作的「開放媒體」,有了相當大的介入空間,但是,本質上,他們仍無法進行價值化批判,即無法為「制度安排」向「價值認同」提供一個路徑。正如現有的政治批判無法避免執法利潤過高問題一樣,「黨領導下的輿論監督」也不可能提供充分的效率。因為該監督的問題太多了,所以,監督個案的產生也起不到多大的說服作用,儘管幾乎所有的官員都避免成為監督事件的當事人。由於新聞監督權的被限制,監督權本身也成了尋租的對象。新聞監督的腐敗就逐漸成了一個不受約束的真腐敗:(一)有不少未公開案例證明,新聞記者來勢兇猛的追蹤採訪多數是被利益相關方給軟化了——比如,給你5到20萬元的辛苦費,請免開尊口。(二)有些藉機生財的人士往往會借口「把你的事情捅到媒體」,敲詐一些問題人士、問題企業。如果我們無法理解一個中等城市的合同制交警怎麼靠500元微薄的工資養家糊口,那麼不妨深入了解一下他的「業餘收入」即謀求執法利潤就會明白——晚上,他上國家公路去攔查車輛(額外工作),「開票罰一百,不開票罰五十」就是公開的秘密。如果我們看一下某些普通記者為什麼能開上一部中檔以上的私家車,那麼不妨去了解一些他(她)「採訪未果」的事件背後的故事,就明白他們也是在以權謀私。新聞監督權力腐敗成為這個社會深度敗壞的一個文化密碼,而這個密碼的編製源就是政治權力對輿論權力的壓制。與新聞監督不同,執政黨的紀律監督也許對防止「亡黨」有些作用,但是「上級的英明」卻成了此中無解的政治方程。紀律監督,一方面有選擇性,另一方面處理有彈性。前者是一個權力秩序的故事,比如說一個地級級主 一把手被舉報有問題,那麼同級紀委是沒權過問的,而上一級紀委呢,又必須經過省里幾位領導一致同意才能立案。假設其中有一位常委不同意,那麼立案調查就不能果行。所以,許多貪官被揭露出來以後,人們(就是被愚弄的公眾)吃驚地問:「為什麼這麼多年(如七、八年)沒人告他?」實際上呢,不是沒人告他,而是沒人查他。后是權力人情化的故事,這樣的故事一般情況都與黨的最高核心權力運作有關。比如河北省程維高案顯然要四川的副省長李達昌案要嚴重,也就是說程的法律處分至少要如李一樣判以瀆職罪、處7年的刑罰。相反,程卻只是被開除黨籍,作為「黨外人士」享受著副部級退休高幹的經濟待遇。其奧妙就在於程曾表達的「江總書記是信任我的!」那句話,本身就是權力人情化的寫照。就不用說「常委中有一個不同意而無法立案調查」的內部遊戲規則了,最高領導人不同意,就更無法調查了。其實,這正如省委收記不同意調查他的一位親信即某市委書記一樣,腐敗必然被保護甚至縱容。建立國家反腐敗局——再設一個正部級的機構,不可能有太多的新意,只不過是將紀委的權力分割一下而已,或者說紀委仍然是反腐敗局的一個「天然」領導。這正如政法委是法院的一個「天然」領導一樣。
凡事總須研究,才會明白。古來時常吃人,我也還記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開歷史一查,這歷史沒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葉上都寫著「仁義道德」幾個字。我橫豎睡不著,仔細看了半夜,才從字縫裡看出字來,滿本都寫著兩個字是「吃人」!《狂人日記》魯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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