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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給俺講講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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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竹青青 發表於 2007-9-16 11:0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原帖由 追求永生 於 2007-9-16 10:57 發表



這要怪只能怪邏輯。邏輯要求討論甲時,只能說甲,誰要是跑到非甲上去,就是犯了換概念的錯誤。若這個換置是在不令人知的情況下發生,就是犯了偷換概念的錯誤。

這只是在邏輯語境中發生,並不涉及其他爭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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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桐 發表於 2007-9-16 11:17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 子竹青青 的帖子

"吸煙有害"這個結論是統計分析的結果. 可信度很高.
"信神有害"目前還不是統計分析的結果.
這兩者在邏輯意義上不完全等同. 要置換, 也要附加一些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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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子竹青青 發表於 2007-9-16 11:21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2 柏桐 的帖子

"吸煙有害"不是煙草一出現就被認同的,這種認識有一個較長的時間.而且,總是先有人提出這個觀點,然後慢慢去證實.

信神有害無害也是同樣的道理,
有人提出來,然後慢慢去證實,至於結果如何,這時誰敢說一定呢?

就象第一個說吸煙有害的人,能在當時被絕大多數人認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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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桐 發表於 2007-9-16 11:31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3 子竹青青 的帖子

"吸煙有害"不是某人的觀點, 是科學分析的結論.  
如果僅僅是觀點, 兩者就可以置換. 但邏輯推理與某人觀點沒什麼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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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子竹青青 發表於 2007-9-16 11:32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4 柏桐 的帖子

這個結論是一開始就被承認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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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lin2 發表於 2007-9-16 11:48 | 只看該作者
信神有害無害也是同樣的道理,
有人提出來,然後慢慢去證實,至於結果如何,這時誰敢說一定呢?

正因信神有害還是一個認識的初及階段,還不能確定其最終的結果
所以不能用來和吸煙有害這樣已成定論的概念混為一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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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子竹青青 發表於 2007-9-16 11:56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6 02lin2 的帖子

我們認為神信的結果是不是一定有害那是我們的觀念,並不代表小炮的觀念
就象最初提出煙草有害不被所有人接受一樣.
(更何況,我們現在認為吸煙有害,就能代表所有的人都認同么)



如果小paul認為信神(他自己說明了,是過度的信,無理智的那種信,這個先放在一邊不談)是有害的,那麼,他就象最初堅持吸煙有害的那個人一樣.

他堅持他自己的觀點,他到底偷換了什麼概念?
他用一個比喻來說大S的傳教方式,到底在什麼地方換了什麼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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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lee 發表於 2007-9-16 12:05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子竹青青 於 2007-9-16 11:03 發表
原帖由 追求永生 於 2007-9-16 10:57 發表



這要怪只能怪邏輯。邏輯要求討論甲時,只能說甲,誰要是跑到非甲上去,就是犯了換概念的錯誤。若這個換置是在不令人知的情況下發生,就是犯了偷換概念的錯誤。

這只是在邏輯語境中發生,並不涉及其他爭論。


對了,要說甲的邏輯有問題,只能依據甲的前提來推導;要說甲的前提有誤,那麼只能質疑其前提,而不能說甲的邏輯有誤。

跟耶教徒談邏輯,青青犯了「邏輯錯誤」~
討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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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子竹青青 發表於 2007-9-16 12:08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8 davidlee 的帖子

欺負俺不懂詭辯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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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lin2 發表於 2007-9-16 12:12 | 只看該作者
你認為炮連認定這是二個對等的概念,
同時你也認為信神有害還有待時日論證
那炮連的觀點至少和你的不同,在不設前提的情況下,論斷二概念的等同
就會產生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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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7-9-16 12:14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7 子竹青青 的帖子

關鍵是
1。吸煙有害已被證實。
2。信神有沒有害還未被證實。

因此,不能將已證實有害的吸煙來與信神相提並論。丁丁的帖子說的是類比不當,在類比過程中犯了偷換概念(吸煙有害=信神有害)的錯誤。

[ 本帖最後由 同往錫安 於 2007-9-16 12:1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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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子竹青青 發表於 2007-9-16 12:23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0 02lin2 的帖子

我怎麼看信神是否有害只是我的觀念,就象我也可以懷疑吸煙是不是一定有害健康一樣,那只是我的觀念.不是小paul的.

對於小paul,他的比喻是基於他的看觀念.
他在哪裡換了什麼了?

誤解被論定他換了概念,這就是偷換概念本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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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lee 發表於 2007-9-16 12:23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1 同往錫安 的帖子

MM看過這個帖子嗎?
原帖由 davidlee 於 2007-9-16 11:56 發表

炮版的邏輯:

1。吸煙有害健康 ----〉不應推薦吸煙;因果成立的話,則:
2。信教有害 -----〉 不應推薦信教。

炮版的邏輯與結論是,不應向人推薦有害的事物;從1 導出 2  有什麼邏輯問題呢?。。。。 ...
討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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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子竹青青 發表於 2007-9-16 12:26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1 同往錫安 的帖子

這個所謂被證實是在承認這個觀點的人中,如果不承認這個觀點的,那無所謂證實不證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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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lee 發表於 2007-9-16 12:27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同往錫安 於 2007-9-16 12:14 發表
在類比過程中犯了偷換概念(吸煙有害=信神有害)的錯誤。


這裡的蘭字,明明白白地篡改了炮版的意思。。。嗯,典型的偷換概念。
討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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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子竹青青 發表於 2007-9-16 12:34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1 同往錫安 的帖子

2

原帖由 也和話 於 2007-9-16 12:31 發表
" 「信神有害」?目前還沒有事實上的證明。"

除了中世紀, 十字軍的例子, 現代有的 JDT 病了拒絕接受藥物治療, 只靠祈禱, 算是害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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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021 發表於 2007-9-16 12:52 | 只看該作者

呵呵,我也來次邏輯扶貧吧

邏輯上的類比,與寫文章時用的類比是不同的。

一、邏輯類比的可比性,要建立在數學模型可以等價互換的基礎上。
二、邏輯類比的需要的是針對不同事物的相同(通)點。不能拿A和B在甲方面的相同(通)點,引導出A和B在乙方面的相同(通)點。

用邏輯類比來證明一件事情,往往要比直接證明那件事情麻煩很多。更非寫東西時所用的類比那樣,無往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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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子竹青青 發表於 2007-9-16 13:00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7 mm021 的帖子



不過老老實實的講,俺還是沒有看明白.

俺把事情簡化一下吧,

小paul的貼我理解看來,是說大S的傳教方式.
人家不願意,他還總是讓別人試試.

而這個試試的語氣,和勸人吸煙的人的語氣很象.

好象就是這麼個類比.


俺不太明白,怎麼就扯到邏輯上的偷換概念上來了.

俺想知道,這到底是咋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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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7-9-16 13:42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6 子竹青青 的帖子

這不能做為信神有害的證據啊~

這是他們對聖經理解不對的。你不能把一個人因為沒有讀懂醫藥說明,吃錯了葯,從而導致更嚴重的病,歸罪於醫藥說明或葯本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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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gb9333 發表於 2007-9-16 16:06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davidlee 於 2007-9-16 12:05 發表


對了,要說甲的邏輯有問題,只能依據甲的前提來推導;要說甲的前提有誤,那麼只能質疑其前提,而不能說甲的邏輯有誤。

跟耶教徒談邏輯,青青犯了「邏輯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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