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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古教紅衣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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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真理不倦悔
原帖由 人間的盒子 於 2007-9-21 12:44 發表 提摩太後書 3:16-17, 16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或作凡神所默示的聖經),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 17 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意思很直接, 聖經是上帝啟示的, ...
原帖由 追求永生 於 2007-9-21 13:03 發表 盒子好。可不可以說說對「屬神的人」「得以完全」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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貝殼網友一級
原帖由 人間的盒子 於 2007-9-21 13:15 發表 我提出幾句聖經是因為青青說讀了經的基督徒不及不讀聖經的好,我認為是他們挑著讀的原因。如果真的把聖經讀好了,用來指導自己日常行為了,不應該象她說的那樣的。
原帖由 人間的盒子 於 2007-9-21 13:07 發表 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原帖由 追求永生 於 2007-9-21 13:29 發表 對不起,盒子。我是問什麼是「屬神的人」怎樣定義「得以完全」?以及和「預備行各樣的善事」的關係如何?
原帖由 待宰的羔羊 於 2007-9-21 13:21 發表 呵呵. 歡迎盒子姐來做一些講座
原帖由 人間的盒子 於 2007-9-21 13:34 發表 你們基督徒不屬於嗎? 屬於的話就要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我說的不對嗎?你想說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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貝殼網友八級
沒有任何東西能夠摧毀希望
原帖由 追求永生 於 2007-9-21 13:47 發表 這裡有兩個前提。第一個就是屬神的人;第二個是屬神的人要得完全;然後才能行各種善事。
原帖由 davidlee 於 2007-9-21 13:58 發表 如果他們真的照著經作,那麼殺異教徒就依然是「榮耀」的事情了。。。也許他們心裡依然這樣認為,可惜沒一個JDT夠擔子說出來了。。。呵呵~ 可憐的耶教徒~
原帖由 常常 於 2007-9-21 13:56 發表 凡是不受割禮的男子,都必須除掉。(創17:14) 行邪術的女人,不可容她存活。(出22:18) 星期日是安息日,敢在這一天工作者,死。(出31:14,35:2) 褻瀆耶和華的名字的,用石頭打死。(利24:16) 對於異教徒,要把他們全部殺死,連他們城裡的牲畜都要用刀殺盡。(申13:1) 如果你的同胞弟兄、兒子、妻子或有過命交情的朋友引誘你信別的神,你要大義滅親,先下手把他們統統殺死。(申13:6) 凡與獸淫合的,不管是男是女,總要把他治死。(出22:19,利20:15,20:16) 男人與男人發生性行為的,處死。(利20:13) 新娘子被發現不是處女,沒有貞潔的證據,用石頭打死。(申22:21) 對於異教徒,要把他們全部殺死,連他們城裡的牲畜都要用刀殺盡。(申13:1)
原帖由 davidlee 於 2007-9-21 14:15 發表 不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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貝殼網友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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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人間的盒子 於 2007-9-21 13:41 發表 我不認為聖經是百分之百的真理,也不認為是百分之百的事實,只是有些東西有道理。 他們基督徒如果認為聖經都對,照著去做,那也該是不錯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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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貝殼精英
原帖由 davidlee 於 2007-9-21 14:28 發表 您這不是罵俺呢嘛~ 俺當初洗那一瓢水的時候,哪兒知道是拉俺入黑手黨啊?。。。這些殺人的段子,從來不讓新人看的。。。有人看,一定會有人來給你說:那是。。。美意,你以後就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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