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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與婦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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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ebling 發表於 2007-9-16 13:5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范若蘭

    基督教是世界上三大宗教之一,它從猶太教脫胎而來。基督教早期所宣揚的博愛平等思想使它贏得了眾多的追隨者。但基督教在男女關係問題上又是一個充滿矛盾的宗教,它視人類的母親夏娃為誘使亞當墮落的禍水,卻視耶穌的母親馬利亞為聖母,它宣稱上帝面前人人平等,卻又認為婦女比男人低一等.基督教象其他產生於階級社會的宗教一樣,父權社會的傳統反映到宗教里,而宗教的發展又加強丁父權對婦女的統治。

據說基督教的創始人耶穌對婦女並不歧視,他為婦女治病,向婦女傳播福音,在結婚、  離婚、再婚方面對猶太教法律進行改革,以同樣的標準對待男人和婦女。但這些只是傳說而已,耶穌本人是否真人尚在爭論,他對婦女的態度自然是個未知數.倒是耶穌的門徒保羅對婦女的歧視影響更深遠,他要求婦女蒙頭,認為男人不需蒙頭是因為他是神的形象和榮耀,而女人則是男人的榮耀.他還要求婦女在教堂中保持安靜,有問題回家問丈夫,「因為婦女在教會中說話原是可恥的」。據說是保羅所作的《以弗所書》中說:「你們做妻子的,當順從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因為丈夫是妻於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保羅的思想反映了猶太教歧視婦女的傳統和當時婦女是二等公民的事實,但他並未禁止婦女參加講道,也未否認她們可與男人一樣注入聖靈。到基督教佔據至高無上地位的中世紀,婦女的地位巳降到最底層,有些神父甚至不認為婦女也有靈魂。所有神學家都認為婦女是骯髒的、淫蕩的、有罪的。奧古斯丁說:「我不知道還有什麼事物比女人的擁抱和肉體的結合更能使男人的心墮落」。托馬斯?阿奎那把女性看成是被錯誤生下來的男性,因此,女人自然要從屬於男人,地位比奴隸還要低,因為奴隸的從屬地位是不自然的。他還認為女人的肉體是男人精子的孵化器,精子潛在地包含了整個胚胎.因此,避孕是有罪的,因為它破壞了精子自然作用的目的,女人的作用就是生育、照顧孩子和男人.神學家們把婦女視為肉慾的化身,引誘男人隨落的蕩婦,把婦女的生理特點,如月經、妊娠、生育視為人類犯罪及上帝懲罰的結果,婦女被視為不潔凈的污穢之物,因此聖潔的男子應保持獨身,即使結婚的話,婚姻也僅僅是為了生育,而不是為了愛情和性快樂。

    象其他文化一樣,基督教在歧視婦女的同時,也為婦女樹立了一個賢妻良母的形象——聖母馬利亞。她虔信上帝.愛護兒子.基督教還要求婦女「廉恥、自守,以正派衣裳為妝飾,不以編髮、黃金、珍珠和貴價的衣裳為妝飾:……女人要沉靜學道,一味的順服。我不許女人講道,也不許她轄管男人,只要沉靜,因為先造的是亞當,后造的是夏娃,且不是亞當被引誘,陷在罪里。」

    隨著歐洲文藝復興和宗教改革運動的興起,中世紀基督教的僵化教條受到極大衝擊。宗教改革家馬丁?路德攻擊教會的作用,但他對婦女的歧視卻絲毫沒有改變.他認為婚姻是「上帝給無節製造成的傷口紮上繃帶」,女人不可能成為基督教的教士,因為她們是「撒旦的教士」。女人的主要作用就是生兒育女、照顧家庭,當丈夫外出時,女人應該「像一根釘在牆上的釘子」 呆在家裡。另一個宗教改革家加爾文認為婦女的作用不僅僅是生兒育女,她還要「幫助男人生活得更舒適」。由於女人的墮落,她們從從屬地位轉向奴隸地位,她們都屬於家庭,要接受男性的控制。宗教改革運動沒有消除教會對婦女的歧視,不論是天主教還是新教都禁止婦女擔任教士之類的聖職,禁止她們在彌撒時當助祭,禁止她們擔任讀經人。歷史進入二十世紀后,西方婦女解放運動巳發展了一百多年.婦女在教育、就業方面取得一定成就,但直到1912年出版的《天主教百科全書》依然聲稱:「婦女與男子相比在肉體和靈魂兩方面都要次一等」,婦女爭取平等的工作和報酬的鬥爭「不符合福音的標準」,而且「就大學從事的研究而官,兩性決不可能處在平等的地位。」

    真正對基督教婦女觀進行哲學批判是在二十世紀六十年代。在美國黑人運動和新女權運動推動下,一些女權主義神學家深入思考了教會對婦女的壓迫問題。1968年美國天主教會修女瑪麗?戴利出版了《教會與第二性》一書,指出正是教會強化和助長了男尊女卑思想,從而使教會成為一種壓迫婦女的工具。在她之後,女權主義神學著作如雨後春筍,矛頭直指基督教教義和教會.女權主義神學家們抨擊《耶經》所規定的男尊女卑模式,她們列舉丁大量《耶經》和經典神學著作中歧視婦女的段落和宗教活動中歧視婦女的現象,還對傳統基督教信仰中心——上帝觀進行批判。在傳統神學中,上帝和耶穌都是男性形象,上帝是一位至高無上、要求人類服從他的威嚴的君主或父親的形象,這種形象在神學中為人類關係中的一切等級制提供了一個模式:上帝統治人類,教士統治平民,男人統治女人,丈夫統治妻子,主人統治僕人,父母統治子女。在女權主義神學家看來,正是人類的歷史和神學造成人類的等級觀念。實際上上帝不應該是一位與人爭高下的君主,上帝有男性屬性,同時也有女性屬性,是位喚起人們爭取自由的「朋友」。女權主義神學家們還批判基督教把精神和肉體相分離,基督教認為婦女是肉慾、性慾和死亡的代表,婦女更接近自然,更象動物,缺乏理性,而男人是頭腦、理智和生命的代表.女權主義神學家們則認為婦女可以通過理性的選擇超越其身體,所以她們堅決主張婦女本人有流產的選擇權,反對一切暴力行為摧殘婦女身體的惡行。女權主義神學家還認為應對傳統的《耶經》註釋、神學著作和歷史記載重新評價,因為過去的註釋和記錄都出自男性之手,現在應當用女性史學觀去重新解釋神學和經典。

    通過女權主義神學家的鬥爭,婦女問題越來越引起教會的關注.首先在授受婦女神職問題上,美國許多原來沒有婦女神職的教會先後授任了婦女神職,一些過去不準婦女任高級神職人員的教會現在有了女主教。歐洲一些國家的新教也任命了少數女牧師。其次在墮胎問題上,不少教會承認或默認了婦女的墮胎權利,有些教會甚至承認了同性戀的合法權益。在社會救濟方面,教會對窮人、黑人和單身母親給予更多關注.為幫助在職婦女解決照顧孩子的問題,有些教會辦起了日托,還有些教會專為無家可歸的婦女、兒童開設了收容所.為遭毒打的妻子和孩子提供住處。

    由於西方國家政教分離的事實,現代基督教會對世俗生活的影響遠不如中世紀.婦女地位的提高並不取決於基督教會的看法,相反,教會只能適應社會進步潮流。1967年《天主教百科全書》糾正了歧視婦女的性別偏見,而且,教會對墮胎和同性戀這種在過去被視為違背上帝意願的罪孽也不得不予以承認。

[ 本帖最後由 liebling 於 2007-9-16 13:5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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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liebling 發表於 2007-9-16 13:52 | 只看該作者
實在看不慣某些自稱耶經一貫正確的保守基督徒隨意曲解耶經的虛偽行徑,特地轉載一篇文章,看看真實的基督教中婦女地位的變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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