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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拿到的一張讓人哭笑不得的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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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可親終生會員(廿一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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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t 發表於 2007-9-16 08:5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美國是汽車王國,來美國不能不與汽車打交道。我相信在美國住上幾年,每一個人都可以講出一些與買車,學車,修車有關的有趣經歷。圍繞著汽車,我也有幾個有趣的小故事。軍營學車大學畢業后我在北京的一個研究所工作。看著別人開車我心裡痒痒的也想學,但那時候私人車絕無僅有,也沒有私人駕校。我們研究所的一個同事和朋友聽說后,自告奮勇要找教練教我開車。這位朋友住在解放軍總後勤部大院,他父親在總後大院里也算是一個有頭有臉的人物。為了教我開車,這個部長大小姐一個笑臉,幾句好話就把她爸爸的貼身司機給哄了出來。這個技術嫻熟的班長今晚開出來的是一輛 嶄新的小麵包車。部隊的人辦事乾脆利索,一點都不拖泥帶水。一問一答,幾句話就知道我對汽車的機械和操縱原理都不陌生,做了一個示範動作以後,就把方向盤交到了我的手裡。

那時候的車都沒有自動變擋,掛擋和換檔都很麻煩,要兩手兩腳同時使用才能完成一次複雜的操作過
程:先用左腳把離合器踩下去,當主動輪和被動輪分開后,用右手把操縱桿推到與車速相匹配的擋位,一邊小心的抬起左腳放鬆離合器踏板,一邊用右腳控制油門踏板慢慢加油,小心控制發動機的轉數,使主動論和被動輪在速度相近的時候結合在一起,才能平穩完成一次換檔的動作。手腳配合適度最為關鍵,離合器的控制過早或者過晚,油門太大或者太小都會造車車速不穩或者引擎死火。在這個換檔的全部過程中左手要牢牢把屋住方向盤,眼睛也不能離開道路。如果摸索中把擋位搞錯,在高速行駛的時候掛上倒擋,就會發生重大的事故。


當時我才二十幾歲,做事不知道害怕,也不想後果,一屁股就坐上了駕駛員的位置。把汽車打著火就在總後大院里開了起來。我第一次開車居然成功啟動,雖然在換擋的時候因為離合器和油門配合不好,死過一次火,但很快就操縱自如,可以平穩行駛了。我一高興,還開著掛有總後車牌的軍車到大路上轉了N圈。那位班長訓練過不少新兵,卻從來沒有看過新手上車就能把汽車開跑的人。他坐在我的旁邊看得呆了,嘴裡連聲說我是當汽車兵的好材料!現在想想還真有點后怕,那天晚上萬一出了什麼交通事故,無論人身和財產的損失大小,僅僅是政治責任我就負擔不起,還會毀了那位班長的一輩子前途。其實這個從農村來的汽車班長不知道,我學開車快,並不是因為我與他訓練的那些農村新兵有什麼不同,只是因為在城市裡長大的孩子對汽車並不陌生罷了。我上小學的六年中,為了躲開我家附近的差勁學校,我媽媽把我的戶口落到她同事的家裡,還為我買了月票,讓我天天乘車去好學校上學。

我每天上了車眼睛就直勾勾地盯著駕駛員,看他怎麼開車。從發動引擎,加速換擋,恆速滑行,直到踩煞車進站停車,我不知道看了幾千幾萬遍,手腳跟著動了幾千幾萬遍。當時北京發生過一件轟動一時的新聞,一個十歲的男孩子,私自把一路公共汽車(加長、連體的那種最大號公車)開上了長安街。我估計,這小哥們也是自學成材的。 變廢為寶當學生的時候,精力充沛,吃飽了飯沒有事情做,就整天搗鼓自己的二手破車。為了給車換機油,或者在車下面做一些小修小補的工作,我總是把車的一邊開到馬路沿上去,讓車子一面高一面低的停在路邊,我好鑽到車子下面工作。因為馬路沿很矮,車子底盤離地仍然很近,我鑽到車子下面工作的時候,鼻子都快要碰到車底盤上了,不要說做維修工作,連鑽進鑽出都很費勁。現在想一想很可笑,我當時最大的願望就是有兩個修車用的鐵橋,可以把車子前輪開上去,安安穩穩地停在上面,我就可以有足夠的空間和安全感在車子下面放心大膽地工作。找到博士后工作以後,我的薪水當時在全校裡面是最高的,我用第一份薪水給自己買的獎勵品,就是這兩個夢寐以求的鐵橋。遺憾的是自從告別了學生時代,我換了好一點的車,從此就不用自己修車換機油,也從來沒有用過這兩個鐵橋,一次都沒有。

在美國修車其實就是換零件,只要發現哪個零件壞了,買一個新的來換上就好了。做學生的時候,我有點時間的時候不是去逛商場,而是去 「逛」廢車場(junk yard)。那裡擺滿了報廢的舊車,車子雖然破,但常有新換上去的零件,拆下來還可以放心的用。偶爾看到拖來一輛在車禍中撞毀的比較新的車子,我會把將來可能用到的零件拆下來,高高興興的帶回家一大堆可用可不用的「垃圾」。自己動手從那些車子上拆零件有很多好處:首先是這種零件便宜得不能再便宜了,只要知道正確的型號,這些零件和在商店裡買來的新零件一樣好用。


另外,經過親手拆卸的過程,就知道了拆卸這個零件所需要的工具和裝卸程序了。在自己的車上安裝的時候,就非常得心應手了。我樓上的一個鄰居也有一輛尼桑Centra,比我的尼桑車型晚一年。有一次他不幸撞了車,把左前輪一帶撞得面目全非。他給廢車場打了電話,把破車賣給他們,得到$50。我聽到這個消息,就把這個破車用同樣的價錢買下來了,我打算把車停在後院,修我的車需要什麼零件,就從上面拆。但是初步檢查了以後發現,這輛車看起來被撞得慘不忍睹,其實損壞的不是那麼嚴重,大部分是外傷,沒有傷筋動骨。我到廢車場拆了幾箇舊零件回來,花了一點時間就把車修理好了。

車子修好以後,很好用,在高速公路上開都平穩無聲。只是新換上去的一塊面板與車子的其他部分顏色不一致,當時實在找不到同樣顏色的材料,只好將就一下,日後重新噴一下漆就OK了。當然,我修車只是業餘愛好,也沒有專業監測和修理儀器,修車質量是否過關,心裡也沒有把握。開這輛起死回生的舊車,心裡總是犯嘀咕,後來還是把車賣掉了。小城遇難我喜歡旅遊,我還有一個長期的旅遊計劃:年輕的時候有體力沒有錢,就在美洲多開車多跑路,爬難爬的山,涉難涉的水。將來有錢但沒有體力的時候,再去世界上那些設施完好的旅遊勝地觀光,在海邊浴場和游輪上消磨時光。我至今保留著一張已經開始泛黃的北美地圖,上面標示著我們每一次駕車出遊的詳細行程,幾乎走遍北美大地:在東北方向,我們的車輪因曾經留在加拿大的蒙特利爾;最南到達佛羅里達州的Key west;西面到達與加州只有一步之遙的猶它州。 現在想起來,每一次開車旅行都很令人興奮,但是到西部各個國家公園的旅行最令我難忘。

這一次,我們倆對夫婦與一個菲律賓華僑同行,開的車是菲律賓華僑的一輛通用汽車公司生產的Oldsmobile Delta 88。這輛車有一個8汽缸柴油機引擎,上山爬坡有足夠的馬力,車內寬敞無比,冷氣開足的時候可以把人凍得發抖。我們開著這輛車跑了4000多英里:先往西開進入風景如畫的落基山脈,然後順著落基山脈從北往南遊覽黃石(Yellowstone),大峽谷(Grand Canyon),Grand Teton 和Zion等一批美國最著名的國家公園。離開亞利桑那州的木化石(Petrified Forest) 國家公園后,我們掉頭向東往回開。離開落基山脈進入新墨西哥州界以後,地貌也發生了巨大變化,從跌宕起伏的高山峽谷變為一望無際的乾旱沙漠。在接近沙漠小城Albuquerque的時候,我們開的車子出了毛病,引擎動力明顯下降,爬山的時候減速很厲害。原來是柴油機引擎出了問題,一個汽缸壞掉了,如果不做修理,這輛車肯定開不回家了。車子壞在路上,我們傻了眼。情急之中我們來到一個賣新車的車行。在這裡我們可以從容地坐在接待室里喝咖啡,翻看電話本,並且享用免費的市內電話。與修車的技工們在電話上詳細討論以後,事情已經很明顯,引擎的問題不能用小修小補來解決,必須把整個引擎換掉才行。給這輛舊車換上一個全新的引擎肯定不划算。我馬上打電話到各個賣舊零件的商店去找舊引擎,但是事與願違,在這個小地方無論如何也找不到可以用的柴油機引擎。
幸運的是我找到一個可以用在這輛車上的汽油機引擎,不但可以用,價格還出奇的便宜。找到了可以用的引擎,又聯繫好可以換引擎的修車行,這才讓AAA 汽車俱樂部把壞車拖到了這間修車行,同時讓商店把舊引擎也送到同一個地方。這時候我們懸著的一顆心才落了地,稍事休整,又遊覽了市容以後,第二天我們開著修好的車又重新上路了,唯一不同的只是這輛車的引擎從柴油機換成了汽油機。在一個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屁股不離沙發,幾十個電話就解決了一個讓人頭疼的大問題,現在想一想還讓人不可思議。

最讓人哭笑不得的罰單因為尾氣排放輕微超標,有一年我的車沒有通過年度車檢。把車子送出去修理的時候,技工說缺少一個零件,不能立即修復,即使立即訂購也要過一兩個星期才能來貨。無奈我只好開著沒有通過年檢的車去學校。好在州政府的相關機構給我開具了一份可以繼續駕駛此車的證明,說明我沒有更換車牌上年度驗車標籤的原因是正在等汽車零件,只有修理好汽車才能通過年檢。就在這個節骨眼上,因為車牌上沒有年檢合格的標籤,我去學校的路上被一個黑人警察攔下,從年紀和做事方式來看,這是一個警校剛剛畢業的年輕警察。看到他在開罰單, 我立即呈現出政府證明並試圖向他作出解釋。誰知這個警察卻搖搖頭不讓我講話:等我寫完罰單你再跟我解釋好了。等他把罰單寫好,聽我把理由講清,他很同情的看著我說:對不起,你要是早點告訴我事情原委就好了,可惜現在罰單已經寫好,不能改了。最不該吃的罰單開車雖然快,但很算小心,我在美國中西部住的時候,駕車記錄非常好,不僅沒有出過車禍,也很少吃罰單,所以買汽車保險的時候都拿盡了折扣。

到東部來了以後,一時不習慣這裡的駕駛習慣和規則,不僅撞車,吃超速罰單,還被保險公司踢了出去。但是這幾次超速駕駛的罰單我吃得都很冤枉。有一次我從新澤西開車去華盛頓DC開會。在95號洲際公路上每個人都把車開得飛快,平均時速大概在85-9英里之間。我一向喜歡開快車,但今天我沒有什麼急事,又不著急早早趕到華盛頓DC,就把車內自動巡航控制系統設置在75英里/小時,信馬由韁,悠悠哉載地一邊開車一邊欣賞車窗外面的風景。沒想到,最不該發生的事情發生了:一輛警車閃著燈,全然不理睬我前面和後面的眾多車輛,嗚嗚叫著跟在了我的車後面。我莫名其妙地停在路旁,等著這個黑人警察給我開了一張超速罰單。原來,因為我比別人開得慢,所以積壓了一串車在我的車後面,在這個頭腦簡單的警察眼裡,我自然而然被看作是帶頭超速的領頭羊,他擒賊先擒王,拿我是問了。

他抓我沒有錯,因為我畢竟是超速10 英里/小時,但是,放過那些超速20英里/小時以上的飈車族來抓我也沒有錯嗎?看來,我的問題不在於開車超速,而在於超速不夠多。在這個社會裡,法律是用來約束好人的。要想做壞人又不被法律懲罰,就要做一個完全徹底全部的大壞人。你沒看見嗎,在美國殺害一個人都要坐牢甚至償命,但是為了莫須有的罪名而發動一場勞民傷財的戰爭,使得幾十萬生靈塗炭,數千美軍喪命,將來還會導致美國在中東這個戰略要地喪失控制權,這場戰爭的罪魁禍首,卻可以逍遙法外,至今仍然冠冕堂皇地作為一國之君頤指氣使,發愚蠢的號、施錯誤的令。最讓人發火的罰單在美國各州,從交通罰款而來的收入是州政府財政收入的一部分,早就被算入年度財政預算之中了。沒有這筆收入,政府工作就不能正常運行。但是在我所居住的地方,居民受教育程度高,老百姓都被訓練得服服貼貼的,不管政府制定出什麼「王八屁股」,大家都認為是好「龜腚」而認真遵守,在這裡基本見不到違規駕駛的人。這樣一來,政府預算中的罰款收入就不能實現。而且,狡兔死走狗烹,犯法的人不存在了,大批警察就失去了存在的理由。為了完成罰款任務,這些警察攪盡了腦汁,終於想出一個辦法:他們偷偷地躲在住宅區的各個隱蔽角落,監視來往車輛,看到車速稍為高一點的人,就立即閃燈拉笛,開超速罰單,並給予記點的處罰。但是有些被開罰單的人不服警察的指控而去法庭申訴,如果有理由認為當時沒有超速,或者因為路邊的標識物不清楚等理由,檢察官通常都會對申訴者減免點數,以此來減少司機與警察對簿公堂的次數,不但減少了開庭次數,也減少了政府的訴訟費用,而且可以多收被告人一筆額外的手續費。當然這樣的「庭外和解」也或多過少減少政府罰款收入

。為了進一步增加收入,警察想出了更陰損的一招:他們在開罰款單和記點數的時候,人為把超速的程度擴大化,比規定多開一倍的處罰點數和相應的罰款數量。如果遇到老實巴交、息事寧人的被告,不僅認罪並且照單付款,政府自然佔了大便宜。不認罪的人到法庭上據理力爭,通常也只能減免一半的點數。正應了「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說法。有一次我在社區裡面的一條小路上也中了警察的埋伏。一個黑人警察把警車隱藏在路邊樹后的草地上,我經過的時候被他攔下,硬說我當時的時速是60英里/小時。

他不但獅子大開口地開罰款單,還狠心記了我4個點。在這段社區小路上限速是25英里/小時,根本不可能開到60英里/小時。我當時就嚴重抗議,並讓他出示給我雷達測速的超速證據。自知理虧,他只好低聲下氣說他沒有證據,還和顏悅色地告訴我如果我不服罪,可以到法庭上爭辯。我當然不服罪,但是爭辯的結果也在預料之中:減免兩個點數,但要為此多付出一筆額外的法庭費用。美國的司法審判是建立在無罪假設的原則之上,警察拿不出我超速的證據就不能證明我有罪。但是看到這樣的判決,我並不生氣:警察和檢察官都是政府的御用工具,他們每天開庭都在一起工作,互相支持,他們會因為這個小案件而傷了和氣?有了這次經歷,我跟警察結了仇,從此接到給警察捐款的電話,我不再支支吾吾地推託,而是理直氣壯地明確告訴對方:我討厭我們的警察部門,也不捐款給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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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思索 發表於 2007-9-16 09:09 | 只看該作者
有些警察的確是為了單純開罰單而開罰單的,讓人非常不痛快。他們隱藏在不顯眼的地方,守株待兔,來一個罰一個,就是一個罰單機器。有的朋友說可以出庭抗訴,可是這也是需要時間的,一次是絕對不行的,需要2次以上,哪有那麼多時間啊。
所以還是小心為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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