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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嘁哩喀喳 發表於 2007-9-10 12:3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武則天原來寫的是:

無上甚深微妙法
百千萬劫難遭遇
我今見聞得受持
願解如來真實意


和版寫的是:

無上甚深微妙法
百千萬劫難遭遇
我今見聞得受持
已解如來真實意

這第四句的一字之差,才是我們要恭喜和版的地方。
1)我不能確定有沒有「神」,但是我100%肯定:假如有神,這個神也絕對不會是基督教的那個令人噁心的「神」耶和華/耶穌。
2)基督教的「愛人如己」其實就是X子的貞節牌坊。詳細論證請參見我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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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而不同 發表於 2007-9-10 13:05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嘁哩喀喳 於 2007-9-9 20:36 發表
武則天原來寫的是:

無上甚深微妙法
百千萬劫難遭遇
我今見聞得受持
願解如來真實意


和版寫的是:

無上甚深微妙法
百千萬劫難遭遇
我今見聞得受持
已解如來真實意

這第四句的一字之差,才是 ...


七兄果然心細,連這都看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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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嘁哩喀喳 發表於 2007-9-10 13:15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2 和而不同 的帖子

和版以後要多幫幫我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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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而不同 發表於 2007-9-10 13:30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嘁哩喀喳 於 2007-9-9 21:15 發表
和版以後要多幫幫我們啊。


今天出海去了,剛回來,呵呵。
信仰感悟,我會如實全盤誠懇向大家交待,但目前各方面因緣尚不具備,只能暫時散落在各個回帖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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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llian 發表於 2007-9-10 13:40 | 只看該作者
和大師,,,無緣大慈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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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而不同 發表於 2007-9-10 14:38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paullian 於 2007-9-9 21:40 發表
和大師,,,無緣大慈什麼意思???


緣,是因緣,通俗理解為條件
無緣,就是沒有任何條件、不帶任何先決條件,也不附加任何條件
大,是最大、最真
慈,是無欲之愛,出離世間的,清凈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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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021 發表於 2007-9-10 14:47 | 只看該作者
這樣的謙虛(卑),在基督徒那可是隨處可得啊。

老嘁為什麼不能體會下基督徒的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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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嘁哩喀喳 發表於 2007-9-10 21:57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7 mm021 的帖子

我反對基督教,是因為基督教本身的邪惡教義,和基督徒們關係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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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llian 發表於 2007-9-10 22:23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和而不同 於 2007-9-10 02:38 PM 發表


緣,是因緣,通俗理解為條件
無緣,就是沒有任何條件、不帶任何先決條件,也不附加任何條件
大,是最大、最真
慈,是無欲之愛,出離世間的,清凈的愛


意思是沒有條件的真愛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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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gb9333 發表於 2007-9-10 22:33 | 只看該作者

唐代詩人王之渙的「出塞」

黃河遠上白雲間

一片孤城萬仞山

羌笛何須怨楊柳

春風不度玉門關

竺可楨先生,經過研究,他認為這是將黃沙寫成了黃河之故,王之渙看見的是黃沙卷上了白雲間;「沙」與「河」草寫時的字形很相似,容易出錯。後來在新發現的唐人抄本中居然找到了這首詩,明明是個「沙」字,證明竺先生對了。

但是社會似乎對竺先生的考證並不感興趣,流傳的還是「黃河遠上白雲間」。科學家的認真,有時確實是有點「煞風景」,本來流傳已久的美好的形象或想象,被你的考證破壞了,當然不大能得到人們的贊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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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021 發表於 2007-9-10 23:17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8 嘁哩喀喳 的帖子

關於基督教的教義,這話不太公道。殺嬰和吃人肉雖然是聖經寫的,但你不能把它當做基督教的教義啊。
聖經裡面的漏洞,在哪門宗教那裡,不是一樣普遍呢?
至於說死後要怎麼怎麼樣,哪門宗教都多少說了點。既不是基督教首創,也不是基督教獨有。

呵呵,我想說,是宗教就不要太把它當回事情。道理說了就可以了,沒必要把自己的判斷讓所有人都接受。用邏輯給出自己的證明,接下來就是別人的事情啦。當然象你這般有耐心,勸說大家遠離精神鴉片,是很益義的。只是我覺得你大可以把話說得稍微緩和點。按佛教的觀點來說,能碰到一起也是種難得緣分嘛。沒必要為同一件事情和相同的人說上很多次,那只是徒傷友情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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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嘁哩喀喳 發表於 2007-9-11 02:29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1 mm021 的帖子

〉〉關於基督教的教義,這話不太公道。殺嬰和吃人肉雖然是聖經寫的,但你不能把它當做基督教的教義啊。

問題在於:

1)基督徒們相信「聖經」的記載是真實的,也就是說基督徒們相信耶和華大規模屠殺嬰兒了,甚至**使**人們吃自己兒女的肉。

2)但是,基督徒們卻認為耶和華的這些惡行是「慈愛公義」的!

你不覺得這樣的信仰很邪惡嗎?
1)我不能確定有沒有「神」,但是我100%肯定:假如有神,這個神也絕對不會是基督教的那個令人噁心的「神」耶和華/耶穌。
2)基督教的「愛人如己」其實就是X子的貞節牌坊。詳細論證請參見我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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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suo 發表於 2007-9-11 02:59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1 mm021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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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gb9333 發表於 2007-9-11 03:43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mm021 於 2007-9-10 23:17 發表
關於基督教的教義,這話不太公道。殺嬰和吃人肉雖然是聖經寫的,但你不能把它當做基督教的教義啊。
聖經裡面的漏洞,在哪門宗教那裡,不是一樣普遍呢?
至於說死後要怎麼怎麼樣,哪門宗教都多少說了點。既不是 ...


聖經裡面的漏洞,在哪門宗教那裡,不是一樣普遍呢?這句話要頂一下
這說明這個經與別的經大同小異,都有漏洞。

殺嬰和吃人肉雖然是聖經寫的,但你不能把它當做基督教的教義啊。這句話有爭議
jdt 認為只有他們的神是萬能而完美的,持不同經見者認為,既然完美就不應該有漏洞,尤其是吃人這樣的大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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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021 發表於 2007-9-11 11:15 | 只看該作者
殺嬰和吃人肉是聖經寫的;基督教的教義也明確了耶和華是公義和慈愛;基督徒也默認了耶和華的所有行徑。但基督教並沒有提倡殺嬰和吃人肉啊。就如同印度佛教雖號稱眾生平等,卻對「種姓制度」視而不見一般。

這些例子只是說明了宗教這個大染缸里,什麼貨色都有。更不乏自相矛盾的東西。對我來說用來否定信仰是足夠了。但對宗教來說,這些自我矛盾,恰恰是它神秘光環中的一圈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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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嘁哩喀喳 發表於 2007-9-11 12:26 | 只看該作者
〉〉但基督教並沒有提倡殺嬰和吃人肉啊。

這話我不統一。基督教的本質就是要基督徒們放棄思考,放棄對是非善惡的判斷。只要是以「神」的名義,什麼壞事都是值得讚美的。甚至連耶和華**使**人們吃自己兒女的肉這樣的是基督徒們都能讚美,你不覺得很可怕嗎?

基督教的「聖經」中有一個故事:「全知全能」的「神」耶和華啟示基督徒們的萬世楷模亞伯拉罕,要亞伯拉罕把自己的幼子燒死獻給耶和華。亞伯拉罕毫不猶豫地照做。雖然最後關頭耶和華阻止了亞伯拉罕,但是耶和華十分滿意亞伯拉罕的忠心,耶和華說:現在我知道你是敬畏神的了。因為你沒有將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留下不給我。。。

且不說號稱「全知全能」的「神」耶和華為什麼要通過試驗來檢驗亞伯拉罕的忠心。現在要說的是,到了現代社會,基督徒們還是願意把自己的孩子燒死獻給耶和華的。

---------------------------------
請看嘁哩喀喳和基督徒鷹翅的對話:


嘁哩喀喳:假如耶和華啟示你把你的孩子燒了獻給他,你幹嗎?

eaglewings:我要說, yes, lord. 從命.

嘁哩喀喳:嘖嘖嘖,看看基督教把人性扭曲什麼樣子了。你有權力把你的孩子燒死嗎?

eaglewings:......
----------------------------------

在國內,有一個基督徒是這麼「黃禍_」說的:
http://www.tianya.cn/new/Publicf ... 1&flag=1#Bottom

    我很誠懇地說,我現在的女兒剛滿一歲,我疼愛她,但如果真有上帝的話臨
    到我說要發生亞伯拉罕獻以撒那樣的事話,我必然會順服於我主的旨意。
    (當然,我很清楚,在新約時代,上帝不會給我這樣的命令。)
-----------------------------------

大家看看,基督徒們的人性已經被扭曲到什麼地步了!

對亞伯拉罕要燒死自己孩子的問題,基督徒們自然有一套說詞,無非就是繞圈子,繞啊繞啊繞,有些人就被繞暈了。其實,我們只需要問下面兩個問題就足夠了:

1)亞伯拉罕是不是真心實意地要把自己的兒子燒了獻給耶和華?顯然是的。
2)耶和華對亞伯拉罕的這種態度是不是很讚賞?顯然是的。

有了這兩點,就足以得出我們的結論了:耶和華和亞伯拉罕這兩個齷齪的傢伙都是混帳東西。
1)我不能確定有沒有「神」,但是我100%肯定:假如有神,這個神也絕對不會是基督教的那個令人噁心的「神」耶和華/耶穌。
2)基督教的「愛人如己」其實就是X子的貞節牌坊。詳細論證請參見我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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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021 發表於 2007-9-11 13:01 | 只看該作者
基督教的本質就是要基督徒們放棄思考,放棄對是非善惡的判斷。只要是以「神」的名義,什麼壞事都是值得讚美的。
===============================
宗教都是這麼乾的。

嘁哩喀喳:假如耶和華啟示你把你的孩子燒了獻給他,你幹嗎?
===============================
這個假設沒有意義。
一、如果你選擇了當兵,那麼對上司的命令,你只有服從和當逃兵兩條路。如果機會均等,各有50%的可能性。
二、我們的結論是那個完美的耶和華不存在(可進一步推導出真正的耶和華不存在),那又如何啟示呢?顯然有一部分基督徒也是怎麼認為的。「當然,我很清楚,在新約時代,上帝不會給我這樣的命令」他們清楚新約和舊約中的上帝是有區別的,試想已經達到完美境界,如何還會有區別呢?

我的結論:對待編造的故事,用齷齪和混帳來形容是不恰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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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而不同 發表於 2007-9-11 13:22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paullian 於 2007-9-10 06:23 發表


意思是沒有條件的真愛么?
....


這是真的「博」愛。
父母對子女的愛,男女之愛,朋友同事之愛等等世間之情愛,不屬於此範圍的。
用宗教定義的愛去解釋上述等等愛,是一個嚴重的誤區,宗教挑不起這個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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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宰的羔羊 發表於 2007-9-11 13:25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和而不同 於 2007-9-11 13:22 發表


這是真的「博」愛。
父母對子女的愛,男女之愛,朋友同事之愛等等世間之情愛,不屬於此範圍的。
用宗教定義的愛去解釋上述等等愛,是一個嚴重的誤區,宗教挑不起這個擔子


能具體解釋一下不同之處嗎??
vicar, we didn't know what sin was until you came to the pari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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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而不同 發表於 2007-9-11 13:41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待宰的羔羊 於 2007-9-10 21:25 發表


能具體解釋一下不同之處嗎??


博愛無欲無求,私愛有欲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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