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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教師殺精神病兒子 自稱先下手為除害(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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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學博士后(十二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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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藍的天 發表於 2007-9-21 20:3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馬建軍記者薛振宇攝



鐵窗之內,馬建軍心情沉重 資料照片 記者 楊怡 攝

核心提示

這是今年8月發生的兩起不該發生的悲劇:5日凌晨,合陽一名精神病患者睡夢中被父親殺死;6天後,藍田的一位父親殺死了自己有智障的兒子后,選擇了自殺。三個鮮活的生命終結了,兩個原本完整的家庭破碎了。然而,施害人無奈無助的處境及其得到的同情,讓我們不得不思考:我們的社會應該如何分擔那些特殊家庭的痛苦

馬穎偉死了,死在父親手中。這個消息震驚了合陽縣和家莊鎮。

8月5日清晨,咸陽市渭濱公園發現一具年輕男子的屍體。死者頭部受重傷,似被重物擊打過,身上還有多處刀傷。一個多月後,警方偵破了此案。死者名叫馬穎偉,合陽縣和家莊鎮西三村人,兇手是馬穎偉的生身父親馬建軍。發生這場人倫慘劇的原因是:馬穎偉患有間歇性精神病,有嚴重的暴力傾向,父親擔心他會威脅到家庭成員的生命安全,所以「先下手為家裡除害」。

狂躁的兒子打父母

他控制不了自己患病的大腦

9月14日下午,咸陽市秦都區看守所。身穿囚服的馬建軍走進審訊室,面色平靜,但神情頗顯憔悴。他說自己這幾天都沒有睡好。一位刑警理解地勸慰:這是正常的,來到這裡還能心安理得地入夢才不正常。

今年49歲的馬建軍,是一名有28年教齡的小學教師,夫妻倆育有一子一女。馬建軍說,怎麼也沒有想到小時候捧著怕摔著、含著怕化了的寶貝兒子,會把整個家庭拖進一場無法醒來的噩夢。

馬穎偉遇害時22歲。上小學期間,脾氣已經非常古怪,狂躁易怒,動不動就打人,甚至打人成了他的「嗜好」。初三輟學回家后,這種情況變得更加嚴重。有一次,馬穎偉跟同村一個孩子打架,揮刀砍傷對方胳膊。馬建軍花了8000多元給對方治病和賠償。

慢慢地,馬建軍覺得馬穎偉的暴力傾向好像並不單單是性格和脾氣的問題,而是「腦子有毛病」。2002年,馬穎偉經診斷患有狂躁型精神病,一個月治療費花了3600元,出院后病情卻未見好轉。馬穎偉常常說一句話:「我不打人就難受得很。」

隨著年齡增長,體力增加,馬穎偉覺得父親也可以打了,這時他的拳頭就常常招呼到了母親、姐姐甚至父親身上。後來,馬穎偉說要出去打工,對家裡人來說,這簡直是個「福音」。馬穎偉一走兩年,馬家因此獲得了一段難得的平靜期。兩年後馬穎偉返鄉,狂躁依舊。有一次母親責備了他兩句,勸他以後別惹事,他朝媽媽吼:我就不怕事,為什麼不惹事?他去過很多地方,也多次闖禍。

今年5月下旬的一天,馬穎偉給家裡打電話要路費。父親給他寄了300元,5月28日,他回到家。

當晚,馬穎偉坐在飯桌上大口大口地喝酒,眼神里閃爍著即將使用暴力的衝動,樣子很恐怖。馬建軍提心弔膽地看著兒子,心裡涼颼颼的。次日,他找人把兒子送到了華陰市的一家精神病院。這次治療近40天,花了4000多元,雖然沒有明顯的效果,但因為經濟已經負擔不起,7月上旬,馬建軍只好把兒子帶回了家。

回到家后的20多天里,馬穎偉經常毆打母親。馬建軍試圖管教兒子,兒子便瞪眼喊:「幹啥?你又打不過我,還想管我?」有時看著好好的,馬穎偉就會突然擊打父親的頭部,還說:我就是想打人,不打你我難受,怎麼辦?兒子已經成年,22歲的壯小伙的這種突然攻擊一般人受不了,但馬建軍只能受著。即使不太敢面對這個兒子,他也不能躲出去,家裡就這幾個人,馬穎偉找不到父親,拳腳就往母親、姐姐身上招呼。

8月初,馬穎偉幾乎天天在家裡打人,把一個家鬧得暗無天日。妻子的驚恐,兒子的囂張,讓馬建軍處於崩潰邊緣。他後來交代,那幾天我開始擔心穎偉哪一天會把他媽打死,也擔心自己和女兒的安全。

絕望的父親下殺手

我知道這是犯罪,但無路可走

絕望中,馬建軍的想法越來越偏激:別人的兒子是兒子,而馬穎偉對自己來說卻是災星。他的結局我也能大致想像得出來:要麼是他將來打死別人,法律制裁他,但受害者肯定還得找我,因為我是監護人;要麼是我們老兩口被他打死,他還是沒個好。我不能等死,也不能讓他繼續傷害家人,惟一的辦法,就是要除掉這個「禍害」。

8月4日,馬建軍說要帶兒子去咸陽玩。馬穎偉挺高興,樂呵呵地跟著父親出了門。這時馬建軍有過片刻的心軟,但此後的經歷卻讓他堅決地向兒子下了手。

在車站等車時,馬穎偉突然一拳打在父親胸口。大庭廣眾之下,馬建軍實在覺得丟人,他喝問:「你幹什麼?」

馬穎偉說:「我就是想打你一下,咋啦?」馬建軍心裡悲涼至極。

到了咸陽,走在街道上,馬穎偉又毫無徵兆地一肘子搗在父親肋骨上,馬建軍差點背過氣去。他捧著肚子蹲在地上,耳邊卻聽到兒子說:「你要叫我哥,因為現在出來了,不是在家裡。我在外邊混得比你好,勢比你大,我就是你哥。」

此後,馬建軍也不記得自己是在一種什麼樣的心情下度過的。當晚,他們就住在渭濱公園的一個亭子里。熬到凌晨3時許,馬建軍起身,撿起一塊石頭向熟睡的兒子頭上連砸數下;擔心兒子不死,又拿出當晚買的刀子向馬穎偉連捅數刀。然後,他逃離現場獨自回家……

馬建軍沒想到,靠著死者身上的一件印有「衛監」字樣的長袖上衣這條線索,警方還是找到了他。專案組經過調查走訪,最終確定了該襯衣是澄城縣衛生監督部門於2004年發的制服。

在澄城縣有關部門的配合下,專案組對該縣衛監部門的職工進行了排查。當辦案民警走訪到一位退休職工時,她告訴專案組一個重要線索——受害者很可能是其外甥馬穎偉。根據這位退休職工提供的地址,專案組迅速趕赴合陽縣和家莊鎮西三村,找到了馬建軍。

面對上門的民警,馬建軍夫婦神情慌張,更引起了民警的懷疑。民警遂將馬建軍夫婦帶回咸陽進一步訊問,還對馬建軍安排了一次測謊鑒定。在測謊儀前,馬建軍的心理防線很快崩潰,交代了殺子事實。

身處看守所后,馬建軍對自己的行為有了一些反思,也感到後悔。他說:「不管怎麼說,穎偉是個病人呀。他要是沒病的話,肯定不會這樣傷害自己的親人。」但當時他由於害怕和擔心,思想上就是轉不過這個彎來。

記者:你有沒有想過這樣做要承擔責任?

馬建軍:我知道這是犯罪。但當時覺得沒有別的路可走。醫院治療沒有希望,只見錢出去不見療效。有穎偉在,我家的日子沒有盼頭。

記者:如果送到精神病院,一直封閉治療的話,有什麼問題嗎?

馬建軍:我家負擔不起精神病院的治療費用。

同情的聲音

村民準備聯名為殺人者求情

「這是一場不該發生的悲劇。」偵破此案的民警們心情複雜。而在馬建軍的家鄉西三村,同情的聲音更加明確。

西三村村委會主任馬金中告訴記者,馬穎偉有病,村裡很多村民實際上還不知道,馬建軍夫婦一直在 試圖隱瞞,主要考慮就是將來還要給兒子娶媳婦;如果兒子患精神病的事傳出去,找媳婦、找工作就都難了。

但實際情況村幹部還是了解的。有一次馬建軍不在家,馬穎偉在家裡犯了病打人,馬金中趕到現場處理,發現馬穎偉竟然脫了母親的上衣在打。馬金中等人把馬穎偉控制住后,母親曹茹平給在場的人發煙,一再懇求大家不要把這事說出去。大夥兒能夠體諒一個母親為了兒子的心情,都答應了。

馬建軍殺死兒子的消息傳來,很多人都不信。在大家的印象中,馬建軍是一個老好人,斯文有禮,不曾和什麼人吵過架,沒有任何不良嗜好。他是個連雞都不會殺、不敢殺的人,竟然殺死了親生兒子。「因為有個患病的馬穎偉,這個家庭過得不像一個家。」知情的村民們慨嘆。據說,有一段時間,由於馬建軍不在家,被馬穎偉打怕了的母親和姐姐都不敢在家裡住,母親只好帶著姐姐躲到了娘家。馬穎偉有時還會動刀,要殺自己的母親。當然,沒人知道他到底會不會這樣做,但眼看著一個身強力壯的小夥子揮舞著菜刀歇斯底里、毫無理智地大喊大叫,也足以令目擊者心驚肉跳了。人們都難以想象,馬建軍夫婦到底是以一種什麼樣的心情熬過來的。

記者問:「這幾年,馬建軍有沒有向社會請求過幫助?」馬金中說:「馬建軍一家為馬穎偉花了不少錢,但從來沒有向村上求助過。」農村人,總覺得將來給孩子找個媳婦,他的病興許就好了。抱著這個念想,這個家庭連孩子有病的消息都儘力捂著,又怎麼會向社會求助?

那麼有關部門有沒有給這個特殊家庭一些幫助呢?

答案是沒有。馬金中解釋,在農村這種家庭但凡能過下去,都不願聲張,不向上級申請補助。如果是實在困難的家庭,一般各村的幹部都了解,也只能是在每年民政局分米、分面時,力所能及地安排照顧一下。像馬建軍這樣的家庭,在村子里還算中等,即使申請補助,大概也不符合條件的。而且,也沒有聽說過上邊有什麼規定對這種家庭給予救助。

據了解,多年前,西三村曾有過一名精神病患者,二十七八歲的小夥子一見到女的就在後邊追,攪得村子里雞犬不寧,家裡也是愁苦不堪。後來,這名患者的父親帶他出去旅遊,然後父親一個人回來,兒子卻從此「走失」。親屬沒人問,也沒有人追究,儘管村裡也有人犯嘀咕,但大家也都在一種感性的寬容中,對這件事默契地選擇了淡化和忘卻。

而這一次,馬建軍親手殺死了患有精神病的兒子,村民們似乎還是選擇同情。馬金中說,因為了解這一家的實際情況,村民們準備聯名向執法部門為馬建軍求情,請求法院從輕判處。

但是,大家都或有意或無意地忽略了一個問題:無論如何,在這起悲劇中,最大的受害者還是死者,是那個患有精神病的馬穎偉。

這個原本應該幸福的4口之家,如今已經支離破碎:兒子被父親謀殺,父親因為涉嫌殺人進了看守所,母親因為事後知情涉嫌包庇也進了看守所。馬建軍說:「女兒到現在也沒來看望過我們,我很擔心她能不能承受這樣的悲劇,也擔心她今後如何面對社會上異樣的眼光。但這已不是我能力範圍內的事了,今後的所有困難只能是她自己去承擔。」

又一起悲劇

父親殺死智障兒子后自殺

更令人痛心的是,這樣的悲劇並不是絕無僅有的。

就在馬建軍殺死兒子之後6天,8月11日,藍田縣華胥鎮孟家岩村發生一起慘劇:該村村民韓西鵬殺死智障兒子韓雷后自殺身亡。

據當地人介紹,韓西鵬在村裡人緣不錯,勤快能吃苦。他平時開著四輪車為工地上送磚,每天起早貪黑,總要比其他人多送幾趟。有人和韓西鵬開玩笑,說你這麼拚命掙錢幹啥?韓西鵬說,能多掙一點是一點,還想給娃看病呢。而患病的韓雷卻時不時地和家人發生摩擦。去年,韓雷把他媽的手打傷了;還有一次,竟然拿著棍子往家裡人的嘴裡塞。兇案發生的前幾天,韓雷還打了韓西鵬一棍子。

村民們分析韓家這場悲劇時,善意地推測:「這次很有可能是西鵬在教訓韓雷時,不慎失手用菜刀傷了韓雷,痛悔之下才選擇自殺的。」

由於兩位當事人都已經死亡,事實如何無從查考。展現在我們面前的只是血淋淋的悲劇。

當悲劇一再上演,善良的人們忍不住發問:一個家庭出了這樣的精神病患者時,難道只能是讓這個家庭來承擔全部的壓力嗎?顯然,大部分家庭都無法承受這種壓力和痛苦,誰能夠幫這些特殊家庭分擔哪怕是一點點呢?

「安康醫院」的困境

精神病患者治療費缺口大

事實上,對於這種有暴力傾向的精神病患者,有關部門曾經想過一些辦法進行管制。「安康醫院」的設置就是一項重要措施(為便於工作,公安機關管理的精神病管治院名稱統一為安康醫院)。

20世紀80 年代中期,隨著精神病發病率的增長,精神病人中危害社會治安的人數也相應增加。1987年底,僅河南、貴州、江蘇、安徽、山東、浙江六省統計,就有這類病人近40萬名。有的殺人,甚至一次就殺死、殺傷數十人;有的放火、強姦、猥褻婦女;有的遊盪街頭、有傷風化等。精神病人肇事,成為一個嚴重的社會問題。

1987年12月10日至13日,國家公安部治安局在天津召開全國公安機關第一次精神病管治工作會議。會議決定,對危害社會治安的精神病人,由公安機關會同衛生、民政等部門加強管理,符合我國加強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要求。隨後,一些省、市公安機關報請政府批准,在衛生、民政、財政等部門的支持和配合下,逐步建立了由公安機關管理的精神病管治院。據統計,當時全國已有16所安康醫院。

公安機關管理的精神病管治院收治對象是:

1.有殺人、放火、強姦、爆炸行為的;

2.嚴重擾亂黨政軍機關辦公秩序和企事業單位生產、工作秩序的;

3.嚴重擾亂公共秩序、交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

4.當眾出醜,有傷風化的;

5.影響社會安定,造成嚴重後果的。精神病管治院收治上述精神病人,都應經精神病司法醫學鑒定。

安康醫院和一般精神病院的區別在於,後者可以治療精神病,但是沒有管理肇事、肇禍精神病人的能力和許可權。比如說,有精神病人殺人放火,或有違反社會治安的行為,一般的精神病院就管不起來,這個管理權必須放到公安機關。

安康醫院具有治安管理和醫療雙重職能。其服務對象一是來自公安機關的送治病員,二是面向社會接受委託,收治公民、法人送治的病員。

公安機關送治病員要符合以下條件:須經過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批准、確實有肇事肇禍行為、須經精神司法鑒定證實確實有精神病。病人治好后,要經過專家評定,由當地公安機關接回去,落實監管責任。

關於精神司法鑒定,1998年衛生部規定:精神司法鑒定必須由省級人民政府指定的專門醫院來做(陝西省指定醫院為省精神衛生中心)。精神司法鑒定執行國際標準,由5-7位專家組成的鑒定小組進行鑒定。

由於安康醫院負有治安管理的職能,從這個意義上來說,當然是應該盡量多收有肇事肇禍行為的精神病患者,妥善控制,以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然而,這種理想狀態卻因為種種原因無法實現。其中一個重要因素,就是經費問題。

據了解,政府只負責安康醫院的人員工資,對強制治療的肇事肇禍的精神病患者治療並沒有專門撥經費,其住院費用由監護人或單位負擔。但有一部分患者是既沒有監護人、也沒有工作單位的,這些人在安康醫院住院的伙食費、治療費,從哪兒來?目前安康醫院只能把收治一般性病人的收益,貼補到這些人身上。

而像馬穎偉這種有監護人但監護人卻沒有足夠經濟實力來支撐強制治療的家庭,其治療費用如何解決?更是一個沒有規定的空白。況且,國家目前所設置的安康醫院,無論從數量還是規模上,都是遠遠不夠的。

呼喚《精神衛生法》

讓在痛苦中的家庭看到希望

精神病人是一個特殊的社會群體,醫學以及法學通常將他們作為高危性群體加以研究,重在防範精神病人的社會危害。但另一方面,精神病人又是典型的弱勢群體,其權益需要完善的立法加以保護。近年來,眾多國內精神病學專家多次發出呼籲:儘快出台《精神衛生法》。

世界衛生組織的統計數字顯示,我國有5%%的人患有不同程度的精神病或存在精神障礙,在每千人當中便有13人患有精神病。這些人散布在社會上,有時可能給人們的生命安全帶來威脅。據了解,中南大學湘雅二醫院精神衛生研究所每年參與鑒定的刑事犯罪嫌疑人中,就有200多名精神病人。

根據有關法規,精神病人的監護人必須盡到監護職責。但很多監護人很難做到這一點,因為精神病是一種「高消費」病症,很容易使家庭處於貧困狀態;再者,由於相關法律的缺失,事實上形成了大多數精神病人處於「放任自流」的狀態。因此,專家們呼籲:要減少精神病人可能帶來的社會問題,關鍵在於出台《精神衛生法》。

據了解,我國從1985年著手起草《精神衛生法》,當時衛生部指定四川省衛生廳牽頭,湖南省衛生廳協同起草《精神衛生法》(草案),至2004年2月已形成了草案的第15稿,但至今仍未出台。

有曾參與起草《精神衛生法》(草案)的專家認為,目前阻礙《精神衛生法》出台的原因主要有三個:一是全國經濟發展不平衡。按照草案的要求,各級政府應承擔精神病人治療和監護的經濟責任,但這對於經濟不發達地方的政府來說,「是一筆沉重的負擔」;二是精神衛生防治工作涉及多頭,各方「對於權利和義務的劃分還有爭議」;三是社會呼籲不夠。

據悉,國家衛生部曾經透露:已經將《精神衛生法》列入了今年的立法計劃,這或許能給那些仍在痛苦中掙扎的家庭帶來一線希望。
有兩種偉大的事物,我們越是經常越是執著地思考它們,我們心中就越是充滿永遠新鮮、有增無已的讚歎和敬畏,那就是我們頭上的星空,我們心中的道德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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