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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宗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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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021 發表於 2007-9-11 12:0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宗教的起源

原始宗教 原始信仰中多包容的信仰對象極為廣泛,幾乎對大自然的全部事物和現象都表現了崇敬和膜拜,充分展現了古老的「萬物有靈」觀念。這種觀念通常被稱作原始的複合概念,它是把人類自身和自然界的事物、現象融匯為一體的錯誤的、虛幻的概念。它一方面誤以為自身也可以具備自然界事物、現象的威力,如雲飄、鳥飛、颳風、下雨;另一方面又誤以為自身的能力也同樣可以屬於自然界事物和現象,如日和月為天的雙目,日也在行走,雷霆是天發怒,洪水在吞食人和物。人類祖先就這樣去認識自己的世界,使自身的生命與自然的「生命」渾然一體。
在對自然的信仰中,人類從來都不是對所有事物和現象加以等同的崇拜,更不是籠統地、抽象地對大自然的整體膜拜,而是對人們認為最有威力的、最惠於人類的、具體的自然力和自然物才倍加祟拜。可以進一步認為,只有那些對人類生產、生活有巨大價值的自然力和自然物,才在原始信仰中佔有重要的位置。

自然崇拜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一)天象信仰。古代,對天象的信仰包括對日、月、星、雲、霧、風、雨、雷、電等的信仰;對「天」的信仰和對「天帝」的信仰都稍晚於對日的信仰。最早的對天的信仰是以對太陽的崇拜為代表的。我國古代有迎送太陽的習俗,早在《卜辭》中就有記載,在《尚書·堯典》中有「賓日」於東,「餞日」於西的記載,也標誌了拜日的古俗。我國古代對日的信仰見於《山海經》,描述了古人想象中太陽,原文說「東海之外,甘水之間,有羲和之國。有女子名曰羲和,方浴日於甘瀾。羲和  者,帝俊之妻,是生十日」;「湯谷上有扶桑,十日所浴在黑齒北居水中;有大木,九日居下枝,一日居上枝」,「一日方至,一日方出,皆載於烏」。這裡不僅有日的出生,有日的巡行,還有日的精魂。「三足烏」的神話解釋。太陽每日的運行給人間以最大的恩惠,因此對日的信仰規格也高。以後,又發展了日蝕時「救日」的習俗;古代希臘有太陽神話,有太陽神希利奧斯神廟。古代羅馬有日神梭爾神廟。日本的古代則供奉太陽化身的女神天照大神為開國神。英國有立石柱祭日的習俗。墨西哥原始部落中有殺人祭日的原始禮儀。秘魯古代部落酋長被認作是太陽的兒子。美洲印地安人中,還有舉行太陽舞節日的風俗。秘魯至今仍舉行盛大、隆重、古樸的太陽祭。
對月的信仰也是原始信仰,我國古代神話中有女媧捧月的  故事,後來又有了羿的妻子嫦娥偷不死葯飛升奔月的做事。月中有月精贍蛛,兩足人立,以及月中有不死樹之傳說,早在漢代以前就有了。以後,隨「神仙說」的影響,月中又有了砍桂樹的吳剛和誤傳的玉兔。我國高山族神話中有一個關於月亮的故事。說原來天上有兩個太陽,輪番出來暴晒,人們不堪酷暑乾旱,便由祖先中的英雄用箭射中了其中的一個太陽,那太陽被射中后流盡了血,變成了淡白的月亮,濺到四處的血滴,化成了星星。南美洲、中非洲許多原始部族中認為月光柔和,降下露水滋潤大地,生長莊稼,所以有祭月的儀禮。古代以色列人有在山頂舉烽火迎月的習俗。
對星的信仰古已有之,我國古代神話中有關星的神話就是這種信仰的反映。織女、牽牛二星的神話,早在《詩經·大東》中就已經表現出某些線索。以後,才漸漸把牽牛星轉化為人間農家放牛郎。在古代星神話中還有人化為星的故事。如高辛氏子閥伯和實沈,因兄弟隔閡,化為「參」、「商」二星,此升被落,永不相見。這些都是星信仰的發展。這種古代信仰發展到後世,便成為星是人的「本命」,認為地上有多少人,天上有多少星,於是才出現了「星照命」,祭「當年星」、「本命星」的習俗,才出現了星隕落就是人死亡的迷信說法。人類對彗星的信仰,更是原始信仰的遺留,人們把「掃帚星」與各種災異聯繫起來的迷信十分普遍和久遠,《占經》里「彗星東出,有寇兵,旱」之類說法很多。在外國,占星習俗至今流行。對星的信仰甚至滲透到成體系的唯心哲學中,哲學家黑格爾認為彗星的出現會使葡萄豐收。
(二)大地信仰。把大地作為神秘的超自然的力量加以祟拜,是原始信仰的普遍形式,這是和人類祖先必須依賴土地這個物質基礎分不開的。
我國信仰大地之神由來已久,《史記》上稱「地一」神,又叫「地抵」。在漢代,普遍稱地神為「地母」,是賜人類以多福的女神。古代希臘神話中把地神也稱做「地母」(Gais)。古人對大地神表示親近如母,是有根據的,按《禮記·郊特祀》說:「社,所以神地之道也。地載萬物,天垂象。取材於地,取法於天;是以尊天而親地也」。大地母親給人類以生長萬物的實惠,是信仰大地神的物質根據。對土地的信仰從古以來都要採取儀禮形式的;「最早就有以血祭地習俗。血祭用牲血和人血兩種,在《春秋·僖公十九年》、《公羊傳》中都記述了以人血祭社,殺身以釁其社的情狀。同時,為了報答土地的恩惠,又有將獻祭物品埋於地下的習俗。由於對土地的信仰,所以從古以來就有不得任意掘土的禁忌,特別是發展成五行陰陽之說以來,不易動土的風水信仰風行。對土地的信仰由對大地的整體信仰向局部地區土地信仰轉移分化。人類進入農業社會以來,對土地的信仰總是與農業豐收、歉收聯繫在一起,所以每逢播種、收割,總要祭大地。世界上許多原始部落地區至今仍有殺人祭地的野蠻習俗,我國台灣、雲南的一些少數民族中,過去也流行有獵人頭習俗,其中有的就是為了祭地用的。孟加拉的康德人祈求土地豐產是殺人後把血肉分給眾人分頭埋在地下,或把血肉燒成灰分別撒向土地,祝禱豐收。
(三)山、石信仰。祟拜大山是一種原始信仰的形式。山的雄偉高大在古代有  兩種認識,一種認為它是通往上天的路,因而有神秘性;另一種認為山是幻想中神靈的住所,因而值得祟拜。我國古代祖先把昆崙山看作是神話中諸神所在的地方;右代希臘也認為奧林匹亞山是希臘諸神所住的神山。我國沿海地區神話中也有想象中的蓬萊仙山,令人景仰,可見以為高大的山蜂具有神靈的性格是古代山祟拜的認識根源。我國曆來有敬奉「五嶽」的習俗,也源於此。《詩經·魯頌》有「泰山岩岩,魯邦所瞻」;《大雅》中有「篙高維岳,峻極於天,維岳降神,生甫及申」,都在敬頌這些山的至尊、至極高大為萬物之始源。在《史記·武帝紀》中有關於古代信牽「山君」的記載;《史記·秦始皇紀》中有關於祟信「出鬼」的記錄。在少數民族中敬奉神山和信仰山神的習俗較為普遍。在對山的信仰中,山林狩獵民族多有認為獵物都統歸山神管轄,因而敬奉山神。鄂倫容、鄂溫克、達斡爾族都有信仰山神的習俗。傈僳族中有的在祭山神時,用一片樹葉向四方潑灑供酒,請山神飲酒,保護當地無災得豐收。對山的信仰,顯然有人類對山的依賴性為根據。
對岩石的信仰是原始信仰的形式之一,最能代表這種信仰的應當是新石器時期的各種關於石的神話。我國古代神話中有女媧煉五色石修補蒼天的故事,已經反映出這種對石的信仰。《山海經》中記述的「精衛填海」故事,把復仇的小神烏銜西山木石填塞東海加以神化,顯示出石塊的魔力。我國羌族地區至今還保留有白石信仰,他們有一個古老的石崇拜傳說,講古代羌人祖先和戈雞人發生了戰爭,羌人不能取勝,於是羌人夜裡夢中得到神人的指點,說用白石做成武器,就可以戰勝戈雞人,羌人聽了神的話,如法製造了白石武器,戰勝了戈雞人。由於無人記起神的形象,所以才以白石代替,加以供奉。這是  典型的古石器信仰的遺留。這種石崇拜,在藏族的一些地區也有,甚至把白石供奉到房頂上。在彝族阿細人的史詩里,保留了十月祭石的習俗。在外國還有對隕石的崇拜,成為宗教信仰活動的一種古老形式。
動植物信仰。與大自然信仰密不可分的便是對大自然中與人類同生息的動、植物的信仰。原始社會的最早的採集和狩獵,把人類依賴動、植物的生存條件提到必不可少的程度,人類祖先的採集和狩獵是十分艱險的,於是他們對獲取植物果實或獵物,都以為是動、植物對人類的支持和幫助,並常常把得到果實或獵物看作是動、植物的損失,應當在感恩的同時,用奉獻表示報償、致歉。在認識上,遠古人把動、植物都看作有靈的東西,甚至殺了一個動物要祈禳,砍倒一棵樹要供獻。從考古資料中看到,二萬年前古岩洞中的動物畫和塑像就已經有了明顯的信仰標誌了。像法國蒙特斯潘洞的熊塑像和杜克·多都貝爾洞的野牛塑像的周圍都有獵人舉行信仰儀式留下的腳印。
(一)動物信仰。我國古代的動物信仰,從《山海經》中大量的半人半獸的神靈形象中可以看到。如眾所周知的女媧,便是最有代表性的「人面蛇身」的女神。我國古代祖先遭受禽獸昆蟲侵害甚重,因此遠在三千年前就有祭祀貓虎以謝其除田鼠野豬,進行祈禳、禱害蟲不降災的原始信仰形式。古代埃及、希臘、羅馬、印度的神話也往往突出了動物信仰。像埃及神話中造人的大神赫奴姆,就是豺頭人身。希臘神話中的山林畜牧神帕恩和沙蒂爾是人身首山羊腳:哈爾庇是人首鳥身;甚至象宙斯這樣的大神,也常常化為鷹、杜鵑等神鳥活動在神話中。
基於這種種原始的動物有靈觀念,所以才產生了祭獸神的原始儀式。在我國東北山區各族狩獵生活中,敬奉虎神、熊神、鹿神的儀式較多。如鄂溫克族獵熊,有許多禁忌,打死了熊,只能說它「睡覺了」,不準說打死的話,不準說獵具是兇器。這一切都表明對熊的崇拜已達到十分虔誠的程度。西南山寨的怒族過去行獵前都舉行敬神供獻的儀式,為了得到獵物,先要採取原始的媚神誘神的手段。
(二)植物信仰。對植物的信仰在原始信仰中遠遠次子動物信仰,這是與人類古代採集生活的單純特點有關的,它不像捕獵動物更具有接近人類本身生活的特點。原始宗教也從沒有從植物信仰中得到發展。但是無論如何,原始信仰認為植物和動物同樣是有靈。
在世界各地都有信仰「神樹」、「聖樹」的習俗。像我國先秦有十種司木之神,叫做「句芒」、是古代的樹神。在外國,希臘神話中諸神之母麗雅是很重要的神;她同時主植物一歲一枯榮之事,這位女神在小亞細亞被稱做賽貝雷,她生了一個美少年叫阿提斯,他的頭髮發芽化為檜樹,所以當地至今信仰檜樹,為它裝飾花環,加以祭拜。
除了樹信仰之外,各民族對穀物的信仰也很突出,人類自古以來把谷種來源解釋做天帝天神所賜,或從神處盜取而來的靈物。穀物有「谷魂」的觀念,在景頗族中十分普遍,穀物揚花結實時,不準驚走「谷魂」的許多禁忌就是這種信仰的表現。此外,對花草果實的信仰都是對植物信仰的具體化。我國幾千年來關於各種花神花仙的傳說,雖然染上了許多後世色彩,但究其淵源,仍出於原始植物有靈觀念。
圖騰信仰。「圖騰」信仰是古代大自然信仰及動植物信仰發展起來的一種原始氏族標誌的信仰形式。「圖騰」一詞,源於印第安語totem,最早始於北美印第安人奧季布瓦族的方言,是「它的親屬」或「標記」的意思。在原始人的信仰中,認為本氏族人都源於某個特定的物種,大多數情況下被認為是某種動物的親緣關係,一部分是植物或自然物象。「圖騰」信仰和氏族對氏族祖先的信仰很有關係,往往在許多神話、傳說中講述本氏族祖先是某種動物或與該動物近緣,甚至出現了大量異物感生的祖先誕生故事,以解釋古代對孕育的無知。既定了某種物種后,便形成了對這種「圖騰」標記的信仰,甚至有一些禁忌或儀式。所以,「圖騰」信仰不能僅僅看作對某些物象的崇拜,更重要的是對氏族祖先的一種崇拜。到了後來,氏族祖先上升為氏族守護神靈,這種信仰便更具有後世神靈信仰的特點了。
在這裡,「圖騰」的標記很有意義。澳洲的標記多表現在畫有「圖騰」的木石片上,這種東西被稱做「珠靈卡」;美洲印第安人氏族部落多採用樹高大「圖騰柱」的方式或在房梁屋頂放物種標誌的辦法;非洲大陸則往往製成護符或供奉「圖騰」物種,舉行儀式。澳洲的「圖騰」,以動物為絕大多數,在大約五百至七百多個「圖騰」標記中,非動物或非植物的只佔不到十分之一。一個部族內部諸氏族各有不同「圖騰」標記,據調查,澳洲阿蘭特部族加上露立惹部族,共有四百四十二種圖騰。
當代我國少數民族中保留了大量圖騰信仰的習俗,由於這些民族的氏族部落的生產與採集、漁獵、農耕的原始形式保持著密切聯繫,氏族社會的發展還包含原始社會後期許多痕迹,因此,出現了熊、虎、鼠、犬、魚、蛇、龜、鹿、鷹、雀、羊、蜂等動物圖騰和竹、紫柚木、麻、蕎麥等植物圖騰。如彝族史詩《梅葛》中唱出:天地萬物都是由老虎的肢體化生的。格滋天神命五兄弟造天地,他們便用虎脊梁骨撐天心,虎腳干骨做撐天柱,虎肩膀做東南西北方向,虎左眼做太陽,右眼做月亮,虎鬚做陽光,虎牙做星星,虎油做雲彩,虎氣做霧氣,虎肚做大海,虎血做海水,虎毛做樹、草和秧苗,肺變成鋼,肝變成鐵,骨髓變成金子。虎成為萬物之源,是和古代彝族在金沙江兩岸盛產虎的地方進行原始狩獵分不開的,他們把虎作為崇敬的至高形象,正是古代彝族虎圖騰信仰的集中反映。
圖騰信仰從上述實例中可以看到,它是和氏族社會同時產生的,一個氏族集團起源於某種動植物或其他物象,因而所有這些動植物或物象,就分別是各氏族集團的圖騰。原始的圖騰信仰必然導致生育觀念是圖騰入居或感應母體,死亡觀念則是以為人再返回圖騰。在一些原始部族中有。一些「繪身」、「紋身」的古俗,也往往與圖騰形象有關,甚至就是圖騰符號標記。研究圖騰信仰,不僅對信仰民俗的淵源有意義,而且對社會發展的民俗源流、民俗的起源,都有重要科學意義。
祖靈信仰。從原始的動、植物信仰及圖騰信仰中,可以看到一個十分重要的原始信仰的觀念,即人類對祖先的信仰。人類認為祖先有靈,由來已久,這要從古代對「鬼魂」的信仰談起。
原始人類意識發展的依據是經驗,其中從人的死亡經驗和人做夢的經驗中派生出一個原始思維的觀念人即靈魂觀念。這種觀念認為人死後肉體與靈魂分開了,靈魂不死;入睡后做夢,是靈魂暫時離開肉體出走,躺在那裡的是肉體,於是,把夢境完全理解為靈魂的活動。這種把肉體與靈魂分離開來認為單獨存在的觀念,正是「鬼靈」觀念產生的主觀因素。恩格斯在《費爾巴哈與德國古典哲學的終結》中寫道:「在遠古的時候,人們還不知道自己身體的構造,還不會解釋夢裡的現象,便以為他們的思維和感覺並不是他們身體的活動,而是某種獨特東西,即寄居在這個身體內並在人死亡后就離開這個身體的靈魂的活動——自從這個時候起,人們就不得不思索到這個靈魂對外界的關係。既然靈魂在人死亡時就跟肉體分開而繼續活動,那麼便沒有絲毫理由去設想靈魂另外還有什麼死亡了。」
由於人類在原始信仰中把自身看作雙重構造,於是對自己周圍死去的人便產生了一系列看法和做法。人們以為人死了以後還經常在活人夢中出現,與活人夢中交談、辦事,甚至有異常表現,於是把這種生理與心理現象曲解為「靈魂的顯現」。對這種靈魂,世界上各種人多把它稱作「鬼靈」、「幽靈」,也就是通常稱作「鬼」的虛幻物象。
鬼靈觀念產生之前的遠古人類,對死者的處理與獸類相差無幾。一是棄之原野,一是分食屍體。鬼靈信仰促使人類產生了一整套處理死者的方法。形成了各種類型的葬法,所有做法都圍繞著鬼靈信仰進行。葬法大體上形成了兩大類型:一種是保存死屍的葬法,如土葬;另一種是消滅死屍的葬法,如古老的天葬(或稱鳥獸葬)。前者認為靈魂必須經常以屍體為依託或歸宿,故以保存屍體為重;後者認為靈魂及早脫離肉體儘快進入靈魂世界,所以以消滅屍體為重。其實都是鬼靈觀念支配的結果。人死後的停屍和墓葬所採取的姿勢、面向都與鬼靈信仰關聯;殉葬、陪葬、墓制、祭奠等古俗,也都是為了讓死者的靈魂與親人共同生活,或驅使用人的靈魂,或指揮兵馬的靈魂,或使用心愛物品器皿,或享用活人的供物,以延續死者生活。這種鬼靈信仰最好的明證是古代墓葬出土物,從活人的殉死到陶木捅的隨葬,從生產工具、兵器到消費生活的物品,應有盡有。墓葬順序是把家族輩份長幼的順序轉移到鬼靈信仰中去的一種常見做法,以我國墓製為典型,認為鬼靈在另一世界也在維繫著氏族的、家族的、親族的制度,於是鬼靈信仰與氏族觀念的結合,便形成了祖靈信仰。
祖靈信仰是發展的,它的發展基礎首先是氏族的祖靈信仰,這是對本氏族集團共同祖先的信仰,從這裡出發,這種觀念向兩方面發展,一方面隨著氏族不斷擴大,形成了若干新氏族的聯合,於是氏族祖先上升為這個氏族聯合體的祖靈;另一方面隨著家族不斷個別化發展,又形成了許多家庭祖先的信仰和供奉,這樣,祖靈便成為一家一戶最具體的祖先崇拜了。這就是後來為什麼家族有家廟、宗祠,村寨有「守護神」的根源。
由鬼靈觀念發展起來的祖靈觀念以其獨特的信仰形式與神靈觀念相結合,使祖先信仰既和圖騰信仰保持聯繫,又與大自然信仰有著種種的聯繫。人的靈魂觀念與萬物有靈觀念融於一體,表現出多樣形態,成為信仰民俗傳承原始思維根源。
祭司。宗教中從事專職掌管祭祀活動的主持者。原始後期,原始宗教從思想觀念、理論體繫到組織結構、人員設置等都有相當程度的發展。祭祀就是專司祭司活動之職的人員,充當著溝通人鬼神的中介。其人選在初始時並不固定,由於宗教活動的經常性,儀式的複雜化,主持者必須具備一定的經驗、知識等,於是開始對從事此種活動的人進行專門的培養,出現了主持祭司人專職化的習俗。並出現了相應的培養祭司的程式以及認定祭司時的專門的儀式。此時,被認定的人就具有了代表人向鬼神獻祭品和代表鬼神向人間傳達旨意的神通能力。開始時,有的地方祭司與巫師並存,後來一些地方的祭司取代了巫師的職位,一人承擔兩種職能。在西方,中世紀王朝統治時期,祭司得到官方的認可,並形成了整套的祭司等級制度,最高的祭司甚至成為國家重臣,伴國君左右。直到近代,許多宗教中仍然保留著祭司的職位及其祭司制度。近現代祭司一行已經在宗教活動較興盛的國家中職業化。

「It is only fear first in the world that made gods。」——塞謬爾·約翰遜(英國作家、字典編撰家)
「人創造了宗教,而不是宗教創造了人。」——馬克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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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mrabbit 發表於 2007-9-11 12:09 | 只看該作者
哪裡有苦難,哪裡就有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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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mm021 發表於 2007-9-11 12:12 | 只看該作者
宗教起源問題的探索,在研究對象上包括原始宗教和文明社會的宗教,在研究方法上則有宗教學、神哲學、人類學、社會學、政治學和心理學等層面的剖析。對宗教之源的回溯和探討,體現出多種意向和認知層面。人們從不同的角度觸及到宗教形成的不同原因、並為之作出相應的解釋,如從歷史意義上對宗教發展演變的梳理,從思辨論證上對宗教形上追求及其智慧表述的勾勒,從心理分析上對宗教敬畏心境的解說,從社會生存上對宗教群體需求的揭示等。這些探索深化了我們對宗教之源的認識,對我們了解複雜宗教現象之多層結構提供了有力幫助。當然,任何一種解釋既有來自其獨特視野上的優勢,亦暴露了其局限或不夠之處。我們對這些認知及解釋應加以分析整合,基於一種開放性反思來逐步弄清宗教起源的奧秘,使自己的體認及解釋能更接近其本真。


宗教特徵

佛教經典及其教義、教規

佛典包括經(梵語音譯「修多羅」,記載佛陀關於教義的說教和事迹)、律(梵語音譯「毗尼」或「毗奈耶」,為佛教僧眾制定的戒條和生活規則)、論(梵語音譯「阿毗縣」或「毗縣」、「阿毗達摩」,對教義的解釋和論述)三藏,這是釋伽牟尼一生所說教法,被他的弟子分類結集為三大部類。三藏與三學相配合,即經藏為「定學」,律藏為「戒學」,論藏為「慧學」。通曉三藏的僧人稱「三藏法師」。
佛教的經典因教派的分歧而有所不同。大乘佛教的漢譯經藏主要有《般若》、《寶積》、《大集》、《華嚴》、《涅維》五大部,律藏主要有《菩薩地持經》、《梵網經》等,論藏主要有《大智度論》等。小乘佛教的漢譯經藏主要是《四阿含》,包括《長阿含經》(大體與巴利文的《長部》相對應)、《中阿含經》(大體與巴利文的《中部》相對應)、《雜阿含經》(大體與巴利文的《相應部》相對應)和《增一阿含經》(大體與巴利文的《增支部》相對應),還有一些散經,如《佛本生經》等(在巴利文經藏中歸入《小部》,但漢譯經藏中無此部);律藏主要有《僧祗律》;論藏主要有《六足》。
佛教的基本教義是四諦說。「諦」是「真實不虛」和「真理」的意思。佛經說佛成道后,至野鹿苑為五賢者始說此法,是為佛轉法輪之初,故稱初法輪,被概括為三說四諦,合為「三轉十二行相」之義。第一說,教示四諦四相:「此是苦,此是集,此是滅,此是道。」第二說,教勸修行四話:「苦當知,集當斷,滅當證,道當修。」第三說,佛舉自己證得四諦:「苦者我已知,集者我已斷,滅者我已證,道者我已修。」
釋伽牟尼提出四話說,目的是要人們放棄現世的生活,去追求宗教的解脫。四諦具體說來指:
苦諦,講人世間充滿痛苦。有三苦和八苦之說。三苦指正受苦時,從苦生苦,名苦苦;安樂離壞時而生苦惱,名壞苦;生老病死剎那變異而生苦惱,名行苦。八苦,即生苦(誕生時的痛苦),老苦(老年時的痛苦),病苦(生病時的痛苦),死苦,求不得苦(有所欲求而得不到滿足的痛苦),怨憎會苦(不由自主不得不與自己不喜歡的人或事碰在一起的痛苦),愛別離苦(不由自主不得不與自己相愛的人或事離別的痛苦),五陰盛苦 (佛教認為眾生由色、受、想、行、識五種因素組成,生滅變化無常,盛滿種種身心痛苦)。可見,前四苦從生理現象的角度講,后四苦從社會現象的角度講,說明人生是一個連續不斷的痛苦過程,一言以蔽之曰:「苦海無邊。」
集諦,又名盡諦,探討造成痛苦的各種原因,把苦的根源最終歸結為人的渴求(也作「貪愛」)。佛教認為,「若有此則有彼,若無此則無彼,若生此則生彼,此滅則彼滅,若滅此則滅彼」(《中阿含經》卷20),因此生出「十二因緣」之說:「無明」(愚昧無知,「痴」)為緣引起「行」(善惡行業),「行」為緣引起「識」(心識),「識」為緣引起「名色」(身心),「名色」為緣引起「六處」(眼、耳、鼻、舌、身、意等六種感覺器官),「六處」為緣引起「觸」(和外早事物的接觸),「觸」為緣引起「受」(感受苦樂),「受」為緣引起「愛」(妄執),「愛」為緣引起「取」(對外界事物的追求),「取」為緣引起「有」(存在的環境),「有」為緣引起「生」,「生」為緣引起「(老)死」。
滅諦,講述斷滅世俗諸苦的根本,就是消除慾望(渴求),達到無苦的境界,即擺脫輪迴,進入欲愛遍盡、煩惱盡滅、不生不死的涅槃之境。
道諦,闡明進人涅槃境界所應遵循的途徑和方法。總有七科,其中之一叫八正道,即正見(正確理解佛教教義)、正思維(去除世俗觀念,深入思考四諦說);正語(保持語言純凈)、正業(處世行為正確,擯棄一切惡行)、正命(不從事不正當的職業):正精進(集中精力修行)、正念(正確億念四諦)和正定(正確修持禪定)。八正道表明佛教重視信仰和修心,既反對苦行和殺牲獻祭,又貶斥對世俗生活的貧戀,而且還排除了別的宗教中教士的中介作用以及煩瑣的儀式。
在修身養性方面,佛教概括為「十善業」,分為身三善業:不殺生(直接或間接戕其生命或分其肢體)、不偷盜、不邪淫;口四善業:不妄言(欺誑胡說)、不兩言(挑撥離間)、不惡口(粗言惡語)、不綺語(淫詞艷說);意三善業:不慳貪(自己所有不肯與人叫「慳」,別人所有要想歸己叫「貪」)、不瞋恚(怒眼怨毒)、不愚痴(顛倒邪見)。
佛教教義的核心內容是三法印,即諸行無常(世界萬有變化無常)、諸法無我(一切現象皆因緣和合,沒有獨立的實體或主宰者)、涅槃寂靜(修行者超脫生輪迴,進人涅槃寂靜的境界)。它可以被視為佛教的三大綱領,意義在於以「無我」反對婆羅門教的「梵我同一」論,以「眾生平等」反對種姓制度。
佛教不承認神造萬物、萬物中有神說,不過它接受並發展了婆羅門教的業報輪迴說,它認為,參與輪迴轉生的是包括人、神乃至畜生在內的眾生,各自依前世的業(口業和身業)在六道中輾轉而生,積善累德者,將往好的境地轉生,否則將轉往更壞的境地。因此,佛教的積極意義在於它否定了神意或命定,從人自身的行為來說明輪迴轉生的原因。
「   」系胸部的吉祥標誌,為釋伽牟尼三十二相之一。該符號在古印度、波斯乃至古希臘都有,是太陽或火的象徵,漢語古譯「吉祥海雲相」。武則天長壽二年(693年)制定此字讀為「萬」音。
「南無」(namo),梵文Namas的音譯,在漢語中也寫作「那謨」,意為「致敬」、「歸敬」、「歸命」,是佛教徒一心歸順於佛的用語,常用來加在佛、菩薩名或經典名之前,表示尊敬和虔信。「阿彌陀佛」系西方極樂世界的教主,能接引念佛人往生「西方凈土」,故又稱「接引佛」,有13個名號,例如「無量壽佛」、「無量光佛」等等。
我國佛教徒一般認為,農曆二月十五日是釋伽牟尼涅槃日。四月初八是佛誕日,這天為浴佛節,源於釋伽牟尼在無憂樹(也稱婆羅樹)下降生時,有九(也有說二)龍吐水洗浴聖身的傳說。十二月初八是佛成道日。
漢語系佛教地區的重要宗教儀式還有盂蘭盆會,每年夏曆七月十五日舉行,以超度歷代宗親。源於《佛說盂蘭盆經》,目連以天眼通看見亡母生餓鬼道受苦,如處倒懸,求佛救度。佛要他在七月十五日僧眾安居終了之日,備百味飲食盛於盂蘭盆中,供養十方僧眾,可使七世父母得到解脫。「盂蘭盆會」也叫「中元節」,後來還叫「鬼節」。
佛教信徒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出家的,未成年的男子稱沙彌,已成年的稱比丘,未成年的女子稱沙彌尼,已成年的稱比丘尼,他們合稱為佛教「四眾」;另一類是居家的,男的稱優婆塞,女的稱優婆夷,合稱為居士。佛教最初規定居士實行「五戒」:戒殺生、戒偷盜、戒邪淫、戒妄語、戒飲酒。出家人除遵循五戒(「戒邪淫」改為「戒淫」)外,還加上禁用香油塗身,不聽歌,不睡高大的床,過中午不進食,不蓄金銀財寶。後來戒律越來越繁多。

《聖經》
基督教的主要經典是《聖經》,由《舊約》和《新約》組成。《舊約聖約》是從猶太教繼承下來的。猶太教認為《舊約》是上帝與猶太民族在西奈山訂的盟約,故稱《約書》。基督教繼承了這種說法,但認為基督以他的流血受死而在上帝與人之間建立了「新約」。於是就把從猶太教繼承下來的《聖經》稱為《舊約》或《舊約全書》;把新訂立的《聖經》稱為《新約》或《新約全書》。《聖經》又稱為《新舊約全書》。
《新約》原文為希臘文。共27卷,分四部分。第一部分是「福音書」,它是四福音即《馬太福音》、《馬可福音》、《路加福音》、《約翰福音》的總稱,主經記述耶酥生平,包括替人醫病、降魔、死後又復活升天的種種奇迹,以及耶酥的教誨、言行等等。第二部分為「使徒行傳」,寫耶酥門徒的傳教活動。第三部分是「使徒書信」。最後一部分是「啟示錄」。用各種隱喻方式描繪了「世界末日」和「基督再現」的景象。《新約》行文大都採用韻律的詩歌體,這也許是為了便於不識字的人們歌唱、背誦與記憶。
基督教宣稱,《聖經》是他們信仰的基礎,是「上帝啟示的記錄」,是「絕對真理」,具有至高無上的權威。而事實上,《聖經》並非一人一時之作,而是由不同時代,不同作者,根據不同需要編寫的,並且是經過多次修訂的。《聖經》的內容龐雜,風格不一,並且有不少自相矛盾的地方。但《聖經》的價值也不可低估。基督教因其傳播之廣、信徒之眾、影響之大而居世界三大宗教之首位。《聖經》已有301種文字的版本,其中《新約全書》曾被譯成1848種語言和方言,對世界文化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基督教以《舊約》摩西十誡為教規。基督教的主要節日有聖誕節、復活節、聖靈降臨節等。聖誕節:即耶酥基督誕生的日子,定於每年的12月25日。復活節:是紀念所謂耶酥復活的日子,定於每年春分月圓后的第一個星期日。聖靈降臨節:是紀念所謂耶酥門徒領受聖靈的節日,一般在每年復活節后第五十天。在所有的節日中都要舉行盛大的慶典和宗教儀式活動。

基督教的教義
基督教的教義存在於《聖經》之中,各家說法不盡相同。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
一、「創世說」。與其它宗教相比,基督教最完整地敘述了神創造世界萬物的經過。《舊約·創世記》說:神用五天時間造出了自然界萬物,第六天造人,第七天歇息。神創論是基督教的核心。正是因為神創造一切,它才被說成是至高無上的統治者。神是創造者,是能動的,而人則是被創造者、是被動的。這就必然得出肯定神、而否定人的結論。在至高無上的上帝面前,人越是謙卑,就越能得到上帝的恩寵。這就是神學家安瑟倫所說的:「輕視自己的人,在上帝那裡就受到尊重。不順從自己的人,便順從了上帝。可見,你應當把自己看得很微小,這樣,在上帝眼中,你就是大的;因為,你越是為人間所蔑視,你就越得到上帝的珍視。」
二、原罪說。基督教宣揚,人類的始祖亞當和夏娃由於受蛇的誘惑,吃了「智慧之果」,懂得了情慾,因而違犯了上帝的禁令,被逐出伊甸園,「下放」到地上。從此,人類世世代代都有了罪。人一生下來甚至在母腹中就有了罪。原罪論是基督教禁慾主義的根據,在基督教看來,人的本性就是有罪的,所以,人在塵世的最高職責就是向上帝贖罪,贖罪的重要內容就是禁慾。神學家認為,人的罪孽的根源就在肉體的慾望。既然罪惡是從肉體中長起來的,那麼就必須用靈魂戰勝肉體、犧牲肉體。
三、救贖說。基督教認為,整個人類都具有的與生俱來的「原罪」是無法自救的。人既然犯了「罪」,就需要付出「贖價」來補償,而人又無力自己補償,所以上帝便差遣其獨生子耶酥基督為人類代受死亡,流出他的血以贖信教者的罪。耶酥基督雖然被釘死於十字架上,但不久又復活升天,他將再一次降臨人世,拯救信仰基督教的人。
四、天堂地獄說。基督教宣稱世間充滿了罪惡,將來基督要從天降臨,審判活人死人,信教者將進入天國得永生,不信教者將被拋入地獄受永罰。他們描繪的天堂是「黃金鋪地、寶石蓋屋」。「眼看美景,耳聽音樂,口嘗美味,每一官能都有相稱的福樂。」地獄則到處是不滅之火,蛇蠍遍地,可怕到了極點。

《古蘭經》和伊斯蘭教的基本教義
《古蘭經》是伊斯蘭教的最高經典。它是穆罕默德在傳教活動中,根據宗教和政治的需要,以奉真主頒降的名義,陸續發表的有關宗教和社會主張的言論。分為《麥加篇章》和《麥地那篇章》兩部分,共30卷。內容極其廣泛,包括:
(1)傳播以信仰一神真主、反對多神崇拜為中心的宗教信條;
(2)申述伊斯蘭教的社會主張、人倫道德觀念以及有關立身處世應持的態度;
(3)設計政教合一的伊斯蘭教國家政權的宗教、政治、經濟、社會、軍事和法律制度;
(4)記述同多神教徒、猶太教徒和基督教徒進行的論辯和鬥爭;
(5)引用可藉以宣傳宗教道德、修身養性的一些當時流行於阿拉伯社會中的故事、傳說和諺語等。
穆罕默德對《古蘭經》作了概括性的歸納,說它包括五部分,即合法性、非法性、嚴密性、類似的節文和諺語、格言。他告誡穆斯林要按合法性辦事,要避免非法性,要注意嚴密性,要信奉類似的節文,要以諺語、格言為誡。
《古蘭經》中的不少規定在長時間中已成了伊斯蘭教民族的共同習俗。全體穆斯林均遵照《古蘭經》行事。伊斯蘭教的基本教義為五大信仰,即信安拉就是堅信除安拉外,再無神靈。伊斯蘭教為一神教,所以這一信仰是最根本的。信末日,也作信後世,包括死後復活,末日審判以及天國、火獄等基本內容。信天使,就是相信天使是聽候真主差遣的忠使,他們替真主管理天國和火獄,並觀察人們的行為,作為末日審判的依據。信天經,就是堅信《古蘭經》是真主默示的經典。信先知,就是堅信穆罕默德是以往先知的繼承人,是真主的使者。但很多學者根據穆斯林實際履行的信仰,加上信前定(成為「六信」),甚至再加上信死後復活(成為「七信」,但實際上這已包含在信末日的內容中了)。

教階制
基督教有自己的組織系統,也就是所謂的教階制。其中天主教比較嚴密,東正教和新教則比較寬容。
天主教的組織制度:羅馬教廷是天主教的國際中心,羅馬教皇自稱是「基督教在世間的代表」,「在信仰和理論上永無謬誤」。教皇終身任職,死後由紅衣主教團以三分之二的多數選舉。羅馬教廷在義大利羅馬城西北角的梵蒂岡,它向許多國家派駐大使。它通過派駐各地的外交使節,召集全世界主教會議,還通過梵蒂岡電台等手段,控制世界各地的天主教徒。
天主教神職人員在教皇以下還有樞機主教。是天主教羅馬教廷中最高級的主教。它不是一個人,而是一批人。樞機主教由教皇任命,有選舉和被選舉教皇的權利。樞機主教組成「樞機主教團」,成為教皇的諮詢機構。他們一般擔任羅馬教廷的重要職務和駐外使節。13世紀中葉起,樞機主教開始穿紅色衣服,因此在中國把樞機主教稱為「紅衣主教。」
在天主教勢力較大的國家有「首席主教」,作為該國天主教會的首腦。還有「總主教」,是負責一個教省的主教。主教是一個教區的高級僧侶。神甫通常在基層教堂工作,直接管理教徒、進行傳教活動。修士和修女是終身為教會服務的人員。在中國,修女有時被稱為「姆姆」。
東正教的組織制度:東正教有君士坦丁堡、亞歷山大、安提阿、耶路撒冷和莫斯科共五個總主教區,另外還有羅馬尼亞、塞爾維亞、希臘、保加利亞、喬治亞、塞普勒斯、捷克斯格伐克、波蘭、阿爾巴尼亞和西奈10個自治教會。君士坦丁堡的總主教享有東正教會「牧首」的稱號。是東正教的最高神職人員。「牧首」不同於天主教的教皇,他並不行使全面的管轄權。各東正教會在組織上相對獨立,只是在必要時召開最高級會議。在牧首之下還有「都主教」,僅次於牧首,是重要城市教會的主教。除此以外還有總主教、主教、神甫。
新教的組織制度:新教一般以堂會為基層單位。它的神職人員主要是「牧師」,通常每一個最基層的佈道場所即堂會有一個牧師負責教會事務。牧師之下有傳道員,另外還有教徒骨幹分子組成義務工作人員(「義工」)和「執事」、「長老」等等。有些新教教派在牧師之上還設有主教。

七件聖事
聖洗是基督教的入教儀式。分注水洗禮和浸禮兩種。所謂注水洗禮就是主禮者給受洗人額上傾注少量的水。所謂浸禮就是讓受洗者全身浸入水池中片刻。聖洗之所以為基督教的重要儀式之一,是因為在基督教看來,這樣做可以赦免入教者的「原罪」和「本罪」,並施予「恩寵」,使其成為教徒。沒有經過洗禮的人不能算是正式的基督教徒。
第二,堅振。亦稱「堅信禮」、「堅振禮」。入教者在領受洗禮一定階段后,再接受主教的「按手禮」和「敷油禮」,這樣可使「聖靈」降於其身,以堅定信仰,振奮心靈。
第三,告解。認為是耶穌為赦免教徒在領洗后對上帝所犯諸罪,使他們重新獲得上帝恩寵而親自訂立的。舉行時,由教徒向神甫告明對上帝所犯的罪過,並表示仟悔。神甫對教徒所告諸罪,應守秘密。並指定今後應如何做才能補贖所犯之罪。
第四,聖餐。天主教稱「聖體聖事」,其儀式叫彌撒。東正教稱聖體血。新教叫聖餐。《新約》記載,耶穌同使徒們進最後晚餐時,對餅和酒進行祝禱,分給他們,並稱其為自己的身體和血。說是為眾人免罪而捨棄和流出的。並且讓後世門徒都這樣做以紀念他。具體儀式各派不相同,一般由主禮人(神甫或牧師)對麵餅和葡萄酒進行祝禱,然後分給正式信徒領食。基督教認為,經過祝禱的麵餅和葡萄酒就是耶穌的肉和血,教徒領食以後便洗凈了自己的罪,獲得了耶穌的生命。
第五,終傅。意為終極(指臨終時)敷擦 「聖油」。一般在教徒年邁或病危時,由神甫用經過主教祝聖過的橄欖油,敷擦病人的耳、目、口、鼻、手、足並誦念祈禱經文。認為這樣可以赦免一生的罪過。
第六,聖職。即教會對神職人員的授職儀式。
第七,婚配。基督教徒須在教堂舉行婚禮。由神甫主禮。宣布「天主所配合的人不能分開」。
新教儀式比較簡單,一般僅承認洗禮和聖餐為「聖事」。

伊斯蘭教教規
伊斯蘭教把穆斯林的基本宗教職責歸結為「五功」:
念功,為五功之首,就是念清真言「除安拉外,再無神靈;穆罕默德是安拉的使者」來公開表白自身的信念。
拜功,就是每天進行五時禮——禮拜五次;每周舉行聚禮——星期五(稱作「聚禮日」,伊斯蘭教國家的公共休假日)中午至下午一時之間集體舉行;每年舉行兩次會禮,分別在開齋節和宰牲節。拜分兩種,一種叫「天命拜」,必須在清真寺由伊瑪目率領集體禮拜;一種叫「聖行拜」,可各自在清真寺或家中單獨進行。
齋功,主要就是符合條件的穆斯林在伊斯蘭教曆每年九月(當初穆罕默德在這個月開始接受安拉的啟示)持齋一個月。在這個月中,穆斯林每天從日出到日落應戒除飲食和夫妻同房。但病人和旅行者可日後補齋。
課功,納天課。穆斯林根據伊斯蘭教的規定,繳納一定數量的宗教稅,用於賑濟貧苦的穆斯林和修建清真寺。它後來發展為伊斯蘭教國家的財產稅。
朝功,凡條件(指身體條件、交通條件和經濟條件)許可者,一生中應朝覲麥加一次。朝覲分兩種:在伊斯蘭教曆十二月內集體朝覲麥加,屬於「正期大朝」,簡稱「大朝」或「正朗」;在朝覲季節以外任何時候的單獨朝覲,稱為「小朝」或「副朝」、「巡禮」。凡履行過朝功者,可在姓名前冠以「哈吉」(也作「哈只」,朝覲者)的榮譽稱號。
穆斯林認為,奉行五功實際上是從身、心、性、命、財五個方面(即「身有禮功,心有念功,性有齋功,命有朝功,財有課功」)「盡其禮以達乎天」。
伊斯蘭教還規定了若干制度和穆斯林必須遵循的道德規範,要求實行十項禁戒,稱作十項天命:1.不拜真主以外的神靈;2.禁止對父母不孝敬;3.禁止殘殺兒女;4.禁止接近醜惡;5.禁止殺害不可殺害的人;6.禁止侵吞孤兒財產;7.禁止稱量不公,虧待別人;8.禁止說話不主持公道;9.禁止不完成真主之約;10.不得離開正道。

佛教的寺院制度和組織系統
佛教的制度和組織系統因派別、地區的差別而有所不同,這裡簡單介紹中國佛教的寺院制度和組織系統。
中國的習慣,一船稱祭祀神靈的場所為廟。佛教的廟宇,統稱為寺院。古代官署叫作「寺」,如大常寺、鴻臚寺之類。因兩漢時外國憎人來華被招待在鴻臚寺,漢明帝時為外國僧人攝摩騰建立的館舍叫白馬寺,後世佛教的廟宇也稱為「寺」。一寺之中可以有若干院,其後規模較小的寺便叫作「院」。比丘尼居住的寺院多稱作庵。
寺院的組織,在唐代由三綱(上座、寺主、維那)共同負責全寺事務。三綱的人選由政府任命,到了宋代,寺主由當地州官和群眾備文邀請,上座、維那等職則由寺主委任。寺主改稱為住持,是由百丈禪師創立清規時定名的,意謂安住而維持佛法。世俗又稱住持為「方丈」,意謂所住處所只有方丈之地。住持住居僧堂之首,故又稱為堂頭大和尚。
寺院組織除住持外,設有四大班首、八大執事等。四大班首指導禪堂或念佛堂修行;八大執事則專管全寺各項事務。四大班首即首座、西堂、後堂、堂主。首座由住持聘年高德昭的尊宿擔任,為全堂修行的模範,掌禪堂中號令之權。東為主位,西為賓位。本寺住持為主人,相當於東堂首座,其輔助住持教導修行的,待以賓禮,稱西堂首座,簡稱西堂。禪堂中原分為前堂後堂,總負其責的稱首座,或前堂首座,於是分任後堂責任的稱後堂首座,或簡稱後堂。堂主是在首座之下負責禪堂或念佛堂中事務的。在禪堂中的座位,門東是維那之位,門西順序為維持、首座、西堂、後堂、堂主的座位。也有在禪堂後方中間沒一木龕,叫「維摩龕」,供方丈入堂坐禪時使用。
八大執事是監院(庫房負責人)、知客(客堂負責人)、僧值(又叫糾察)、維那(禪堂負責人)、典座(廚房、齋堂負責人)、寮元(雲水堂負責人)、衣缽(方丈室負責人)、書記。監院綜理全寺事務,掌管全寺經濟;知客掌管全寺僧俗接待事宜;僧值管理僧眾威儀;維那掌管宗教儀式的法則;典座管理大眾飯食齋粥;寮元管理一般雲遊來去僧侶;衣缽輔助住持照應事務,調和人事;書記掌管書啟文疏。八大執事都是每年一任,由住持任命。

伊斯蘭教的組織機構與教職人員
伊斯蘭教集中舉行宗教活動的地方稱「清真寺」,也稱「禮拜寺」。阿拉伯語直譯為「麥斯基德」,.意即「叩拜處」。在「清真寺」內的教職人員,最高職位的稱教長,有的稱「伊瑪目」(阿拉伯語音澤,意為「首領」、「表率」、「站在前列的 人」)。寺中負責主持禮拜的稱二教長或二掌教;負責宣講教義的稱三教長或三掌教;負責寺院燒水及其它雜務的稱四教長或四掌教。
伊斯蘭教徒通稱「穆斯林」,教徒對該教學者尊稱「毛拉」,宗教職業者通稱「阿訇」或「阿洪」。
伊斯蘭教雖是世界宗教,但沒有世界性統一的宗教組織系統,也沒有國家規模的統一的組織機構,即是說,伊斯蘭教沒有國際和國家級別的教會組織,它只體現於分散在各地的清真寺的寺院組織機構。

發展動態
有些學者認為,伴隨著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的發展,宗教領域已經出現了新的發展趨勢,世俗化是這一新趨勢的重要體現。所謂世俗化,是指傳統宗教對自己的教義進行適應社會需要的解釋,並在實踐方式上加以調整,使之更關心現實的人類事務,而不再專註於服務與嚮往往彼岸世界,以便使傳統宗教更能適應于越來越世俗化的社會生活。事實上,面對著現代化潮流的挑戰,宗教也正在進行著自身的調整。

有些學者認為,對話與尋求和解是當今社會宗教發展的重要趨勢。梵蒂岡第二次大公會議以後,一向鼓吹「教會之外無救贖」,認為只有天主教才是唯一的救贖之路的羅馬天主教會在其漫長的歷史上第一次放棄了對於「真理」的壟斷,承認「真、善和正確的東西」,承認其他宗教也有「真理之光」,也是「救贖之路」,表達了與其他宗教的和解願望。1993年在芝加哥召開的世界宗教大會上,全世界共有250個不同宗教教派的7700名代表參加了會議,這表明尋求宗教和解已經是全世界個教派的共同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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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mm021 發表於 2007-9-11 12:15 | 只看該作者
宗教的傳播

佛教的傳播和演變。
釋迦牟尼趨勢后,佛教繼續發展。他生前以口頭宣傳傳教,相傳在涅槃前並沒有留下任何佛經著作。在他去世一年後,為防止教義誤傳,由佛陀的大弟子迦葉主持,眾弟子在摩揭陀首都王舍城結集,憶誦教理。佛陀的堂弟,十大弟子中被稱為「多聞第一」的阿難陀誦出關於教法的佛經八藏。這些佛經的開頭第一句均作「如是我聞」,「我」即阿難陀自稱,全句意謂「我聽到過佛是這樣說的」。又由被稱為「持律第一」的優波離誦出關於戒律的佛經。眾弟子則進行勘誤補遺,結集出佛教的經、律兩藏。
釋巡牟尼逝世100年時,居於古印度東部的跋耆族比丘提出了10條新戒律,以阿難陀的弟子耶舍為首的諸長老在毗舍離城召集700比丘審定律藏,宣布這10條新戒律為非法。這就是佛教史上的第二次結集。可以肯定的是,佛教第一、二次結集只是會誦,並沒有筆錄,以後才用巴利語和梵語加以記載。
公元前3世紀,印度孔雀王朝國王阿育王(Asoka,約公元前300——公元前232年)在位時,為完成南亞次大陸的統一,征伐不已。在目標實現以後,他又及時擯棄窮兵黷武政策,大力弘揚佛法,給長期處於戰亂中的民眾帶來短暫的和平,「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的出典就在他身上。為了維護佛教的統一和教義的規範,他在即位后第17年,也即釋迎牟尼涅槃236年時,召集各地僧人約l000人在首都華氏城舉行第三次結集。
有些歷史學家推測,這可能是佛教徒第一次大規模集會,因為前兩次集會的傳說並不太可靠。這次結集由著名高僧目鍵連子帝須任上座,對《阿含經》這部最古老的佛經進行重新會誦整理,最後定型。在阿育王的干預下,會議按照印度佛教當時的情況,再次確立了教規基礎(包括經文、儀式、統一的佛教公社組織原則等等),並對外道的種種奇談邪說進行了批判,使佛教的經、律、論經典基本齊備。
在阿育王時代,佛教得到了大發展,它不僅在恆河流域佔優勢,而且在西北印度廣為流傳。阿育王還派高僧到外地傳教,使佛教逐漸成為世界性宗教。在這其中按其外傳的方向佛教大體分為兩大派:一為南傳佛教,由南印度傳人錫蘭(今斯里蘭卡)、緬甸、柬埔寨、寮國、泰國和中國的雲南等地區,多用巴利語佛典;另一為北傳佛教,由北印度向北傳人西域地區、中國西藏和內地,再從中國傳人朝鮮、日本等地,多用梵語佛典。佛教在印度消亡后,佛典隨之亡佚。不過,巴利語佛典由於南傳至東南亞一帶而得以保存,梵語佛典則多數已被譯作漢語(漢譯大藏經)。
關於第四次結集,南傳佛教和北傳佛教存在不同說法。據玄奘《大唐西域記》記載,大月氏貴霜王國國王迦膩色迦(Kaniska,約公元78—120年)按照脅尊者比丘建議,在迦濕彌羅(今克什米爾)召集高僧499人,以世友尊者為上座,論釋經、律、論三藏。會後,迦膩色迦王命鏤寫論文於赤銅版上,緘封於石函內,建塔藏於其中。至此,佛教經典最後定型。迦膩色迦還派僧侶到國外傳教,使佛教在中亞傳播開來。
在第二次結集期間,佛教內部出現第一次大分裂。以耶舍為首的一派組成「上座部」(因為其成員多為在僧團中地位較高的長老),跋耆族比丘則組成「大眾部」(他們的要求雖未被通過,但仍獲得大量比丘的支持)。這一分裂,在佛教史上被稱為「根本分派」。後來到公元前3世紀,上座部和大眾部中又分裂出眾多派別,被稱為「枝末分派」。史稱「部派佛教時期」。它們圍繞教義,對佛陀是人還是神,法是實有還是假有,「我」(靈魂)是否存在等問題展開激烈的爭論,表明佛教進一步走向成熟。
公元l世紀中葉,從部派佛教中演變出大乘佛教。在迦膩色迦王等統治者的支持下,它發展很快。「乘」的意思是「乘載」或「道路」,比喻達到解脫之途。大乘佛教自稱能運載大量眾生,從生死大河之此岸到達菩提涅槃之彼岸世界,故名。它因此還把原來的部派佛教貶為「小乘」,意思是說它只能運載少數人到達彼岸。但對方並不接受這一稱號。
雙方的分歧,主要表現在:小乘佛教只把釋迎牟尼看作自己苦行修鍊,覺悟成佛並倡導眾生平等的佛教教主,並沒有供佛拜佛之說;大乘佛教則把釋迎牟尼看作顯示各種威力,智慧無比的化身,而且佛也多了起來,三方十世有許多佛。小乘佛教主張「我空(小乘佛教一般末公開承認有靈魂)法有」,大乘佛教則主張「我法俱空」。小乘佛教主要修習戒、定、慧三學和八正道等,只求自身的解脫(自度);而大乘佛教則主要實施六度(六種修行):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不僅使自己渡過苦海,而且要普渡眾生(兼度),共同到達彼岸世界。小乘佛教以阿羅漢果為修行最高目標,而大乘佛教為佛果。
大乘佛教後來分化為中觀宗(空宗)、瑜伽宗(有宗)和密宗三大派系。它在印度次大陸的影響不斷擴大,並向北傳播,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北傳佛教。小乘佛教並未消亡,但影響要小得多,主要流行於印度之南,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南傳佛教。而在印度,公元4世紀笈多王朝時,婆羅門教復興。它以其古代基本教義為基礎,吸收了佛教、耆那教等的諸多教義,甚至融合了各種民間信仰,被稱為新婆羅門教,也即印度教。

基督教會的分裂。基督教會自形成以後,逐漸分化為以希臘語地區為主的東派和以拉丁語地區為主的西派,雙方矛盾重重。330年君士坦丁堡成為帝國首都后,羅馬與君士坦丁堡之間為爭奪教會統治權的鬥爭愈演愈烈。381年教會在君士坦丁堡召開第二次公會議,規定君士坦丁堡地位僅次於羅馬。451年查爾西頓公會議宣布君士坦丁堡主教與羅馬主教在教務上具有同等權力。
在西歐文明的重建過程中,羅馬主教乘機提高自己的地位。格里高利一世 (590一604年在位)極力擴展羅馬主教的權勢,西方的主教中惟有他可以稱「教皇」(Pope),成為西方教會公認的領袖。為與之抗衡,君士坦丁堡主教也在595年自稱「普世牧首」(Patriarch,也譯作「宗主教」)。雙方日益激化的矛盾終於導致l054年的正式分裂,大致的分界線穿過波蘭——立陶宛、匈牙利南部直抵亞得里亞海濱的南拉古薩。東稱「正教」,西稱「公教」。
正教(Orthodoxia,保有正統教義的正宗教會)由於由以君士坦丁堡為中心的大部分東派教會組成,習稱「東正教」;又因在宗教儀式中以希臘語為主(但也允許使用地方語言),被稱為「希臘正教」。它信守前七次世界主教會議的決議,奉行七件聖事。不承認羅馬教皇是普世教會的首腦。它直接受東羅馬帝國 (395—1453年)皇帝控制並為國教,日常領導權則集中於君士坦丁堡、亞歷山大里亞、安提阿和耶路撒冷四個牧首區的牧首之手。東羅馬帝國滅亡后,這四個牧首區各自自主。16世紀末,莫斯科都主教脫離君士坦丁堡牧首,成為使用古斯拉夫語的俄羅斯正教。18世紀后,東歐一些國家的正數,也陸續擺脫君士坦丁堡牧首的直接統轄而自主。
公教(Catho1icism,「普世性的教會」,也音譯作「加特力教」)即「天主教」,因以羅馬為中心,也叫「羅馬公教」。它自稱「至一」、「至聖」、「至公」,是從「使徒」直接傳下來的。公教有一整套等級森嚴的教階制度。在教義方面,除崇拜天主(上帝)和耶酥基督外,還尊瑪利亞為「聖母」。
雙方的差異很多是由文化傳統造成的。西方重視律法,特彆強調「罪與罰」和「罪的赦免」,著力宣揚「原罪說」。東方十分重視以希臘的哲學觀點和論證方法來探討「三位一體」、「道成肉身」等。在教義方面,正教堅持「聖靈從父出來」,天主教則把「和子」插人其間,成「聖靈從父和子出來」。在宗教禮儀方面,正教用發酵餅,平信徒(無神職的一般教徒)可以餅和酒同領;天主教用無酵餅,平信徒只准領餅,不準喝葡萄酒。正教神甫和助祭可以結婚,天主教不許神職人員結婚。天主教神職人員均不蓄鬚,正教則都留大鬍子。

十字軍東征。從11世紀開始,天主教會在羅馬教皇的煽動下發動了8次十字軍東征,侵略東方的土耳其、敘利亞和巴勒斯坦地區,這種遠征名義上要從穆斯林手中奪回「聖地」耶路撒冷,實際上是教會僧侶和封建貴族要侵佔東方的領土、掠奪東方的財富,並轉移農民對封建主的仇恨。十字軍長達二百年的侵略、掠奪和奴役,給中東和北非各國人民,也給歐洲各國人民,帶來了慘重的災難。歐洲封建主還組織了「童子十字軍」,用欺騙手段將大批歐洲兒童送往東方。許多天真無辜的兒童,在過海時被淹死,還有不少孩子被拐賣為奴。
十字軍戰爭中的最大獲益者,是羅馬教廷,羅馬教廷利用十字軍東侵之機,奪取了在西歐封建主手中的霸權,另外,還從東方掠奪來大量財富。因而,在這二百多年當中,羅馬教廷的政治、經濟勢力發展到了頂峰。

異端裁判所。沉重的兵役、教會的橫徵暴斂,以及曠日持久的不義戰爭,教育了西歐各國人民,使他們逐漸認清了羅馬教廷和教會的真面目。於是,西歐各國人民掀起了一場場反對封建教會的鬥爭,這主要表現為反對封建神權統治的各種宗教「異端」運動。農民和城市平民反抗教會的鬥爭貫穿於整個中世紀。
為了鎮壓這種異端運動,羅馬天主教會於1220年建立異端裁判所,亦稱宗教法庭。宗教法庭建立以後,凡被控為異端者,絕無例外的都遭到秘密審判,受到嚴刑拷打。輕者監禁或終身監禁,重者處以極刑,無一倖免者。宗教法庭成立后的500年中,被它迫害致死者數以百萬計。據羅馬教會的資料記載,在15世紀以後的150年間,羅馬就燒死了3萬人。西班牙的異端裁判所尤為殘暴,僅1483年至1820年,受迫害者競達30餘萬人,其中火刑處死者10幾萬人。自16世紀起,異端裁判所隨著教皇權勢的下降逐漸趨於衰落。到19世紀末20世紀初,所有具有較完備的形式的異端裁判所已不復存在。1908年,教皇把羅馬異端裁判所改為「聖職部」,由教皇親自主持,公布「禁書目錄」,對參加進步組織和活動的教徒處以「絕罰」(開除降籍)。可見,中世紀的基督教處於「萬流歸宗的地位」。這不僅表現在它在經濟上擁有大量的土地和財產;在政治上居於統治地位;而且還主要表現在它控制了整個意識形態領域,連哲學、科學都成了它的婢女。

馬丁·路德宗教改革。馬丁·路德是德國伊茲勒賓人,出身於一個農民家庭。自幼家貧,路德從小發憤讀書,成績優秀。後來,他考取了一所法律學校。因為家貧繳不起學費,他便利用課餘時間走上街頭賣唱,堅持學習。就這樣,他刻苦攻讀法律,期望將來為廣大平民伸張正義。
路德青年時代有一位好友,由於他批評教皇發放「赦罪符」,被稱為「叛教徒」活活燒死。這位好友的慘死,深深震撼了路德的心靈,對他的思想產生很大影響。這時,他即將從法律學校畢業,但他毅然放棄對法律的學習,改學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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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任何東西能夠摧毀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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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lee 發表於 2007-9-11 12:20 | 只看該作者
東方宗教比較的像「純」宗教------純粹地探討生命,西方宗教參雜了過多的社會因素。

因此,從技術角度來看,東方宗教所受的干擾較少,可能較為接近「真相」-----生命的本源。
討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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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mm021 發表於 2007-9-11 12:21 | 只看該作者
宗教的傳播

佛教的傳播和演變。
釋迦牟尼趨勢后,佛教繼續發展。他生前以口頭宣傳傳教,相傳在涅槃前並沒有留下任何佛經著作。在他去世一年後,為防止教義誤傳,由佛陀的大弟子迦葉主持,眾弟子在摩揭陀首都王舍城結集,憶誦教理。佛陀的堂弟,十大弟子中被稱為「多聞第一」的阿難陀誦出關於教法的佛經八藏。這些佛經的開頭第一句均作「如是我聞」,「我」即阿難陀自稱,全句意謂「我聽到過佛是這樣說的」。又由被稱為「持律第一」的優波離誦出關於戒律的佛經。眾弟子則進行勘誤補遺,結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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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mm021 發表於 2007-9-11 12:25 | 只看該作者

什麼是宗教呢?(補充)

麻煩斑竹,請把這個主題合併到前一篇中。謝謝!

宗教的傳播

佛教的傳播和演變。
釋迦牟尼趨勢后,佛教繼續發展。他生前以口頭宣傳傳教,相傳在涅槃前並沒有留下任何佛經著作。在他去世一年後,為防止教義誤傳,由佛陀的大弟子迦葉主持,眾弟子在摩揭陀首都王舍城結集,憶誦教理。佛陀的堂弟,十大弟子中被稱為「多聞第一」的阿難陀誦出關於教法的佛經八藏。這些佛經的開頭第一句均作「如是我聞」,「我」即阿難陀自稱,全句意謂「我聽到過佛是這樣說的」。又由被稱為「持律第一」的優波離誦出關於戒律的佛經。眾弟子則進行勘誤補遺,結集出佛教的經、律兩藏。
釋巡牟尼逝世100年時,居於古印度東部的跋耆族比丘提出了10條新戒律,以阿難陀的弟子耶舍為首的諸長老在毗舍離城召集700比丘審定律藏,宣布這10條新戒律為非法。這就是佛教史上的第二次結集。可以肯定的是,佛教第一、二次結集只是會誦,並沒有筆錄,以後才用巴利語和梵語加以記載。
公元前3世紀,印度孔雀王朝國王阿育王(Asoka,約公元前300——公元前232年)在位時,為完成南亞次大陸的統一,征伐不已。在目標實現以後,他又及時擯棄窮兵黷武政策,大力弘揚佛法,給長期處於戰亂中的民眾帶來短暫的和平,「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的出典就在他身上。為了維護佛教的統一和教義的規範,他在即位后第17年,也即釋迎牟尼涅槃236年時,召集各地僧人約l000人在首都華氏城舉行第三次結集。
有些歷史學家推測,這可能是佛教徒第一次大規模集會,因為前兩次集會的傳說並不太可靠。這次結集由著名高僧目鍵連子帝須任上座,對《阿含經》這部最古老的佛經進行重新會誦整理,最後定型。在阿育王的干預下,會議按照印度佛教當時的情況,再次確立了教規基礎(包括經文、儀式、統一的佛教公社組織原則等等),並對外道的種種奇談邪說進行了批判,使佛教的經、律、論經典基本齊備。
在阿育王時代,佛教得到了大發展,它不僅在恆河流域佔優勢,而且在西北印度廣為流傳。阿育王還派高僧到外地傳教,使佛教逐漸成為世界性宗教。在這其中按其外傳的方向佛教大體分為兩大派:一為南傳佛教,由南印度傳人錫蘭(今斯里蘭卡)、緬甸、柬埔寨、寮國、泰國和中國的雲南等地區,多用巴利語佛典;另一為北傳佛教,由北印度向北傳人西域地區、中國西藏和內地,再從中國傳人朝鮮、日本等地,多用梵語佛典。佛教在印度消亡后,佛典隨之亡佚。不過,巴利語佛典由於南傳至東南亞一帶而得以保存,梵語佛典則多數已被譯作漢語(漢譯大藏經)。
關於第四次結集,南傳佛教和北傳佛教存在不同說法。據玄奘《大唐西域記》記載,大月氏貴霜王國國王迦膩色迦(Kaniska,約公元78—120年)按照脅尊者比丘建議,在迦濕彌羅(今克什米爾)召集高僧499人,以世友尊者為上座,論釋經、律、論三藏。會後,迦膩色迦王命鏤寫論文於赤銅版上,緘封於石函內,建塔藏於其中。至此,佛教經典最後定型。迦膩色迦還派僧侶到國外傳教,使佛教在中亞傳播開來。
在第二次結集期間,佛教內部出現第一次大分裂。以耶舍為首的一派組成「上座部」(因為其成員多為在僧團中地位較高的長老),跋耆族比丘則組成「大眾部」(他們的要求雖未被通過,但仍獲得大量比丘的支持)。這一分裂,在佛教史上被稱為「根本分派」。後來到公元前3世紀,上座部和大眾部中又分裂出眾多派別,被稱為「枝末分派」。史稱「部派佛教時期」。它們圍繞教義,對佛陀是人還是神,法是實有還是假有,「我」(靈魂)是否存在等問題展開激烈的爭論,表明佛教進一步走向成熟。
公元l世紀中葉,從部派佛教中演變出大乘佛教。在迦膩色迦王等統治者的支持下,它發展很快。「乘」的意思是「乘載」或「道路」,比喻達到解脫之途。大乘佛教自稱能運載大量眾生,從生死大河之此岸到達菩提涅槃之彼岸世界,故名。它因此還把原來的部派佛教貶為「小乘」,意思是說它只能運載少數人到達彼岸。但對方並不接受這一稱號。
雙方的分歧,主要表現在:小乘佛教只把釋迎牟尼看作自己苦行修鍊,覺悟成佛並倡導眾生平等的佛教教主,並沒有供佛拜佛之說;大乘佛教則把釋迎牟尼看作顯示各種威力,智慧無比的化身,而且佛也多了起來,三方十世有許多佛。小乘佛教主張「我空(小乘佛教一般末公開承認有靈魂)法有」,大乘佛教則主張「我法俱空」。小乘佛教主要修習戒、定、慧三學和八正道等,只求自身的解脫(自度);而大乘佛教則主要實施六度(六種修行):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不僅使自己渡過苦海,而且要普渡眾生(兼度),共同到達彼岸世界。小乘佛教以阿羅漢果為修行最高目標,而大乘佛教為佛果。
大乘佛教後來分化為中觀宗(空宗)、瑜伽宗(有宗)和密宗三大派系。它在印度次大陸的影響不斷擴大,並向北傳播,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北傳佛教。小乘佛教並未消亡,但影響要小得多,主要流行於印度之南,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南傳佛教。而在印度,公元4世紀笈多王朝時,婆羅門教復興。它以其古代基本教義為基礎,吸收了佛教、耆那教等的諸多教義,甚至融合了各種民間信仰,被稱為新婆羅門教,也即印度教。

基督教會的分裂。基督教會自形成以後,逐漸分化為以希臘語地區為主的東派和以拉丁語地區為主的西派,雙方矛盾重重。330年君士坦丁堡成為帝國首都后,羅馬與君士坦丁堡之間為爭奪教會統治權的鬥爭愈演愈烈。381年教會在君士坦丁堡召開第二次公會議,規定君士坦丁堡地位僅次於羅馬。451年查爾西頓公會議宣布君士坦丁堡主教與羅馬主教在教務上具有同等權力。
在西歐文明的重建過程中,羅馬主教乘機提高自己的地位。格里高利一世 (590一604年在位)極力擴展羅馬主教的權勢,西方的主教中惟有他可以稱「教皇」(Pope),成為西方教會公認的領袖。為與之抗衡,君士坦丁堡主教也在595年自稱「普世牧首」(Patriarch,也譯作「宗主教」)。雙方日益激化的矛盾終於導致l054年的正式分裂,大致的分界線穿過波蘭——立陶宛、匈牙利南部直抵亞得里亞海濱的南拉古薩。東稱「正教」,西稱「公教」。
正教(Orthodoxia,保有正統教義的正宗教會)由於由以君士坦丁堡為中心的大部分東派教會組成,習稱「東正教」;又因在宗教儀式中以希臘語為主(但也允許使用地方語言),被稱為「希臘正教」。它信守前七次世界主教會議的決議,奉行七件聖事。不承認羅馬教皇是普世教會的首腦。它直接受東羅馬帝國 (395—1453年)皇帝控制並為國教,日常領導權則集中於君士坦丁堡、亞歷山大里亞、安提阿和耶路撒冷四個牧首區的牧首之手。東羅馬帝國滅亡后,這四個牧首區各自自主。16世紀末,莫斯科都主教脫離君士坦丁堡牧首,成為使用古斯拉夫語的俄羅斯正教。18世紀后,東歐一些國家的正數,也陸續擺脫君士坦丁堡牧首的直接統轄而自主。
公教(Catho1icism,「普世性的教會」,也音譯作「加特力教」)即「天主教」,因以羅馬為中心,也叫「羅馬公教」。它自稱「至一」、「至聖」、「至公」,是從「使徒」直接傳下來的。公教有一整套等級森嚴的教階制度。在教義方面,除崇拜天主(上帝)和耶酥基督外,還尊瑪利亞為「聖母」。
雙方的差異很多是由文化傳統造成的。西方重視律法,特彆強調「罪與罰」和「罪的赦免」,著力宣揚「原罪說」。東方十分重視以希臘的哲學觀點和論證方法來探討「三位一體」、「道成肉身」等。在教義方面,正教堅持「聖靈從父出來」,天主教則把「和子」插人其間,成「聖靈從父和子出來」。在宗教禮儀方面,正教用發酵餅,平信徒(無神職的一般教徒)可以餅和酒同領;天主教用無酵餅,平信徒只准領餅,不準喝葡萄酒。正教神甫和助祭可以結婚,天主教不許神職人員結婚。天主教神職人員均不蓄鬚,正教則都留大鬍子。

十字軍東征。從11世紀開始,天主教會在羅馬教皇的煽動下發動了8次十字軍東征,侵略東方的土耳其、敘利亞和巴勒斯坦地區,這種遠征名義上要從穆斯林手中奪回「聖地」耶路撒冷,實際上是教會僧侶和封建貴族要侵佔東方的領土、掠奪東方的財富,並轉移農民對封建主的仇恨。十字軍長達二百年的侵略、掠奪和奴役,給中東和北非各國人民,也給歐洲各國人民,帶來了慘重的災難。歐洲封建主還組織了「童子十字軍」,用欺騙手段將大批歐洲兒童送往東方。許多天真無辜的兒童,在過海時被淹死,還有不少孩子被拐賣為奴。
十字軍戰爭中的最大獲益者,是羅馬教廷,羅馬教廷利用十字軍東侵之機,奪取了在西歐封建主手中的霸權,另外,還從東方掠奪來大量財富。因而,在這二百多年當中,羅馬教廷的政治、經濟勢力發展到了頂峰。

異端裁判所。沉重的兵役、教會的橫徵暴斂,以及曠日持久的不義戰爭,教育了西歐各國人民,使他們逐漸認清了羅馬教廷和教會的真面目。於是,西歐各國人民掀起了一場場反對封建教會的鬥爭,這主要表現為反對封建神權統治的各種宗教「異端」運動。農民和城市平民反抗教會的鬥爭貫穿於整個中世紀。
為了鎮壓這種異端運動,羅馬天主教會於1220年建立異端裁判所,亦稱宗教法庭。宗教法庭建立以後,凡被控為異端者,絕無例外的都遭到秘密審判,受到嚴刑拷打。輕者監禁或終身監禁,重者處以極刑,無一倖免者。宗教法庭成立后的500年中,被它迫害致死者數以百萬計。據羅馬教會的資料記載,在15世紀以後的150年間,羅馬就燒死了3萬人。西班牙的異端裁判所尤為殘暴,僅1483年至1820年,受迫害者競達30餘萬人,其中火刑處死者10幾萬人。自16世紀起,異端裁判所隨著教皇權勢的下降逐漸趨於衰落。到19世紀末20世紀初,所有具有較完備的形式的異端裁判所已不復存在。1908年,教皇把羅馬異端裁判所改為「聖職部」,由教皇親自主持,公布「禁書目錄」,對參加進步組織和活動的教徒處以「絕罰」(開除降籍)。可見,中世紀的基督教處於「萬流歸宗的地位」。這不僅表現在它在經濟上擁有大量的土地和財產;在政治上居於統治地位;而且還主要表現在它控制了整個意識形態領域,連哲學、科學都成了它的婢女。

馬丁·路德宗教改革。馬丁·路德是德國伊茲勒賓人,出身於一個農民家庭。自幼家貧,路德從小發憤讀書,成績優秀。後來,他考取了一所法律學校。因為家貧繳不起學費,他便利用課餘時間走上街頭賣唱,堅持學習。就這樣,他刻苦攻讀法律,期望將來為廣大平民伸張正義。
路德青年時代有一位好友,由於他批評教皇發放「赦罪符」,被稱為「叛教徒」活活燒死。這位好友的慘死,深深震撼了路德的心靈,對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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