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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男炒金10日賺2100萬 資金被開戶銀行划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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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llbird 發表於 2007-8-21 22:0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資金被開戶銀行划走,當事人律師稱是「中國炒金第一案」
本報綜合消息據《新快報》報道:昨天下午4時,天涯論壇上一條名為《網上炒金獲利千萬銀行以不當得利強行划走》的帖子引起網友熱論,帖文稱,10天時間,兩男子使用原始資金27000元,網上進行黃金買賣交易,獲利2100多萬元。但資金很快被開戶銀行以「不當得利」為由划走,並一度將二人扣留。由於此案涉案金額巨大,並挑戰法律空白,當事人的律師稱其為「中國黃金第一案」。
異地頻繁低價炒黃金
記者調查發現,該帖原為《中國民營經濟周刊》網路報8月16日的報道。
據報道,2006年5月30日,樊文達從江西攜款27000元出差到山東濟南,特意看望大學同學、28歲的宋榮貴。因為攜帶現金2萬多,而自己的身份證早已經過期,還沒有時間去補辦,樊文達就用同學宋榮貴的身份證在某銀行開設了黃金買賣賬戶。由樊文達操作,通過銀行提供的個人賬戶黃金買賣交易系統,採用電話銀行方式,開始做黃金買賣交易,最初的幾次交易有賺有賠。
6月底的一天,樊文達要回江西的公司述職,因為炒黃金只能在濟南操作,他在走之前就進行了電話委託。當時市場黃金價格為每克160元左右,樊文達輸入了參考價格145元,並進行了5天的委託期。5天後,樊文達從江西述職歸來,他通過電話查詢,自己的委託竟然成功了。這讓樊文達驚喜不已。
窮小子變成千萬富翁
自2006年6月29日起,樊文達發現了一個異常現象,這就是從那天起,自己的每筆交易都會賺錢。於是,樊文達開始輸入遠遠低於即時正常黃金價格的買入價格,並逐漸探底。當時黃金市場的即時黃金價格為每克160元,而樊文達竟然最低探到每克142元也能成交,但低於142元就再無法成交。
發現這個問題之後,樊文達開始了全盤的即買即賣反覆操作,截至7月8日,共操作買入交易65筆,賣出交易61筆,獲利21930382.24元。兩人用了僅僅十天的時間,從窮小子變成了千萬富翁。
銀行認定其惡意操作
2006年7月12日,開戶行銀行電話找到宋榮貴,通知他去銀行核對賬戶。第二天宋榮貴來到了銀行,隨即被銀行扣留。
據宋榮貴回憶,銀行先是以侵佔國家資產、涉嫌洗錢、擾亂國際黃金市場等罪名威逼他簽訂一份銀行早已準備好的協議,將所有資金轉入銀行賬戶。在銀行的威逼利誘下,宋榮貴被迫在掛失單上籤了字。銀行非但沒有給他回執單,還要求宋榮貴再次辦理一個解掛手續。宋榮貴拒絕了銀行的這一要求。
在律師的強烈要求下,宋榮貴才被允許回了家。此時,距離上午宋榮貴來銀行的時間已過去了六個小時。
2006年7月27日,銀行在沒有通知賬戶所有人、更未經賬戶所有人的同意,就自作主張將賬戶所有人宋榮貴和樊文達共同擁有的賬戶資金21951513.51元劃歸自己。
銀行認為,宋樊二人通過電話委託操作黃金買賣非正常交易,其在每次委託交易前均通過電話銀行查詢即時正常的黃金價格,然後輸入遠遠低於查詢價格的買入價格,即買即賣反覆操作,具有明顯的惡意操作性質,根據《黃金買賣章程》的相關規定應當予以取消。
開戶銀行向濟南市公共安全專家局經偵隊報了案,公共安全專家局有關人士翻遍了諸多的法律條文,但都沒有找到宋榮貴違規的法律條款。
兩人將銀行告上法庭
宋榮貴和樊文達一直想不通,2100多萬元網上黃金投資收益,為什麼會被銀行划走:「他們為什麼會有這麼大的權力?」2007年4月,宋榮貴向濟南市歷下區人民法院遞交了民事起訴狀。
接到起訴狀之後,銀行也對宋榮貴進行了反訴,認定宋榮貴是非法獲利,其非法獲得的利潤屬於不當得利,不應得到法律保護。要求法院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撤消宋榮貴在2006年6月29日至7月8日期間的非正常黃金買賣交易;並承擔相應的訴訟費。據悉,此案將於近期在濟南開庭。
業內人士:銀行系統可能存在漏洞
針對宋樊二人以低於市場價購入黃金一事,廣州一業內人士表示,銀行只是一個交易平台,不是做市商,賺的只是手續費。黃金交易價格是與國際黃金價格掛鉤的,而且一天之內的金價波動不會太大,不太可能以142元/克的價格買入。如果142元/克成功交易了,很可能是銀行系統出現問題。
該業內人士表示,如果宋樊每次都以142元/克的價格買入並以高價賣出,就是涉嫌惡意操作,屬不當得利。如果不是這樣就屬於正常交易。
資深律師:銀行應儘快歸還獲利
記者就此事採訪了廣東知名律師朱永平,他認為銀行應該儘快將所有獲利歸還給宋樊二人。首先,銀行與宋樊已形成事實上的合同關係。從合同的簽訂、履行(操作)到合同的結局(獲利),宋樊都是有法律依據的。其次,宋樊主觀上不存在惡意欺詐,應該受到法律保護,銀行以不當得利反訴是不恰當的。最後,不當得利是指沒有法律上的原因取得不當利益,致使他人受損的。而宋樊二人是依據合同法,是根據銀行的廣告宣傳,完整履行合同要約的。銀行的說法有損其作為經濟主體權威的形象,應該儘快歸還宋樊二人合法取得的財產。
網友熱議:銀行無權單方決定扣人
此事引起了網友的熱烈討論,有網友懷疑銀行系統有問題,甚至懷疑銀行內部有問題。
網友「seraph911」對此事進行了分析:第一,本案中雙方在金融市場交易,由於價格是變動的,因此只要交易者按照規定的交易程序進行交易,沒有刻意利用已知的系統漏洞進行操作,即使利用了公布的交易程序上的疏漏,只要沒有惡意,也不構成犯罪。第二,所謂不當得利,應該至少具有以下特徵:一是一方獲得財產利益,一方有損失;二是二者具有因果關係;三是獲得利益沒有法律依據。如果說,交易人的掛單價格在當天是按照交易流程正常成交,即是在當天的交易價格範圍內成交的,就應該算是正常獲利,不屬於不當得利。如果銀行的交易系統有當時不為人所知的漏洞,並且損害了別人的利益,那麼,交易者構成不當得利,應該返還不當得利部分。第三,不當得利的確定,尤其是凍結、划扣存款,應該由人民法院進行,銀行無權單方決定。程序上是違法的。
我不能決定生命的長度,但我可以增加它的深度,我不能左右天氣,但我可以掌握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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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芳欽草 發表於 2007-8-27 09:57 | 只看該作者
銀行應當歸還當事人銀行存款..
個人認為,當事人並不違法.何為不得當得利.試問銀行何解?該不是銀行認為錢被人賺了大多,很不爽是吧
應當歸還!!!
謝意存心中,美麗凝半空;芳澤不倦怠,欽此福運來;義與眾生伴,林間萬物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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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俠 發表於 2007-8-27 16:44 | 只看該作者

轉載∶我來告訴你是怎麼回事

可能是真的,因為有人在利用國家的黃金謀私利。這兩個只不過是撞大運撞上的!
我來告訴你怎麼回事:
首先要有一個手中有大量黃金現貨的機構,這個機構可能是美國,也可能是英國我們就叫他Z國。現在這個機構進入炒黃金的市場了。但是這個機構中的一個操盤手,或者一個掌握權力的人打算自己獲利。他會如何操作呢?
首先他要進貨,低價進貨。比如市價160,他利用手中權利140就可以進貨。大家只看到市價160,絕對想不到140就可以進貨,所以買入價你就是想破頭也不會輸入140對吧?最多158.但是這個手握權利的人就可以以140出貨。大家都不知道吧,最多發現158這個買入價位一報出立刻有交易。但是這個手握權利的人因為140底價是自己定的,於是自己就以140的價格入手,反手用158的價格賣出。
問題在於這兩個小子誤打誤撞發現145有交易,完全可以145買入,於是他們就用2萬多開始不停的145買入,158賣出。等於是搭上了這個手握權利人的順風車!
所以一天他們就賺到2000多萬!
大家可以想想,這個手握權力人一天賺多少錢??
這個Z國是誰?這個手握權力的人又是誰?
現在大家可以猜出個大概了吧?
還有人不明白的話,我再給你解釋細節。
作者:造謠專家回復日期:2007-8-2117:51:42
上面說了這個手握權利的人可以用權力壓低出貨價格,自己用這個價格進貨,但是這時又有一個問題出現了:為什麼價位牌上的價格始終不變呢?
按照一般的規律,158有交易之後,價位牌上的價格顯示最低交易價就應該是158,145交易之後,價位牌上顯示的最低交易價就應該是145!
但是這個沒有發生!原因是什麼?很簡單,這個手握權利的人能夠控制價位牌的顯示!
現在有意思的事情來了:誰能夠控制價位牌的顯示呢?
山東,濟南,哈!好地方啊!
作者:造謠專家回復日期:2007-8-2117:58:46
作者:culater回復日期:2007-8-2117:48:43
不管這兩個小夥子搭了誰的順風車
這錢也輪不到工行拿
——————————————————————
大哥,我說了半天,合著您沒有聽明白!!
我說的是這個炒黃金醜聞!
Z國告訴大家都可以炒黃金啦!然後控制交易顯示牌,低價賣給我,我在按照交易顯示牌的價格高價賣給你,於是我大發財!
等大家都進貨進的差不多了,我在把顯示牌的價格落到120,大家都在這個價格附近交易,我在進貨,給國家補齊。
於是國家黃金沒有缺,你們的錢進了我的口袋!!
這個買賣豈止2000萬??2000億的生意啊!!
沒錯工行把這個錢拿走,工行肯定是醜聞的主角,但是工行背後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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