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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約正典的形成---HUMAN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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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7-8-18 13:5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選至馬有藻舊約全書

A、序言

基督徒歷代以來都相信聖經是神的話,是有最高的權威,是信仰與生活的準則。

B、正典的觀念

1.正典的意義

正典 一詞,希伯來文kaneh及希臘文kanon的字根同意 量度的竿 (結40:3;42:16)和 量度的杖 (啟11:1)。這字後來喻作 標準 (從量度的準則之意念來),尤是真理的準則或模範(參林后10:13的 界限 ;加6:16的 理 ;多1:3的 傳揚 ;1:4的 共信之道 ;1:9的 真實的道理 、 純正的教訓 ;2:1的 純正的道理 ;羅6:17的 道理的模範 等不贅),更是指聖經的書卷,這習慣在教父奧利根及耶柔米的著作中多見(注4) 。質言之,所謂 正典 ,就是 標準 ,一切的真理也以此為準繩,也以此為量度而取捨。

正典 這詞用在聖經卷上雖是基督徒起首(注5) ,但這觀念卻是源遠流長。正典的觀念是猶太教信仰的基礎,也是每個敬虔的猶太人從小就認識的。就因這原故,猶太人從不接受偽經、次經或其他經卷為聖經。

2.正典觀念的根源

正典觀念的開始是根據猶太人三個根深蒂固的觀念:

a. 神的觀念

神是獨一的,絕對的,至高無上的。既是獨一、絕對、至高無上,他是有權威的。所以凡他所說的、所行的都帶著權威。只有神才有這種絕對的權威。

b. 啟示的觀念

猶太人所相信的神並不是一個高高在上獨享人敬奉膜拜的神,而是主動且樂意與人交往及親近的神。他們所相信的神是啟示的神,是說話的神,將自己的心意、計劃、期望、要求向人顯明;要人透過他的啟示(言語和作為)來認識他。

c. 默示的觀念

猶太人授命將神的啟示記錄下來,這記錄的權威與啟示的權威是一致的。啟示的權威源自神本身內蘊(inherent)的權威;默示的權威源自受託(delegated)的權威,兩者的權威是同等的。猶太人認為,書(啟示記錄)的性質便決定了該書是否屬正典。他們相信神的靈與人合作,藉著人的文筆,將神的心意,配上自己受聖靈教導的領會而記錄下來。故舊約是神人合作的結晶。

「默示」一字雖是一個新約的字眼,然而其觀念並非新約時代的,這觀念在舊約時早有表示,以賽亞書早已被稱為「默示書」(代下32:32),先知所寫的書卷可稱為「預言書」或「默示書」(如代下9:29),視乎在那個角度下看。是故「默示」的觀念早在敬虔的猶太人余民中早已存在(參撒上3:1,7,21等)。

3.小結

正典是神直接啟示與間接默示的合成。啟示完全是神做的,而默示是人記錄神啟示的話,其中雖然經過執筆者的領悟、文學修養、修辭、解釋,但也透過神的參與,所以不僅在過程中(process) 有神的保守,就是在作品上(product)也有神的保守,這正是聖靈的工作(參約14:26;16:13),因為神是有權威的(內在的權威),故其記錄也有權威(受託的權威),成為正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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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7-8-18 14:00 | 只看該作者
C、正典的範圍

1.正典的分組

正典的分法共有三種:一是三分法(律法、先知、詩篇、參路24:44),最早記三分法見傳道經;一是二分法(律法與先知,路16:16-17;太5:17);還有一分法(統稱「律法」,路24:27;約10:34;太5:18;26:56)。這三種分法以二分法為最先古,遠在三分法之前(注6) ,但以三分法為最通用、普遍及最易明,而一分法雖有新約及死海古卷的支持(注7) ,但不見盛行於起初的教會時期(有關這三分法請參下文第二章)。

2.正典的集成(注8)

a.寫作與接受時期

一本書的成為正典全在乎該書有無神的默示(注9) 及作者是否有先知(神的代言人,非俗稱說預言)的資格或條件(注10) 。所以該書寫成后屬神的人就立刻覺察這書默示的成分及先知的因素在其中,而把它收集起來,列成正典。

(1)律法書的集成 摩西完成五本律法書後立即成為神的律法,聖經有多處稱摩西五經為神的律法,摩西的後繼人約書亞早已承認這律法書是正典,並要求百姓遵守(書1:8)。

這些律法書在當時為祭司嚴加保管,放在約櫃旁,以示神的聖言記錄,視為神曾向他們作吩咐的話(參申31:9-11, 24-26; 17:18; 24:26; 27:1-8);這些吩咐後來的先知們也共認並尊重(參耶8:8 ; 結7:26;番3:4;瑪2:5-8)。

(2)部分歷史書、詩類書、部分先知書 因作者具有先知的職分或工作,他們便是神的代言人,神的啟示以他們為對象(民12:6)。這些書卷在昆蘭經卷中統稱 先知書 (注11) ,可見他們雖寫歷史或其他文字,但他們具有神授權的權柄,凡代神所言的記錄(注意 主耶和華如此說 , 耶和華的話臨到 說 等句子背後所授的權力) 皆是正典,所以一位作者繼另一位寫下神的啟示,這些作品便逐一加入原來五經的陣容,成為正典。

(3)其餘的書卷 當不同的作者寫完其餘的書卷后,這些書卷便陸續受到當時人的尊重並保存下來,因他們首先覺察這些作者在他們當中生活與事奉而帶出的權柄,而加以留意將來他們的話語記錄。待這等人的文字 一出爐 時,便立刻採用、誦讀、默想,及作教導的準則。當時舊約大部分的經卷已面世,但還沒有正些收集,統歸於一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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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7-8-18 14:01 | 只看該作者
b.收集與整理時期

猶太人遺傳Pirke Aboth, Baba Bathra 及舊約次經瑪喀比后書(2:13)說在以斯拉時代,猶太人組織大公會(Great Sanhedrin),文士以斯拉受權將舊約的書卷收集及組織起來。以斯拉是一個通達的文士,又是祭司的後裔,所以是一個很合適作此工作的人選(參拉7:6-10;尼8:2;12:24-26)。以斯拉收集經典的目的有四:(1)要重建百姓的宗教生活,必須有經典作依歸及指引。(2)要延續百姓的宗教生活,一代代的延續下去,必須要保存神的真理。(3)在新舊宗教生活青黃不接的階段,很容易有假冒的經典出現,因此需要有一套完整公認的經典,免得有人杜撰神的話,此動機是為了保護神話語的權威及純真。(4)可能以斯拉亦看見神的啟示會停止供給他們,如以前稀少時的情形(參撒上3:1;摩8:11),收集與整理是時機了。

以斯拉除了收集神的正典外,又將舊約的書卷組織起來,如將一些書末未了之話加上補語,使前後連串起來(參代下36章之末與拉1章首數節)。這種將一些書連貫起來的風格,乃是因為敬虔的猶太人慾將神的啟示作成一個有系統與連貫的記錄,所以就串聯起來,成為一套權威的記錄。

當時以斯拉所收集的經典,包括被擄前的作品,及被擄后的書卷,以及歸回時期所寫成的,尚欠的只有瑪拉基書,該書後來在大公會(或稱大會堂Great Synagogue)會議中被納入正典內。

3.小結

舊約之書卷之成為正典,是因它們本身具有神的權威,及神授權的權威。它們書成后立時被認出有神的權威居中。教會並沒有創造正典而把它再收集起來。在這些書卷被納入正典前,它們已有 正典 的資格了。如Hammond稱: 聖經不是經審定之彙集的書卷,而是審定書卷之彙集 (注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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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7-8-18 14:03 | 只看該作者
四、舊約正典的承證

A、內證

從內證方面看,決定一本書是否正典,一方面要看作者有無先知的身分或職分;一方面要看作者是否有 西乃山的經歷 (注13) 。換言之,敬虔的猶太人視摩西(五經) 為無上的權威,因為只有他曾親聆神要他記錄的啟示(參出17:14;27-28;24:4-7;民33:2;申31:9,22,24),故五經為正典,在猶太史內是毫無懷疑的,其後的君王與先知共認此點:

大 衛 王上2:3

亞瑪謝 王下14:6 (代下25:4)

希西家 王下18:6 (代下30:16)

瑪拿西 王下21:8 (代下33:8)

約西亞 王下23:25(代下34:14)

約沙法 代下17:9

約哈斯 代下23:18

此外,眾先知(經文過多不贅)也同樣承認。

摩西曾預這在他以後必有一真先知興起(申18:15-19),帶領全國信服真神,故凡有先知的職分(office)或恩賜(gift)的神人之文獻皆奉為正典。主耶穌既也承認舊約分為律法與先知兩大綱領(太5:17等),他也必承認非律法部分的經卷,也是我們今日俗稱非先知部分的書卷(如撒母耳記、約伯記、以斯拉記等),這等書主也稱它們為 先知書 ,將之統歸於先知書範圍內(注14) 。

小結:先知固然指真先知,因為假先知在以色列內甚多(如巴蘭、巴力的先知),而考古學家亦供給(如馬列碑文 Mari Tablets )資料,別的國家也有他們的先知。先知即神的代言人之意,故亞伯拉罕也稱為先知(創20:7)大衛亦是(徒2:30;尼12:24,36),祭司以西結亦是先知。 神人 是先知的另外一個名字,這種鑒別稱為 先知的原則 (Prophetic Principle),在新約中俗稱為 彼得的原則 (Peter』s Principle),因彼得強調只有先知的身分(或恩賜,參來1:1)才能 背負 (原文真意,中譯作 感動 ,參彼后1:21)神的話。

B、外證

從外證看,舊約三分法的書卷是神的正典有下列的支持:

(1)七十士譯本(250B.C.) 內記舊約的分法與現代分法相同,即39本(希伯來文22卷)。

(2)傳道經(便西拉智訓,117B.C.)所記與我們的一致。

(3)偽經(旁經、次經)的瑪喀比一書4:46;二書2:13等節引述舊約經典的範圍與今相同。

(4)猶太史家約瑟夫(90B.C.)在其 答Apion 一書(1:8)中自稱 我們猶太人的正典只有22卷 。

(5)埃及猶太史家裴羅(Philo, C. 20B.C. 40A.D.)在其著作中也引證舊約正典與今無異。

(6) 主耶穌自己說的話成為舊約正典最大的明證(參路24:27,44;太23:35;約10:34-35等處)。

(7)主的門徒同樣使用及承證他們的經典。

(8)初期的教父如耶柔米(350A.D);俄利根(250) ;特土良(200);米利圖(170);伏西比烏(325)等共證上文不差。

(9)占尼瓦(Jamnia, 90) 會議的討論,不是 那些書卷應列入舊約正典里 ,而是 那些書卷不該列入正典里 ,就顯出正典早已存在,而那正典就是初期教會或猶太教的正典。

(10)猶太遺傳巴巴拉聖卷集(Baba Bathra, 450) 也引證舊約正典的範圍。

(11)死海古卷的發現更堅定現今正典的範圍與地位,所有舊約的書卷全數在死海古卷中出現,及定準正典的數目(注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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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7-8-18 14:04 | 只看該作者
五、正典史圖(注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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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vant 發表於 2007-8-18 14:11 | 只看該作者
另外,也請看這個貼:

為什麽聖經是神所啟示的。

http://club.backchina.com/main/v ... &extra=page%3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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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mans 發表於 2007-8-18 19:38 | 只看該作者
確定某一卷書是否正典,歸根到底都是由人來決定的吧?
而撒旦總是會有影響人做決定的時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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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7-8-19 15:50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7 humans 的帖子

確定某一卷書是否正典,歸根到底都是由人來決定的吧?
非也,是人在聖靈的引導下決定.正如聖經,我們說百分百是人的作品, 同時,也百分百是神的作品. 雖然同時成立,但經強調:主宰的是神。
而撒旦總是會有影響人做決定的時候吧?
沒錯,但撒但的作為是在神的掌控中。對於神自己的話,神有特別的保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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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mans 發表於 2007-8-19 16:34 | 只看該作者
除了「有幸」被收入聖經的那些經卷之外,還有許多的「福音書」未被收入,例如去年國家地理雜誌報道的「猶大福音」。
難道你不知道,歷史上都是少數的一小撮人開幾次會議,就決定了聖經裡面該包含什麼嗎?這一點,就連研究聖經的神學教授都不敢否認。
當然,每次開完會,這一小撮人都說自己體內有聖靈內駐。但其實,是撒旦在背後驅使,然後再使他們的心剛硬,讓他們說出「我體內有聖靈」這樣的話。
  
一切都是撒旦的陰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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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7-8-19 16:42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9 humans 的帖子

這一小撮, 可不是一般的"一小撮" 他們的決定的背後是聖靈的主宰。 如果「神學教授」說聖經的收成正典是撒但的指使,真不知是哪門子神學教授了。 這樣看來,這個撒但倒也誠實,把自己的罪惡與結局供之於世。

撒但的一切作為,都在神的掌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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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mans 發表於 2007-8-19 17:02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0 同往錫安 的帖子

這個世界真的有神。但聖經中對神的描寫其實並不對,因為這本書是撒旦弄出來的。
末日審判的確會有。但神到時候會問你,俺到底是怎樣的一個神?你心中竊喜,因為你熟讀聖經!但你不能通過這個考試。就好像你考試前狂背西方史,考試時出的卻全是中國歷史的題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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