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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保謝長廷 醞釀刪除「起訴即停權」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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釣貓魚 發表於 2007-7-29 15:2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中國台灣網7月28日消息 民進黨台灣地區領導人參選人謝長廷弊案纏身,民進黨黨政高層醞釀「保謝運動」,第一波在25日中常會已通過「全黨挺謝」決議,第二波則由黨代表聯署「謝長廷條款」,刪除「廉政條例」中「起訴就停權」的規定。

據台灣《聯合報》報道,民進黨黨代表聯署提案「謝長廷條款」,希望9月底「全代會」能通過刪除「廉政條例」第六條第一款「已經起訴者,應建議停權以上處分」的規定,以保障謝長廷代表民進黨的參選正當性。

謝長廷競選總部執行總幹事李應元證實,陳水扁和民進黨主席游錫堃在25日的中常會前就知悉「全黨挺謝」的提案,陳游並通過會談,決議中常會全力支持該提案。

報道指出,值得關注的是,該提案特別主張保留「廉政條例」第六條第二款「已經一審法院判決有罪者,應建議除名處分」規定。

知情人士透露,陳水扁承諾「公務機要費案」「一審有罪就下台」,如果修改該條款,將引發質疑,且經分析,謝長廷明年選舉前不可能一審判決,頂多是被起訴;即使謝選后一審有罪,頂多是失去民進黨員的身份,並不影響「總統」資格。

《聯合報》則分析指出,民進黨表面上「保謝」,實際上卻預留「制謝」的伏筆,陳水扁也增加「謝蘇(貞昌)配」的談判籌碼。為了避免謝長廷成為脫韁野馬,民進黨黨代表提案暗藏玄機,特別保留「一審有罪就除名」的處分,被視為預留牽制謝長廷的伏筆。(雲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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