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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暴雨討論被指散布謠言 濟南網友跟帖被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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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llbird 發表於 2007-7-25 11:1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圖:搶救出的物資在廣場晾曬



圖:7月21日,參與救災的部隊官兵和商場員工在轉移受災物品

昨天,濟南當地媒體報道,濟南暴雨受災后,網友「紅鑽帝國」因為發帖「內容有明顯的唬人噱頭,營造了暴雨過後的恐怖氣氛,裡面有災

害造成多少人死亡的虛假信息」而遭舉報,后被警方找到后,警方對其進行了治安拘留。

記者調查發現,被拘留的這位23歲女子只是一名普通網友,在婚紗影樓工作,濟南暴雨後情緒激動地參與了論壇里的很多主題討論,但數據記錄顯示她並未發過主帖。

本報記者採訪了當地警方,但警方不願透露「紅鑽帝國」發帖內容,理由是擔心帖子內容再次引發社會恐慌,同時也拒絕透露該網友的具體身份。

暴雨前就已註冊

昨天,濟南當地媒體報道稱,被拘留的網友姓李,「7月21日至22日註冊網名『紅鑽帝國』在某論壇惡意散布謠言,意圖在群眾中製造恐慌氣氛,性質較為惡劣。」

很多網友就此認為紅鑽帝國是在暴雨後故意註冊發帖造謠。不過,記者查看舜網論壇數據記錄,發現紅鑽帝國是7月16日下午註冊的,而且在「7·18暴雨」前就已經在跟帖了,主要是在「漂亮新娘」板塊活動——她和論壇上的很多人一樣,都只是一名普通網友。

21日13點多,紅鑽帝國開始參與「路路暢通」板塊的濟南暴雨討論,網站數據顯示,到她22日13點回最後一個帖子,整整一天時間裡她發了200多個回帖,論壇級別迅速從新手變成「論壇遊俠」。23日上午10點多她離線后沒有再回來。

從數據記錄來看,紅鑽帝國一直積極參與論壇討論,但並未發過主題帖。

引述朋友說法

紅鑽帝國是舜網論壇暴雨大討論中的激進派,特別是在銀座商場進水是否有人被淹死的問題上,她認為肯定有人死了,只不過真相沒有公布出來。像很多網友一樣,她在回帖中轉載了其他網友的現場描述,還引述了自己朋友的說法,不過也承認自己並未親眼看到死屍。

在濟南,記者採訪過的大多數人都曾聽自己朋友說過商場有人淹死的傳言,但並沒有任何證據。也有網友問紅鑽帝國要證據,她說自己沒有義務提供證據,只是不相信那些闢謠,並稱「我只信我身邊朋友對我說的話」。

論壇上部分網友質疑商場淹死人的網路傳言,並有人發表澄清謠言的帖子。紅鑽帝國認定這些論壇新註冊的新手都是商場的「槍手」,言辭非常激烈地抨擊這些網友,罵他們是「狗奴才」。

紅鑽帝國激烈的態度引起了部分網友的極大不滿,一度有多名網友與她筆戰,雙方炮火不斷升級。有網友勸誡紅鑽帝國不要談論這個話題,以免被以傳播謠言的罪名拘捕,「你畢竟只是懷疑,真相你永遠不知道,把你抓起來理由很充分!」

7·18濟南下雨了嗎?

據悉,紅鑽帝國激烈「攻擊」銀座商場的行為引起了商場方面注意,該商場高官報警,警方出動並找到了這個23歲在婚紗影樓工作的女孩。警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對其進行了治安拘留。

消息人士透露,雖然網上和她發布的類似傳言很多,但只有她觸怒了商場,「一家大型企業高管報警,警方也就只好出動。」這位不願透露姓名的人士稱。

新聞24日見報后,論壇上部分網友表示開心、振奮,並評價說「活該」,「這種造謠生事、恨不得濟南大亂的人就得抓起來」。

也有部分網友進行了質疑,「法律對言論自由和造謠有沒有什麼定義啊?」有網友指出紅鑽帝國並沒有自己編造什麼東西,而是和很多人一樣轉載和引述,雖然態度激烈,但並非故意造謠。「造謠應該是明知是假的還四處散播吧?難道自己相信是真的也不能說嗎?」

還有網友指出,就像沒有證據證明有人在商場被淹死,同樣也沒有證據證明紅鑽帝國是「故意擾亂公共秩序」,既看不出故意,又看不出有公共秩序被擾亂,畢竟只是一個當地論壇。

昨天論壇出現一條新帖《7·18濟南下雨了嗎?沒有吧!》,跟帖者大都「表示」沒有下過。

「浮屍」可能是人體模特

目前沒有證據表明銀座購物廣場裡面淹死了人

濟南暴雨後,銀座購物廣場淹死人的傳聞在網路上和當地民眾當中廣泛流傳。很多網上帖子都稱聽說淹死了人,具體數目從十幾到上百不等。當地幾次發布官方聲明,稱並無人員在商場內淹死,但仍有很多人不相信。

濟南警方官員也向本報記者表示,銀座淹死人只是網路謠言。記者調查也發現,目前確實沒有證據證明銀座裡面淹死了人。

有充足逃生時間

7月18日暴雨之後,銀座購物廣場一直被淹,直到20日才將積水抽完。在19日凌晨3時許,濟南各個媒體收到政府發來的消息,稱銀座購物廣場由於措施得力,沒有造成顧客、員工被困死亡。不少讀者、網友提出疑問,積水1.7米多,當晚還沒有排出去,人員根本無法進入,沒能深入現場查勘,怎能得出上述結論?

幾名銀座安保人員稱,水不是一下子湧入,而是有很長的間隔,具備逃生時間。晚上6時30分,最初是馬路上的水,從停車場出口流入,水量不大,而且還採取了措施,一方面,打開早就備有防洪的沙子和沙袋,在出口抗洪,同時疏散顧客。晚7時許,當北側發生護城河倒灌時,顧客已經基本疏散完,絕大部分是員工。水量雖然很大,但銀座有數萬平方米,而且是平地,水湧入后,水量是慢慢升高,而且水流速度不快,具備逃生的條件。之後,他們組織多批員工,進入搜尋,未發現有人員被困。這幾名安保人員表示,當水抽完后,也沒屍體,證實了此前無人員被困的結論。

圍觀者沒有發現屍體

記者採訪了多名連日來在現場圍觀的市民,他們雖然認為銀座內有人被淹死,但沒人看見有屍體浮在水面,或者從現場抬出屍體。但有一位市民,自稱連續在現場圍觀,看見陸續抬出了五個擔架,上面用白布蓋著,不知道裡面是不是屍體。可該位市民不願意說出詳細抬出擔架的時間、地點。

濟南當地一位記者私下表示,從他掌握的各方信息來看,銀座確實沒有淹死人,「而且濟南就這麼大,到現在也沒聽任何人說自己有親人朋友死在那裡,而且如果真的有人死在這裡,肯定會有家屬到商場這邊來祭奠或者抗議,但這幾天現場都沒有看到。」

員工稱「浮屍」是人體模特

有網友稱看見水中有浮屍,且立刻被網友反覆轉帖,成為了購物廣場有人死亡的證據。當時在現場救援的銀座安保人員老余說,「浮屍」是在商場裡面,外面應該看不見,有白色的,還有穿花花綠綠的,的確有一些。但是,那些「浮屍」並不是屍體,而是賣服裝用的人體模特,那些都是塑料製品,當然會飄起來。

對於是否有顧客被困,銀座多名員工回憶說,根據現場撤離的情況,不應該有。對於是否有員工被困,有些員工說沒有,有些員工則擔心有最後撤離的售貨員、救援員工被困。據了解,最初商場通知售貨員先把貨物墊高,並未通知撤離,而是在河水倒灌之後才開始逃生。有些員工則擔心在商場內抗洪的救援人員被困。採訪中,記者未接到員工或售貨員反映,知曉有人失蹤的情況。

■專家說法

傳播小道消息≠散布謠言

網民把道聽途說的暴雨淹死人的消息發到論壇上,是否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散布謠言,謊報險情、警情故意擾亂公共秩序,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對此,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余凌雲指出,散布謠言擾亂公共秩序應與傳播小道消息區分開來,後者不屬於違法行為。前者屬於結果犯罪,不單單要有基本散布謠言的行為,如果不造成後果,則不違法。造成的客觀結果是有具體指標的,比如造成人心惶惶,搶購,秩序混亂,大家不敢出門等等。對於網上發帖的行為,還要看這個帖子有多少人看到,有多大的影響面。比如被廣泛轉載,就證明大家對這個消息感興趣,也是衡量社會危害性的指標,還要看在什麼情況下發帖,比如政府已經闢謠,還在發帖,這也是一個衡量指標,不能籠統地看待這一行為。

■銀座廣場撤離過程不完全記錄

下午5時20分,濟南普降暴雨。

5時50分左右,泉城廣場路面已經積水有10多厘米。銀座購物廣場停車場出口緊靠大街,路面積水往停車場流。安保部小王接到通知,趕緊運出準備抗洪的沙子和沙袋,堆在出口阻擋洪水。此時靠近停車場附近的商鋪地面有水,有些顧客就開始撤離。

6時許,在附近上班的小張,趟著路面積水,走了15多分鐘,前往銀座購物廣場接女友下班。當時他看見停車場出口在抗洪,沒有太在意,「濟南下暴雨,路面積水很正常」。

6時30分左右,小張見到女友。他的女友在男裝部工作,位於商場西南角,距離護城河最近的出口在東北角。站了幾分鐘,小張發現地面有水了,慢慢過了腳面。當時裡面顧客並不是很多,見這種情況,就自行走出去了。這時候,商場的組長、主任讓營業員把位置低的貨抬高點,同時把低的電源線全拔了。此時,商場內很多燈就熄滅了,只有屋頂的燈開著,但可以看得清四周。

就在組長們布置任務的時候,不到五分鐘,水就到膝蓋了,裡面的貨架也漂浮了起來,小張幫女友把幾個貨架抓到一起,準備靠牆擺放。此時,就有保安過來叫,快往外跑,看見每個出口都有兩個保安,幫助員工撤離。

走到10多米外的小廣場出口,水已經到了腰,保安在出口把他和女友拉了出來。

不到7點,各個廠家開始清點人數,先後又有幾批保安下水,說進去查看有沒有人沒有跑出來。
我不能決定生命的長度,但我可以增加它的深度,我不能左右天氣,但我可以掌握心情;

我不能改變容顏,但我可以展露笑容,我不能控制別人,但我可以主宰自己;

我不能預知明天,但我可以把握今天,我不能樣樣第一,但我可以事事儘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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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漢奸 發表於 2007-7-25 22:03 | 只看該作者
可敬可憐的MM, 你太年輕, 不知道18年前的事 --- 就是看到屍體都必須說沒看到, 何況你只是聽人說?

你這是想斷人家的財路, 人家能不跟你拚命? 這種事還能討論?

但願你被關一天後, 能接受教訓.

前年, 一個深圳公司的經理, 因看不慣房價太高離譜, 在網上號召"三年不買房", 結果怎樣? 以"擾亂經濟秩序"進了局子, 出來后沒了飯碗.

本站網民也要吸取教訓. 從今往後, 跟貼不過三. ---- 聽到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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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發表於 2007-7-28 17:33 | 只看該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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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茄好味 發表於 2007-7-28 17:54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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