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回復: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記者談報道房產官商勾結:我只報了六分黑幕

[複製鏈接]

1074

主題

2690

帖子

1730

積分

四星貝殼精英

倍可親資深會員(十七級)

Rank: 4

積分
1730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marsdent 發表於 2007-7-20 03:5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青年周末




日前,新華網曝出黑龍江某地市房地產商與官員勾結內幕 ◎圖片來自網路



  ◎文/本報記者 徐英


  房地產商的暴利從何而來?「聘政府工作人員當『開發顧問』、在土地費上做文章、少交基礎設施配套費、送錢物『擺平』政府官員后逃避項目抵押金、『套』住銀行獲得貸款、僱用『黑社會』成員強行拆遷……」


  這些是7月11日,新華網「新華視點」里的文章《黑龍江一房地產商自爆官商勾結內幕》的內容。文章經各大網站轉載后,網友在指責官商勾結時,亦有人質疑,「報道的內容是不是編的?」


  新華社黑龍江分社記者程子龍坦言,報道中曝光的內幕僅為自己調查真相的6成。原來,程子龍在收到舉報材料后,趕到報料人所在城市了解情況。在與報料人詳談之後,並沒有聽信一家之言,仍對相關細節與當地的相關部門進行了核實。採訪中,程子龍還接到了些「不客氣」電話。


  報料人百頁檢舉材料爆出房地產交易黑幕


  拒絕向省建設部門提供報料人信息


  自從文章發表了之後,黑龍江省有關建設部門給我打電話,讓我透露事情的發生地及相關情況,他們要調查了解有關違規問題,以便向建設部交代。我回絕了,因為我必須保護報料人的人身安全,除非是紀檢部門介入嚴查此事。


  有這樣的擔憂很正常,報料人檢舉的是黑龍江某地市的主要官員,黑龍江省建設部門是很難單獨查處這些官商勾結問題的,我把想法跟省建設部門溝通,他們正在研究。


  為了保護報料人的安全,在這裡,我不會說明我採訪報料人以及當地官員的具體時間、地點。


  收到百頁舉報材料


  還是在今年春天,我收到一份快遞:一個特別厚的文件袋,裡面裝了一份厚達百頁的舉報材料,50多頁自訴,還有附上的證據材料。


  看完整個材料之後,我覺得事情讓人非常震驚:報料人原本也是一個開發商,後來因為不滿拿錢賄賂官員、擺平銀行以及找黑社會搞強制拆遷的做法,被合伙人踢了出來,在後來的幾個建設工程中,他也受到欺負,他感到實在無路可走。


  這些內容是我從來沒有聽說過的,包括如何搞定官員和銀行領導,以及裡面的一些細節。


  雖然素材不錯,但對於我們記者而言,卻非常棘手,因為房地產交易的黑幕光靠一個舉報材料根本就說不清楚;另外我要是把材料中涉及的所有問題都核實一遍,至少需要花上幾年時間,我也沒這個權力,沒這個能力。一個地方政府官員的腐敗問題,我只是一名記者,既不是執法部門,也不是紀檢部門,只憑個人的力量無法調查清楚,即便能查出來,也不一定被承認。這讓我一直猶豫,這個選題能不能做,要怎麼做才能保證它能發表出來?


  最後,我還是報了這個選題給分社領導,在采編例會上,領導同意了,領導告訴我一定要嚴肅認真地採訪,保證事實絕對真實可靠,因為新華社是不允許有失實的稿件的。


  約見報料人


  按照報料人留下的聯繫方式,我跟他聯繫,告訴我要去他所在城市,約他見面嘮嘮嗑。


  在那個城市採訪,我把時間分成兩段,白天我要採訪,晚上,我就把報料人約到我住的賓館里詳談。約在我住的地方,我們都有安全感,畢竟這個事對於他來說是天大的事。


  他是一個看上去挺樸實的中年人,個頭大概175公分吧,穿得也很普通。在之前的幾次電話聯繫中,報料人已經給我留下了不錯的印象,見面之後更是覺得他是一個很誠實,很中肯的人,與印象中開發商的樣子一點都不相符:說話不很社會化,出手也不是那麼闊綽。


  開始嘮嗑之前,我把醜話說到了前頭:「我這次不是為你解決什麼問題而來,而是你把問題說開了,能為國家做點貢獻。你考慮好,什麼能跟我說,不能跟我說的,我寧願不寫。」他答應了。他開始回憶,描述這些年來自己的遭遇,有時會因為記憶的不清晰有些停頓,等回憶清楚后再說出來。在哪個環節送了錢、哪個環節送了物這些細節他講得很清楚,包括錢送給了哪個單位哪個人、對方叫什麼、什麼職務,送了多少錢等等。


  為了保證萬無一失,我全程都用了錄音。對於我沒有聽清楚的地方,我會讓他重新說一遍。第一次交談之後,我又讓他按照我想了解的脈絡又重複了一遍。


  有報料人主動抖料,手裡還有他提供的材料,這個採訪看似容易,但揭露這樣的黑幕,僅以報料人的說法和提供的證據還不夠,畢竟這只是一家之言,我需要核實。在核實採訪中,我採取了與被批評者見面的方式採訪:對方違規的,他投訴中涉及到的內容,我都採訪了。為了保證這些報料最起碼是事實,不是杜撰,我還去實地看了違規拿到了房產證的樓盤。


  規劃部門:檔案拿不出來


  怎樣核實,問誰,怎麼問?我考慮了很久:在地方上,人們對於消息的敏感度是我們很難想象的,如果因為我的採訪不謹慎,暴露了報料人,對他,可能會是滅頂之災;對我,也會使採訪進行不下去。


  兩天的時間裡,我跑了當地的規劃部門、消防部門、當地的法院(開發商在法院有其它糾紛訴訟)、該房產所在地的區政府以及當地的房屋質量監督管理辦公室。


  在這些採訪中,有些部門非常配合:房屋質量監督管理辦公室的工作人員明確告訴我,我所詢問的房屋項目沒有經過竣工驗收,但已拿到了房產證。


  有些部門直到現在也沒有給我答覆:比如我到規劃部門去了解情況,我直接找到該部門的負責人,告訴他想查一下「某某項目是否經過規劃許可、審批?」


  負責人表示「會全力配合我的採訪」,不過要「查一下檔案」。之後又告訴我「檔案拿不出來」,說找到后給我答覆。不過直到今天,我仍舊沒有得到規劃部門的反饋。包括消防部門,也是這樣。


  區長:不能接受採訪


  報料人所說的開發項目就在該市的某區,我決定直接跟該區的區長那裡了解情況。在區政府的樓下,門衛就把我攔了下來,讓我先跟當事人聯繫。於是,我在收發室給區長打的電話。


  第一通電話打通后,當我表明自己是在調查「某某某房地產項目的問題,想了解一下區里包括區長是怎樣看待這個事情的,為什麼會這麼做?」區長表示,「沒有時間啊。」讓我先和宣傳部門聯繫。


  跟區宣傳部溝通之後,我又給區長打電話。剛開始,他並不直接拒絕我,直到打了幾次電話后,他很乾脆地告訴我,「不能接受採訪」。「這個問題如果區里不答覆的話,我就到市裡採訪,讓他們給我一個答覆。」或許是這句話起了作用,區長雖然拒絕了我的採訪,但他派了另一名工作人員接受我的採訪。這也算是當地政府的一個態度。


  實際上,我只問了「為什麼政府部門要幫助開發商來搶房子」的問題,這個問題和我調查的問題並無直接關係,只是間接地印證了開發商有違規行為。


  成稿前接到「不客氣」電話


  只要不發稿,會感謝我


  採取迂迴的方式做這個調查,倒不是我怕事。在我調查回來之後,成稿之前,我接到熟人的電話,當然多是來求情的,也有詢問採訪情況的。


  對於這樣的電話,我也不直接拒絕或者應承下來,「這個情況按照我們對新聞的理解,寫作的要求,我們去處理稿子和這件事情,我們不能因為人情或者關係方面去做這個新聞,或者不做新聞,我不能這麼做」。這樣的事,在以前的採訪中,我也碰到過。他們的話說得更露骨呢!直接就恐嚇我「不想活了,是不是活夠了。」


  求情的電話至少也有5個,都是表示,「稿子如果不發,忘不了你的好處」或者「以後表示感謝,能不能關照一下」等。 實際上,這些話對我來說,不能說沒有壓力,並不是我害怕,因為我還要生活在這樣的群體里,還要生活在這個城市裡,不過,為了正義,為了履行一個新華社記者應盡的責任,我不怕我的朋友不理解我。


  稿子只寫了事實的6分


  稿子出來后,影響很大,正面的、負面的評論都出來了。新浪網上的評論我也看到了。有人說我寫的東西是編出來的,我只能付諸一笑。採訪時我就怕人家說我是編的,為了保證報道的真實性,我只寫出了採訪中獲得的訊息中的6成。事情比我報道出來的還要嚴重,還有揭露開發商偷稅漏稅的情況,我沒有寫進去。我有採訪筆記和錄音,第一手的材料我也掌握著。


  這篇報道的風險也是顯而易見的。的確,報料人披露賄賂當地的主要官員和銀行領導這部分內容,我沒有辦法和當事人進行核實。這些我只能一筆帶過,報道也沒有表現出具體的細節,比如賄賂了誰,拿什麼賄賂。不是因為風險,我也不怕什麼風險,這就是我為什麼以自述的形式來做這篇報道。如果以調查的方式來表現,它的影響可能更大,風險也就更大。當然,靠我自己的力量,也很難調查出來,我只能期待著有關部門能認真查處此事。


  記者手記


  這次做「採訪痕迹」,在操作手法上與以往並無二致。在發現有價值的選題的時候,第一時間聯繫記者,然後跟他們聊一聊採訪過程中遇到的阻力、挫折或者是有意思的故事。


  在為讀者展現出一個個故事的同時,記者也能從同行那裡獲得更豐富的採訪經驗,這次亦是獲益良多。在看到新華視點刊發的《黑龍江一房地產商自爆官商勾結內幕》一文後,記者馬上和該文作者程子龍聯繫,他是新華社黑龍江分社的記者。


  程子龍表示不能接受記者採訪,因為單位有規定不能隨便接受記者採訪。在記者多次努力后,程子龍終於同意,從同行角度來說,他可以和我聊一聊。


  於是,從聊一聊中,記者又多了一層認識,如何降低報道風險:碰到報料,記者不該只聽信一家之言,必須與當事方進行核實,在成文時,更是需要注意,只寫自己有十足把握的內容。
自由自在,享受生活每一天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7-29 15:26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