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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壟斷才是最好的「限高封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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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大漢 發表於 2007-7-19 12:0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壟斷不除,任何形式的所謂「減薪風暴」或「限高封頂」,都可能是「水過地皮濕」。面對舉步維艱、成效甚微的壟斷行業改革,公眾希望的不是淺嘗輒止、換湯不換藥的試驗,而是行之實效、扎紮實實的推進措施。從這個意義上說,只有打破壟斷才是最好的「限高封頂」。

勞動保障部勞動工資司司長邱小平日前表示,我國正在研究探索對壟斷行業平均工資實行限高封頂的辦法。在新的調控政策出台前,繼續執行對工資水平達到兩倍於社會平均工資以上的國有企業,從嚴審批工資效益掛鉤方案的政策。目前,國務院國資委等有關部門正在中央企業試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對壟斷企業利潤,將逐步提高上繳國家的比例。(《21世紀經濟報道》7月18日)

雖喊打多年,行業壟斷的堅冰依然難融。故而任何形式的試圖「破冰」之舉,都值得期待。因此,作為公共管理部門,研究探索對壟斷行業平均工資實行限高封頂的辦法,有其現實意義。然而,這種努力,其所可能帶給公眾的可預期空間,卻難以令人奢望。壟斷不除,任何形式的所謂「減薪風暴」或「限高封頂」,都可能是「水過地皮濕」。面對舉步維艱、成效甚微的壟斷行業改革,公眾希望的不是淺嘗輒止、換湯不換藥的試驗,而是行之實效、扎紮實實的推進措施。從這個意義上說,只有打破壟斷才是最好的「限高封頂」。

壟斷企業的高薪,早已經成為眾矢之的。此前,迫於輿論的壓力,已經有電力等壟斷巨頭在其系統內「主動降薪」。但是就如同坊間輿論所質疑的,強勢的壟斷利益集團有著自我保護的「豐富經驗」。「在它們那裡,自律往往成了作秀。對於一個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的傢伙,你能指望他向自己掏紅黃牌么?」而邱小平先生所言的「繼續執行對工資水平達到兩倍於社會平均工資以上的國有企業,從嚴審批工資效益掛鉤方案的政策」,也僅僅是將其浮動比例「強令下調」至0.6以下。這個下調比例,僅僅是一個效益與工資浮動比例,對於壟斷企業的高薪來說,只是一個近似於可以忽略的蠅頭小利,遠遠不能真正觸到痛處。

更為重要的是,「封頂」封看得見的工資易,封看不見的非貨幣福利和灰色收入難。一個公開的秘密就是,壟斷企業的高薪,並不僅僅是單純的工資單上的「明補」,處於「暗補」的不在工資表之列的諸如各種福利、獎金等隱性支出,才是既難以監管又為公眾所詬病的大頭。對於壟斷高薪的這種「暗度陳倉」之術,妄圖通過一個簡單的「封頂」,一勞永逸,顯然是太過幼稚了,是難以防範壟斷企業一邊漲價盤剝社會福利一邊享受高工資高福利的弊病的。

基於如此背景,如果要以有限的「限高封頂」制度設計來解決近乎無限的壟斷高薪問題,以及由此牽連出的收入分配、社會公平等課題,必然是力不從心。尤其是在壟斷高薪以及關於社會公平含義的問題上,匆忙之間出台這種看上去很猛、卻在實質上戳不到痛處的所謂「限高封頂」政策,不但起不到實質性的調節作用,而且如果出現多次因制度不得力而陷入窘境的反覆之後,必然使公眾產生對制度的不信任,加劇對壟斷高薪以及收入分配不公的不滿心理。

總之,打破壟斷高薪,既不能依靠行業的所謂「自覺」,更不能依賴妄圖一勞永逸、一「封」了之的所謂「限高封頂」。這種思維和價值理念,是一種不折不扣的制度性偷懶。筆者認為,打破壟斷才是最好的「限高封頂」。要想真正實現對壟斷高薪的「限高封頂」,尚有賴於產權、治理、規制結構等方面的根本性變革。如果沒有這種深層次變革,政企依然不分開,監管方式無突破,市場准入壁壘不打破,所謂壟斷高薪「限高封頂」只是一句空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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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l54gc 發表於 2007-7-20 06:10 | 只看該作者
如果沒有這種深層次變革,政企依然不分開,監管方式無突破,市場准入壁壘不打破,所謂壟斷高薪「限高封頂」只是一句空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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