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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音的內容——整本聖經神聖的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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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wang 發表於 2007-7-13 04:3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福音乃是整本聖經所包含的、全部的、神聖的啟示。它的所有內容,對我們人類來說都是福音。這本聖經啟示宇宙中有一位神,祂乃是獨一的;祂是創造宇宙萬有,管理宇宙萬有,獨一的真活神;祂是自有永有,全智全能的神。這一位神,聖經更啟示,祂是愛,祂是光,祂是聖,祂是義,祂是永遠的生命;祂是永恆的,還要把祂生命分賜給人。所以,聽見這位神,對我們來說就是一個福音。

聖經也啟示神的創造,聖經啟示整個宇宙都是神所造的,不是象我們所受的教育,說它是碰巧而成的。如果是碰巧而成的,宇宙就毫無意義。但是,如果宇宙是一位神所造的,宇宙的存在就是為著一個目的,為著一個意義而存在。

神的創造,也啟示神有一個永遠的定旨,神永遠的定旨就是要得著人,一個團體的人,有祂的生命,有祂的性情,作祂榮耀的彰顯。所以說,聖經啟示神的創造,聖經也啟示人的來源。我們所受的教育,說人是演化而來的,是從猴子變來的。如果是這樣的話,人生就是毫無意義的。但是,聖經給我們啟示,我們人是照著神的形像,按著祂自己的樣式被造的,為著一個崇高的目的,就是得著祂神聖永遠的生命,為著彰顯祂,為著榮耀祂的;並且,還要由祂承受一個權柄,來為祂掌權治理這地的。所以說,人就是非常有意義的,這些都是聖經裡面的啟示。

聖經也給我們啟示人現在的光景。人原初的被造,是為著一個崇高的目的,為著要接受神那個永遠的生命,得著神那個榮耀的定命的。但是,人因著墮落,因著受撒但的引誘,罪從一人入了世界。所以,人現在的光景並不是那麼美好。人面臨兩個最大的問題:第一個就是罪的問題,第二個就是死的問題。罪的問題還包含兩個方面,一方面是人裡面有個犯罪的性情,就是人的罪性。另一方面,還有人犯出來諸多的罪行,在神的面前有一個罪案。所以說,人有一個罪的問題需要解決,因著罪進來了,死就進來了。所以,人還面臨一個死的問題。這兩個問題,是人類所面臨的一切問題的根源。

因著人有罪的問題,人有死的問題,人就有一個救恩的需要。所以,耶穌基督來了,神成為肉身,來到地上,就是要解決人的問題。解決這個問題,就是最大的福音。主耶穌來了,祂在十字架上的死,完成了救贖,解決了我們罪案的問題:叫我們在神面前被定罪光景解除得掉,祂流出的寶血洗凈人類一切的罪。而且,祂從死人中的復活更分賜永遠的生命,拯救我們脫離我們裡面的罪性,更拯救我們脫離死亡的光景,把我們救到神聖的生命里,這就是神生機的救恩。所以說,因著這樣,人就有一個榮耀的結局。接受這個救恩,就有個榮耀的盼望,就在生命和性情上,成為與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一模一樣。因為,祂要帶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里去,將許多的兒子都模成祂長子的形像。這是真正的福音,這個福音,對古人是適用的,對今人也是適用的,對猶太人是適用的,對外邦人也是適用的,對美國人是適用的,對華人也是適用的。所以,這個真正的福音,是為著全人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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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aawang 發表於 2007-7-14 02:08 | 只看該作者

聖經為人品試金石

印度有一鉅賈,向某輪船的船主借一本英文聖經,船主很奇怪的問他說,「先生是回教徒,並且不通英文,為什麼借這個呢?」商人說,「我並非為了要讀才借,乃要借來放在客廳桌上」。船主說,「那麼,你拿它當作偶像,借它免禍嗎?」他說,「不,我特地拿它作人品試金石!」船主更是不理解說,「這是什麼意思呢?」他說,「我大多和英國商人交易,你是知道的。當他們進我的客廳時,我若見他對這聖經表示留意,並且愛護,就知道他是可靠的人。若見他表示輕視,或出言攻擊就知道這人是靠不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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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aawang 發表於 2007-7-14 05:09 | 只看該作者

神如何默示作者

聖經不是人杜撰的,而是神默示一班虔誠敬畏祂的人寫成的。摩西、大衛、保羅等人,不過是神的代筆人,他們所寫的都是神所默示。例如以賽亞自己承認說, 「主耶和華的靈在我身上……叫我傳好信息……」(六十一1)。彼得后書又說,「預言從來沒有出於人意的,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神的話來」(一21)。先知所寫的,先知自己並不明白,也不知道其中的意義,因為多屬未來的事,多年以後才應驗出來。這點證明,他們不過是神手中的工具,用以寫成聖經。因為他們敬虔忠心,故神樂意使用他們,叫他們寫出神自己的意思。神是如何感動人寫聖經呢?那並不是因為人受到符咒,或進入昏迷狀態中寫的。而是如神的筆記員一樣,是神借著聖靈感動他們,使他們靈中聽見了神的話,然後象學生默書的情形寫出來的。如此,才不至於遺誤神的原意。聖經中有兩個事例,可以幫助我們解釋這個問題。

      (1)舊約(民二三-二四)記載巴蘭是個先知,曾應摩押王之請,為著財利前去咒詛以色列民;這在他自己是很高興的,並且也很熱心去作這事。所以,一到山頂他便獻祭求神咒詛以色列民,但神的能力完全取代他自己的意識,他發現他的「眼目睜開」了(民二四4,15)。以致他只能申述神傳給他的話(民二三5,12,20),只能祝福而不能咒詛。這些祝福的話,雖是由巴蘭口中所說的,但內容卻是神的話,這是因為他受神管制,以致所說的話正與自己的意思相反。

      (2)新約(約十一49-50)記載有一次祭司長和法利賽人聚集,商議怎樣處置耶穌;這時大祭司該亞法言不由衷地說,「你們不知道什麼。獨不想一個人替百姓死,免得通國滅亡,就是你們的益處。」他這話並不是出於自己,而是因為他是當時的大祭司。神使他預言耶穌將要替神的百姓受死;他並不知道是神的靈臨到他。所以說,默示就是聖靈把所要說的話,安置在神所要借用的作者心中,並且管理他,使他所寫的沒有錯誤。這不是說作者失掉了自己的意志,而是作者把自己完全借給神,為神使用。只有如此,聖經的各卷書才能是一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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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aawang 發表於 2007-11-16 04:19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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