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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病危流浪女被警察遺棄樹林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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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ping 發表於 2007-7-9 11:1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2007-07-09 11:05 am)




  (綜合訊)中國北京通州區一個派出所發現公路上有一名病危流浪女,但是派出所政委卻命令警察和保安將其丟棄到轄區外的一處樹林,導致她延誤治療死亡。法院昨天判決派出所政委和警察有罪,但均給予緩刑的輕判。

  《北京青年報》今天報道,二零零五年七月四日北京通州區公安分局永樂店派出所接到報警,表示轄區永樂店鎮政府東側公路上躺著一個人。

  派出所田姓政委帶領劉姓警察駕駛警車前往現場,發現一女子倒卧在路旁,於是回到派出所再找三名協警保安員返回現場。

  三名保安在田姓政委指揮下,將女子抬上車裝進後備箱,然後把車開到其他派出所轄區后,命令保安趕緊將人扔到一個小樹林里。

  這些警察的行為被附近村民看見,警車走後,兩名村民在小樹林里發現躺著一名女子,村裡的婦女給她送水、食物,女子不怎麼吃東西,也沒有說話,一直躺著,站不起來。

  隔天有村民報警,另一個派出所警察趕到后將女子被送往永樂店衛生院,但因搶救無效死亡。

  衛生院的醫生說,女子死於心臟衰竭,而導致心臟衰竭是因為體質太弱、口渴、天熱、飢餓這些因素,如果她之前心臟沒毛病,僅是由於營養少,缺水等因素,儘早送過來救活的可能性較高。

  通州法院經審理認為,田姓政委、劉姓警察遺棄流浪人員導致其死亡,沒有負起警察救助危難人員的義務,判處田姓政委有期徒刑一年,劉姓警察有期徒刑六個月。

  但法院對兩人都給予緩刑一年的從輕判決,理由是,綜合考慮兩人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及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可適用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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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021 發表於 2007-7-9 15:08 | 只看該作者
做為警察,應該明白自己的職責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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