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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華人公開「同志情」[轉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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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opet 發表於 2004-5-4 03:1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紐約,女):「為了父母,我能做的都做了。要我和男人結婚是沒有可能的。」

白酒今年31歲,十幾歲時和父母從台灣移民來美,音樂系碩士畢業。她從小就只喜歡和女孩子一起玩,有時候,女夥伴的一個眼神,一個微笑都會讓她心跳不已。但年幼的她一直都懵懵懂懂,不知其究竟。

高中和大學時代,周圍的女性朋友都一個一個找了男朋友,她忽然覺得悵然若失。白酒說她以前的日記記載著,上大學的她曾擔心自己的室友會是一個同性戀。一些同性戀的組織來到她身邊做宣傳,也會讓她心裡不舒服。「我想我是被洗腦了吧,總害怕自己和別人不一樣。」

然而,她真的和別人不一樣。雖然留著長發,穿著裙子,但她打心眼裡不喜歡這種裝束。母親希望她像別的女孩子一樣,關心她是不是也在和男孩子交往,並為她安排了幾次相親。白酒記得,其中有一個是讀醫學院的男生,母親都算好了,當她大學畢業的時候,那位男生剛好醫學院畢業,兩人就可以結婚了。

白酒感到,從她一出生,似乎父母就已經開始為她準備嫁妝了。母親常教導:「女孩子要學鋼琴,才能嫁得好。」白酒說,「父母的觀念就是,一定要在什麼時候,做什麼事情。活著好像是要走一條註定要走的路。一輩子沒有變化、驚奇、發現和進步。」

白酒曾經夢見自己跟一個女孩子結婚,醒來感覺挺好。她漸漸地意識到自己是個同性戀。為了取悅父母,她強迫自己去試著和男生交往。「我想也許我可以既喜歡男生,也喜歡女生。」與男朋友的關係都不了了之,她覺得不能在這樣下去了,既欺騙對方,又欺騙自己。

可是父母的壓力越來越大,每天都盤問問「你和誰在一起吃飯」,這逼得她要發瘋。於是她選擇了逃避,盡量晚回家,甚至有一天晚上回家太晚,她還被持刀的強匪搶劫。

她也去找過學校的心理輔導員,希望從他們哪裡得到一些關於同性戀的書籍,希望能夠正視而面對,「還好書里說我沒事,不算變態,要在幾十年以前,可能會說我有病。」心裡輔導員告訴她,若想讓自己開心的話,就去找一些有同樣經歷的人。

於是白酒開始在網上尋找網友,認識了一個中國大陸的女孩,兩人開始了一段網上情緣。那一年,她26歲,正在讀碩士。不堪望穿秋水,奈不住相思之情,白酒買了機票飛去中國大陸。

從大陸回來后,她無法再向父母隱瞞了,「我很害怕,不敢當面告訴他們,於是我就寫了一封信。」信里說,「我不能結婚,我對不起你們。」看到信,母親哭了,說,「幾十年前,要把你殺了,」父親說她「瘋了」,白酒反駁到:人家還說「耶穌瘋了」呢。父母之間互相責備,母親說「都是你害的,看到你這個樣子,她都不想找老公。都是你害的」。父親責怪母親不該送她去學音樂。

白酒知道,這些都毫不沾邊。她是誰,是什麼樣的人,那是命里註定的。幾乎每個同性戀都經過一個痛苦的自我認識的過程,英文中將同性戀承認自己的身份叫做「come out。」白酒曾經做過一副漫畫,一個小雞從一幅畫中走了出來,她說,這幅畫象徵著她自己的come out。

白酒說,她並不在乎別人怎麼看她,卻擔心父母因為她是同性戀,而受到別人的歧視。很長一段時間之後,父母才慢慢接受了她是同性戀這個事實,但仍很少在她面前談論這個話題。母親對親戚說:「白酒這輩子都不打算結婚」,再無更多的解釋。

母親當然希望她有一個穩定的歸宿,無論同性異性。「我們老了你怎麼辦?得找個人,過一輩子。」

白酒曾經交往了兩個女朋友,都是在網上認識的。第一個在中國大陸,第二個在美國,卻不在一個城市。白酒帶過女友拜見過自己的父母,但女友的父母卻不知道她的存在,他們甚至不知道自己的女兒是個同性戀。幾個月前,白酒得知交往了四年的女友喜歡上了別人,這曾使她很痛苦過一陣。不過,她沒有對父母講,怕他們又會失望。

在一家翻譯公司工作的白酒,個頭不高,留著板寸,穿著男裝襯衫,外套灰色的夾克杉,棕色的男式皮鞋對瘦小的她來說顯著不大協調。「兩年前開始男裝打扮,」她笑著說,「有時候去女衛生間會被趕出來。」說話聲音很細聲細氣的白酒很愛笑,她說沒有告訴同們事自己是個同性戀。好在美國公司只管工作,不問私事。但言語之間,她也流露出,擔心公司會因為她是同性戀而把她炒魷魚。

談起婚姻合法化,白酒說,如果當初她能和她深愛的前女友結婚,就可以幫她申請綠卡,女友就不會為了維持學生身份,一直在外州待著,她們倆也許就不會分手了。現在她不知道自己會不會還能再找到恪守終生的伴侶,但她認為對於婚姻,應該人人平等。一些同性戀朋友為了得到綠卡,不得不先和異性公民正式結婚。有的人後來離了婚,有的成為「已婚同性戀者」。

既然美國不能合法結婚,是否想過搬到承認同性戀婚姻的加拿大或是荷蘭呢?白酒回應說,為什麼要改變的非得是我呢?她的心愿其實並不在於是否同性婚姻合法化,她希望消除大家的無知偏見,不要覺得同性戀有什麼不同。「把我們當人看就是了」。

夏雷(紐約,男):「亞裔同性戀,會受到雙重歧視。」

出生在芝加哥的夏雷,現在在擔任活動策劃人。他大學一年級時告訴父母自己的性取向。他說,很欣慰的是,父母很開明,並祝願他好運,沒有給他施加壓力,強迫他改變。他坦言比起很多同性戀朋友,自己要幸運的多。

但他說,身為亞裔和同性戀在美國會感到雙重的歧視。作為亞裔,會有人認為他不會講英語。亞裔同性戀甚至會被白人同性戀所歧視。所以他說,要特別小心。

夏雷說他現在單身。他說,不理解為什麼結婚的人比未結婚的人要少繳稅。難道我們因為單身,就比結了婚的人低人一等嗎? 他覺得美國社會需要更多亞裔文化和同性戀文化的教育。同性戀也需要接受教育,使他們提高自信心,做一個真實的自己。「It is OK to be who you are。」夏雷說。

甜椒(紐約,女):「因為我不想結婚,不想有羈絆。」

我曾經有過不止一個男朋友,但後來發現,我骨子裡是個同性戀,只是自己以前沒有認識到罷了。我曾經深愛過一個男人,好多年以後才知道他是個同性戀,我覺得受到了很大打擊。也許是有點為了和他賭氣,我開始試著和女人交往,結果卻發現覺得做個拉拉(Lesbians的中文稱謂)挺開心。但我們這個圈子裡的有些拉拉認為我不是「根正苗紅」。

我不知道是不是受到傳統觀念的影響,跟男孩子在一起,總覺得會吃虧。和女孩子在一起就沒有這種擔心。我曾交過兩個女朋友,和其中有一個曾經很親密。我也有過一霎那的念頭想要和她舉行婚禮,但也就是一個念頭而已。

我不是很關心同性戀婚姻合法化的問題,因為我現在不想結婚,不想有羈絆。而且我打算不久之後回中國,在紐約住膩了。我不擔心回中國會收到歧視,現在中國很開放,也有不少拉拉。

Alain Dang:(同性戀組織the Task Force的政策分析員):「修憲限制同性戀婚姻是政客拉選票的手段。」

Alain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現在修憲的問題完全變成了政客為了製造輿論,拉選票的一種工具。我認為大選年有許多更重要的話題可以討論,比如公共衛生和醫療保險等。

「辯論的雙方的所依據的基礎出入很大,對婚姻本身的定義都不一樣。宗教人士認為,婚姻必須是在男女之間,那麼教會可以給他們認為能夠結婚的人主持婚禮。但婚姻從法律上來講,是與政府有關的事情,政府可以給人證婚,也應該保障公民因為婚姻而具有的權利。這些權利包括納稅、金融、財產繼承、能否做出醫療決定等。現在法律沒有規定同性不可以結婚。

「婚姻的概念不是一成不變的,不是聖經上的定義,必須能夠跟得上社會的進步。」 (多維時報 記者徐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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