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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死亡指標」考察官員政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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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xin 發表於 2007-5-25 19:4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2007年05月25日09:38   國際在線      作者:單士兵

  在4月末公布的「北京市各類事故死亡人數控制指標」中,死亡人數已精確到個位——指標規定:北京各類事故死亡總人數應控制在1733人之內。其中,交通肇事為1373人、火災為33人、生產安全為196人。全市死亡總指標還向各區分攤。(據5月24日《南方周末》)

  事實上,「死亡指標」的合理性從來就是一個備受質疑的問題。誰都知道,死亡是不可預期不能規劃的,而歷年出台的「死亡指標」,其依據只是盡量要比上一年少。這無疑是一個虛妄的非理性標準,就連負責制定指標的職能部門也稱,「其實我們也知道,這個指標有不科學的地方。」 但是,如此冰冷無情且不合理指標,卻在中國「指標體系」中卻佔有顯赫的位置,因為,它是考察官員政績最重要的依據之一。



  在「死亡指標」面前,相關領域哪怕是超出一個死亡數字,相關官員的政績就將招致「一票否決」。儘管我們也並不否認,這樣的指標會讓相關官員在具體的管理與服務中產生特定的動力,但是,我們又必須承認,「數字政績」從來就是一個帶著「原罪」的概念。長久以來,有關「官出數字、數字出官」的報道,早就麻木了我們的耳目。諸如「村騙鄉,鄉騙縣,一直騙到國務院」這樣的民諺,都揭示出現實中存在官員數字造假現象。

  比如體現在「死亡指標」上,交通事故發生后,7天內算事故死亡,要佔指標;而7天外不屬事故死亡。交管部門就存在一個潛在願望:即使人要死,也要盡一切力量,至少能拖過7天;在礦難發生后,有神通廣大的人士,為遇難者安排異地火化、安撫家屬「禁聲」,確保遇難者不佔用「死亡指標」;有關「死亡人數」瞞報現象更是頻發,去年湖南資興洪災死亡人數存在重大瞞報,基層組織上報的死亡人數竟與實情相差達三倍之多。而就在不久前,國家安監總局還通報了四起礦難瞞報事件。

  據行政學專家說,在法制化比較完備的國家,可以通過法律嚴厲制裁安全事故的責任人。還可以對預防事故的安全標準作出法律規定,予以嚴格貫徹,因此並不需要具體的行政指標。也就是說,「死亡指標」本質上只能屬於當前這個行政主導的社會管理體系中的一種「對上不對下」的政績工具。這樣的「指標管理」模式,由於考核指標本身缺乏基本的合理性與科學性,根本多少沒有正確的定位和科學的定性,太過泛濫與空洞的虛妄指標,在現實施行中必然招致異化。

  從這個意義來看,怪異的「死亡指標」正在製造著中國式非正常死亡的弔詭。不同等級、不同部門預設的「死亡指標」,讓死亡成為一些人在紙面上的「死亡遊戲」,讓現實中的非正常死亡,成為一個解不開的「司芬克絲之迷」。這非但容易讓相關公共治理陷於的迷茫困境,更容易造成對人的生命價值缺乏尊重,有悖於人文精神,有損於倫理道理,產生更多的社會危害與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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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行領導,只有靠這個!
又省事又簡單扼要.
一個人沒有了知恥之心、羞惡之心,沒有了負罪意識、懺悔意識,也就意味著他的人性泯滅。一個失去了恥感和罪感的民族,一個底線倫理崩潰了的民族,即使能在某些領域造成暫時的泡沫式強大,但它不可能創造真正的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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