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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首次向中國引渡貪污嫌疑人 最高檢披露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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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llbird 發表於 2007-5-12 21:3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據檢察日報報道,最高人民檢察院反貪污賄賂總局介紹,涉嫌挪用公款犯罪、潛逃日本三年之久的遼寧省大連市某國企原總經理袁同順,於10日晚從日本引渡回國。此前,日本曾在1990年向中國引渡了一名劫持中國民航客機並迫降福岡機場的刑事犯罪嫌疑人,但引渡職務犯罪嫌疑人卻是首次。

據反貪總局人士透露,嫌犯袁同順生於1966年,涉嫌在2003年9月至2004年3月間,利用職務之便,先後單獨或夥同他人挪用大量公款,歸個人使用。2004年3月27日,他由大連出境逃往日本,投奔已加入日本國籍的妻子。

2004年4月,大連市檢察院對袁同順以涉嫌挪用公款犯罪立案偵查,並決定對其逮捕。在發現袁不在中國境內后,最高檢通過國際刑警組織中國國家中心局對袁進行國際通緝。袁在日本期間,曾多次申請移民其他國家,以便繼續藏匿,但都因其被列入國際通緝名單,而被其他國家拒絕。

去年12月,最高檢會同公安部開展對袁同順的引渡歸案工作,並及時向日本法務省提出引渡袁的請求以及袁涉嫌犯罪的證據。今年3月15日,日本東京檢察廳決定對袁實施引渡拘留。5月8日,日本東京高等法院作出引渡袁同順回中國的裁定,高檢院及時派員赴日本參加有關引渡執行、引渡交接等事宜。5月10日,日本法務大臣簽署了對袁的實施引渡令。當日下午,中日雙方執法人員在東京辦理了引渡交接手續。

據了解,雖然中日兩國沒有引渡條約,但是兩國本著平等、互惠的原則,針對此案進行司法和行政審查程序,最終袁同順被順利引渡回國。中國檢察機關將依法繼續調查此案,查清案件事實。

另據新京報此前的報道,日本政府消息人士7日曾對媒體透露,日本政府正準備年內與中國就兩項移送和引渡罪犯的條約展開磋商,此外兩國已經就提升犯罪調查方面的合作展開了討論。
我不能決定生命的長度,但我可以增加它的深度,我不能左右天氣,但我可以掌握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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