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回復: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套餐消費:是「皆大歡喜」還是「損人利己」?

[複製鏈接]

2萬

主題

6萬

帖子

4萬

積分

版主

倍可親終生會員(廿一級)

Rank: 7Rank: 7Rank: 7

積分
42363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葉可兒 發表於 2007-5-2 13:2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套餐消費」是指將不同商品或服務進行搭配,供消費者選擇,價格採用「1+1﹤2」定價機制的一種消費模式。選擇套餐,對於消費者來說,意味著省事、實惠,對經營者而言,雖然薄利但是多銷。由於能使買賣雙方雙贏互利,皆大歡喜,「套餐」近年來廣受歡迎,各路商

  家紛紛大打「套餐牌」。

  然而,記者近日調查發現,由於部分商家誠信機制缺失,使得「套餐」成了套牢消費者的「圈套」,「皆大歡喜」由此成了「損人利己」。

  「套餐時代」:買賣雙方互利雙贏

  幾年前,「套餐」還只是流行在餐飲行業的「小眾舶來品」,而如今,我們已經生活在「套餐時代」。

  從肯德基、麥當勞的櫃檯到移動聯通的營業大廳,從美容美髮店到家居裝修公司,我們在吃穿住行休閑娛樂等各個領域都可以看見「套餐」的蹤影,甚至連保險、家電、婚慶等看似不相干的行業也紛紛將「套餐」作為新的主打銷售模式。

  「這是一種買賣雙方互利雙贏的銷售、消費模式。」山西社科院研究員丁潤萍說,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微利時代」已經到來,依靠賺取單個產品高額利潤的營銷模式,已經難以適應市場競爭的需要。因此,以「薄利多銷」為主旨的「套餐銷售」日益流行是大勢所趨,是傳統營銷方式向現代營銷理念過渡的一個「轉身」。對商家來說,這將是他們擴大市場份額的新方式。

  「套餐」給消費者帶來的實惠、便利等好處同樣顯而易見。記者見到某銀行職員柴文斌時,他正和新婚妻子在太原一家家電賣場為新房選購廚衛產品,當看見賣場推出的「婚慶套餐」時,便決定買下來。這套廚衛產品若單獨購買,總價需要3000多元,而成套購買則只需2000元,柴文斌夫婦足足省下了1000多元。

  「最關鍵是省事兒。」柴文斌說,一個月前,他們購買了一家婚慶公司推出的「婚紗攝影+婚宴+美容」的多種婚慶組合套餐中的一種,「這樣不僅可以避免一家家地去找影樓、酒店和美容店,而且可以打折,省下了不少錢」。

  誠信缺失:部分套餐損人利己

  山西財經大學管理學教授衛虎林認為,消費套餐是商家經過充分了解顧客購物心理后推出的一種促銷手段,它具有價格上的優勢,卻又區別於價格戰,既有利於提升服務質量,又使大眾得到實際的利益,因此對其很是推崇。

  然而,一些商家誠信機制的缺失卻使「套餐」成了商家損人利己的工具。一些消費者認為,部分套餐看似是「餡餅」,實則是「圈套」,目的都是為了圈住、套牢消費者。

  記者近日到太原一家美容店內,表示想做基礎型的面部清潔護理和手護理。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該店不提供單項服務,繼而熱情推薦一款2000元的美容套餐。據介紹,這組套餐可以做84次,每次可享受頭部刮痧、開背等18道護理內容。當記者轉身欲走時,這名工作人員拉住記者,詳細地分析起套餐和單個項目的價格優勢來,結論是:「不知道便宜了多少!」

  但這家店的顧客曹菊花私下卻告訴記者,這項套餐的價格粗看確實非常誘人。其實由於工序繁多,一次美容下來起碼得四五個小時,一般人哪有那麼多時間,很多人都是做不了幾道就提前走了。加上不能多退少補,算下來根本就便宜不了多少。

  此外,曹菊花認為這種套餐還涉及到捆綁銷售和強制消費的問題,因為很多服務內容她根本就不需要。

  類似的問題並不鮮見。前不久,太原一家裝修公司曾推出了每平方米168元和188元等多款裝修套餐,吸引了眾多消費者的眼球。然而,一些消費者卻向記者反映,結賬的時候才發現遠不是「單價乘以面積」這麼簡單,各種各樣的費用加起來幾乎是預算的兩倍了。

  規範化才能實現雙贏

  山西省工商局副局長石清禮說,捆綁銷售、強制消費、價格欺詐是套餐消費市場混亂的「常規問題」。他同時指出,其他三大「陷阱」也需引起重視。

  其一是虛假「套餐」。一些商家打著讓利的幌子,實則大搞價格遊戲,或明升暗降,或先升后降,結果是讓「價」不讓利。其二,虛擬「套餐」獎品。一些商家利用並不存在「套餐」獎品,誘使消費者購買商品和服務。其三,利用返券「套餐」作誘餌,誘導消費者非理性消費,結果購買了一大堆不需要的商品和服務,造成很大的浪費。

  針對套餐消費市場混亂失范的現象,石清禮表示,經營者利用「套餐」誤導消費者實際上是一種「殺雞取卵」的短視行為,長此以往,最終套牢的將是自己。因此,經營者要加強自律,明碼實價,明折明扣,童叟無欺,誠信經營。

  其次,消費者在面對各種「套餐」消費時,要從自己的消費需求出發,選擇自己需要的商品及服務,不能盲信商家宣傳,此外,要選擇信譽好、具有合法資質的經營者,在消費前要問清商品和服務內容及價格,尤其對項目相對複雜的消費、高值消費要訂立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避免權利受損。

  山西省消費者協會秘書長王鐸強調,一些消費者的維權意識淡薄是不法商家得以滋生存在的土壤之一。因此,為規範套餐消費,消費者的維權意識亟待加強,在遭遇低質、縮水套餐時要積極主動維權。同時,各級政府價格管理和市場監管等執法部門要加強對商品、服務價格和商業促銷行為的監管。
2009,我等你……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9-3 23:26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