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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稅「劫富濟貧」是個危險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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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xin 發表於 2007-4-25 07:4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2007年04月24日09:54   新華網    作者:鄧海建

28名政協委員聯名提案取消利息稅,因為「利息稅觸及最多的是中低收入者利益」;而財稅專家認為,利息稅目前還不會取消,而且利息稅的功能其實是「劫富濟貧」。(4月23日《中國經濟周刊》)

熱議了這麼多年的利息稅似乎離壽終正寢的日子還很遙遠,所謂「劫富濟貧」實在算不得一個很有技術含量的提法。財政部財政科研所副所長劉尚希認為「利息稅觸及最多的還是中低收入者利益」這一判斷有誤。他舉出的事實是:「2006年中國統計年鑒顯示,中國8億農民占整個儲蓄存款不到20%,目前還有2000多萬人溫飽都沒有解決,這些人大概一分錢存款都沒有。從這個角度講,對個人存款利息所得徵稅具有『劫富濟貧』的調節功能」。


這裡有幾個問題需要理清:第一,這「2000多萬溫飽都沒有解決」的水平之上的人都能叫「富」嗎?如果有銀行存款就叫「富裕人口」的話,那麼,中國早就是一個「富裕型社會」了。從當下經濟社會發展看,這「2000多萬人溫飽都沒有解決」的人口是極端貧困人口,而在銀行存款的裡面,很大一部分是貧困型、或者是剛過溫飽型以及少量真正富裕的人,所以,「劫」的未必是富;第二,即便我們一廂情願地把「有銀行存款」就列入「富裕」坐標,我們也不應忽略了其他高價位生活成本、低水平社會保障等因素的消解作用,把銀行存款等同於「富人」實在有點盲人摸象;第三,利息稅的「濟貧」功能歷來只是一個理想模型。2006年全國稅收收入共入庫37636億元,儲蓄利息稅459億元,所佔比例不到1.2%,而這微薄的1.2%又如何能自我論證,表明它是流向了貧困人口的腰包呢?如果從基本財政作用看,財政福祉的意義大多是普惠性質的,譬如基本設施建設支出等等,根本無法分清也不可能分清說是只對某部分人有好處。

利息稅說到底是稅制里的一種,而任何稅收都不應是「打劫」。公正是現代社會制度設計與安排的和諧基點。劫富濟貧是一種不健康的心態,而且法制社會裡的任何一種稅收都不應貼上劫富濟貧的標籤。討論利息稅的存廢,是關注其合理性與公平性的問題,而決不是為了劫誰濟誰。主張利息稅不是情緒,同理,取消利息稅也不是恩賜。對大量月收入已經超過1600元個稅起征點的普通工薪階層而言,發工資時已被代扣了個人所得稅,工資存銀行后又要被扣利息稅,這是明晃晃的「雙重徵稅」。埃及、巴西、阿根廷等國家不徵收利息稅,其主要原因就是考慮到稅收的宗旨之一是進行二次分配、實現社會公平。利息稅這塊小蛋糕原本就不是「富人牌」的,把它還給窮人,是比抽象經濟理論更天經地義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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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混帳"專家",貪官污吏都死光光,
中國的和諧社會也許快些到來
一個人沒有了知恥之心、羞惡之心,沒有了負罪意識、懺悔意識,也就意味著他的人性泯滅。一個失去了恥感和罪感的民族,一個底線倫理崩潰了的民族,即使能在某些領域造成暫時的泡沫式強大,但它不可能創造真正的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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