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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說我辦戶口這點破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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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quilibrium 發表於 2007-4-18 09:1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說說我辦戶口這點破事!
文章提交者:一路拔劍 加帖在 貓眼看人 【凱迪網路】 http://www.kdnet.net

說說我辦戶口這點破事!
前言:首先說明,我考慮的是辦理新購住房入戶的程序。至於其他什麼人才引進入戶啊這些政策,目前還沒有嘗試,反正成都市入戶方法有很多,都可以去嘗試一下。不過,政策要求不一定像表面上要求的那麼簡單,具體操作的時候,會有很多細則和具體要求,歡迎大家多多嘗試,屢敗屢戰,對於這場戰爭的艱巨性要有清醒的認識。同時,祝賀那些順利或者不順利的辦完程序的人。我相信,按照新的入戶程序辦完手續的朋友不少,但是也該不會很多,大多數朋友還是如我一樣,來回奔波卻一無所獲,心力交瘁而不得不暫停吧?
謹以此文,回顧一下自己辦戶口來回折騰這點破事,一泄心中的不平之氣,也許以後會把這點破事當作笑話講給我的孩子聽吧。
本文章純屬虛構,切勿對號入座;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一)辛辛苦苦在成都工作這麼多年,給公司加班加點,掙了一點血汗錢。但是,為了保證我享受一個納稅人的光榮權利,個人所得稅一文不少交給了國家和成都市,至於那些有錢卻逃稅避稅沒有被收稅的富人們,他們多可憐阿,連這樣的光榮權利都享受不到。去年有位叫獸(唉,不好意思,敲錯了,應該是教授,都怪我素質不高,老是寫錯字)說,如果提高個稅的起征點,會剝奪一部分人作為納稅人的光榮權利,我打心眼裡支持,並且要問候他子孫後代祖宗八代以表達我的感激之情。話題扯遠了,接著,我又再傾其所有給房地產商做了一次貢獻,有了自己的蝸居。然後,我也該成家了,這時才意識到,自己的戶口還在原來的地方,如果不遷來,那麼以後孩子的入學阿等等都是問題,要是交上一筆什麼借讀費,那還不是要了老命?於是,終於踏上了辦戶口的道路。
之所以說是終於,因為之前多多少少也對很多朋友在戶口上面的磨難有所了解。我們國家的辦事制度,只要是跟老百姓相關的,那麼有關部門(注意:凡是說不清道不明的東西和負責的部門,都是用這個詞來做遮羞布的)就會本著不求很煩但求最煩的原則,制定在他們看來是很好而老百姓看來是各種儘可能的不方便老百姓的政策和手續。所以,一方面我對戶籍這種至今據說只有少數如朝鮮、古巴、越南等國還保留的制度深惡痛絕之外,同時也對辦事的煩瑣程序近而遠之。
可惜,躲不過,還是要去辦。去年11月份,成都市出台了新的戶籍入戶制度,當時報紙媒體是一片叫好,還有若干學者教授出來言辭鑿鑿,證明這個政策的科學性。(當然,這麼多年所有的政策,出台的時候都是這種場面,大家都理解哈)
因此,我滿懷希望的研究了適合我的關於購房入戶的政策,不看不知道,一看嚇一跳,從此開始了一段驚喜不斷的歷程。

(二)首先,新政策要求,住房面積要在90平方以上,以前的政策是金額達到一定數量或者是面積超過一定就可以入戶了。雖然國家政策要求新房是盡量控制面積過大,加大中小戶型的比例,但是現在成都新的戶籍制度一開始的門坎就獨出心裁。但是別人可不是想我們這些草民認為的是違背中央精神,據公安政策諮詢網站上面的解釋:「購房入戶對住房面積和繳納社會保險有一定的條件限制,是市委市政府既考慮到成都市未來的發展需要,又充分考慮到成都市政基礎設施和公共資源的承受能力,在充分調研基礎上確定的。」雖然我符合面積條件,但是卻為那些按照以前政策買房的朋友不平,因為今天這條限制沒有困住我,明天也許別的限制就到了自己的頭上。新的政策出台完全沒有過渡期,原有的入戶政策突然在沒有通知的情況下中斷執行,一、兩周之後新政策立刻執行,以前那些購房面積小於90平方的簡直是欲哭無淚,一肚子憋起。最無辜的是我的一個同學,買了房子,本來在新政策之前可以辦理入戶了,結果公安局通知我同學,那個小區的門牌號沒有下來,暫不辦理,現在好了,按照新政策,這條路可以不用走了,不通,不用去辦理了。還別抱怨,誰讓你自己不是大款有錢人?

(三)原來規定可以把父母的戶口遷過來,但是現在取消了,只解決配偶及子女。這讓我等覺悟低下的人妄加揣測,是不是老年人在有關部門看來是城市的負擔,不需要大家繼承傳統的孝道,不需要這種和諧了?

(四)要求入戶人員必須連續繳納社保在一年以上(新購房入戶,非二手房)。真的沒有明白社保為什麼要跟戶口掛鉤,是不是所有政府的一些行為都可以找到借口亂搭車?今天社保跟戶口掛鉤,明天是不是計劃生育、納稅、違章紀錄等等都可以掛鉤?社保基金最近頻頻出現問題,讓我等不識大體的草民不禁對於社保嚴重缺乏信心。幸運的是我以前的公司交了社保,辭職以後現在的公司也在而且是連續繳納社保。不幸的是我的社保是直接繳納在省社保中心,新政策要求是成都市社保出具統一格式的社保證明,根本沒有考慮過我這種繳納在省社保中心的情況。我們血汗錢供養的這些老爺們,制定政策的時候沒有稍微動動腦筋,考慮到我們這種草民的具體情況,也是可以理解的,畢竟地球人都知道,他們可不是為了我們服務。
結果就是為了這個社保證明,我不得不去省社保中心和公安局的辦證中心來回奔波。本來就是草民,只有一部破自行車代步,跑一個部門就得一上午,手上工作還要趕緊做。偏偏這樣奔波,事情壓根解決不了,一肚子氣只能自己憋著。省社保說,他們沒有新政策要求的那種格式的證明(本來就是,省社保怎麼可能出具那種落款成都市社保局的證明嘛),而公安局辦證中心倒是非常堅持原則了,只認成都市社保那種格式的證明,即使省社保出具蓋章的證明,證明我連續數年繳納社保,仍然無效。多麼堅持原則的同志阿,多麼好的原則阿,對付我們這些草民真的是一絲不苟。我想,說雞蛋是圓的不一定有人相信,但是如果蓋章之後說雞蛋是方的,那麼,肯定有人相信。
荒唐的例子還有另外一個:關於老年人的優待政策,很多地方要求出示老年證。有看官要問:身份證不是可以證明年齡,也就是可以證明是老年人了吧?對不起,不行,得去民政部門開具老年證。暈了吧?中國特色,呵呵哈哈!再免費奉送一個例子:有夫妻投靠入戶的政策,但是要求投靠的一方提供無職業證明,具體解釋如下:「問:為什麼戶口隨配偶遷入成都,非要無職業證明?很多省市都不需要,就成都需要這個無職業證明才能潛入,這個無職業證明有什麼意義?我跑了4趟老家都辦不了。/答:: 你好,你如果在原籍有單位,就涉及工作調動,所以投靠必須是無職業人員。」有意思吧?!
開出的社保證明不滿足要求,我也死了這條心,心想,按照公安網站的說法,有關部門(注意:又是這個部門)正在協調,很快會有新的符合格式的省社保證明出來。咋辦?老老實實的回去等吧。
回去忙於生計,同時也深深的檢討自己,怎麼就這麼不識大體,新政策肯定會有磨合期的,自己這麼著急的蹦出來,還給政策找這些漏洞,不是添亂嘛?這哪裡是一個高素質的老百姓嘛?對照八榮八恥,我認識到自己這樣的急躁是無用的,也認識到,到政府辦事,必須要耐心、耐心、再耐心,要有堅持長期抗戰的準備,事情不是一個月、兩個月就可以辦好的,而是一年、兩年……,如果沒有辦好,是自己的能力問題,命苦不能怨政府,想想長征兩萬五。

(五)過年以後,去公安網站詢問了一下,據說新的省社保證明終於出來了,千呼萬喚,俄滴神阿,可把你盼來了。於是,拿著自己的身份證和原來省社保開具的證明去省社保中心,要求開具新的證明。不出所料,工作人員波瀾不驚的告訴我,需要回原單位開具證明,證明自己的工作地點在成都市裡面。高,真的是高。雖然單位給我交了省社保,雖然單位的工作地點和註冊地點省社保都有紀錄,但是省社保卻本著懷疑一切的原則,非要我回去開具證明,證明我工作地點就在單位所在的地方,多麼嚴謹的公務員,多麼高素質阿,難怪現在這麼多高學歷的都要往這個隊伍裡面擠,也難怪我這樣的低素質進不去。我這樣沒有覺悟的老百姓是一肚子憋氣趕回單位,開具了證明,再趕回社保中心,才拿到這個證明。雖然耗費大半天時間,不過終於拿到手了。證明在手,江山我有,哈哈,接下來的手續也該很順利了吧?

(六)主席說得好,戰略上藐視敵人,戰術上重視敵人。我不得不檢討,不得不悔過,我自己又大意了。在嚴密煩瑣的政策面前,又一次弄得灰頭土臉。
公安局辦證中心的警花客氣的,微笑服務的告訴我:
第一,你的省社保證明確實有效,但是還不夠,雖然上面證明你從畢業之後到現在一直按時足額繳納了社保,但是還是無用,你還必須去省社保中心,讓他們出具最近一年的交費清單,蓋章確認。我飽受打擊的心又一次麻木的刺激了一下,為什麼省社保給我開證明的時候沒有說這個事情?是他們也不知道還是知道了也懶得給我說?不過這個問題不是主要的,政府機關的問題,能說清楚就不是問題了,一介草民,老老實實繳稅養活老爺就行了,想這麼多幹什麼?
其次,社保證明上證明了我按時足額繳納社保,為什麼還要清單蓋章確認?這兩個證明有什麼區別?既然有清單蓋章確認,那麼還要省社保的前面那份證明幹什麼?看來我的智商的確不高,不能明白這個政策其中的奧妙之處;我從這個問題的打擊中還沒有回過神來,警花給我第二個驚喜:
第二,你的勞動合同是不行的。為什麼了?因為我的勞動合同是一年一簽的,我拿去的合同是從去年4月份到今年4月份的合同,而我去辦理手續的時候是今年3月份,因此警官認為這份合同不足以證明我在成都工作一年,所以我必須拿出前年4月份到去年4月份的那份合同,兩份合同的時間疊加,才符合條件。幸好,我也帶來了前年的合同。
且慢!警花再次讓我認識到我自己的急躁,你的合同只有你自己簽名和用人單位蓋章確認,沒有經過勞動部門蓋章鑒定,所以無效!這下我疑惑了,我專門問過勞動保障部門,他們很明確的告訴我,勞動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就有效,不一定需要勞動部門鑒定。勞動合同是否有效究竟是誰說了算?勞動部門?國家法律?辦證機關?不知道,反正我說了不算。當然,你也可以去勞動部門鑒定,那麼得讓單位帶上營業執照及複印件、你的身份證等等一堆材料去勞動保障部門辦理。

(七)我到底還是認識到,羅馬不是一天建成的,事情不是我努力就可以辦成的。找單位幫我做勞動合同的鑒定?單位人事部門很客氣的告訴我,勞動合同不需要鑒定,這是合法的,如果要鑒定,只有等以後有機會了,現在很忙。當然,合同肯定還是一年一簽,至於以前的合同能否補鑒定,那就不知道了。而等到鑒定下來,估計我手上的那些社保證明,還貸證明,已經過了證明的時間,那麼我又得去各個有關部門跑上一圈了,前提是其他一切都很順利,還不影響工作的情況下。

(八)我服了,我真的服了!都是我的錯,是我自己沒有用,不能深刻領會政策精神,不能堅持下去,沒有打持久戰的決心,抗戰都打了八年,我這點破事算什麼?這是我的大事,但是放到社會、政府,不就是那麼一點破事嘛。不就是戶口不在這裡以後會面臨小孩入學阿,社會保障阿這些問題嘛,是你自己不努力賺錢,做個有錢人就好了,誰讓你不會發財,沒有一個有背景的家庭或者社會關係什麼的啊。大不了就堅決響應計劃生育的政策,不要孩子嘛,免得長大了受一樣的罪。
在整個過程中各個有關部門的幫助下,我終於提高了認識和覺悟,明白自己的事情暫時是辦不好的。因此,我應該回去洗心革面,好好努力工作,認真的暫住在這裡,住在這個人權比最發達國家還要好五倍的地方。

PS:什麼?暫住證!你居然還沒有辦暫住證?雖然,我們的公僕,到某地考察超過幾天,不一定要辦暫住證,但是,傳說中的行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都沒有聽說過?那麼只許州官那個什麼,不許百姓那個什麼總該聽說過吧?(罪過罪過,又是我在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當我沒有說過,低調,大家都低調!)老羅語錄中說得:我就是不辦這狗×養的暫住證!你怎麼能受這樣的影響了?

後記:戶口問題,早晚要面對,也許對於本地戶口的人來說,戶口是個不可思議額事情,而且對於沒有成家或者沒有小孩的年輕人來說,其實也不是什麼大問題。但是,一旦你要在異地決定長期安定下來,娶妻生子,那麼戶籍,就是一個不能不面對的問題。我只能祈禱、希望但願不是奢望,戶籍這種制度可以儘快走進歷史的垃圾堆。即使如此,這種制度也將會在歷史上留下重重的一頁!
不過我還是不明白,為什麼我們用血汗錢納稅是那麼天經地義,為什麼我們辦事卻要困難重重,極盡煩瑣之能事?為什麼我只能暫住在自己工作,納稅的城市裡面,究竟誰才是這個國家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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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公子 發表於 2007-4-18 10:45 | 只看該作者
既然是虛構,就不批評了。
不過作者一定沒有去過美國,美國人辦事那才叫困難重重,中國老百姓和他們比起來,差得遠。你一個戶口不過跑個三五天,來回十幾趟,你在美國辦個非結婚類的綠卡和公民試試?沒有十幾年能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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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equilibrium 發表於 2007-4-18 11:02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周公子 於 2007-4-18 10:45 發表
既然是虛構,就不批評了。
不過作者一定沒有去過美國,美國人辦事那才叫困難重重,中國老百姓和他們比起來,差得遠。你一個戶口不過跑個三五天,來回十幾趟,你在美國辦個非結婚類的綠卡和公民試試?沒有十幾年 ...


高,美國人是刁難外國人,中國人是刁難本國人。不過不對吧,美國人好像沒有如您老所說那麼混吧。

再說了,戶口和入籍好像不能比吧,難道您從紐約到洛杉磯,轉個證件這麼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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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san111 發表於 2007-4-18 14:02 | 只看該作者
真章 證章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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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021 發表於 2007-4-18 22:16 | 只看該作者
2樓的人才要是去辦了美國的綠卡或者公民,可真是我國的一大損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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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itoban 發表於 2007-4-18 22:47 | 只看該作者
對付子民,現在的官老爺太有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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