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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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支持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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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思索 發表於 2007-11-18 04:2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美國只對一本書感興趣,那就是《聖經》。如果你不帶著《聖經》宣誓的話,那就離開國會。」
這是現供職於美國大屠殺紀念理事會的猶太裔美國人丹尼斯·布萊格的一段直言。

     在美國總統的就職典禮上,新總統面對大法官宣誓,總是要手按《聖經》,在感受「上帝」的存在中許下諾言,
而在就職演說中,如果不提「上帝保佑美國」,那就不是美國總統。
     當華盛頓把手放在聖經上,鄭重地重複說:「我莊嚴宣誓,我將忠誠地履行美利堅合眾國總統的職責,
盡最大的能力維護和保衛美國憲法。願上帝保佑!」紐約市法官利文斯頓立刻領頭喊道:「美國總統喬治·華盛頓萬歲!」
聚集在陽台下的人群也隨之大聲歡呼,在歡呼聲中,新制的美國國旗緩緩升起在聯邦大廳上空,炮隊鳴禮炮致意,
停泊在港口的艦隊也鳴響禮炮,教堂的鐘聲經久不息。

     美國的公立學校5歲~11歲的學生,每天都要在國旗下宣讀:「謹向美國國旗及它所代表的共和國宣誓效忠,
(這個)在上帝之下的國家,與眾生自由及正義不可分割。」

    在美國法庭上作證前,要對聖經發誓。

    在美國不少場合也要面對聖經宣誓承諾自己講的是真話。

    以上我引用了不少的事例,旨在說明一個問題,即在美國基督教是合法的宗教組織,並且很多時候都無法離開它。
它絕非什麼邪教組織。老頑童朋友說反基的朋友們沒有法律支持,我想定有其中的道理。
   
    做一個假設。
    在法院出庭時,你要面對聖經宣誓,你可以說「基督教是邪教,我不宣誓」嗎?
    如果你真的有此膽量去說了,以下是我的推測結果:1,法官說你是英雄,佩服你。2,法官宣布你藐視
法庭,處以罰款和其它懲罰。3,法官宣布你有罪,並遣返原國家。4,其它可能的處理方式。請大家自己判
斷哪種結果的可能性最大。
    記得前些天,也有一個相似的問題,一些反基督朋友說敢於在公眾場合大聲宣布自己是反基督的立場,
說句玩笑話,有哪一位朋友敢如此去做嗎?在入籍面試時移民官員要你確認自己對上帝說的是真話,你可以說
基督教是邪教而不作出承諾嗎?
    當然我希望反基督朋友們不要為了一些爭論而如此去做,現實生活里開不起這樣的玩笑。除非你不想在美國
繼續生活下去。
    有一位朋友說談到法律支持很搞笑,我不知道你是否生活在美國,也不知道你是不是很想如上面講的方式去
嘗試一下。也許那樣你就會知道反基是不是可以得到法律的支持了。即使是在其他國家把基督教說成是邪教的做法,
也是不會得到支持的。要是有朋友能提供這類的可靠消息,不妨寫出來大家探討一下。

    記得有的朋友說,有人把上帝都告上法庭了,我還不知道最近有沒有結論,但是我想,這個原告在出庭時
會不會要面對聖經去宣誓?
  
    一人之見,希望對此問題有研究的朋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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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7-11-18 06:00 | 只看該作者
思索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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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fuse 發表於 2007-11-18 07:00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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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有些意思。不知道穆斯林們在法庭上怎麼辦?向《聖經》宣誓既有違他的信仰,也侵犯了他的人權,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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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ebling 發表於 2007-11-18 12:58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 人的思索 的帖子

如果你是非基督徒,在法庭上是手按獨立宣言宣誓的,LZ就不要在這裡混淆視聽了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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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人的思索 發表於 2007-11-18 14:26 | 只看該作者
「李之白告訴我,每過新年,白宮請著名人士到那裡為美國的昌盛禱告。我知道,在美國上法庭作證,當政府官員,

不管是不是基督徒,都要手按聖經宣誓自己誠實和忠職。但我絕沒有想到總統府里會舉行正式的禱告會。」

    以上文章引用:http://book.sina.com.cn/longbook ... orrectway/177.shtml  可以去看。

    至於其它信仰的人如穆斯林教徒出庭宣誓,本人沒有這方面的材料,只曉得這些人在入籍宣誓的時候可以提出來經過

同意后,可以修改誓詞,哪位朋友知道得更多的可以談談。
      
       還有大家每天使用的錢幣上面,看看有什麼?美鈔和輔幣上至今還印有「我們信奉上帝」的字樣。從總統到地方最基

層的官員、職員,就職時都會手撫聖經宣誓。歷任總統發表重要演說,往往也以「上帝保佑美國」結束。


     大家也可以自己搜索一下。我說了這只是我的一人之見,希望有這方面研究的朋友給予指正。而我要說明的關鍵

是基督教在美國不是邪教。不過樓上這位說我在混淆視聽,頗有一些造謠的意思。本人去過法庭法官就是這樣要求的。請

問你去過法庭嗎?如果你是這方面的權威,就請你把此一問題說個明白,豈不可以令這裡的每一個人都能得到一些收穫

嗎?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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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07-11-18 14:43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人的思索 於 2007-11-18 04:21 發表
「美國只對一本書感興趣,那就是《聖經》。如果你不帶著《聖經》宣誓的話,那就離開國會。」
這是現供職於美國大屠殺紀念理事會的猶太裔美國人丹尼斯·布萊格的一段直言。

     在美國總統的就職典禮上,新 ...


這些都是事實陳述,而不是個人意見,謝謝思索。

我補充一點,佛州政府每逢議會年會,或者重大事件的集會,請有名望的牧師禱告是必有的日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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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人的思索 發表於 2007-11-18 15:06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6 追求永生 的帖子

是的。

還有各位朋友自己或者是自己的子女在美國結婚應該是都要經過對神和牧師的承諾,

才會成為合法的夫妻。而牧師那令人無限回味的問話和祝福不知道令多少人為之興奮

和落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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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ebling 發表於 2007-11-19 07:49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人的思索 於 2007-11-18 15:06 發表
是的。

還有各位朋友自己或者是自己的子女在美國結婚應該是都要經過對神和牧師的承諾,

才會成為合法的夫妻。而牧師那令人無限回味的問話和祝福不知道令多少人為之興奮

和落淚。

又是在胡說八道,如果你到市政廳去登記註冊,連個牧師的鬼影子都沒有,你就不要再造謠了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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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ebling 發表於 2007-11-19 07:50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人的思索 於 2007-11-18 14:26 發表
至於其它信仰的人如穆斯林教徒出庭宣誓,本人沒有這方面的材料,只曉得這些人在入籍宣誓的時候可以提出來經過

同意后,可以修改誓詞,哪位朋友知道得更多的可以談談。

既然可以修改誓詞,就說明聖經不是必需的,你就在這裡胡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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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人的思索 發表於 2007-11-19 08:10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8 liebling 的帖子

看你就是個願意胡說八道的人。去登過記嗎?在美國結過婚嗎?登記與結婚是兩回事。看起來你不是單身,就是連怎麼回事都不懂。回去好好問問懂的人再發言,也不會丟臉。
    關於其它非基督教徒可以在入籍時修改誓詞,有這方面的材料。至於法庭上如何,我希望知道的朋友能說說。而在美國絕大部分人去法庭是要對著聖經作出承諾自己不說謊的。(這其中應該包括你)你胡說什麼聖經在法庭上不是必需的,看起來不是你無知就是你無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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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ebling 發表於 2007-11-19 08:18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人的思索 於 2007-11-19 08:10 發表
看你就是個願意胡說八道的人。去登過記嗎?在美國結過婚嗎?登記與結婚是兩回事。看起來你不是單身,就是連怎麼回事都不懂。回去好好問問懂的人再發言,也不會丟臉。
    關於其它非基督教徒可以在入籍時修改誓 ...

我沒有在美國結婚,但我有朋友在美國結婚,他們結婚從頭到尾和你們基督教渾身不搭界。

不知道你的註冊登記和結婚是兩回事是怎麼來的?你的意思是說去註冊登記了,如果沒有牧師祝福,兩人感情不和就不需要辦理離婚手續了?

從法律上講,註冊登記就是結婚,看來你不僅喜歡胡說八道,還是個法盲,還好意思說別人丟臉?我都替你臉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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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ebling 發表於 2007-11-19 08:21 | 只看該作者
請思索同學好好睜大眼睛看看別人在美國怎麼結婚的,牧師到底在哪裡?!
請你學會真正用你的大腦思考,不要胡說八道,混淆視聽了!

http://www.skykiwi./news/hotnet/hotnet5105.shtml

活在美國---旁觀中國學生在美國登記結婚
來源: 人在北美        選編: Dennis        最後更新: 2005-01-28
    我不知道大多數在美國的中國學生是怎樣結婚的,也許在大城市的會往中國使領館跑,但在小地方,到美國政府登記也是一個辦法。

    前一陣,我的兩個同學突然芳心大動,毅然決定要把熟飯進一步做成合法的飯。第一步先是跑到市政府打聽,人家讓交了幾十塊錢后,給了個收據,說是憑這個在半年之內可以在本市任一家教堂或法庭領證。兩人想想也不信教,忙再打聽法庭的情況,回答是一周七天,一天二十四小時統統開放。美滋滋地回來立馬叫上我們幾個作證婚人,按著地址浩浩蕩蕩殺奔法庭。

    到那一看,才知道怪不得人家二十四小時開放呢,原來旁邊就是一個看守所,法官們輪流值班隨時等著審犯人。都到這份上了,當然也顧不上這些了。進去時正好沒人,法官是個老頭,一看來活了,精神抖擻全套打扮齊全就出來了。本來我們想著,這裡又沒有婚檢,簽個字就可以搞定了。可法官說按制度應該有個正規的儀式,制度上可沒說中國人可以豁免。想想也對,結婚這樣的大事,有個正規的儀式以後也可以有點東西回憶回憶。這麼想著,我們在後面一溜排開,把新郎新娘烘托在當中,老頭正要開始,門外一陣躁動,回頭看,四個警察押著四個帶著手拷的黑大個進來了,看見法官正忙著,就在後面的長凳上一字排開坐下等著。我嚇了一大跳 (旁邊幾位估計都一樣),腦子裡噌噌閃過幾個看過的警匪片,想想後面這幾位如果要逃跑的話,一定是先把我們逮起來當人質啊。

    法官見多識廣,絲毫不為所動,清清喉嚨就開了腔。順便說一句,我們這個小地方在美國南部,當地人(尤其是年紀大的人)說話口音嚴重,與以前托福磁帶里的截然不同。記得剛來的時候,到學校一個部門辦手續,接待的那位老太太不僅有嚴重的口音,而且還缺了兩顆門牙,說話漏風,可把我給弄慘了,一個忑簡單的單詞 「ow」, 我怎麼聽都是「鳥 io」 的音,以至於聽了五遍還是不懂,老太太急了,心想你這個傢伙是哪裡混進來的,沖我大喝一聲:「rigt io」 。這一聲真是喚醒夢中人,愣是把我給震明白了,至今想起來還餘音繞梁。

    言歸正傳,老頭的第一句話就是要驗明正聲,照著表格上名字的拼音念,問新郎新娘是不是本人。可我們這麼多人,都沒弄明白老頭念的是誰的名字,到了第三遍,新郎大著膽子,戰戰兢兢地回了聲yes。想想也是,甭管發音多怪,當然還得是他的名字,他不應誰應啊。滿以為難關已過,沒想到後面還麻煩著呢。老美結婚,牧師或法官要問一堆廢話,象什麼「無論以後碰到……的情況,仍然……,終身不渝」。這些話,有些簡單地回答yes或do就行了,但開始那些得跟著複述一遍。新娘英語挺好,估計以前這類電影看得也多,沒什麼問題。新郎就慘了,本來聽力比我也好不了多少,這種話在課堂上又從來沒聽人說過,勉強聽懂就不容易了,更別提複述了。我們幾個拚命憋住不敢笑。老頭開始還挺有耐心,後來看看實在不行,後面還等著審那幾個犯人呢,隨便你支支吾吾說什麼,緊接著就是下一句,這樣速度就快多了。

    終於熬過這一關,老頭說接下來交換戒指。兩人又傻了眼,事先根本沒有準備,新娘手上倒是戴著一個,只能摘下來裝模作樣由新郎幫著又帶上去。這時候我聽到身後有粗重的喘氣聲,回頭看是那拷住的幾位都在笑,警察們還都保持嚴肅。最後就是Kiss了,老頭一聲令下,新郎新娘扭捏半天,萬般無奈來個Hug了事。我聽到後面喘氣聲加重,偷偷再次回頭看去,原來這回連警察們都憋不住了。

    出門走向停車場的路上,新娘突然大有感觸,抒發了一通情懷,大意是經過了這麼個儀式,突然感覺身輕如燕,醍醐灌頂,整個感覺都不一樣了云云。我對新娘佩服之餘,偷眼向新郎看去,發現這傢伙這時的表現倒是很正常 不停的在抹汗。仔細看,衣服都濕了一片。 (東張西望)

[ 本帖最後由 liebling 於 2007-11-19 08:5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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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ebling 發表於 2007-11-19 08:25 | 只看該作者

美國首名穆斯林議員手按《古蘭經》宣誓就職

思索同學就繼續編謊話吧。

http://www.2muslim.com/html/24/n-15424-3.html

 美國國會山翻開了歷史新的一頁﹐明尼蘇達州民主黨人凱斯·艾里森是歷史上第一位民選的穆斯林議員﹐在他的堅持下﹐美國最高法庭同意他在宣誓就職時手撫他所信仰的伊斯蘭經典《古蘭經》。 站在他身邊作證的是兩位女士﹕他的妻子吉姆和新選的美國第一位女議長﹐南希‧帕羅斯。艾里森在明尼蘇達州參加去年十一月的中期選舉競選時﹐同另外兩位侯選人展開了激烈的角逐﹐最後獲勝﹐成為國會眾議院435個席位中第一位穆斯林議員。
  
  
   去年十二月﹐確認他中選有效時﹐他提議將手撫《古蘭經》宣誓就職﹐開創美國國會穆斯林入席先驅。但是﹐他的設想遭到美國許多人反對﹐以沒有先例為理由﹐美國國會山歷來只有撫《聖經》宣誓就職的傳統﹐設法阻止《古蘭經》進入美國國會山神聖立法大廳。艾里斯是一名資深的律師﹐能言善辯﹐據理力爭﹐引證美國憲法和各種法律條款﹐證明新議員的信仰應當受到尊重﹐伊斯蘭是美國合法而且平等的宗教。他同許多人的公開辯論勝利了﹐他提出要求美國國會圖書館向他提供美國國家書庫中存放最古老版本的《古蘭經》﹐證明伊斯蘭在美國的悠久歷史。
  
  
  在他開始宣誓前幾分鐘﹐由國會圖書館特派的圖書保管員手捧一個精緻的木盒﹐裡面盛著兩卷皮面精裝英文翻譯《古蘭經》﹐外面有綠色絲絨包裹﹐小心翼翼地交到艾里斯手中。 這是由倫敦1764年出版的英譯《古蘭經》﹐是1734年版本的再版。這本書原是美國第三任總統傑斐遜(1801-1809)的私人藏書﹐他是美國《獨立宣言》主要起草人。美國國會圖書館在1812年美英戰爭中被焚燒﹐卸任的傑斐遜為支持恢復國家圖書館﹐他把私藏的6400部圖書廉價出售給新建圖書館﹐其中有這部他珍藏的《古蘭經》。這部書的扉頁上有老總統習慣在他私人藏書中親筆書寫的J字母﹐被圖書館列為珍藏館「珍本」藏書﹐不對外開放﹐而且在1919年修復藏書時﹐增加了現在的皮質封面。
  
  
  艾里斯出生在美國底特律的一個傳統天主教家庭﹐他是天主教徒﹐在大學其間接觸到穆斯林同學﹐為伊斯蘭教義所感動﹐決心歸信伊斯蘭成為穆斯林。在就職前幾個星期﹐他決定選擇美國國家圖書館最古老的《古蘭經》站在國會主席台上宣誓﹐向公眾表示﹐早在美國建國時期﹐《古蘭經》就被認為是現代國家的智慧來源之一。 他在宣誓後接受記者採訪時回答說﹕「這件事應該做﹐好在我做了﹐就讓它過去吧﹗ 不要再糾纏了。 讓我們坐下來﹐談談正事。」 他認為前時期關於他撫經宣誓的爭論實屬無聊﹐他對這些廢話表示厭倦。
  
  
   他說﹐他最喜歡的書是《古蘭經》﹐「這是我每天都要讀的經書﹐我從中獲得許多靈感。」
  
  
   他說﹐宗教的寬容是美國的古老傳統﹐「這代表了傑斐遜時代的觀念﹐他們並不害怕不同信仰的思想體系。」
  
  
   他還說﹕「我們之間宗教信仰不同﹐互相不用害怕。」
  
  
  他在休會時﹐端著咖啡主動走向曾經激烈反對過他的弗吉尼亞共和黨人議員費格爾‧顧德﹐作了自我介紹﹐兩人隨意閑聊﹐對方沒有提到反對他手撫《古蘭經》宣誓的話題。 記者問他﹐同反對他的顧德議員談心有何感想﹐他說﹕「看見了沒有﹖ 我們都在努力建造橋樑﹐互相溝通。這裡是促進互相理解的地方。 如果不是很有必要﹐就不應當讓誤解在這裡存在。 我們都是在為美國人民工作。」
  
  
   記者採訪艾里斯虔誠信仰天主教的母親﹐克麗達·艾里斯﹐問她兒子脫離家庭傳統信仰歸信伊斯蘭﹐她有什麼看法。 她說﹕「兒子做了一個正確的選擇﹐他向美國人說明﹐許多人應當學習多元化﹐這就是真實的美國。」 :lol :lol :lol :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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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人的思索 發表於 2007-11-19 08:41 | 只看該作者
說對了你還就是個法盲。本人親自登過記,並且知道要經過牧師主持的儀式,雖然我不是教徒,但我在教堂舉行的婚禮。 最好把資料找全了再說話也不遲。像你這樣恐怕將來要鬧笑話。

   你貼的另一個,我早就看過。你應該仔細問問你那個結過婚的同學,舉行婚禮的時候,都應該說些什麼,做些什麼,別人又問些什麼,自己又需要回答些什麼。看起來說你無知有些不夠,應該說你很無知。

   你反基沒有人不同意,更沒有人限制你,可以討論甚至爭吵。但是連在美國生活的基本事實都不敢承認和面對,很懷疑你做人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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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ebling 發表於 2007-11-19 08:47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人的思索 於 2007-11-19 08:41 發表
說對了你還就是個法盲。本人親自登過記,並且知道要經過牧師主持的儀式,雖然我不是教徒,但我在教堂舉行的婚禮。 最好把資料找全了再說話也不遲。像你這樣恐怕將來要鬧笑話。

   你貼的另一個,我早就看過。 ...

別人的親身經歷你也敢否認,我的朋友也在美國登記過,全程看不到牧師的鬼影子!你在教堂舉行婚禮,就代表所有美國人要到教堂舉行婚禮嗎?再說了,全美國那麼多州,個別落後州一定要牧師主持的可能性也是有的,這不代表全美國都是愚昧落後的。你不會是在猶他州登記的吧?
我看你啊,面對鐵的事實不敢承認,還死撐著說我鬧笑話,丟臉都丟到太平洋了,還有臉跟我談做人?!

[ 本帖最後由 liebling 於 2007-11-19 09:0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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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ebling 發表於 2007-11-19 08:56 | 只看該作者

美國同性戀人排隊結婚

請思索同學睜眼看看,牧師在哪裡?!

http://news.tom.com/1003/20040518-917148.html

 像歌迷排隊搶購演唱會門票一樣,同性伴侶16日提前數小時在美國馬薩諸塞州劍橋市政廳外排隊等候登記結婚。

  馬薩諸塞州高等法院去年11月裁定該州同性戀人有權結婚,且從2004年5月17日起生效。

  搶第一

  馬西婭·海穆斯和蘇姍·謝潑德15日午夜就開始排隊。她們想拿到第一張美國認可的同性結婚證。

  現年56歲的海穆斯和52歲的謝潑德均為劍橋人,她們已經相戀27年。海穆斯說,人們為了搶購演唱會門票可以提早排隊,「我們當然也可以為了這事這麼做」。

  到16日下午,劍橋市政廳外已有5對同性戀人在排隊等候。海穆斯和謝潑德坐在草坪椅子上,喝了不少咖啡。天上落下細雨,她們都穿著防雨夾克。

一名青年走過去,送給她們一朵大紅花,說道:「祝你們婚姻幸福,地久天長。」

  馬薩諸塞州的做法猶如一石入水激起千層浪。反對者寄希望於聯邦最高法院推翻這個裁決,但最高法院14日宣布不加干涉。

  來自明尼蘇達州的約翰·亞波拉趕往普羅溫斯頓,準備與自己的情人科迪·羅格赫恩結婚。亞波拉說:「這是婚姻史上又一大進步,政府不應該管你喜歡誰。」

  等不及

  劍橋是哈佛大學所在地,與波士頓隔河相望。劍橋市長邁克爾·沙利文決定親自為同性伴侶切開三層蛋糕,紀念這一時刻。有報道說,馬薩諸塞州其他地方也將舉行慶祝活動。

  現年27歲的律師亞歷克斯·芬內爾也在劍橋市政廳前排起了隊。她的伴侶、現年29歲的薩莎·哈特曼也到了。她們說,很高興自己不用等到17日上午才開始登記。

「我們到這兒來是因為我已經等了7年,我連1天、1秒鐘也不願多等了。我感到興奮,也很感激,我從來沒想過我們能這麼做,」家住波士頓的芬內爾說。

  馬薩諸塞州維護同性戀權利的人士16日在各地舉行名為「平等倒計時」的活動,慶祝同性婚禮即將到來。

  考慮到17日當天將有眾多同性戀伴侶前往登記,馬薩諸塞州351個市鎮登記處已經決定必要時招募志願者幫忙。

[ 本帖最後由 liebling 於 2007-11-19 08:5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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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15 liebling 的帖子

是啊,我結婚在一個你不認識的小地方:BOSTON。

的確,我結婚的形式絕對不代表美國所有的人都形式。但是在美國絕大部分人是要到教堂舉行婚禮的。可能你連這個也不懂。那就讓我奇怪了,你不在美國?
你最好結婚時到一個渺無人際的地方,那裡不需要什麼牧師,也少了你由於反基的麻煩,你可以在你的婚禮上高聲朗讀反基的大作。不過就是不知道法律承認與否,管他呢,只要你承認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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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ebling 發表於 2007-11-19 09:06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7 人的思索 的帖子

大多數人要去教堂舉行婚禮等於必須嗎!?你連這個都搞不清楚,我就奇怪了,居然生活在Boston!要知道你們麻省可是全美第一個允許同性結婚的啊。

是的,我不在美國,但我知道美國有50個州,每個州的法律不一樣。

大多數美國人因為受到傳統文化的影響,選擇了教堂婚禮,不代表他們就真信上帝!

我為什麼要在我的婚禮上朗讀反基大作?吃飽了撐的,難道你要在你的婚禮上高聲朗讀挺基大作,倒大夥兒胃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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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人的思索 發表於 2007-11-19 09:11 | 只看該作者
謝謝你提供的好帖。如果反基不寫出這樣的話,我反倒要奇怪了。

既然你不在美國,那就無可奉告了。按照你的思路盡情發揮去吧。
願你的夢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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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ebling 發表於 2007-11-19 09:12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9 人的思索 的帖子

到底是誰在不尊重基本事實,盡情發揮?

請問思索同學對美國議員手按古蘭經宣誓有何高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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