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Christianity)於公元1世紀時產生於古羅馬帝國的巴勒斯坦和小亞細亞一帶。基督教產生后不久就分化為以希臘語地區為中心的東方教會和以拉丁語地區為中心的西方教會。1054年,東西教會徹底分裂,以君士坦丁堡(Constantinople)為中心的東方教會自稱「正教」(Orthodoxy),意為「正統的教會」。以羅馬教皇為首的西方教會自稱「公教」(Catholicism)。Catholicism原義為「全世界的」,「普遍的」,「公教」的意思就是「普世性的教會」。
公教又稱「天主教」或「羅馬公教」。公教有一整套等級森嚴的教階制度,強調教徒比
須服從教會權威;聲稱教士可以代表天主對人定罪或赦罪。其他為人熟知的教義還有:擔任聖職者不能結婚,禁止與異信徒結婚,禁止離婚,反對節育等。在中世紀,公教產生了許多遁世苦修的修道會,後來也進行傳教活動。最著名的修道會是本篤會(Order of St. Benedict),其修士中曾出現過200多名紅衣主教、30個教皇。其他著名修道會還包括多明我會(Order of Preachers)、方濟各會(Order of Friars Minor),以及宗教改革運動后出現的耶穌會(Society of Jesus)。
正教又稱「東正教」(Eastern Orthodoxy),主要分佈在東歐和近東地區。正教教義和公教有細節上的區別,它重視對聖母的崇拜,不十分強調贖罪論,除主教外,教士可以婚娶。中世紀時,正教是拜占庭帝國(Byzantine Empire)的國教。16世紀末,又產生了使用斯拉夫語的俄羅斯正教(Russian Orthodoxy)。分佈在埃及和衣索比亞地區科普特教會(Copt)原屬正教,後來逐漸獨立。
在16世紀宗教改革運動(Reformation)中,產生了「新教」。路德宗、加爾文宗和聖公會是新教的三大主流教派。新教反對羅馬教皇對各國教會的控制,宣稱《聖經》為信仰的最高原則,不承認教會享有解釋教義的絕對權威,強調教徒個人直接與上帝相通,不必由神父做中介,由於新教徒對公教的抗議態度,因此被稱為protestants。在中國,「基督教」一詞單指「新教」,有時也稱為「耶穌教」。
路德宗(Lutherans)是經德國宗教改革家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改革而形成的教派。馬丁·路德在德國的宗教改革得到新興資產階級和力求擺脫教皇控制的封建諸侯的支持,路德宗不久成為德國部分地區和北歐各國的國教。在信仰問題上,路德宗主張應自主自治,反對教會的思想和行政控制,強調「因信稱義」(justification by faith)的教義,即人在上帝面前得到救贖,不被定罪,得稱為「義」,全憑內心的真正信仰,而不在於遵行教會規條,故又稱「信義宗」。
加爾文宗(Calvinists)是由法國宗教改革家加爾文(Jean Calvin)在瑞士進行的改革而形成的教派。該教派主張由教徒推選長老(Elder)管理教會,因此又稱為長老會(Presbyterians)。加爾文認為,誰被上帝救贖,誰被棄絕,全由上帝預定,只有上帝的「選民」(chosen people)才能得救,併產生信心而稱義,只有自律、節儉、辛勤工作才能贏得上帝的恩寵和挑選。這種觀點為最初資本主義精神的形成奠定了基礎。加爾文宗在荷蘭、德國稱為「歸正會」(Reformed Churches, 意即經過改革而復歸正確),在法國稱為「胡格諾派」(Huguenot),在蘇格蘭稱為「長老會」,在英格蘭稱為「清教徒」(Puritans, 該詞源於拉丁文purus,指「清潔」、「純凈」)。清教徒指16世紀中葉英國聖公會內出現的受加爾文宗教思想影響的部分改革派。清教徒主張清除國教會內殘留的天主教舊制,反對封建貴族的驕奢淫逸,主張嚴格遵守《聖經》規定的道德標準,過勤勞簡樸的生活。在17世紀的英國清教徒運動中,加爾文宗獲得較大發展,17世紀的英國資產階級革命就是在清教的旗幟下進行,因此人們也把這次革命稱為「清教徒革命」。清教徒在英國被視為「不從國教者」(Dissenters),遭到政治迫害。為追求宗教自由,許多清教徒流亡異國。1620年,上百個清教徒搭乘「五月花」號商船到達北美,拉開了歐洲人大量移民北美的序幕。現代社會的清教徒主要指嚴守新教戒律的人。
聖公會(Anglicans)於宗教改革時期形成於英格蘭,在英格蘭稱為the Church of England,傳入美國后稱為Episcopal Church。16世紀早期,英王亨利八世(Henry VIII)以教皇不准他離婚為理由,實行擺脫教皇控制,奪取教會財產的改革。后又通過法案將英格蘭教會立為國教,以英王為最高首領,並以坎特伯雷大主教(Archbishop of Canterbury)為名義上的領袖。聖公會只是不再服從教皇管轄,在教義和禮儀上與公教區別不大。
在英國的清教徒運動中,又陸續形成公理會、浸會、教友派等新教派。這些不屬於聖公會的教派有自己的信仰、建制和禮儀,被稱為「自由教會」(Free Churches)。
公理會(Congregationalists)因主張各個教堂獨立自主,由其教徒公眾管理而得名。公理會堅持聖經的權威,但對各人理解上的差異持尊重態度,強調個人信仰自由,並認為國家對各種不同信仰應保持寬容。
浸會(Baptists)因其實行洗禮(象徵性地用水洗浴,以表示受洗者被基督教所接受)的方式為浸禮(immersion,即全身浸入水中)而得名。浸會反對嬰兒接受洗禮,主張教徒成年後能夠理解其意義時才受洗。該教派反對國教和政府對地方教會的干涉,主張政教分離,教徒在教會生活中一律平等。浸會傳入美國后在南北戰爭時期分裂,北浸會(Baptist church from North USA)傳入中國后被稱為浸禮會,南浸會(Baptist church from South USA)傳入中國后被稱為浸信會。浸會是美國最大的基督教派,尤其在黑人中影響較大。
教友會(Society of Friends,也譯作「公誼會」)因教徒彼此以Friends相稱而得名。該教派又名「震顫派」(Quakers,也音譯作「貴格派」),名稱的來源說法不一。有種說法是該會創始人曾勸人「在神的話語前,震驚顫抖」。教友派主張絕對的和平主義,反對在任何情況下使用暴力。教徒衣著簡樸,言談單純。盡量避免使用頭銜。在宗教儀式上,教徒注重與神做心靈的直接溝通,常保持長時間的沉默,所以,英語常用a Quakers』 meeting表示有許多沉默時刻的會議。由於奉行獨身主義,教友會逐漸衰退。
衛理會(Methodists)因其創始人是英國神學家衛斯理(John Wesley),在中國稱為「衛理會」或「衛斯理宗」。該教派主張按聖經的教訓,過循規蹈矩的生活,其信徒因而被稱為「循規蹈矩的人」(Methodists),後來Methodists 成為該教派的正式稱謂,也譯作「循道會」。衛理會傳入美國后又分化為美以美會(Methodist Episcopal Church)、美普會(American Methodist Protestant Church)、循禮會(American Free Methodist Church)等。
基督教會有很多社會團體,較著名的有救世軍和基督教青年會。救世軍(Salvation Army)是仿效軍隊形式進行編製的新教團體,配有軍服、軍銜,主要向下層群眾進行傳教和救濟活動,也招收教徒,成立教會。基督教青年會(the Young Men』s Christian Association,縮寫為Y.M.C.A.),主張通過正規教育、體育運動、公益活動以及個人品德修養培養高標準的基督徒性格。
另外,基督教還分化出眾多小教派。如一位論派(Unitarians),認為上帝只有一個,否認基督的神性和三位一體的教義,故又稱「反三一派」;基督教科學派(Christian Science),宣揚物質是一種幻想,人體的疾病起因於精神的異常,因此相信不用醫藥,依靠信仰力量可以治病,並稱之為基督教的科學,該教派辦有《基督教科學箴言報》(Christian Science Monitor);摩門教(Mormonism),在美國土生土長的教派,主要分佈在美國西部,又稱「耶穌基督末世聖徒會」(the Church of Jesus Christ of Latter-day Saints),奉《摩門經》(Book of Mormon)為經典,主張多神論,認為上帝具有肉身,神是由人進化而成,創立初期曾實行一夫多妻制。
隨著資本主義的發展,基督教的發展更加多樣,新教派層出不窮。而有些教派雖由基督教演變而來,但並不以上帝和《聖經》為最高信仰和權威,而是崇拜教主及其言論,如1979年在南美蓋亞那叢林製造900多人集體服毒自殺慘劇的人民聖殿教(People』s Temple),和1995年在得克薩斯州製造80多人自焚慘案的大衛教派,這類教派基本上與邪教無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