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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同客運稽查員討要黑車被城管打死(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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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sdent 發表於 2007-3-12 21:5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大同客運稽查員之死凸顯整治黑車之亂





春節前的悲劇


新春佳節,歡笑聲伴著鞭炮聲不絕於耳,而在大同市某小區一棟單元樓內,兩室一廳的房間里卻充滿了悲傷的氣氛。陽台上設著靈堂,黑紗下的遺像年輕而帥氣。房間的主人是死者殷少華的母親武月蘭。「那天晚上9點我還給兒子打了3次手機,快過年了,我讓他第二天回來幫家裡買點東西,可是……」殷少華是家裡惟一的兒子,結婚後就搬出去住了。2月6日上午,武月蘭沒有看到兒子回來,聽到的卻是兒子的死訊,57歲的武月蘭幾乎快崩潰了。


來探望的同事們陸續給殷少華上炷香,祝他「一路走好」。


1996年參加工作的殷少華一直在大同市客運辦工作,生前是客運辦稽查支隊二大隊稽查員。



2月5日晚10時左右,大同市市容站前管理處綜合執法隊隊長聶卯平,帶領本隊協勤人員(據警方稱均是臨時工)馮寶林、楊勇、范海龍、李濤等人前往大同礦務局石料場附近,查扣了晉BT8060夏利和晉BT6245紅色富康兩輛無營運手續計程車,分別由楊勇和馮寶林駕駛返回市區。途中,夏利計程車車主常某給殷少華打電話說自己的車被扣,讓其幫忙要車。此時,殷少華和幾個同事剛剛在飯店吃完飯。


「殷少華接到電話后,給隊里打電話問有沒有人上路查車,不知道電話那面是怎麼回答的,他對我說『可能有人冒充咱們執法,去看看』。」王之利是殷少華的同事,又是朋友,事發當晚他和殷少華在一起,目睹了事情的經過。


大同市公安局城區分局重案中隊在案情彙報中陳述:23時左右,聶卯平等人將車開回雁同東路大同市市容站前管理處準備駛入單位停車場時,殷少華帶著王之利、劉海健、張國強3人攔住了夏利計程車,拉開車門扭打駕駛車輛的楊勇,這時,聶卯平、范海龍趕過來,問什麼事,殷等人說:「你媽的X,誰讓你們扣車!」隨即,對聶卯平和范海龍動起手來,聶、范兩人見對方人多而且手中有刀便逃回單位,楊勇逃至馬路對面。范海龍、李濤見狀回到單位宿舍取出兩根洋鎬把返回門口,直至把殷少華、張國強兩人打倒在地后逃走,聞訊趕來的市容管理處吳大兵隊長見到有人倒地流血,於23時10分撥打了「110」和「120」。「120」趕到時,殷已死亡,張國強手持一把菜刀頭部受傷,現場遺留單刃刺器一把,已斷裂的鎬把一根,張被急救車送至大同市二院搶救,現已脫離危險。


「如果我拿著刀,能讓他們打成這樣嗎?」頭部被砍5刀、兩顆牙被打掉的張國強面對記者,堅決否認了自己拿刀的說法。而王之利也向記者證明他們幾人根本沒有拿刀。


范海龍的身份


2月6日上午11時左右,范海龍到大同市公安局城區分局重案中隊投案自首,對自己所犯罪行供認不諱。而聶卯平等人及受害人張國強的證詞也印證了范海龍持棍傷害的犯罪事實。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濤在逃,大同市城區警方正在全力抓捕。


在警方的案件彙報材料中,犯罪嫌疑人范海龍、李濤皆為站前管理處協勤員。在採訪中,該處處長柴增明告訴記者,范海龍是大同市公安局公交分局的協勤員,是代表公交分局配合站前管理處執法的。扣車屬於職務行為,打人屬於個人行為。該處給記者提供了一份「關於范海龍同志的情況說明」。說明中稱:「2006年6月,我處根據《同辦發[2004]199號》文件和閻文照副市長指示精神,由市公安局公交分局配合我處進行行政執法工作,並在我處設立公安值勤室。公交分局先後指派梁玉平(客運科科長)、楊建國(客運科幹警)、劉銀山(客運科幹警)、李榮才(副局長)、張生(副局長)、范海龍(協勤)配合我處工作,由梁玉平科長負責。當時公交分局的同志說范海龍同志一直在公交分局從事協助執法工作,對客運車輛管理業務比較熟悉,有一定的工作經驗,這樣範海龍同志便一直在公安值勤室配合我處的執法工作。」


而公交分局辦公室馬主任卻對記者說,公交分局沒有范海龍這個人:「他從沒在這兒工作過,至於聯合執法,那是好久以前的事了。」既不是站前管理處的人,也不是公交分局的人,只有初中文化的范海龍到底代表誰在執法?惟一能夠證實的是,范海龍是大同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客運科科長梁玉平的外甥。


查黑車的權力


案件發生后,站前管理處「沒有執法權,沒有執法證」、「野戰軍」打死「正規軍」的說法迅速流傳。


殷少華是客運辦工作人員,犯罪嫌疑人是站前管理處的人,兩家是兄弟單位,都隸屬於市政公用事業局,「城管也能扣黑車」?成為很多人的疑問。


3月1日上午,大同市客運管理處書記李喜才接受了記者的採訪,他說,殷少華的死與工作沒有任何關係,屬於非正常死亡,但他畢竟是單位的職工,事發三四天後,單位成立了安撫小組,給家屬送去了1000元慰問金。對於站前管理處有沒有查扣黑車的權力,李喜才沒做評論。


客運辦一個工作人員對記者說,根據《大同市城市出租汽車客運管理辦法》第4條第3款規定,市政公用主管部門可以委託所屬的城市出租汽車客運管理機構負責城市出租汽車客運的具體管理工作,其中包括從事城市出租汽車客運行政執法工作。「這就是說具有查處違法營運車輛職能的單位是客運管理處而不是市容站前管理處。」


而柴增明也是言之鑿鑿:「我們的職責範圍包括管理客運秩序,既然負責客運秩序,就有權查處黑車。」柴增明所說的職責範圍,根據的是大同市編委同編髮[2006]6號文件,該文件是針對公用局2005年12月8日「關於成立市容站前管理處請示」做出的批複:「同意成立大同市市容站前管理處……主要職責是:負責火車站廣場、鐵路周邊地區、永泰廣場和城市各出口長途汽車站、點的市政公用管理、市容市貌、環境衛生、客運秩序和『門前三包』等工作;受主管部門委託負責市容糾紛案件的受理工作;協助開展垃圾處置征費工作,並完成上級交給的其他各項任務。」


據了解,站前管理處成立於2006年7月,其前身是大同市城管監察大隊站前中隊。


柴增明認為,中隊改編為站前管理處后,自己的角色就相當於其他城市的綜合執法局,管理範圍未超越市政公用管理職能。對轄區實施綜合管理,有效地解決了部門之間責任不清、相互推諉扯皮,都在管卻都管不好的問題。


按照規定,行政執法必須得有執法主體單位的委託書。去年5月28日,柴增明以大同市城管監察大隊站前中隊法人身份,向市政公用局申請了2006年度委託行政執法,執法主體法定代表人趙常富(市政公用局局長)簽字「同意」,不知為什麼,該申請「執法主體單位的公章」處卻是空白。「2006年度市政公用局行政執法委託書還沒有發下來。」柴增明解釋說。


有人說,自從去年10月,站前管理處參與大同市公交公司,清理整頓12路線客運秩序后,「柴增明就把手伸向了黑計程車」。「手伸得越來越長,他(柴增明)遲早要出事。」


潛規則的曝光


「如果大同市沒有黑車,我出去能幹什麼?如果沒有黑車,還爭論什麼,有爭論的必要嗎?正因為有黑車,我們去管,觸犯了某些人的利益,也打破了某種行規,才會成為眾矢之的。每天都有人為黑車說情,你去了解了解說情的都是啥人,就明白市場為什麼會這麼亂了。」面對記者,柴增明顯得有些激動。


李喜才承認自己也曾聽人說客運辦的人包養黑車,但因為沒有證據,從1月22日奉命直管稽查隊至今,他還沒有查過一起。「如果證據確鑿,一經發現肯定開除。」客運辦一位內部人士向記者透露,目前,大同市的黑計程車有上千輛,並給記者提供了一份長達6頁共計408輛黑計程車車牌號。「這些黑車裡面有很多是套牌車,也就是說有頂燈、計價器等,外觀和正規車沒什麼區別,就是沒有運營手續。套牌車車主不是與警方有關係,就是與客運辦的人有關係。」


根據《大同市城市出租汽車客運管理辦法》第19條規定,未按本辦法辦理營運手續,擅自從事城市出租汽車客運業務的,市政公用主管部門、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給予警告、限期改正、終止營運、沒收非法所得,並可處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第21條,未按規定攜帶《山西省城市客運交通許可證》、《城市公共客運交通營運證》和《山西省城市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處以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動輒千元的罰款使得黑計程車市場像一塊巨大的蛋糕,只要與之沾邊的人都想分享它的「甜蜜」。「本來是一家說了算,現在自己的乳酪被人搶走了,你說會沒有衝突嗎?出事是偶然也是必然。」當地一工作人員說。而黑計程車為了生存也必須想方設法找個保護傘,於是,有點權力的人收取保護費用成為一股暗流。


2月5日晚被扣紅色富康車車主白某,在站前管理處的一份詢問筆錄中的對話或許能說明點什麼。


問:你今天為什麼來這裡?


答:因為我的車無營運手續,被執法人員查住,所以來到這裡。


問:車是什麼時間買的?


答:2006年11月底。


問:你車的車牌、頂燈、計價器是哪裡來的?


答:買車的時候帶的。


問:跟誰買的車?


答:是我弟弟從一個姓蔣的手裡以2.5萬元買的。


問:你詳細說一下買車時的情況。


答:當時買他的車,他就說了,他是客運辦的,車在2007年一年之內,不管讓哪的查住,他負責去要車,一年後他說每個月給他900元,他還繼續負責,不給錢他就不管了,我買他車的時候,車牌、頂燈、計價器全部都有,是套牌車,假手續。


問:你買車時明知道這輛車無營運手續為什麼還買?


答:當時買車時他就說了,客運辦查住,他管,所以我才敢買他的車。


不知是偶然還是巧合,站前管理處提供的幾份筆錄都與客運辦有關。柴增明告訴記者,類似的筆錄還有很多。


據夏利計程車車主常某向警方供述,他每月交殷少華1000元費用,殷為其負責處理扣車事宜。殷家人表示,不管殷少華有什麼過錯,有單位處理,任何人都沒有剝奪他人生命的權力。


殷少華死後,其家屬認為是公用局違法委託站前管理處執法,才導致其死亡的,殷家人多次找市政公用局討要說法,一直沒有什麼結果。3月2日上午,記者欲採訪該局局長趙常富時,與殷家人不期而遇,該局長的車在單位樓下,人卻不知去向。武月蘭在該局辦公室主任那裡號啕大哭,悲愴的哭聲響徹整個樓層,不知誰報了警,大同市公安局特警支隊幾名民警了解情況后,對殷家人一番勸解后離去。9時多,殷家人把棺材抬到了公用局門口……


3月4日上午,記者撥通了大同市市政公用局局長趙常富的手機,欲了解情況時,趙以開會為由匆匆掛斷了電話。  (本報記者 何玉梅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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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ujiakang 發表於 2007-3-12 22:19 | 只看該作者
黑吃黑。

山西執法部門怎麼都是一群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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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ocu 發表於 2007-3-13 09:16 | 只看該作者
「合法流氓」VS「合法土匪」,上演了一場盛世大戲。可悲的是這還並非山西獨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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鋪滿鮮花的路 發表於 2007-3-13 22:12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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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ump 發表於 2007-3-14 00:18 | 只看該作者

想想平常欺負老百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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