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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人曾經建立第一個民主國家:蘭芳共和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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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2-27

  羅芳伯參照西方國家的一些法制,設置了一套完整的行政、立法、司法機構。國家有國防部,但沒有常設軍隊,而是全民皆兵,平時分散各地搞生產,戰時集中起來禦敵。地方分省、府、縣三級,由各級公民投票選舉出當地行政機關的負責人。

今天的中國很少有人知道,在19世紀,東南亞曾經出現過一個華人建立的現代共和國家----蘭芳共和國,前後共存在100多年,後來被荷蘭人消滅。

220多年前,在世界第三大島---東南亞的加里曼丹(印度尼西亞人對婆羅洲的稱呼,今約有三分之二為印尼領土)西部,誕生了一個華人建立起來的小國家「蘭芳共和國」。它的開國元首是中國廣東省梅縣石扇堡人羅芳伯。

很早的時候,中國東南沿海地區有很多華人來到加里曼丹島謀生。他們大都集中在該島西部的沿海城市坤甸一帶打工。有的在農村種植水稻、椰子、咖啡、胡椒,有的則在山區開採石油和煤炭。

當地的自然條件和生活條件極為艱苦,由於路途遙遠,他們得不到祖國的關心和照應,所以被乾隆皇帝稱為「天朝棄民」。為了生活,他們需要團結互助,於是組織了不少「同鄉會」之類的組織。後來,這些組織聯合起來,成立了以東津為首都的蘭芳共和國。羅芳伯因為有較高的文化素養和出眾的組織才能,在坤甸一帶華人中享有很高的威信,所以被各地搞同鄉會的人推舉為領袖,於1776年建立了「蘭芳大統制共和國」,這一年定為蘭芳元年。

羅芳伯參照西方國家的一些法制,設置了一套完整的行政、立法、司法機構。國家有國防部,但沒有常設軍隊,而是全民皆兵,平時分散各地搞生產,戰時集中起來禦敵。地方分省、府、縣三級,由各級公民投票選舉出當地行政機關的負責人。羅芳伯當了19年的國家元首,於1795年病逝。隨後,由全國公民選出江戊伯繼任國家元首。此後還有7人先後擔任過這個職務。1886年,這個在異域建立起來的華人小國,遭到荷蘭殖民主義侵略軍的進攻。蘭芳共和國全體民眾進行了頑強的抵抗,最終因武器太差而遭到失敗,這個華人小國也不幸滅亡。「蘭芳」共存在了110年。

蘭芳國的歷史

歷史上在南洋海島上(西婆羅洲)曾經存在了110年的蘭芳共和國,就是我國新興的市民階級(資產階級)在國內發展受阻的情況下,在國外建立的一個資產階級性質的共和國(1776年建立,1886年被荷蘭侵略者消滅。參見呂振羽著的《簡明中國通史》第15章第927-932頁;山西大學歷史系教材:《中國古代史講義》下冊第34章第496-497頁)。

蘭芳國位於東南亞西婆羅洲(今印度尼西亞一帶),建於清乾隆四十二年(公元1776年),滅於清光緒十一年(公元1886年),立國時間達110年。創始人為廣東人羅芳伯。

這個由華人建立的國家制度很特殊。在當地華人圈內,首領稱為大唐總長(或者大總制),面對當地土著居民則稱王。首領的傳承不是父死子繼或者兄終弟及式的家族世襲制,而是類似於民主選舉和禪讓的形式,首任大總長羅芳伯逝世時,公推江戊伯繼任,先後五傳,最後劉台二,故被人稱為共和國。至於「國之大事,皆咨決眾議而行」,也有似於議會制。

後來,他們還曾經遣使回國,覲見皇帝,請求稱藩,想把西婆羅洲這塊土地納入大清的版圖,或者變成藩屬國家。意思是,我不敢自立為王,但朝廷下令封一個王總可以吧。但這件事沒有結果,有可能是使者沒見到皇帝,也有可能是清朝皇帝不予受理,根本不理睬這些天朝棄民,或者根本不能容忍南方的漢人在海外建個國家。

羅芳伯在中國國內,也是一個平民百姓,沒有任何特殊身份。到海外后,因為他才能過人,所以被大家推為首領。帶領眾多海外華人,謀求共同的利益。後來因為華人勢力太大了,有好幾萬,當地土著居民也歸附了好幾十萬,他們幫助浡泥王平了叛,浡泥王看華人的勢力已成,不得已拱手讓位。蘭芳國能建立起來,主要還是華人群體實力很強的緣故。

羅芳伯是華人勢力的代表,是由華人們推選出來的。除了個人能力之外,在華人圈內並不具備絕對的優勢。也就是說,大家能一起推選他,也能夠一起廢了他。所以,羅芳伯敢於向土著居民稱王,但不敢在華人面前稱王。

「羅芳伯之旅」追思華裔歷史名人

中國閩西歸僑作家張永和、張開源新著長篇傳記《羅芳伯傳》,最近由印尼和平書局出版社出版,在東南亞華人社會產生較大反響。亞細安(東南亞)客屬聯合總會於4月19日至26日組織百名專家學者和鄉賢組成宣講團,在印尼山口洋市、東馬來西亞古晉市和淪萊斯里巴加市舉辦宣講、研討論壇,巡迴千里,追思歷史名人,進行了一次別開生面的「羅芳伯之旅」。

據《人民日報海外版》報道,專家學者在發言中認為,《羅芳伯傳》史料豐富,筆觸生動,情節曲折,再現了廣東梅縣客家子弟羅芳伯和一群熱血客家青年,於1772年5月移居婆羅洲(現印尼西加里曼丹島),與當地蘇丹和各族民眾並肩興業,發展經濟,並於1776年創立共和體制的歷史畫卷。

亞細安客屬聯合總會會長吳能彬博士說,經海內外專家學者多次考察證實,羅芳伯於乾隆3年即公元1738年出生於廣東梅縣石扇堡。在坤甸建城(1771年)的次年,即1772年5月,羅芳伯與一批熱血客家青年漂洋過海,從烏石海邊登上婆羅洲(今西加里曼丹島)。當時,島上社會治安極為混亂,土匪橫行,海盜稱霸,燒殺搶奪,無惡不作,民不聊生,怨聲載道。羅芳伯與當地皇族婆羅洲蘇丹結為兄弟,團結戰鬥,帶領福建、廣東籍華人和各族民眾,平定內亂,鎮壓首惡,勵行法治,聲望如日中天。

在軍事上奪得勝利的同時,羅芳伯目睹民眾生活困苦,日缺三餐,夜無居處,心中十分不安。他隨即著手組建「採金公司」,開發當地豐富的金礦資源,推進經濟發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羅芳伯並未陶醉在歡呼聲中,他以特有的政治天才,推行民主政權建設,於1776年創立共和體制,定名為「蘭芳大總制共和國」,在世界諸國堪稱第一,比華盛頓1787年當選為首任總統並實現聯邦的美利堅合眾國的共和體制還早11年。

山口洋市市長阿旺•伊斯哈博士指出,羅芳伯的施政經驗很值得我們學習,他重視教育,關心人才,努力發展經濟,贏得人心,也贏得劃時代的成功。與會代表當場捐贈款,協助當地發展教育事業,扶持260名華人貧困子弟升學。

許多學者讚揚羅芳伯生前十分關注中華統一大業,心繫家鄉建設。

據悉,20世紀30年代,著名歷史學家羅香林著《西婆羅洲羅芳伯等所建共和國考》,在近代史學術界影響重大,如今《羅芳伯傳》出版,進一步豐富了客家歷史文化研究的內涵和中國移民的史料。

在印度尼西亞歷史上著名的蘭芳共和國,劉姓華人就曾擔任第四屆、八屆、九屆大總制,他們分別是劉台二、劉亮官、劉鼎,都有是祖籍廣東梅縣的客家籍劉姓華人

蘭芳共和國見於國史的時候不多,只知道幾百年前中國人在現在印度尼西亞的加里曼丹島搞了個共和國,往往相信那時中國全民熱愛君主,君主制度更是天經地義,偏偏華僑在17世紀建立了世界上第一個合眾式樣的國家。如果僅僅對中華民族有這麼一點了解的外國人,你要認為中國人的天性是自由平等。由於史料的原因,我們無法知道羅芳伯搞的是自由平等的現代政治,還是不堪入目的幫會統治,或者自由平等與幫會政治兼而有之,就象20世紀初期的芝加哥。不管怎樣,從中國人的功業來研究共和體制,是不容易得出結論的,他很快就會淹沒在一大片和共和無關的中國傳統思潮當中去,中國人的蘭芳共和國使人對一個種族是易於共和或易於帝制產生了濃厚的興趣

當時荷蘭人一直有顧慮,不敢全面佔領,怕同文同種的中國干預,但清廷統治下的中國當時已經搖搖欲墜,捉襟見肘,根本顧不上,也不把他們當自己人,結果荷蘭人後來才放大膽子把該國徹底滅掉,這件事對後來南洋華人的心態,可能有某種影響。

1.當時應該為一海外華人社區。

2、發展水平遠高於附近其它異族。

3、大統製為其最高頭領。

4、當地似乎實行頗為民主的推選制度。

5、全民皆兵。

6、「共和國」似為荷蘭人對他們的稱呼(就這一行政管理、地域、經濟文化來看,稱為共和國似很恰當。

7、該社區的獨立性後為為荷蘭人所奪,併入荷蘭殖民地。

觀點:

1、蘭芳共和國證明:以漢族為主的群體和社區能夠創造並實現西方人也認可的民主體制。

2、蘭芳生不逢時,面對強大的西方入侵者,又得不到故土的支持,是以敗。

3、蘭芳被滅,便海外華人數百年來似苦海飄蓬,無處安身立業,竟屢為海島蠻夷所凌。

4、蘭芳被滅,也使東南亞華人在建國與民主方面的探索為兵火所滅。

同樣是一群中國人,為什麼離開了滿清統治在海外就能建立起資本主義性質的共和國,這說明了什麼,說明明末以來從生產力到意識形態都提供了建立資本主義制度充分的條件,也說明了中國資本主義制度產生必須是西方殖民論的破產,我們可以得出結論,在擁有大規模東西方文明交流的情況下加上本國高度文明的生產力發展,以及思想解放運動完全能實現資本主義制度,而明末就擁有這種條件,如果不是「滿清入關」中斷了這一歷史進程。資本主義在中國有充分的理由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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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軍山321 發表於 2007-4-1 17:40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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