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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洲國法務生涯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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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un8b 發表於 2007-2-19 06:1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林鳳麟: 「滿洲國」法務生涯回憶


  一、學經歷

    我是台中市人,民前四年正月二十九日生,比台中一中時的同學謝東閔先生晚四日。

    日據時期,通常念完中學後,若想在台灣繼續升大學,必須再去念台北高等學校;而成績好的同學,也可經過推薦制度,不必考試,直接入學。但我覺得在台灣的日本人,都有種令人不悅的態度,尤其是警察,他們那種囂張的氣焰,特別令人不快;他們和台灣一般平民接觸時,常用壓力來壓迫,因此我的內心極為不平,不想留在台灣考台北高等學校,欲赴日本就讀。

    民國十六年,我自台中一中畢業,逕赴日本報考日本第六高等學校,並於民國十九年畢業。之後進入九州帝國大學法文學部,法文學部有法科、文科及經濟科,我就讀於法科。民國二十二年三月畢業,拿到日本的法學士學位證書。

    同年四月,九州大學聘我為法文學部的副手(助教),兼九州小倉法律專門學校的講師。在學校教了一年後,翌年十一月,我參加日本高等文官司法科的考試,很幸運的,我在百中選一的嚴格考試中,獲得通過。

    考上高等文官後,有一我在第六高等學校的老前輩,亦是我的大學教授,曾對我說:「既然你已考上高等文官,現在有幾條路可走。第一:留校擔任助教,然後逐步升副教授,教授。第二條路是:到日本司法省做推事。第三條是:『滿洲國』剛成立,因其法律全賴日本司法省制定,既然你已有日本高等文官的資格,若赴滿洲,日本政府亦很歡迎,」所以我的問題就變成,這三條路要選擇哪一條較好,必須由我自己斟酌。

    那時我根本不想回台灣,因為在台日警之作風,實在令人不悅;反之在日本求學的這段期間,同學和教授都對我很好,待在日本也可以,不過要由助教升任教授,還有漫長的路途;而「滿洲國」甫經成立,雖由日本扶植,但日本對「滿洲國」不像對台灣那樣,以殖民地作風來對待;同時當地又同樣是中國民族,土地遼闊,若去滿洲,環境生活將大為擴展,精神一定暢快,因此決定赴滿洲求發展。教授乃向日本司法省派滿洲司法部的主事者推介,我乃順利到滿洲任官。


  二、任職「滿洲國」司法部

    民國二十四年八月,我獲日本政府任命為司法官的試補,派到「滿洲國」司法部服務。彼時「滿洲國」中央各部門中,日本官員的人事由日本政府作主。儘管如此,但「滿洲國」各種法制上之基本構造,並無民族地位之差別待遇。

    日本為方便治理「滿洲國」,必須制定「滿洲國」法律,因此設立一「法典制定委員會及民事法典起草委員會」主修「滿洲國」法典,內容包含憲法、六法全書、民事、刑事法的制定等,我即廁身於委員會中,參酌各國法律及當地的風土民情,負責民事法典的編纂工作。

    民國二十六年八月,法律公布後,有一段試行時期,為驗證法律的適用程度,派我任審判官,赴哈爾濱地方法院做推事;這年我三十歲,為了使自己看起來較老成及威嚴,我蓄小鬍鬚,現仍保存一張在法庭上的相片。後來我也曾到吉林高等法院任職。

    在司法部的這段期間,我勤事著述,曾著有論文多篇,每篇皆以日文、漢文發表,甚受好評。但光復那年,我因攜帶不便,將所有論文和相片,資料裝在一個大皮箱中,托一個在東北做生意的台灣人,他說可幫我保管,待將來可以通郵時,再幫我寄回來,不料我回來後,這個人卻行蹤不明,不知是否被抓或被搶,我寫信詢問都如石沈大海,自此毫無音訊,所以我的那些著作也全部遺失了。現今僅存的幾個單篇,都是當年寄回台灣給姊夫,讓台灣親人知道我在「滿洲國」的作為而留的,不過很多文章也都不全。茲列篇名如下:

    1.滿洲帝國司法研究會編,《滿洲帝國新法律全集第三卷「債權總則」》,司法部民事司長青木佐治彥、刑事司長前野茂監修;哈爾濱地方法院審判宮林鳳麟著,新京東光書苑發行,康德五年二月十日出版。

    2.〈滿洲に行はれゐ各種保證債務の法律的考察(一),(二)〉,《法曹雜誌》第三卷第一,二號。

    3.〈涉外事件に關すゐ國際私法上の諸問題〉,《法曹雜誌》第六卷第八號。

    4.〈親屬繼承法要綱解說(一)~(五)〉,林鳳麟、千種達夫合著,《法曹雜誌》第九卷第五號~第十號。

    5.《滿洲の家族共同體と家產制度〉,《法曹雜誌》第九卷第十一、十二號。

    6.〈中、日民法の比較から見た家族制度の變遷〉,《宇賀田順三博士還歷記念法學論文集》(油印本)。

    7.〈親屬繼承法の立法方針につぃて〉(油印本)。

    民國二十八年,司法部欲編新法律,調我們這些有經驗者編纂,所以我又任司法部事務官,兼民事法典審議委員諸法令調整委員會暨司法制度委員會的幹事,專任法律的編訂、修改工作。二十九年又兼任國務院總務廳的參事官,以為「滿洲國」各種組織法把關。同年七月升兼司法部參事官。

    為了獎勵我們長年編纂法律之辛勞,日本政府特別賜勛給諸位參與者,如青木佐治彥、朱廣文、千種達夫、川崎徹爾、小川正男、小池虎夫和我,一共七人;我的勛階為勛五位,賜景雲章。這個獎章在光復後,留在滿洲,並未帶回台灣。

    制定法典後,必須送給東京帝國大學的教授,及日本司法省高級官員審查,因此我每年往返滿洲、日本多次。那時發生一件有趣的事,冬天我到日本,日本友人認為滿洲天氣嚴寒,邀我到日本「避寒」,我直言告之不願到日本來,因為是時日本房舍並無暖氣設備,冷冽的寒風自舊式的日本房門之縫隙中鑽進屋內,冷的不得了;反觀滿洲新蓋的政府宿舍,屋內均有暖氣設施,應該是他們到滿洲「避寒」才對。

    民國三十二年起兼任長春法政大學教授,此校在國民政府時期即有,日本建立「滿洲國」,接收本校,更加強師資,調日本教授前來執教,我即因此故才兼任該校教職,學生中很多是滿洲人,他們報考之前,均曾用心學習日語,所以我在教學之初,每堂課用通譯翻譯,但教至第二年底、笫三年左右,我用日語講解,學生都聽得懂,已不需通譯了。台灣人就讀者不少,如畢業於早稻田大學,後來在法政大學擔任助教的王朝坪;台南人詹朝;高雄市人陳寶川(曾任國大代表);台北市人黃演淮;台中人賴眼前等。在長春法政大學畢業的學生皆很傑出,中國學生之表現也絕不遜於日本學生。今在台者,如前立法院長梁肅戎先生,大法官翟紹先、張承韜;國大代表李春清、路國華、張世良;大學教授郝致誠、金志中、于衡、張慶凱、李萬鍾、樊志育、梁維孝、寇龍華等;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推事徐元慶;高等法院檢察署檢查長劉景義等。

    滯滿十一、二年來,精神都很愉快,天氣雖然寒冷,但我今年八十八歲,身體仍相當健康,不得不說是托當地嚴寒之福。任職司法部時,住政府的宿舍,隔壁宿舍為主持「滿洲國」監獄衛生和醫療設備的醫師,他原在日本司法省主管醫療工作,由「滿洲國」司法部聘請而來,在醫學上很有研究。曾對我說明:水(H2O)中的氫和氧,在普通溫度下有一定的比例,但在攝氏零下十五度以下,水中氫和氧的比例即改變,氧會變多,這樣一來,對身體很有益處;在這種低溫下的水,我們喝下去後,對口腔、胃腸、腎臟、膀胱等器官細胞的刺激較為不同,對細胞組織有強化作用。所以他鼓勵我多喝低溫的水。

    在滿洲,零下二十度、三十度是常有的事,但宿舍內備有暖氣設施,所以我均著薄的日本服,且不時喝低溫的水,以平衡室內的高溫。

    因此經過這種嚴寒的氣候,胃腸細胞較強,我的經驗是,在日本讀書時,暑假均回台,祖母和母親認為我在那裡吃東西不方便,所以弄了很多雞鴨魚肉,含高脂肪的食物要我盡量吃。但在台灣大吃大喝的結果,每次一回日本即拉一個月肚子。自從去滿洲之後,從來不曾腹瀉確是事實,身體也強壯不少,那位醫師的話,似乎有點道理。

    居留滿洲期間,我一直過著如學者般的生活,當法律提請最後的審議會討論時,我們即需前去報告,溥儀則出席參與,平時和司法部同仁們都以真摯的情感交流,假日即邀約三、五好友爬山,若遇二、三天的假日,則相約至景緻優美的名勝郊遊,十二年的滿洲生活,就如當年我赴滿洲所期望的那樣,精神非常愉悅,國境內的大城,如哈爾濱、新京(長春)、大連、旅順皆曾踏至,最北部則到過蘇聯邊境,那時滿蘇邊境不時有小的糾紛。出山海關則到過上海。

    在滿洲的台灣人有同鄉會的組織,由較年輕的同鄉出面奔走聯絡,邀請年長者參加,以得年長者提攜之效。


  三、海中驚險記

    赴滿洲發展後,我常回台灣探親。太平洋戰爭爆發後,日本的船隻回台,均被美軍以飛機或潛水艇攻擊,航程非常危險,所以我約有兩年未回台灣。但母親病重,心知自己大限不遠,想看我最後一面,遂叫弟弟和我聯絡,要我儘速回台。但因局勢困難,回台實為不易,愈到戰爭末期,不但船隻受到攻擊,連飛機亦備感威脅,為探母病,我心甚焦急,遂請「滿洲國」的交通機構和日本交通機關聯絡,預留福岡往返台北的機位,我自朝鮮先赴日本,坐火車至九州,再從福岡坐飛機安全抵台。

    回台停留三星期,每天看視母親,和她談話,母親非常高興。最後「滿洲國」發一電報,謂年底將近,經濟部欲增稅,需修改法律條文,要我趕回去辦理,以備明年初施行。我不得已,必須返回滿洲,母親在我回台探視後,其心已安,知我情況,要我速回滿洲,我乃赴總督府請他們安排機位。

    我欲搭乘飛機,但戰況緊急,總督府的答覆是無法成行,不過次日正巧有大,中、小三艘船次開行,若我願意,他們可以安排,我乃要最大的一艘船,但很早即被軍人、官員們訂滿了;我又要次大的那艘,情況仍是相同;只剩最小的一艘,他們勉強幫我安排一個位置,我想沒辦法,只好坐了。

    家人知道我要上船,都很煩惱,不過當我回台探視母親時,已有死之覺悟,全是為了看母親,若坐船死了也算克盡孝道,只有聽天由命。

    登船一夜,在港中靜候,一大早出發。將近中午,忽聽見「轟」的一聲,大家急忙爬起來觀看,只見最大那艘船,船腹已中彈起火,船上的人都跳下海中;我們這兩艘較小的船隻,見狀立即全速前進,大船拍電報來,要我們不得逃跑,必須留下來救人要緊。過一會兒,第二大的船隻船頭又中彈,馬上傾斜下沈;我坐的這艘小船,很多人都面色發青,我因已有預期心理,較不驚慌;眾口均言不能再留下來救人了,正說話間,有枚水雷在距船頭十公尺處「咻」的一聲衝過去,萬分驚險,若我們的船稍微大一點,速度快一點即中彈了。此時再也顧不得救人,開船逃命去了。後來才知道,這艘水雷艇有四發水雷,第一發未中,第二、第三發已打中前面兩艘較大的船,第四發在我們船頭呼嘯而過,已無水雷,但我們不知,沒命逃跑,我乃安全抵達日本九州。
經過這場生死驚險,我相信中國神明對有孝心的人,的確在冥冥之中保佑著。我的祖父、祖母、父親均茹素,所以我自小即崇信神明,也相信善有善報的觀念,到滿洲亦崇敬神祗如故,這次驚險的遭遇,更使我相信神明的慈悲,戰後四十幾年,我幾乎不曾生過大病,也許是神明對我表現的孝心所作的恩賜吧。

  四、回台

    戰爭後期,我們在滿洲都判斷出日本將會戰敗,尤其當日本向歐美宣戰,更是覺得日本實在太不自量力。民國三十四年八月,日本終於敗戰投降,由關東軍扶植的「滿洲國」覆滅,東北重回中國懷抱。那時我有個感想,幸好中國東北是由日本政府佔領,若早被蘇聯并吞,戰後東北要回歸中國就沒那麼容易了。

    日本投降時,我在長春市內,沒遇到什麼糾紛,在長春郊外則有人被抓去關。我在家中靜候國民政府的處置,台灣方面和政府交涉。要求一列火車遣送台人回台,我即搭此火車至北京,經天津、上海,然後自上海乘船回台,距戰爭結束僅四個月。

    回台後,一時尚未決定做什麼事。那時政府已發表派宋增渠先生為台中縣長,宋為日本九州大學的畢業生,長我數歲,我自滿洲回來,在台灣的九州大學同學召開同學會,宋亦赴會,由於他的專才是農業,發表為台中縣長後,有些法律方面的事務,需要有人幫忙,所以他和同學商量,要我去幫忙。但當時並沒有副縣長的職位,國內來的人則說有省政府參議的職銜,可聘我為省政府參議,派台中縣政府協助即可,薪水由縣政府支出。由於同學的推薦,而且宋的為人也很好,所以我答應幫他。他在縣長室隔壁設一間辦公室給我辦公,有事即隨縣長出巡,如此約兩年余,在此期間,二二八事件發生,我因答應協助宋縣長,所以倖免於難。而我在「滿洲國」的經歷,對往後的生活亦無任何不良影響,可說一切均非常順利。

    之後宋先生轉農林廳,仍要我同往,當時謝東閔先生兼合作金庫理事長,他說:「你不要再跟宋去農林廳了,幫他兩年也夠了。來合作金庫幫我吧。」所以民國三十八年我即到合作金庫,一直做到民國六十七年,共三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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