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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為什麼成不了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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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yang3 發表於 2007-2-16 02:3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新語絲電子文庫(www.xys.org)(www.xys2.org)
————————————————
我為什麼成不了基督徒?

沈中


我四歲的兒子一年前從中國大陸回到美國。在此之前,我答應我太太兒子一到便帶他
每周參加教會活動。當時主要是覺得基督教保守的道德標準和價值觀對孩子今後在美
國這樣開放的環境中的成長將會起到積極的作用。在對基督教稍有了解之後,我很快
便想成為一個基督徒。但是我有一個基本問題始終無法找到一個能讓我接受的答案,
這使我遲遲難以決志受洗。直到我參加教會活動幾乎整整一年之際,一個偶然的原因
促使我反省思考,從而對基督教很多基本信仰產生極大的懷疑,並最終放棄了對它的
追求。

當初去教會這個決定也是我太太不斷思想工作的結果。因為她見到的基督徒家庭個個
美滿幸福。他們因為依靠主耶穌,不僅夫妻恩愛,家庭和睦,而且絲毫不用擔心子女
的教育問題。他們生活上的問題只要依靠主耶穌總有辦法應付,更何況還有永生的盼
望,也就是說死後可以進天堂。我參加了不少次查經活動,讀了幾本入門書,尤其是
里程著的《遊子吟》一書,很快便從一個無神論者變成了一個不可知論者,也就是說
從認為神不存在到不知道神是否存在。因為我發現要想證明神是否存在實在是不可能。
雖然我一開始去查經班並不很習慣,但很快便發現那裡有一些這個社會不多見的溫情,
互助,友愛。這裡的主要話題不是股票,電腦,賺錢,綠卡,而是歷史,神,道德,
罪,來世,永生。開始我是抱著長見識的動機,想多了解聖經及基督教。雖然我對基
督教的看法始終比較矛盾,但漸漸地我發現自己越來越接受聖經上的話,尤其是耶穌
的所作所為。再加上對聖經中一些神奇的地方的了解,使我的思想慢慢地潛移默化,
覺得這可能真是一本記載神的書。當然我的思想上的變化跟我接觸到的基督徒也有極
大的關係。可以說他們中很多人是我這一生中接觸過的最友善,最品行端正的人。好
象是林語堂認為中國人接受基督教大都是因為他周圍的基督徒的好的言行而非基督教
的教義,這是有一定道理的。我慢慢地對信仰的問題感興趣起來,開始喜歡去查經班,
心裡的天平逐漸向基督教傾斜,也羨慕起基督徒的生活並希望自己能成為其中的一員。
我們全家三口每周六晚上去查經班,每周日去教會參加禮拜。教會的活動成為我們周
末生活的重要部分。當然在這過程中我一直對聖經還是有很多疑問,對不少講道的內
容和形式也有很大的抵觸及反感。坦率地說,我覺得很多的佈道和講道都是流於形式
的空洞的道德說教。

我最初參加教會活動時,剛好是讀完《THE RAPE OF NANJING》(南京大屠殺)一書
不久。該書中慘絕人寰的描述對我認識基督教起到了正反兩方面的作用。一方面是認
為人的本性就如聖經所言,壞到了極處。另一方面,我卻始終難以接受世上有一位深
愛著我們的萬能的神。我無法想象他能有任何借口或理由不去阻止這樣的慘劇的發生。
我這樣矛盾的心理持續了一年之久。這中間我對聖經及基督教的了解越來越多,查經
班及教會的活動也未中斷,聽過感人肺腑,觸人深思的見證和佈道,也忍受過許多無
聊的千篇一律的說教和照本宣科。作為一個老慕道友,我眼看著身邊一批一批的慕道
友決志受洗,自己卻在原地踏步,而原因就在於我對人間的災難與萬能慈愛的上帝之
間不可調和的矛盾的不理解。我有時想是否是自己太鑽牛角尖了,按基督徒的話說,
只要有信心,不能理解的也是能接受的。然而一段我偶然讀到的達爾文話,促使我全
面地反省思考,並從而整個改變了我對基督教的看法。達爾文是這樣說的,「我很難
理解人們怎麼能希望基督教是真的,因為這樣的話,聖經用清清楚楚的文字表明了,
凡是不相信的人,包括我的父親、兄弟以及幾乎我所有的好朋友,都將要永永遠遠地
受到懲罰。這真是一個可咒詛的教義。"  

地獄這個概念可以說我一直未能仔細地思考過。但是我受達爾文的這句話的啟發認認
真真地思考之後,我對基督教的這一基本教義產生了極大的懷疑。大家都知道按基督
教的教義,地獄又名火湖,是所有的非基督徒,假基督徒及魔鬼撒旦受永遠的火燒,
煎熬和折磨的地方。問題是上帝為什麼不能以一種真正的死亡來懲罰我,也就是說讓
我們這些不信之人徹底在這個宇宙中消失。用火燒來慢慢地煎熬折磨從而達到懲罰的
目的已經夠殘暴了,而如果這是一個永永遠遠的煎熬,這就不再有可能有一點點積極
的懲罰和糾正的效用了。這隻能是出於恨,而且是出於一種極端病態的恨。你能想象
一個高高在上,萬能,公義,慈愛的神做出這樣的事嗎?這就好象一個人道德崇高,
思想健康,但卻要從煎烤螞蟻中得到某種滿足。基督徒喜歡將上帝與人的關係比做父
親與兒子,天下有哪個神經正常的父親會把不認他的兒子打入萬劫不復的地獄呢?難
道他就不想想自己該負的責任嗎?我覺得對一個人最極端的處罰只能是讓他在這個世
界上死亡消失,使他再度傷害別人的可能性變為零。這不是出於憎恨,而是出於公義
和維護其他人的權益。事實上當今世界恐怕沒有幾個國家還用折磨煎熬來作為處罰犯
人的手段,而這一連"本性罪惡"的人類都不屑而為的事,居然成為宇宙的主宰用來威
脅渺小的人類的手段。地獄這個概念帶有濃厚的時代烙印,因為在古羅馬煎熬折磨是
處罰的一種。而當今世界講究的則是如何使死刑更人道,更無痛苦。聖經記載的是跨
越時空的絕對真理嗎? 我認為即便是整個人類最邪惡的成員,比如說希特勒,也不
應該受這樣永遠的煎熬和折磨。一個人即便要面對世界上最醜惡悲慘的一面,要忍受
再大的痛苦,也最終有一條結束這一切的出路,然而如果在另一個由上帝構築的世界
里他連這一點點選擇都沒有的話,那我們似乎應該重新給"慈愛"下個定義。如果地獄
是確有其事的話,那麼生育孩子便是世界上最大的賭博 -- 對我來說,只要他成為基
督徒的可能性不是百分之百,我都不會有足夠的勇氣讓我的孩子降生在這個世界上。
基督徒常常將介紹基督教給別人稱為傳福音。據我所知很多基督徒都認為沒有聽說過
基督教的品行端正的非基督徒是有極大機會進天堂的,然而如果他們聽了但不接
受那麼他們是註定要下地獄的。這讓我想起看到的一個故事,一個牧師去北極傳道,
愛斯基摩人問他:「如果我沒有聽說過上帝和原罪,我是否下地獄?」牧師回答說:
「不,如果你沒有聽說過上帝你是不會下地獄的。」愛斯基摩人反問道:「那麼為什
么你告訴我上帝的存在呢?」

我差不多花了一個月時間閱讀及思考反基督教的文章。這一個月使我積累了一年的對
基督教的複雜的感覺得到了一個徹底的清理。我認為基督教有積極的一面,也就是新
約中耶穌宣揚的仁愛互助,寬恕別人的過錯,不論斷別人,等等。對有些人來說,它
可能是力量的源泉,一個有效的精神寄託或維繫家庭的道德準則。從歷史上看,教會
對社會的教育, 醫療及慈善事業也有積極的貢獻。然而我認為如果教會參與政治,從
而使基督教變成一種強加的信仰和道德的準則,這將是非常可怕的。我在想成為基督
徒的那段時間裡一直想找到一點東西來說服自己世上真的有神,那樣我便再也不用孤
零零地自我掙扎,而是加入周圍的基督徒,依賴聖經上講的一切,永遠地享受平安喜
樂。然而這時我發現其實我只是沒有勇氣正視我自己內心對聖經的懷疑,正視我害怕
與周圍大部分人意見相左的懦弱,正視自己的虛偽。對聖經我一直處於一種吸收和接
受的狀態,沒有經過多少思考。在對聖經上的很多價值觀根本沒有多少思考之前,我
就接受並且已經開始尋找說服自己世上有神的證據。所以這時我採取了一個截然不同
的途徑,不考慮真偽,而是先看對錯。換言之,假設聖經所言句句屬實,我是否能贊
同它的主要教義和價值觀。

這一來我發現了很多問題。當然我現在的觀點受到了很多反基督教的言論的影響。本
文中聖經的引用主要是從反基督教的角度,有可能從聖經中別的語句中我們也能看到
與之相反的教義。我也不否認聖經中有大量的勸人從善的積極的教誨,然而因為基督
教把聖經當作跨越時空的絕對真理,我必須要以一種苛刻的態度來審察它。用天文學
家卡爾· 薩根的一句話來說:「異乎尋常的聲稱必須要有異乎尋常的證據。」我不否認
我對聖經,尤其是舊約缺乏全面深入的了解,也許有些我未曾讀到或領悟到的部分正
是對我反對基督教的論點的恰到好處的解答。所以我只能說以下只是我目前的觀點,
而不一定是我永遠的觀點。然而現在我對聖經的感覺恰如馬克吐溫所言,「不是聖經
中我不能理解的讓我不安,而是聖經中我能理解的讓我不安。」

首先是舊約中嬰兒的問題。舊約中多處有無辜嬰兒慘遭萬能的上帝屠殺的故事。而且
上帝尤其對長子感興趣。比如埃及長老不放摩西帶以色列人離開埃及,上帝處死所有
埃及人的長子。大衛王犯姦淫,上帝降怒於他的兒子。我看到這些不禁要問,為什麼
許多極端的基督徒要謀殺墮胎醫生呢?聖經從未談及人為的墮胎是對是錯,而從科學
的角度來看到底一個胚胎什麼時候能算是人類的一員是非常含糊的。然而他們崇拜的
上帝難道不才是雙手沾滿嬰兒鮮血嗎?上帝的這種報復手段和那些恐怖分子是何其相
象-- 只要我傷害到你所關心的人便是對你最好的懲罰。 至於亞伯拉罕為表示對上帝
的信心而要獻上自己的親生骨肉,我沒有發現這有什麼好誇耀的,換了我,我是做不
到的。事實上,即便是要我去獻上個陌生人,我都不知道自己能否做到。

第二點是關於人人平等。聖經中對這一點可以說是至少沒有大力提倡。相反,聖經對
奴隸制是默許的。「人若用棍子打奴僕或婢女,立時死在他的手下,他必要受刑。若
過一兩天才死,就可以不受刑,因為是用錢買的。 」(出21:20-21).「倘或奴僕明說,
我愛我的主人和我的妻子兒女,不願意自由出去。他的主人就要帶他到審判官那裡,
又要帶他到門前,靠近門框,用錐子穿他的耳朵,他就永遠服事主人。」(出21:5-6)。
類似的對奴隸制的默許的態度在舊約中可謂比比皆是。聖經最多只是要求奴隸主對奴
隸友善一點,但是對於這種人與人根本的不平等從未正面抨擊。難怪美國南北戰爭期
間,很多人以聖經為依據,堅持認為奴隸制是合理的。馬丁路德也說「沒有人與人之
間的不平等地球上的國度是無法存在的。有些人必須是自由的,有些人必須是奴僕,
有些必須是統治者,有些是必須是被統治的。」

聖經對於男女的不平等則是明明白白地提倡。"女人要沉靜學道,一味的順服。我不許
女人講道,也不許他轄管男人,只要沉靜。因為先造的是亞當,后造的是夏娃。且不
是亞當被引誘,乃是女人被引誘,陷在罪里。"(提前2:11-15). "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
言,像在聖徒的眾教會一樣。因為不准他們說話。他們總要順服,正如律法所說的。
他們若要學什麼, 可以在家裡問自己的丈夫。因為婦女在會中說話原是可恥的。神的
道理,豈是從你們出來麽。豈是單臨到你們麽。"(林前14:34-36).  民數記31章和申
命記21章則對如何理直氣壯地佔有被捕獲的婦女做了細微的描寫。當聯合國婦女組織
一位代表對教皇約翰保羅二世談及每年有二十萬婦女死於自己引發的墮胎時,教皇打
斷她說:「你難道不認為男人所有的不負責任的行為都是女人導致的嗎?」馬丁路德
則說「儘管她們越來越疲乏,由於撫養孩子而消耗自己,這沒有關係;讓她們生育孩
子直到她們死,因為這就是她們存在的目的。」他還說「上帝的話和所做的事清楚地
表明,女人就是被創造出來成為妻子和娼妓的。」聖經中提及「行邪術的女人,不可
容她存活。"(出22:18) 中世紀便有無數婦女被視為女巫而被慢火燒死,烙死。難怪
有人說女人應該因為聖經中沒有一句話出自女人之手而感到慶幸自豪。

我看到過不少關於共產主義與納粹的比較分析,但現在才知道在迫害猶太人這一點上
馬丁路德可以說是希特勒的精神導師。歷史上對猶太人的迫害歧視可以說與基督教天
主教有著直接的聯繫,因為在基督徒眼裡他們是殺死耶穌的兇手。希特勒便認為猶太
人是魔鬼化身,他認為納粹迫害猶太人是在執行上帝的旨意。即便是在美國也有極端
的基督徒同意他的觀點。希特勒自稱是天主教徒,如果他死前做了懺悔,禱告,接受
了主耶穌,並命令衛兵殺死他,那麼按天主教或基督教的教義,他進的或許不是地獄
而是天堂。具有諷刺意味的是,按照舊約猶太人是種族歧視的最早受益者,上帝沒什
么道理便揀選了他們然後開始幫助他們征服其他民族。

我一直對有些基督徒對同性戀的極端仇視不太理解,聖經中對同性戀和通姦的譴責沒
什麼兩樣,兩者是同樣嚴重的罪行,然而似乎很多基督徒對後者持更大的寬容態度。
這一點我們可以從柯林頓事件就可以看出。我想這是不是因為人們對自己不會去做的
事批評起來就特別不留餘地呢?同性戀對許多人來說不是誘惑,然而婚外情則不然。
我相信有的同性戀是天生的,而譴責一種天生的東西就象譴責別人眼瞎,跛腳一樣毫
無道理。為什麼世上所有的東西都要用對錯來判斷呢?是否應該多一點寬容和理解呢?

聖經中對傷殘人及其他人的歧視也不少。「凡外腎受傷的,或被閹割的,不可入耶和
華的會.私生子不可入耶和華的會。他的子孫,直到十代,也不可入耶和華的會" (申
23:1-2) "你告訴亞倫說,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凡有殘疾的,都不可近前來獻他神的食
物。」(利21:17) 在中世紀也有許多精神病患者被當作魔鬼附身而被折磨至死。

第三點是關於言論和思想的自由。
基督教從本質上來說是對言論和思想自由的否定。按照聖經,任何人只要罵兩句上帝,
他就應該被石頭砸死。「那褻瀆耶和華名的,必被治死,全會眾總要用石頭打死他。
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他褻瀆耶和華名的時候,必被治死。」  (利24:16)
"所以我告訴你們,人一切的罪,和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惟獨褻瀆聖靈, 總不得
赦免."(太12:31)。基督耶穌本人便是言論自由的犧牲品。對猶太人來說, 他唯一的
罪便是號稱是神的兒子。這似乎根據十戒也可以說得通 -- " 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
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 (出20:7) 至於褻瀆聖靈,這
是一個沒有被害者的罪名,因為一個萬能的神會因為被人罵了兩句就惱羞成怒嗎?上
帝總不至於連美國總統的風度雅量都比不上吧?褻瀆聖靈倒似乎是為某些基督徒無法
為基督教辯護時而專門設計的,當一個人認為宇宙的主宰是站在他一邊的時候,褻瀆
聖靈便是他自認為打敗對手的一個非常有效的武器。有人說如果耶穌今天來到這個世
界上,他不會被釘死,而是會被人約請去吃飯,聽他的故事,然後大家會嘲笑他一番。
我看相信言論和思想自由的非基督徒不會把他如何,極端的原教旨主義基督徒倒有可
能將他槍殺。對言論和思想自由的珍視是我始終難以接受聖經作為生命的終極真理的
主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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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jyang3 發表於 2007-2-16 02:39 | 只看該作者
第四點關於原罪和人類的本性問題。
眾所周知基督教認為人的本性是罪惡的,而最初的起因也就是原罪是因為亞當和夏娃
受了毒蛇撒旦的誘惑而偷吃了智慧的禁果。很多人當然要問為什麼萬能的上帝會允許
這種誘惑的存在,答案往往是上帝不想讓人類成為機器人,而是有自由意志,能自己
選擇的活人。問題是如果亞當和夏娃吃了禁果才有智慧,那麼說明他們在這之前是沒
有智慧的。譴責他們受魔鬼的誘惑就好象給了嬰兒,弱智,精神不健全的人選擇的自
由然後再譴責他們沒有聽從警告受了誘惑。這是不是更象是一個陷阱?更有甚者,任
何嬰兒一出生便因為先人的所作所為而承擔責任,這是否有點象文革時的劃成分?

我認為人類的本性和其他動物一樣,那便是自私。但用惠特尼修斯頓的歌詞來說,那
是自愛。自私是一個比較難聽的詞,但是如果你說我到這個世界上來不是為了我自己
的幸福而是為了成為上帝的工具,為了完成上帝交給我的使命,為了別人的幸福,那
么我是一個有自由意志的人嗎?我不知道人的本性是美是丑,但我覺得人類物質文明
的發展的動力便來自人類自私的本性,而智慧則是工具。人類今天之所以能有如此的
文明,無論是物質還是精神上的,都應該感謝夏娃偷吃的智慧的禁果。當然隨著物質
文明的發展,人類也面臨著許多前所未有的新問題,如某些方面的道德敗壞,環境污
染等,但總的來說比起幾千年前的落後愚昧,畢竟是在進步。而關於人類整體的道德
水準,我覺得很難說是在墮落還是提高。因為沒法畫一條準確的線。好比離婚率上升,
既可能顯示越來越多的人對婚姻的不負責任,也可能表明越來越多的人擺脫了不合適
的婚姻的枷鎖從而尋找到真正的幸福。

第五點是關於信心。教會裡最常提到的是信心和愛這兩個詞。信心是指對上帝的絕對
信任,即便有許多難以理解的或相互矛盾的事實也不能動搖。這一點毫無疑問是與科
學研究的懷疑一切的態度針鋒相對。我有時想,如果真有上帝,為什麼耶穌的死和復
活沒有被設計得和布魯諾的死一樣毫無爭議,而基督教的真實也可以象地球圍著太陽
轉一樣清楚明白。當然對有些基督徒來說耶穌的死而復活及基督教的真實是無可非議
的,但我讀到的材料則顯明對很多人來說這些都遠遠還沒有定論。我可以對一個價值
觀或未來的理想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抱有信心,比如我相信人人平等,我相信中國的
美好未來,但是我對於一件歷史事實,一個現存的現象,更希望的是理解基礎上的相
信,這就是我對有無上帝,創造論的真偽,及耶穌是否復活等等難有信心的原因。有
人說世上有一種人寧願生活在沒有答案的問題之中,也不願意接受他無法理解的答案。
我想我就是這樣的人。對我來說,當我將舊約中的「上帝」改寫成「皇帝」的時候,
我便理解了自己為什麼對上帝缺乏信心 -- 我只是從來沒有敢於用人類的標準來衡量
和判斷上帝而已。難怪有人說如果當一個神被當作人的時候我都蔑視他的話,我怎麼
能崇拜他呢?當然我常常聽到的對慕道友的評論是太自大,太相信自己,既然不崇拜
神,那就是崇拜自己。問題是為什麼一定要崇拜一樣東西,崇拜的必然性是不是一種
沒有安全感的表現?上帝是不是因為人類崇拜的需要而產生的?當很多基督徒對聖經,
對世事的不公平不理解的時候,信心便是他們最有效的武器。常常聽到有人說等耶穌
再來的時候一切都會有答案的。但是我想如果耶穌今生沒有給你答案,憑什麼你相信
來生就有答案,我看耶穌會象在那艘暴風雨中的小船上做的一樣,質問你為什麼沒有
信心。按我對聖經的理解,對一件事情死後要去問耶穌搞清楚原因就已經說明一個人
對基督教沒有信心。另一點是常常聽到的因信稱義。似乎一個人在死之前信基督是最
合算的,因為上天堂只需要相信而不需要行動。但是雅各書第二章清楚地說明「信心
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 就好象魔鬼也相信上帝和耶穌,但卻進不了天堂。 耶穌打的
十個童女的比方,精明的管家的比方都說明沒有行動的信心是要被上帝一腳踢到地獄
里去的。

第六點是關於名人的宗教信仰。我知道世界上有很多偉大的人物都是基督徒, 但是同
樣也有很多偉大的人物不是基督徒。我認為許多基督教的宣傳在關於名人的信仰問題
上是很不負責任的。最常見的是聲稱愛因斯坦也相信有一位主宰一切的神的存在。我
讀了一些愛因斯坦的親筆文章,發現愛因斯坦筆下的上帝只是神秘的大自然的代稱。
而關於他有宗教信仰,相信有一位主宰宇宙的人格化的上帝的傳聞,他自己說那是「
有系統地捏造的謊言」。愛因斯坦不相信基督教的人格化的上帝,也不相信人死後靈
魂仍然存在,這一點從他的很多文章中都可以看到。在科學家中間,上帝這個詞常常
是神秘的自然規律的代名詞。所以如果有人說科學家大都信上帝,還是要先把定義搞
搞清楚。我還讀到一些美國開國國父(富蘭克林,華盛頓,傑弗遜,亞當斯,托馬斯.
培恩,等)的引言,發現他們對基督教有譴責,有異議,而至少是持懷疑和不接受的
態度。他們明智地在憲法中專門強調了美國政府對各種宗教的中立態度並且堅持了政
教分離的原則,按傑弗遜的話說「立一堵將政治和宗教分離的高牆。」這一決定為美
國避免了難以想象的麻煩和災難。所以如果有人說美國是基督教立國或是基督教國家,
那說明他對美國憲法的第一修正案沒搞清楚。

第七點是關於人類起源,人生的意義以及人神的關係。按我對基督教的理解,基督教
認為神創造了人,而人生的意義便是恢復與神的關係。關於進化論與創造論我只想說
根據我所讀到的反基督教的資料,這遠遠不是某些基督教刊物宣傳的那樣好象在科學
界「漏洞百出」的進化論已經很大程度上被創造論否定了。

我發現其實我對基督教最反感的一點是它所強調的絕對的崇拜。這恐怕也是大多數人
包括我自己在某些方面相對比較能接受耶穌的原因。任何人都有權對上帝發出發自內
心的讚美,但我不明白為什麼這是人人都必須做的。如果我認為宇宙的主宰不需要我
的讚美,不需要我的奉承,不需要我的崇拜,而更在意我對他的尊敬,對他的教誨的
理解和接受,那麼請問我可不可以不參加主日崇拜? 你能想象一個宇宙的主宰,仁慈
公義的上帝一定要聽一群渺小的人類對他的讚美,奉承,馬屁嗎?什麼樣的人或者神
才會覺得對他的讚美是必不可少,而且必須是連續不斷的呢?聖經的主題是神揀選了
猶太人,要他們永遠歸向他,崇拜他,從而得到拯救。然而我們可以看到神一次又一
次失敗了,整本聖經可以說是一本記錄上帝如何失敗的書。即便是今天猶太人還在等
他們的救世主,因為他們不承認耶穌是上帝派來的特使。所以按天主教或基督教教義,
猶太人還是沒有被拯救。如果世上真的有位萬能的神,那他會覺得聖經是對他的萬能
的證明呢還是無能的證明?而對於舊約中記載的神的血腥暴行,他會覺得是對他公義
慈愛的證明嗎?他簡直是地球有史以來的頭號殺手,不管是看受害者人數之多,年齡
分佈之廣,種族之雜,還是看殺人效率之高,手段之多,之殘忍。難怪有人說如果真
有上帝的話,有神論比起無神論來說是對他更大的侮辱。

基督教談到創造論常常用世界的精美來說明一位設計者的存在。然而對於世界醜惡的
一面,則統統歸罪於撒旦和人類。請問一方面不願意對消極的一面承擔責任,一方面
又希望被讚美為萬能的,完美的,至高的主宰,這是健全的心態嗎?關於神的萬能,
古希臘的一位詩人曾打了這麼一個比方:如果上帝是萬能的,那麼請他找一塊他無法
舉起來的巨石來,如果他找不到,那他不是萬能,如果他找到了,那仍然證明了他不
是萬能。如果耶穌真的是萬能,為什麼他每次只治好一個瘸子,一個癱子,一個瞎子,
為什麼他不能讓整個人類永遠與疾病無緣?為什麼他不能讓這個世界美麗得過分?使
空氣成為備用食品,非洲難民再也不受飢餓之苦,在沒東西吃的時候猛吸兩口氣便填
飽肚子,剛出生的嬰兒個個健康聰明,世上的蚊子,蒼蠅,臭蟲,蟑螂,病菌,疾病,
統統消失,或者至少讓蚊子不叮人類只叮老鼠,等等。所以用伍迪埃倫的話來說,上
帝最多是一個「underachiever」。

在我聽到,見到的基督徒的見證中,有述說如何依靠上帝而從不治之症中奇迹般恢復
的,也有生患絕症者說上帝是如此青睞他以致一定要讓他患上絕症以便來傳揚福音。
有人曾經打過這樣一個關於基督徒見證的比方,某架飛機失事,一百個人中九十九個
死了,倖存的那位見證耶穌救了他。這個故事的意思是說如果那位倖存的可以見證上
帝的存在,那麼是否可以說死去的九十九位便可證明上帝的不存在,或者不公義呢?

人類的災難和上帝的仁慈萬能之間的矛盾是從一開始就一直困惑我的問題。最常聽到
的回答是上帝不想讓我們成為「溫室里的花朵」,所以要讓一些消極的東西如災難之
類存在。我聽到這些回答常常想到林肯的一句話,「每次我聽到有人為奴隸制辯護時,
我總有一種衝動,一種將奴隸制施加在他個人身上的衝動。」我並不是針對某個人有
成見,我只是不太相信有人能告訴一個被日本兵強暴的母親說仁慈萬能的上帝之所以
沒有制止那個日本鬼子用刺刀刺死她的嬰兒是因為他不希望她成為一朵「溫室里的花
朵」。

聖經中對災難的描述最有代表性的是約伯記。我讀完后沒完全明白,只感覺上帝比人
類更自私。為了與魔鬼打個賭,為了檢驗約伯是否對他忠誠,他可以讓約伯的全家成
為犧牲品。其實從整本聖經看,這似乎便是上帝生存的意義和目的 -- 讓人類認識他,
崇拜他,必要時檢驗他們的忠誠。至於是什麼手段,是用今世的災難如降災於長子,
降瘟疫等等來逼迫,還是用自己兒子的死來感化他們,或是用來世天堂的誘惑或地獄
的威脅,上帝無所謂,可謂是不擇手段。 讀一讀舊約那些繁瑣無比的宗教禮儀和教條
我們便可以看到上帝對人類是否忠誠聽話的重視遠遠超過他對人類自身的幸福快樂的
關心,我也不難理解為什麼林肯說「聖經不是我的書,基督教也不是我的宗教,我永遠
也不會贊同聖經中冗長煩瑣的教條。」

我現在開始慢慢理解人性解放的意義了。它不是指從人類道德的約束中解放出來,而
是從基督教教條的束縛中解放出來,明正言順地追求人類自己的幸福和快樂。當一個
人聽了基督教的福音但不接受的時候,常常會有人用約翰福音3章19節來說明原因,"
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 如
果是這樣的話我倒想問問這個世界上有幾個基督徒有資格對別人下這樣的論斷。聖經
中耶穌教導年輕的富人應該將他的財富分給窮人,雅各書中提到「人若知道行善,卻
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雅4:17) 這樣的標準有幾個人能做到?對許多做不到
這兩點的基督徒來說,如此論斷別人是否有點五十步笑百步?我看只有在亞非洲貧窮
的國家傳道的牧師才有資格這樣評論別人。我對他們有一種複雜的感覺,一方面對他
們傳達的信息我不知道是更多地安撫了心靈還是麻痹了知覺,一方面又對他們無私的
獻身精神由衷地尊敬,羨慕,甚至嫉妒。我參加的教會活動中最感動的,印象最深的
一次便是看一位從美國去羅馬尼亞向一群大陸的生意人傳福音的牧師的錄象。我不是
被福音感動,我是被他個人在那樣艱苦的環境里對他的理想的追求而感動,而落淚。

道德的標準是無法定義的,我想道德標準之所以沒有成為法律的一部分,便是因為它
的難以定義。事實上要定義法律已經是何其難。我倒相信世界上大部分的道德問題應
該是把握分寸,就事論事,而不是一刀切。也許一個人行為處事能多為別人著想,能
願意犧牲一部分自己的利益就很不錯了。世界上最不道德的是什麼?是戰爭,疾病,
災害,事故,地震,飢荒,貧窮,是天生的不健康的嬰兒,而如果一個能制止這一切
的人對這一切無動於衷的話,我們當然要譴責他的不道德,但是一旦人換成神,他的
無動於衷為何就不受譴責,反被當作高深莫測,當作深謀遠慮,當作別有安排?基督
教以聖經為標準我認為有一個很大的問題,也就是如何理解聖經的問題。世界上說起
來只有一本聖經,然而在每一個人心裡都有一個不同版本的聖經。否則這個世界上也
不會出現這麼多基督教派別了。就說「愛人如己」這句話,英文是「愛你的鄰居如愛
你自己」。有人可以理解為「愛所有的人」,有人可以理解為「愛你家周圍一英里的
鄰居」,也有人可以理解為」愛你家周圍五英里的鄰居」,當然也有人可以理解為「
愛與你在信仰上相近相似的人」。再說教會裡最常聽到的「愛」這個詞你如何定義,
哥林多前書十三章中的定義大概是世界上最有名的了,然而也有極端的基督徒認為以
屠殺制止別人犯罪是「愛」。試想如果你認為一個人馬上要經受不了一個誘惑從而犯
罪下地獄的話,你殺了他。從而他上天堂你下地獄,那你可以說是犧牲了自己而救了
他。我覺得「愛」和寬容,理解,同情都是應該提倡的。與信心相比,理解不是基督
教倡導的重點。而要實現一個人內心的平靜,人與人之間的和諧,國家與國家之間的
和平,理解應該是最理想最有效但可惜也是最困難的途徑。人與人是如此的不同而相
互理解又是如此的困難,這恐怕是人類最大的悲劇之一。我想即便是天天生活在一起,
深深相愛的夫妻都時常會體會到這一點。寬容可以說彌補了理解的不足,可是基督教
的教義從本質上來說就是對其他不同思想的排斥和不寬容,這也就難怪會出現十字軍
東征及迫害異教徒的現象。新約中好容易有點寬容別人罪過的教誨,但仍然是建立在
基督教本身的一套是非標準上。而且馬太福音第十章則使這一教誨很難讓人有清楚的
理解。與愛相比,對陌生人的寬容和同情更容易一點。然而如果基督教對很多不同的
意見和沒有傷害到別人的行為很輕易得就定為「罪」,那麼「愛」是不是太遙遠,太
不切實際了一點?

提到極端分子這也是我開始不太明白的問題。我們常常可以看到不少變態的殺人犯或
者恐怖分子是有宗教信仰的,而世上也有不少極端的原教旨主義基督徒。他們的所作
所為很難讓人將他們和耶穌放在一起。然而,聖經上的確是有很多的非常極端的教義,
比如說咒罵父母的要處死(出21:17),通姦的要處死(利20:10),割自己的手,挖自己
的眼(太5:29-30),等等。當然很多基督徒會說聖經中很多是比喻,而非教條,當代
的基督教早就吸取了過去的教訓。問題是在美國最近的10年裡,我們可以看到持極端
基督教觀點的總統候選人如帕特.羅伯遜,帕特.布坎南以及其他極端保守的基督教領
導人是如何藉助教會的力量力圖使基督教參與和影響政治,從而使之成為道德的準則
和強加的信仰。布坎南便在講演中將無神論者,同性戀者,非法移民,燒國旗者,罪
犯,等等歸入一類。羅伯遜則說「我們不是一個國家,我們是兩個完全分離的國家,
基督徒和非基督徒。」他們對非基督徒的仇視讓人很容易就聯想到希特勒對猶太人的
仇視。說起來似乎華人基督徒都不太會那麼極端,都是只講耶穌的愛,但是只要你相
信世界上有魔鬼撒旦,那麼無論如何你都是朝著相信某個人是魔鬼的化身或附身邁出
了至關重要的一小步。我們全家常去的華人教會就發生過請人來驅靈趕鬼的事,雖然
說起來是用了比較好聽的詞。結果是導致信徒的迷惑和彼此間的意見看法不合。

大部分人談基督教都是基督耶穌的愛,而不是舊約的老上帝。耶穌的很多教誨是發人
深省,讓我時常為我自己的自私和對他人的漠不關心而感到慚愧。但是說他的所作所
為是人類道德的最高境界是否有點過分,其實在他之前的希臘哲人早就提出了類似的
道德教誨。耶穌如果是全人類的救主,為什麼他說「我奉差遣,不過是到以色列家迷
失的羊那裡去。"(太15:24)。舊約雖然充斥了血腥的暴力,但更殘酷的地獄的概念似
乎反倒是新約中象徵著溫情,容忍,仁愛的耶穌提出來的。除了地獄,耶穌最讓我難
以接受的幾句話是馬太福音第十章。「你們不要想我來,是叫地上太平。我來並不是
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刀兵。因為我來,是叫人與父親生疏,女兒與母親生疏,
媳婦與婆婆生疏。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
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 不配作我的門徒。" 看看中世紀的黑暗,耶穌的這段話可
謂是準確的預言。我最喜歡的新約的一句話卻偏偏不是耶穌而是一個普通的文士說的。
"並且盡心,盡智,儘力,愛他,又愛人如己,就比一切燔祭,和各樣祭祀,好的多。"
(可12:33)  這或許是因為我個人比較討厭表面形式。

最後再談談教育孩子的問題。中國人都認為讓孩子在對一個權威的尊敬和服從中長大
比較保險,這樣的孩子不太容易走歪路。我同意這一觀點主要是因為在孩子對很多事
情還沒法理解的時候是需要學會服從。但是我不同意我們應該將自己和自己長大的孩
子永遠當作嬰兒從而對一個權威永遠服服貼貼。只有用講道理來說服孩子,才是最好
的教育。人類今天的主要科學成就可以說與對上帝的崇拜沒有太大關係,恰恰相反,
對上帝及其他的權威的盲目崇拜始終是科學進步的主要障礙之一。

作為一個非基督徒,我認為當我們教育一個孩子說他生來就是罪人,他的本性就是邪
惡的時候,這是扭曲人性,當我們教育一個孩子說他的成就實際不是出於他,而是一
個至高的神通過他而完成的時候,這是扭曲人性,當我們教育一個孩子說他的過錯都
是出於他自己罪惡的本性的時候,這是扭曲人性,當我們教育一個孩子說他生命中最
重要的是絕對地服從一個至高的權威的時候,這是扭曲人性,當我們教育一個孩子說
這個世界上的人只分為兩種,一種進天堂,另一種進地獄的時候,這是扭曲人性,當
我們教育一個孩子說對不能理解的東西盲目地相信甚至崇拜是一件美德時,這是扭曲
人性, 當我們教育一個孩子說為了取悅一個至高無上的權威而獻上自己親人的生命是
一種美德的時候,這不是扭曲人性,這是扼殺人性。

我知道包括我太太在內的許多基督徒朋友恐怕不會同意我的很多觀點,有的可能感覺
受了侮辱,我對此很抱歉。但如果我不把自己真實的想法寫出來,我覺得那是我對
他們的欺騙。我只是感慨世界上的人是如此不同以致同樣是一本聖經居然能有如此不
同的基督徒。我不否認對有些基督徒有一種羨慕和嫉妒的感覺,因為他們從他們的宗
教信仰上得到了精神上的力量,他們體會到了一種我無法體會到的奇特的感覺。聖經
里的很多東西對我而言象無法越過的鴻溝,而他們或憑理解,或憑信心而不斷從中找
到了力量和依靠。我想就象耶穌聽到施洗約翰被殺后躲到無人的地方長時間禱告一樣,
一個虔誠的基督徒在遭遇到挫折和不幸后的盡心禱告可能是這個世界上少有的良藥。
相信有一位宇宙的主宰與你同在,做你的指路明燈,做你的力量源泉,做你來世入
天堂的保證,那是挺美妙的。你不再害怕死亡,你有了標準答案,你盼望永生,你瀟
灑今生,你沒有與家人的生離死別,因為你們將在天堂重逢,一起敬拜上帝。然而正
如聖經中說,「因為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可22:14) 雖然我聽過一些與神直
接交流的見證, 自己也做過禱告,卻從未感覺到有這樣一種神秘的力量的存在。我想
我大概便是沒被選上的。我想我最終能做的便是對自己的誠實,如果我對基督教的基
本教義都不能接受的話,我想我對聖經和基督教的真偽已經懶得追究了。我對一個完
美的神有太美好的想象和太高的標準以致要我接受舊約上的這位我所不齒的神似乎是
不太可能的了。

雖然我已經暫停了對基督教的追求,但我對一年來參加的查經和教會活動並沒有覺得
是浪費。至少對基督教的了解幫助了我理解和欣賞伍迪艾倫的電影,尤其是其中很多
精彩的台詞。我覺得恰恰是因為對基督教的矛盾心理促使我對許多信仰,人生觀,死
亡等問題做了很多反省和思考,這其實可以說是我一年教會活動最大的收穫。我也在
與基督徒朋友的交往中深深感受到信仰自由的重要 -- 我覺得他們選擇信仰基督教的
自由是不應該受到任何侵犯的,就好象我選擇不信仰基督教的權力不應該受到侵犯一
樣。以前我以為自己相信的是無神論,其實對有神論可以說所知甚少,這也難怪接觸
到一點基督教的一些積極的價值觀便很快迷惑了。

對基督教的幻滅對我有一點打擊,人畢竟是不太甘心到這個世界上只走一會。但是恰
恰是出於對神的存在的幻滅,使我越發意識到人與人之間的溫情的重要。我們就象一
群沒有父母保護和照料的孤兒在這茫茫的宇宙之中生存掙扎,彼此能做的也就是相互
拉一把。我覺得羅素的話有一定道理,「你只要承認科學的一般規律,就必然認為,
地球上人類生命和一切生命到了一定階段都將滅亡,這是太陽系逐漸衰亡的過程."
讀到這裡我不由想起前不久看過的迪斯尼電影《恐龍》,當時我在觀看時就有點惺惺
相惜的感覺,咱們人類不就挺象那一群恐龍嘛?卡爾.薩根說得好,「在這個因為愛
和深深的道義而顯得如此精美的世界上,我們沒有理由用一些沒有多少證據的美麗的
故事來欺騙自己。對我而言,更好的是在我們意識到生命的脆弱之餘,用我們的雙眼
面對死亡,並且每天為短暫的生命所提供的如此豐盛的一切而由衷地感激。」

話又說回來,人即便有了永生又如何呢?永遠地跪下崇拜上帝,聆聽地獄的哭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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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jyang3 發表於 2007-2-16 02:39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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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談談基督教

沈中

在寫《我為什麼成不了基督徒》之時,我便想到會有基督徒出來逐條回應我。基甸兄
在他的應答文章中(http://noah.ccim.org/htdocs/archive.nsf/BoFangJi?OpenPage)
稱我的問題多是老調重彈,我也覺得他提供的答案跟我以前得到的大同小異。可見信
仰問題真的是蘿蔔青菜,各有所愛,辯來辯去,也不知道能增進多少相互理解。不過
我想一個很大的區別便是我認為與我意見不一的基督徒完全可以生活得美好幸福,我
對接觸到的不少基督徒都有油然起敬甚至羨慕不已的感覺,而在基甸這樣的基督徒眼
里,我則是咎由自取的地獄里的乾柴,一個「沒有生命,價值虛無」的可憐蟲。

基甸兄認為反基督教的人對聖經的理解是片面的,割裂的,沒有從整體上來認識神的
慈愛公義,這是我常常聽到的標準答案。但我不覺得一個人一定要對整本聖經了解得
滾瓜爛熟,倒背如流才能對其中的某些要點做出判斷。即便讀遍世界上所有贊同基督
教的書,讀懂聖經的一字一句,我想我也無法理解世界上會有如此特殊的情形以致殺
害嬰兒,強佔被俘的婦女,永遠地折磨一個生命,或者謀殺自己無辜的骨肉居然會是
公義之舉。僅僅因為埃及人殺了以色列人的孩子便能明正言順地對埃及人無辜的孩子
下毒手嗎?上帝樂意犧牲自己的兒子便意味著我也得樂意奉獻自己的兒子嗎?這是什
么樣的強盜邏輯?即便聖經的記載是真實的,我可以對耶穌的犧牲精神佩服得五體投
地,對上帝的仁愛感激涕零,但這一切並不能說明舊約中上帝的殘暴行為便是明正言
順,便是理直氣壯的了。這就象一個人犯了錯,雖然後來將功補過或者甚至功大於過,
但這並非是說以前的錯誤也變成正確了。你能因為上帝燒了一桌香噴噴的好飯菜便宣
布說他不久之前放的那個臭屁其實是香的嗎?對上帝的公平全面的認識和評價可以是
有功有過,功過七三開或五五開,等等,當然如果他能廢了地獄的極刑,放下臭架子,
對舊約中記載的暴行端正態度有個正確認識,那麼總的來說也許仍不失為一位好上帝。
基甸兄說我「敢於用人類的標準來衡量和判斷上帝」是基於自己的「信心」在說話,
對此我供認不諱,第一,我乃凡夫俗子除了人類的標準我暫時還不知如何用神仙的標
准來衡量上帝,第二,我的信心是建立在對人類最基本的倫理道德的理解的基礎上,而
不是某些我不理解的神秘教條。如果基甸兄覺得我太狂妄,膽敢衡量指責上帝,或者
質問我『我們是誰,要以我們的「想法」來「規定」上帝?』,那麼我只能說既然基
督教常常以耶穌降生馬槽等來顯明上帝的謙卑,那麼咱們渺小的人類總可以問一兩個
荒謬的問題吧?基督教不是說耶穌來就是為了讓我們這些愚笨之人能理解天上的道理
嗎?如果僅僅因為上帝與人類是創造和被造的關係咱們便得啞口無言,不許胡亂髮問,
那麼上帝當年幹嘛不幹脆點造兩個機器人?基甸兄認為我應該對聖經有充分全面的理
解才能下判斷,我倒想問是否我也應該對浩瀚無邊的佛經融會貫通才能判斷基督教是
對而佛教是錯呢?翻開了葵花寶典的第一頁,還需要再看第二頁嗎?這話不太好聽,
也不一定準確,但不可否認的事實便是不少非基督徒在接觸到基督教最基本的某些教
義時便已經覺得鴻溝難越了。如果僅僅是因為我沒有讀通讀懂整本聖經,便說明我的
觀點的偏狹,那麼請問世上有幾位敢自稱讀通讀懂了整本聖經,象基甸兄這樣對聖經
有著深入全面的理解的基督徒恐怕也不敢說完全明白了《啟示錄》吧?偏偏是這本沒
有多少人能完全理解的書,卻是被那麼多的信徒奉為至高無上的真理,這是不是多少
有點古怪?

在我看來,如果我有一天能心安理得地相信聖經中殺害嬰兒,強佔被俘的婦女,永遠
地折磨一個生命,或是謀殺自己無辜的骨肉都是在特殊情形下的公義之舉,那麼或許
我具備了某些基督教所要求的特性,但更可怕更可悲的恐怕是我自己身上的幾根珍貴
的人性的神經已經被麻醉了。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這就有點象文革中圍觀的人群對造反
派或紅衛兵鎮壓反革命和走資派的種種侮辱人格,趕盡殺絕的行為麻木不仁一樣,因
為在他們看來對死不改悔的反革命和走資派當然不需要講什麼仁義道德,禮儀廉恥。

當一個象基甸兄那樣的基督徒認為「肉身的死亡不是最後的滅亡」,反倒是可能進了
天堂的時候,我想一方面他會對發生在自己身上或身邊的死亡抱有一種豁達的態度,
這一點便是我認為基督教所能起到的積極的效應,因為有些基督徒由此便能比較達觀
地看待親人的離世。然而另一方面,這也可能導致了對生命的輕視,尤其是對那些嬰
兒和能進天堂的基督徒的生命的輕視,更嚴重一點的結果便是對自己的生命的輕視。
有的基督徒和傳道人由此能挺身而出不惜犧牲自己去保護懦弱無助的受害者,但同樣
也有狂熱的基督徒在宗教迫害和戰爭中會變得視死如歸,當年十字軍在一法國小城為
區分正統和異端發愁時教皇也曾借用這一原則讓他們血洗全城以便將這困難的分辨工
作轉交給上帝來完成。當一個象基甸兄這樣的基督徒用「肉身的死亡不是最後的滅亡」
來替上帝開脫或減輕屠殺埃及嬰兒的責任的時候,我想問的是僅僅因為一個無辜的生
命死後能入天堂便可以加害於他嗎?這就好象某個強盜對受害者說老子今日出於無奈
殺了你,但是別擔心,因為老子以後每年給你燒紙錢. 假如上帝因為我老要揪他的小
辮子而懷恨在心,從而降罪於我的孩子和我那信仰基督耶穌的老婆來作為對我的懲罰,
那麼基甸兄是否要拍手稱快呢?恐怕你要說上帝鑒於我甘於犧牲自己,勇於充當反面
教材,所以獎勵我的夫人和孩子提前進入天堂,同時也以此來讓我能及時反省,免得
受那地獄之苦,可見上帝是多麼慈愛,多麼偉大,多麼令人難以琢磨的深刻。如果你
把天堂搬出來證明世上沒有一個冤魂,沒有一個無辜的受害者,那麼我就只能閉嘴無
言了,歷史上基督教犯下的濫殺無辜的罪行也大概可以一筆勾銷了。這個世界上至少
「好人死得早,惡人享富貴"這一現象基督教便有了圓滿的解釋,好人是提前入天堂享
福,惡人則是因為上帝慈愛所以還在等他悔改。很多相信"肉身的死亡不是最後的滅
亡"的宗教都會有一個非常可惡的副產品,那便是不少不相信這一點的旁觀者也弄不
好會莫明其妙地成為這一信念的無辜的犧牲品。我覺得用「肉身的死亡不是最後的滅
亡」來替濫殺無辜的行為開脫是非常危險的,當然你可以說這些都是上帝才有權採取
的行動,但是同樣一件事情為何上帝幹起來明正言順,換成人類便是罪惡行徑?基督
徒對天堂的信心本身並沒有什麼不好,但是如果真的麻木不仁到了認為無辜的被害者
死了無所謂反正也是進天堂的話,這種態度恐怕就不是達觀而是冷血了。我覺得達觀
地看待死亡和珍惜生命兩者本身並沒有矛盾,但是如何把握好信仰與現實之間的分寸
對每一個基督徒來說都是一個非常嚴峻的挑戰。

基甸兄看到了我文中批評很多佈道活動空洞形式,但卻無視我提及的「感人肺腑,觸
人深思的見證和佈道"。而且不喜歡某些佈道活動便說明我"對基督教信仰本身並沒有
認真的尋求和思考" 嗎?如果我更喜歡通過閱讀等其他方式來提高認識呢?基甸兄同
樣看到了本人深受反基督教言論的毒害長達一個月之久,但卻對我受基督教教義熏陶
長達一年之久的事實視若不見,從而給我一個"一邊倒只受反基督教言論的影響"的結
論。如果你也是如此沒有割裂,公平全面地理解聖經的話,那麼看來我們對「沒有割
裂,公平全面」的理解和定義就已經相差甚遠了。事實上恰恰是因為基督教在我心中
動了一年的功在那麼短短的時間裡就遭到如此嚴重的全面挑戰,從而促使我不得不面
對一些我不願面對的現實。坦率地說,我從很多歷史上著名的反基督教的言論中感受
到了更多更有力的思想。我的思想或許"偏頗、失真和扭曲", 但是從我的一篇短短的
個人感想便能看出我這個人一邊倒只受反基督教言論的影響,動機是「功利主義」,
「對基督教信仰本身並沒有認真的尋求和思考",帶有色眼鏡,從反基宣傳材料上面搬
來典型問題,抄襲反基督教的文章,等等,這是不是多少有點武斷,有點走題?我承
認是受了不少反基督教的言論的影響,但這並非是說我身邊的基督徒朋友們對我的幫
助便是白費,也並不是說我認為基督教一無是處。因為我個人的無知我當然需要聽聽
多方的觀點,因為我個人的軟弱我當然也想找到一些與我有同感的人,所以"拉名人
壯膽"自然也是我的一招,基督徒不還一塊兒禱告禮拜來互相鼓勵嗎,更何況你還有宇
宙的主宰替你撐腰呢。世界上並非人人都能象基甸兄那樣能成為自創招數,自成一派,
縱橫網上,為他人指點迷津的大宗師的。愛因斯坦的信仰問題在基甸兄看來是我孤陋
寡聞未能及早拜讀大作, 但《遊子吟》一書,范學德的《為什麼我不願意成為基督徒》
一文,遠志明弟兄的佈道會都提及愛因斯坦相信神,所以儘管基甸兄見識過人,博聞
強記,還請對我們這些落後分子,孤陋寡聞之人多多包涵。也請將來見了耶穌為愛因
斯坦美言兩句,免了他老人家的地獄之苦。至於美國開國國父們是否是基督徒,我覺
得多爭無益,與其非要去下個結論,還不如從他們說過的話,寫過的句子中好好體會
有益的思想,提高自己的認識。不過你按某某某的論證說這個世界上嚴格說來沒有一
個真正的基督徒則未免太消極悲觀了一點,據我所猜,不嚴格地說這個世界上的人百
分之八,九十是基督徒 -- 即便是我這樣的死硬分子都還偶爾學老美感慨一聲「Oh,
My God !」 或者 「Jesus Christ!」。

我對人性的看法曾經很悲觀,也曾經同意基督教人性醜惡的說法,但那都是在我描述
個人經歷的時候所介紹到的一點暫時的想法,而我的文章後來清楚地說明"我不知道
人的本性是美是丑"。我現在覺得對這個問題其實根本就沒必要非得選個立場,只要認
識到人性既有軟弱醜惡的一面也有堅強美麗的一面就足夠了。如果對世界上的事情非
得從聖經出發選個立場,那麼我的生活是不是太累啦?這個世界除了輸贏,對錯,美
丑,真假,是不是還有點別的東西?

上帝與大石頭的比喻的確從邏輯上來講是錯誤的。我並非是想以邏輯來證明上帝萬能
的不成立,這就象證明上帝不存在一樣不可能實現。我本想說明上帝萬能這一說法的
荒謬,但是選用的比喻欠妥。如果要談邏輯的話,或許有人能證明上帝做得到十件事,
百件事,千件事,但恐怕沒人能證明上帝無所不能。宗教信仰本身就是一個人精神上
的私事,如果某些基督徒硬要說它是看得見,摸得著,活生生,滴水不漏,歷經驗證
可以用邏輯推導而出的真理,那不僅慕道友,恐怕不少基督徒都要請他寫一本聖經的
輔導書讓大家見識見識。

我不太理解這句:「如果真的有永恆,而上帝是全能的,我們願意相信一個有審判的
上帝,還是一個根本不會有永恆當中的「賞善罰惡」的審判的上帝?」好象是說如果
有上帝和永恆,那麼是一個有審判的上帝好呢還是一個不審判的上帝好?這恐怕又得
回到一個基本的問題上來,到底永恆的公義和人類的長生不死是人們自己心裡所希望
得到的不切實際的安慰呢還是一個鐵的事實。如果僅僅因為我們自己對一件事情的喜
好恨惡便可以決定我們是否應該相信它,那麼我可不可以不相信地獄和魔鬼?還是我
原文提到的觀點,對一個價值觀和未實現的理想我可以根據自己的喜好決定是否相信
或贊成,但對一個事件,一個現存的現象我更希望的是建立在理解和證據的基礎上的
相信。

我覺得同性戀無論是人是事本身就已經令人同情,更不要說它所受到的種種歧視打擊了。
基督徒宣稱同性戀是罪惡,是道德墮落,那也只是引用聖經來證明上帝是討厭同性戀
的行為的, 說到底也不過是根據一本書得來的結論,至於現實生活中到底同性戀給他
人帶來多大損害,為何建立在真摯感情上的同性戀會是淫邪之舉,為何從倫理道德上
來說同性間的性關係就一定比異性間的性關係墮落低下,我到現在也沒有看到一點有
說服力的說明。而且即便同性戀有侵害他人的例子,比起歷史上源於基督教的暴行大
概還是微不足道的吧?反過來從歷史上看,同性戀受迫害歧視的例子恐怕倒不少。我
對同性戀的看法和基督教恰恰相反,我覺得建立在真情基礎上的同性戀就象其他人與
人之間相濡以沫的感情一樣,反而說明了在這個因為社會偏見歧視而顯得異常冰冷的
世界上還是存在著人性的溫暖的。建議對同性戀這個問題有興趣的朋友看看電影《蜘
蛛女之吻》,這是我所看過的涉及同性戀的電影中給我印象最深的一部,也是我難得
看到的一部觸及我心靈深處讓我久久難忘的佳作。我曾經有一位非常要好的朋友,直
到我和他失去聯繫,即將來美之際才知道他是同性戀,才明白為何他時常會流露出那
種無奈的苦澀憂傷,為何他會將自己關在小屋裡一邊整瓶地喝酒一邊聽《霸王別姬》
里的那首凄涼的《當愛已成往事》,我無法想象他所承受和經歷到的那些無處訴說的
痛苦是如何之深,我只是有時在夜深人靜的時候想到他而忍不住潸然淚下。

我承認我接觸到的很多基督徒純潔善良,我同樣也承認我的很多非基督徒朋友友好正
直。以是否信仰基督教來衡量一個人的品行就如同以一個人的種族來判斷他是高貴還
是下賤。世界上每個人都有一個不同的是非善惡的標準,世人對基督教之所以會有如
此複雜矛盾的看法,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便是這一點的反應。善良的基督徒從聖經中看
到的全是耶穌的愛,功利的基督徒看到的是地獄的火和天堂的永生,死板的基督徒看
到的是清規戒律,靈活的基督徒看到的則是寓言啟示。我原文中之所以提及基督教積
極的一面便是想說明世上的確有很多正直善良的基督徒從基督教積極的一面獲取了精
神上的力量,這是我親眼所見的事實,但這並非是說不信基督教的人就只能過著基甸
兄為我描述的那種悲慘生活。平心而論,誰能說人類的歷史表明了非基督徒從整體上
來說是比基督徒更壞的?世界上公認的最偉大的兩位科學家牛頓和愛因斯坦,據我所
知前者可算是基督徒而後者不是,兩者學術上的成就難分上下,然而前者的人格品行
比起後者恐怕就有點望塵莫及了。如果基督徒的善行能說明基督教教義的偉大,那麼
歷史上基督徒的暴行便說明什麼?說明千千萬萬的人類愚蠢得連上帝的話也誤解了嗎?
如果是這樣上帝為何不把話說清楚點?難道他象人類一樣也有溝通上的困難嗎?為什
么佛教如此漫長的歷史倒沒有基督教那麼多血腥味呢?當一個基督徒驕傲地宣稱幾千
年來世人試圖推翻和質疑聖經都是以失敗而告終的時候,我想他應該不要忘記這跟許
多基督徒先輩們當年為了捍衛「基督教真理」從而拋他人頭顱,撒他人熱血還是有著
很大關係的。某些基督徒一面稱聖經是不倒的真理,一面卻輕輕鬆鬆地給這些先輩們
戴上「曲解聖經」的帽子從而不認他們是真正的先驅者,這似乎有點過河拆橋之嫌吧?

關於苦難的問題多言無益,基甸兄這樣大智大勇,見識非凡,參透了《約伯記》,又
有上帝相助,當然可以比較超脫塵世,我乃凡夫俗子,不僅時常要為自己世間的事情
煩惱傷神,還不時因周圍他人的厄運而生物傷其類之感,哪裡還有胸懷和氣概站到一
個虛無飄渺的上帝的角度去感受他一時的喪子之痛。更何況看看人類歷史上多少次純
朴善良的人們被狡猾兇殘的惡棍無情地佔有,奴役,壓榨,消滅,而又有幾次萬能慈
愛的上帝伸出了他那尊貴的手來主持正義,更何況還有那麼多罪行是借著他的名,以
推廣基督教為口號的。耶穌做為一個神死而復活從而享受永遠的讚美,相比之下布魯
諾,塞維斯特之流做為凡人卻傻忽忽地與教廷作對,為自己的信念獻身,他們當中恐
怕還不乏要在地獄中受永遠煎熬的,由此可見人和神的見識修為畢竟差了一大節.
基督徒常常用苦難可以磨鍊人的意志來說明上帝為何允許它的存在,我承認這一說法
適用於某些苦難,但是問題是這個世界上又有多少苦難在我個人看來除了眼淚和惡夢
之外是再也不能給我們帶來任何其他東西的。如果把上帝與人類比成父母與子女,那
么上帝允許某些苦難降臨人世也許就象慈愛而有遠見的父母將自己長大的孩子推進了
雷電交加,野獸縱橫的森林,但也有些苦難在我個人看來就好象冷酷無情的父母將自
己嗷嗷待哺的骨肉遺棄在荒郊野外。

斯蒂芬.霍金在他的《時間簡史》一書中曾描述到有一次他去梵蒂岡參加羅馬教會主
辦的關於宇宙學的學術會議。教皇在會議結束的時候會見了這批傑出的宇宙學權威。
教皇指出他們可以探討宇宙大爆炸之後的演變,但是他們不應該研究或質疑宇宙大爆
炸本身因為那便是上帝創造天地的開始因而大爆炸便是上帝的傑作。霍金接著寫道「
我很高興教皇明白了我剛剛講完的報告的主題--關於時空不是無限的但是卻是沒有邊
際的可能性,也就是說時空沒有開始,也沒有一個創造的瞬間。我沒有意圖要分享伽
利略的命運,我對伽利略有一種強烈的惺惺相惜之感,部分的原因就是我碰巧是在他
死後整整三百年後出生的。」當宗教以政治為後盾凌駕於哲學和科學之上,從而對不
屬自己或自己不擅長的領域指手劃腳的時候,我想我們的言論思想自由恐怕就岌岌可
危了。所幸的是,政教分離似乎是歷史潮流,而今天即便是再荒謬再反動的想法,教
皇他老人家恐怕也鞭長莫及了。

有人曾說科學之所以與宗教相比能在自己的領域裡有著更大的成功是因為科學本身包
含著嚴格的校驗與糾正的機制。事實上世界上幾乎所有的宗教強調的都是其本身的至
高無上,獨一無二,唯我獨尊的地位,而只有在科學鐵的事實面前,在血淋淋的歷史
面前,才會有宗教領袖承認其對宗教經典的「誤解」,承認其錯誤的信仰實踐。科學
當然不能解決人類所有的問題,它只是為我們提供了一把鋒利的兩面利刃。但是至少
科學研究提倡的暢所欲言,事實勝過權威,有錯必糾,學術寬容,等等還是值得我們
在看待其它問題時借鑒的。與科學界相比,當代基督教的教會組織如果不能時時刻刻
牢記歷史的教訓,不斷糾正自己的錯誤,而只是沉浸在自我陶醉,自我欣賞,自以為
是當中,那麼我個人覺得這是危險的,尤其考慮到可能因「肉身的死亡不是最後的滅
亡」之類的教義而殃及池魚的時候我作為非基督徒就覺得更有責任在某些問題上給他
們潑潑涼水了。今日源於基督教的不良行為比起歷史上基督教的暴行可能微不足道,
但是我覺得當代基督徒還是有責任多了解歷史上和當代基督教信仰實踐的誤區。我參
加了一年的教會活動,從沒有看到過從反省教育出發,以歷史上基督教的負面影響或
錯誤的基督教信仰實踐作為專題的講道。僅僅是對馬丁路德,加爾文等人消極和不太
光彩的一面我便覺得暴露太少。其實一個基督徒對上帝和基督教充滿了信心本身並非
一定是壞事,但是我想他不應該就此喪失獨立思考判斷的能力,不應該消滅自己與眾
人意見不一的勇氣, 不應該忘記自己有義務質疑牧師講道的內容和觀點。尤其是在將
信仰運用到實踐中來的時候,更是要記住有多少好心辦壞事的先例, 記住歷史上千千
萬萬和自己一樣普通尋常的基督徒都曾經「曲解」了聖經,記住歷史上從來就沒有多
少以魔鬼撒旦的名義犯下的罪行,反倒是有不少是借了上帝和耶穌之名。其實獨立思
考判斷對非基督徒來說也是同樣重要,按托馬斯.傑弗遜的觀點,一個真正的民主政
體其實不僅僅是建立在一套政治制度上,而更重要的則是要建立在每一個公民都有能
力獨立思考,分辨,分析,判斷的基礎上。

我覺得基督教最可貴的教義之一是其所倡導的自我反省,自我懺悔這一點,就如孔子
的「吾日三省吾身」一樣。不斷反省,定期對自己的思想言行清污整頓,不斷提醒自
己生活的真正意義和目標,懂得珍惜某些東西的來之不易,這些都不是那麼容易做到
的。這個世界上不少的悲劇恐怕都是因為人們在看待自己和別人的時候不知不覺地使
用了兩種不同的標準,而不斷地反省自己是有助於減少人與人之間直接正面的衝突的。
有些基督徒似乎欺軟怕硬,在對上帝懺悔禱告的時候謙和自責,轉過臉來在自己的同
類面前卻高傲固執,好象因為對一套至高無上的真理的獨斷理解和掌握就可以使他個
人也變得滴水不漏,毫無缺陷一樣,有的甚至自認是某某真理的捍衛者從而毫不留情
地迫害鎮壓那些持不同意見的,相信不同宗教的人。

按我對基督教的理解,基督教認為人生最重要的是聖潔,而不是快樂,或者說聖潔便
是最大的快樂。就我個人而言,我認為尋找到自己真正的幸福快樂是最重要的,道義
不是目的,而只是幸福快樂的基礎。至於別人是如何看待人生的意義的,我想仁者見
仁,智者見智,各有各的想法。有些基督徒動輒以未來的天堂定居者的口吻拿天堂的
美妙和地獄的恐怖來教育非基督徒只有歸依上帝才能找到人生的意義,按照愛因斯坦
的說法,人類如果要靠對天堂的嚮往和對地獄的恐懼才能彼此相親相愛,友善互助的
話,那麼我們真的應該要為自己的存在而感到悲哀了。 儘管這個世界沒有能讓每個
人都滿意的公平,但我覺得對於一個遵紀守法但道德敗壞的人來說他所錯過的某些美
好的東西便已經是對他極大的懲罰了。對我自己來說,我覺得道德感的喪失即意味著
自己對世上很多美好的東西的知覺的喪失,從而淪為行屍走肉。有人認為宗教對道德
高尚,大測大悟的君子可能多餘,但是對於不懂倫理道德高深學問的老百姓未必不是
一件好事,因為目光短淺頭腦簡單的他們從此便能在胡蘿蔔加大棒的簡單的獎懲機制
下有效地為社會文明做出貢獻。這種觀點有合理之處,但我覺得即便沒有什麼胡蘿蔔
加大棒的機制,對一個國家和社會危害更大的似乎往往不是老百姓的純樸老實,反而是
那些有頭腦有知識的狡猾虛偽。而且沒學問的老百姓的道德水準未必便比有學問的文
化人低,他們面臨的最大問題應該不是道德墮落而是愚昧無知,他們常常是在盲目地
相信和追隨一套教條,一個權威之後才會容易被操縱,被欺騙,從而變得可怕而可悲
起來。雖然宗教的確為很多人指明了倫理道德的方向,但我覺得更重要的似乎還是其
對人類的某些精神寄託上的需要起到的作用。在這個多災多難而又常常黑白顛倒的世
界上,宗教在某種程度上是為人類提供了一劑健腦安神的神奇妙藥,使很多人不致神
經崩潰。對於這個世界上某些人來說可能宗教便是他存在的全部意義,因為在他的一
生中除了宗教也許再也沒有其他東西能給他帶來寬慰,快樂和盼望了。這就是我為什
么對那些在貧困地區傳教的牧師油然起敬的原因。就我個人來說,我為自己能生活在
這個時空的交點而感到慶幸,我不會因為自己不能接受基督教某些教義便視之為洪水
猛獸從而與之一刀兩斷,我也不會因為一首美妙的歌曲是讚美上帝的便放過吟唱欣賞
它的機會(基督徒當然會說我是買櫝還珠),我可以出於對基督徒信仰的尊重而與他們
一起低頭並聆聽他們的禱告,我也希望自己能從聽到的講道和見證中開拓視野,當然
我更相信經過幾千年的歷史教訓人類是可以做到在不同信仰背景下相互寬容,相親相
愛的,至少我和我太太便想給我們的孩子這樣一個現身說法。

著名傳道人葛培李(BILLY GRAHAM)在一篇個人自傳性質的採訪("BILLY GRAHAM SPEAKS")
中曾提到經過多年傳教他認為世界上還有其他的路可以到上帝那兒去。雖然他是在語
氣含糊地談論上帝,但我覺得每個人的信仰也是一樣,如果大家非得擠到一條路上去,
一來擁擠不堪,二來所見所聞所思所想雷同單調,倒還不如自己揀自己喜歡的路,這
樣彼此交流,彼此豐富各自的信仰之旅, 人生之旅,又有何不好?如果聖經記載屬實,
那麼上帝造人可能給了我們擇業的自由,擇偶的自由,擇友的自由,但是他並沒有給我們
信仰上的選擇自由,這種不相信便請下地獄的"選擇的自由",就好象考試中對了得分,
錯了倒扣的選擇題,與其說是自由,不如說是考驗.當然在基甸兄眼裡象我這樣的死不改
悔的地獄的乾柴白活了一輩子連自己最初的根和最終的歸宿都沒有搞清楚是很可悲的,
更不要說還錯過了上帝和耶穌從而過著毫無意義的一生。對我來說,我沒有勇氣生活
在一個相信地獄的信念之中,我也不覺得自己有任何責任和義務非得要去搞清楚人到
底是猴子變的呢,還是經過亞當夏娃和挪亞一家亂倫而來,我知道即便我接受了上帝
和耶穌成了基督徒也並不會使我從渺小無知突然變成崇高偉大,我的人生也不會因為
沾了相信上帝的光便會比那些為了整個人類的幸福做出巨大貢獻的非基督徒更有意義。
儘管遲鈍的我感受不到耶穌和上帝對我的愛,但是至少我能夠感受到生我養我的父母
對我的愛,感受到我太太和孩子對我的愛,而我對他們的愛,是不可能少於我對這個
世界上包括上帝在內的任何其它東西的感情的,即便這意味著地獄里永遠的煎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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嘁哩喀喳 發表於 2007-2-16 07:49 | 只看該作者
雖然早就讀過了這一篇文章,再度一遍還是覺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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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和寶 發表於 2007-2-16 14:15 | 只看該作者
不知道那些基督徒敢不敢讀這些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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