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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建議設「揮霍浪費罪」治理公款吃喝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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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llbird 發表於 2007-2-15 08:2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年僅25歲的審計員接受被審計單位請吃招待,猝死在酒店門前,去年4月發生在河北鹽山縣的這件事,造成非常惡劣的影響。事情發生后,審計署和河北省審計廳迅速派員調查。10月底,有關負責人受到相應黨紀政紀追究。

從這個案例不難看出,公務接待造成的耗費浪費、衍生腐敗、損害政府形象等問題,已經不容忽視。

從保護社會財產角度看

專家建議設立「揮霍浪費罪」

「我一不貪污,二不受賄,吃點喝點算不了什麼。」一直以來,公款吃喝違規人員受到的處理結果不外乎警告、通報批評等,極個別影響惡劣的,其職務才會受到影響。

如何消除公務接待中的種種弊端,建立起遏制公款吃喝風的長效機制,一些人士認為,界定公款吃喝的「罪與非罪」,是核心問題。

廣西華勝律師事務所律師龔振中說,目前我國法律還沒有專門針對公款吃喝的調整內容,應該從給公款吃喝定罪角度來約束公款吃喝風,對公款吃喝者重懲。

法學界曾經對利用公款大吃大喝的罪與非罪進行過探討,有人認為應該給利用公款大吃大喝者定個「揮霍浪費罪」,但是最後也沒有實質性的結果。江西省社科院法學研究所副所長李雲龍說,目前在我國,公款吃喝還只是一個違紀問題,還沒有上升到貪污、定罪的高度。應當給公款吃喝者定罪立法,因為實際上公款吃喝者已經對社會財產進行了侵佔。

從依法執行預算角度看

超預算公款消費就是違法

李雲龍認為,公務接待沒有標準,隨意性大,這是我國公款吃喝費用一直居高不下的原因,因此,公務接待標準化,這是公款消費接待改革的一個方向。

據了解,在有的國家,每年年初,所有花費財政資金的政府部門,都會向政府財政管理部門提出預算申請,申請詳細到複印紙多少,墨盒多少,而不是一個籠統的辦公費用。政府財政管理部門匯總後,上報給行政首腦,最後再遞交給立法部門批准。財政預算得到立法部門批准后,必須嚴格執行。

事實上,當前亟待解決的是如何改變對財政支出 「不監不督」或者是監督疲軟的現狀。特別需要進一步完善監管財政資金的法律制度,拓展公眾監督的路徑空間,並加大懲罰力度,剎住利用公務消費吞剝財政資金的歪風。

有專家建議,各地人民代表大會應該要求本級政府公開公務接待具體預算數字,並由人代會討論政府減少公車消費和公款吃喝的剛性指標。如果突破指標,違反預算,就是違法。對超標消費者,應當採取不是「誡勉談話」,而是行政警告甚至立即責令「下課」的辦法予以懲戒。

從公務信息公開角度看

「糊塗賬」損害公眾知情權

在一些地方,只要能與公務接待沾上邊的,都要由公家埋單,公款旅遊、私客公待、公款送禮等現象很普遍。公務接待成了個筐,什麼費用都可往裡裝。要根治公款吃喝這個弊病,最重要的就是要增強公務接待工作的透明度,變模糊操作為陽光操作。

專家建議實行公務接待「實名制」,一些地方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也提出過這樣的建議。雖然建議可以探討,但這種做法的理由是非常有說服力的。比如有專家說,公款招待消費的是一種公共資源,屬全體公民所有,只是由代表國家利益的某個部門管理或運作而已。因此,公民有理由要求這些開支是清楚的、明確的、具體的、有人負責的,應該是一個明白賬。從另一個角度來說,接受公款招待的人,佔用的是一種物質形式或服務形式的公共利益,也有責任有義務自覺地對自己所佔有的那份公共利益予以確認。

目前在一些地方,公務接待開支增長迅速,甚至在財政支出中佔到相當大的比重,成了群眾非常關注的問題。有專家就此表示,很有必要將公務接待納入政府信息公開的範圍,保護群眾的知情權。公款吃喝搞「糊塗賬」矇混過關,不能明白回答社會公眾對此的詢問,就是違反了政府信息公開方面的法律規定。

李雲龍還建議,推動公務接待公開,必須加強社會監督,實行多渠道、多層次的社會約束機制,尤其是輿論監督。(記者毛磊)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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