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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法犯法 中式詭辯無奇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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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octor 發表於 2007-2-7 15:2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此間僑社最近一次聚會中,有人提起中國執法不嚴、有法不依的話題,不料一下子引起許多與會者共鳴。人們普遍認為,改革開放以來,大陸的法制建設進步很快,新的法律、規範不斷出台,為社會大眾提供行事準則。但遺憾的是,仍有不少人漠視法規,以各種乖謬言論妄加解讀,為自己的違法行為製造借口。

聖地牙哥一位經常去中國的周姓進出口業者說,他的一位親戚曾在廣州某超級市場買到一包冰凍湯圓,包裝上標明「凈重五百克」,回家一過磅,居然短秤近一百克。親戚心有不甘,拿回超市討個公道。豈料超市的負責人竟爭辯說:「在我們這裡,凈重是指湯圓煮熟后的重量。不信你試試看,煮熟后肯定達到五百克。」

退休學者徐先生說,加州某英文報紙曾發表專欄作家托德·康奈爾(Todd Cornell)的訪華觀感,稱他在北京一座高層樓宇搭乘電梯,遇見一名年輕男子手拿尚未熄滅的半截香菸。

康奈爾指著電梯里以中英雙語書寫的「請勿吸菸」標誌,善意地提醒對方。豈料此人卻振振有詞地說:「這裡只說不要吸菸,沒說不許手拿香菸,我又沒吸,有什麼錯?」康奈爾頓時語塞。

不久前從北京回來的劉女士說,京城最熱鬧的王府井大街北段有一家小書店,所賣的書籍都比別處便宜一半以上,但明眼人一看就知是盜版書。劉女士很奇怪,公然侵犯著作權的書店何以能夠照常營業?北京的友人告訴她,小店的名字叫做「樣書門市部」,出售「樣書」(樣品書)不屬侵權。

還有一些餐館標榜有「游水海鮮」出售以招徠生意。當顧客發現端上桌的魚蝦並不新鮮而提出質問時,店東竟給出一個令人哭笑不得的答覆:這些海鮮一點不錯,確實「曾經游水」。

來自廣東的譚姓僑胞表示,他聽說當地的反貪廉政部門頒布過「幹部一次收受千元以上賄款,即屬違紀」的規定。但同樣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只要行賄者每次把紅包里的現金減少到999元,幹部就敢照收不誤。

除了上述幾則實例,「中國式解讀」的無奇不有還反映在上海流傳的一則笑話中。

據說上海街頭的公廁一度很難找,外地民工時有隨地小便的不雅之舉,有關部門到處張貼「不許隨地便溺」的警示。有位外地老鄉對著牆角叉開兩腿,正待「知法犯法」,被警察及時制止並予以責罰。但當事人急中生智,反問對方:「上海不讓隨地小便,可沒禁止我把自己的東西掏出來看看,對不對?」

「具有中國特色」的詭辯,有時實在很「精采」,足以令聞者噴飯。但它損害的是中華「禮儀之邦」的形象,挫傷的是人們的良知與正義感,同時也反映出公民素質較差的現實。


2007-02-06
正常生活的意思, 是指除了一個人的勇氣,品格,和能力之外,不需要依靠出賣自己的人格尊嚴,來達到人生的目的,尤其是不必依靠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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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goodoctor 發表於 2007-2-8 04:29 | 只看該作者
"反問對方:「上海不讓隨地小便,可沒禁止我把自己的東西掏出來看看,對不對?"

正常生活的意思, 是指除了一個人的勇氣,品格,和能力之外,不需要依靠出賣自己的人格尊嚴,來達到人生的目的,尤其是不必依靠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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