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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煤礦官煤勾結成為山西假記者滋生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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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行行 發表於 2007-2-1 13:5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山西大同「假記者」亂象



地下室的撞球室,曾經是「記者」們等活兒的地方,而他們的「辦公室」兼住處就在附近。記者孫勇傑攝



在山西打擊假報、假刊、假記者的試點市呂梁,執法人員展示收繳的假記者證。當地百餘天共查獲了80餘名假記者。



蘭成長所持的《新聞工作證》。蘭成長為《中國貿易報》山西記者站聘用人員。
  2007年1月, 《中國貿易報》山西記者站聘用人員蘭成長在大同被礦主組織人員毆打致死。與此同時,當地發文打擊「假記者」,一時成為輿論關注焦點。
  在一個僅為地級市的大同,各種名目的記者站、辦事處林立,還有上千名自稱是「記者」的人不斷地出現在煤礦事故等現場,手持礦主送的錢物離開。
  至少從2000年起,假記者風潮即已興起,而當地的非法煤礦、官煤勾結現象成為假記者泛濫的土壤。
  1月25日,《中國貿易報》山西記者站聘用人員蘭成長被毆致死案后第14天。
  山西大同,斷斷續續地下著場太陽雪。
  對於穿梭於鬧市的大同市民而言,這個沸沸揚揚的事件,跟冬日陽光里飄下的雪花一樣,絲毫沒有影響他們的腳步。
  市中心的鼓樓下,車輛蠻橫地較著勁,交警的眼皮底下,沒有牌照的轎車不時緩緩駛過。
  「這一片,至少有200個人掛著各種『記者站』的名號租房辦公。」幹了十多年記者站工作的李治軍(化名),一邊無聊地敲打著方向盤,一邊指著鼓樓西邊的商業區說。
  一個「記者」的生涯
  「沒有工資,只有20%的提成,完成得多,有獎勵。」他們一年要完成的上繳任務量,至少是8萬。
  第一次到小煤窯採訪,薛飛才發現在這裡有這麼多和自己一樣的「記者」沒有正式的記者證,只有記者站發的「工作證」或「採訪證」。
  薛飛,大同市大同縣人,曾有100多天的「記者站記者」生涯,現在的身份是一個煤礦的出納。
  「誰趕上了,都跟蘭成長一樣。」1月26日,聽到「1·11」案件又有兩名犯罪嫌疑人被捕的時候,薛飛正在講述自己的故事。
  2005年7月大專畢業后,薛飛在太原一家超市裡當過管理員,同年年底,在當地一家報紙的分類廣告里,看到一條臭豆腐塊大小的招聘啟事,「國家權威媒體招聘采編人員若干」。
  簡單的面試,拿到蓋有「××日報山西記者站」公章的工作證,薛飛跟另外一名同事一起派駐大同,號稱采編、排版、發行、郵寄為一體。
  「沒有工資,只有20%的提成,完成得多,有獎勵。」薛飛苦笑,他們一年要完成的上繳任務量,至少是8萬。
  2005年12月,他跟同事在大同新建北路上租了套一居的房子,月租500元,開始了他的「記者」生涯。
  薛飛說,干這行,有同行的前輩關照很重要。「他們呆得時間長,上下關係熟,也知道哪裡有新聞。」悟出這個道理的時候,薛飛已經在大同呆了半個多月了。
  到大同的第23天,一家媒體記者站的同行約薛飛到天鎮縣一個剛剛出了事故的黑煤窯採訪。
  這是薛飛的第一次採訪。沒錢買西服的他特意向同事借了一套,「那是淺色的,有些不合節氣」。
  七轉八彎的到了小煤窯,看到眼前黑壓壓聚了一堆「記者」,薛飛發現自己事先的打扮完全多餘了。
  有穿得挺鮮艷時尚的,但是大多穿得跟暴發戶似的,襯衣外面套件秋衣、裹件西服,再配條便宜褲子,幾乎是比較流行的裝扮。
  「有個爺們手裡拿著個記者證,一身藍色工作服,褲腿上還都是油漆點子。」薛飛說。
  後來,薛飛問同行知道這個自稱是一家省級媒體的記者,實際上是個剛上崗的發行員,他的主業是個裝修工。
  那天,大家排著隊到礦上的辦公室里領錢,「大約是兩三千吧,也有討價還價的,聽說要是有真的記者站站長來了,礦主就要放點血了,少說也要一兩萬。」薛飛說。
  經歷此類事情多了,薛飛發現了其中的奧秘。他漸漸明白,去礦上搞收入,是個「技術活」。不在於你的真實來頭,甚至目的是否是採訪都不重要,因為大多的礦主不懂,而他們的主要目的就是送你走人。
  「看你怎麼說,要根據礦主的個性,誰能說到點子上,可能就能搞到更多的收入,買個幾百份報紙之類的贊助更是不在話下。」薛飛說,他從來沒有張嘴要過錢,那樣他覺得臉熱。
  薛飛開始感覺到,當初看來遙不可及的創收任務並不難完成。「你只要有個證件,再有個本地人陪同,最好跟政府沾點邊的,下去隨便找幾個煤礦掃一圈,一兩萬就有了。」到大同的第二個月,他創收了一萬多元。
  當月,薛飛因「表現不錯」,被領導委以「新聞主任」的高帽,並授意薛飛,冒充北京總部來的記者,到大同下面縣裡嚇唬人,撈廣告贊助。
  「我當時就知道,像我們這樣的人出了事,領導全然不負責任。」薛飛說,可當時他還是一口應承了下來。「在連哄帶騙的拉到8萬的廣告贊助后,薛飛被人告發。
  最後,他花掉了所有的創收上下打點,最終平息了此事。
  2006年3月,度過了一個連回家的車票錢都湊不齊的春節以後,薛飛結束了他的「記者」生涯。
  再往後,薛飛成了一名普通的煤礦工人,一個月能回市裡一次,與白天賣服裝、晚上在酒店做足療的女朋友見一面。
  薛飛說,現在的日子,讓他快忘了自己也曾經做過記者,直到聽說此次蘭成長事件。
  假記者引領者
  「賀文生哪兒弄到的線索不知道,反正他鼎盛的那兩年,每天早晨,一堆的假記者排著隊到他租的地方去求線索。」「賣報紙還沒公廁手紙掙錢。」1月26日,華嚴街北口報亭老闆,翻了大半天,最終還是從掛在外面的繩子上取下了唯一一份體育類報紙。
  然後,這條繩子上,只剩下三份《法制故事》之類的破報紙,報頭日期顯示是2006年11月。
  在這個普通工人月收入四五百塊錢的城市裡,記者站繁多、「假記者」橫行,顯然跟人們的閱讀需求沒有什麼關係。
  「在大同活動的所謂記者至少有600人。」大同市新聞中心主任谷盛明曾多次對媒體說。
  「正常情況下,真的假的,應該不會少於1000號人。」李治軍說,這還僅僅是「常規人口」,不算偶爾趁亂渾水摸魚的「流動性人口」。
  李治軍先後在五六個記者站工作過十幾年。在他的記憶里,大同的假記者風潮,開始於2000年前後,而天鎮縣的一個農民賀文生,成為了這場風潮的引導者。
  賀文生,最初只是個文化程度不高的農民,後來當過村支書。2000年,他開始以《雁門關》雜誌駐大同通聯站站長的名義,從事「新聞曝光」活動。
  那時,大多數礦主還不像今天一樣知道「看一下記者證」,賀文生很輕鬆就達到了獲取錢財的目的。
  然後,賀文生的家人,幾乎都開始從事「新聞行業」。
  賀文生在大同的名聲越來越大,他自己還培養出了不少「線人」,哪兒煤礦手續不全、煤窯出現事故,他都能得到線索。
  「賀文生哪兒弄到的線索不知道,反正他鼎盛的那兩年,每天早晨,一堆的假記者排著隊到他租的地方去求線索。」李治軍說。
  6年多,賀文生的身份一直在不斷地變化,他至少有5、6個各種記者站發的工作證或新聞採訪證,但乾的活卻沒有發生過什麼變化,就是到下面礦上要錢。
  2007年初,山西省各地市糾風辦、市新聞出版局發出公告,曝光36名涉嫌仿製和假冒記者證的假記者。
  在距離大同不到100公里的朔州,賀文生在敲詐勒索礦主時被人揭穿,也是這36個被曝光假記者之一。
  大同「圈裡」的傳言,這些年賀文生至少掙了500多萬。
  「現在還沒有抓到他,聽說現在他不敢到朔州那邊去了,但是還是經常在大同附近的煤礦活動。」李治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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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張行行 發表於 2007-2-1 13:51 | 只看該作者
假記者風潮

  每個接到通知的人,一般會很快就趕到現場,這種「記者」能連續幾天來十幾撥,而這個消息的發布者就躲在離現場不遠的地方,等著收取「消息費」。

  在多名當地媒體記者印象中,假記者從賀文生開始,已換了好幾茬了。但這些年,假記者撈錢的方式幾乎沒有什麼變化。

  「一般是一個聽說哪個煤礦有問題,約倆人,包個車直接到礦上,一亮證件,礦主就看著辦吧。」李治軍說,一般礦主知道自己礦上手續不全什麼的,直接給錢打發走了事。

  然後,得手的假記者就會馬上通知同夥或者是同行,讓大家一起來發揮「輿論監督」的作用。

  當然,這個消息不是免費發布的。每個接到通知的人,一般會很快就趕到現場,這種「記者」能連續幾天來十幾撥,而這個消息的發布者就躲在離現場不遠的地方,等著收取「消息費」。

  「礦主不知道情況,又怕真被曝光出去因小失大,所以一般都會給錢的。」李治軍說,一般一個人從兩三千到兩三萬的價碼都有,全由礦主自己看著給。

  當地幾名礦主均稱有以錢財「打發記者」的經歷。

  「碰上一次出事就得給個十幾萬、幾十萬,多的時候花上一百萬的也有。」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礦主說。

  這樣,只要一次得手了,發布消息的假記者,至少能弄到1萬多塊錢,碰上稀里糊塗的「冤大頭」,一次能搞到10萬以上。

  大同教場街的一條小衚衕,是不少此類「記者」熟悉的地方,他們所從屬的「記者站」就分佈在周圍,不少只是租了一間破舊的民房,連牌子也沒有。這些「記者」接到同行的電話后,會在這裡與關係好的「同行」會合,一批批出發。「這裡靠近市中心,到哪裡都方便。」據李治軍介紹,這幾年,全國各地都有跑到大同行騙的假記者,北京的、太原的,隨便拿一個什麼雜誌社的記者證,夫妻倆甚至是全家總動員,就去下邊騙錢去了。

  「有些派頭很大的,開著本田越野,掛北京的牌照,相機、手提電腦設備齊全,自稱是某某主任,還帶著秘書,一般秘書就是自己的親屬。」這樣一年下來,就能掙夠買車、買房的錢。

  而在山西不少地區,都存在類似情況。在2006年被列為全省打擊假報、假刊、假記者的試點市呂梁,百餘天內共查處了80餘名假記者。

  該市文化新聞出版局副局長楊志明接受媒體採訪說,「最近兩年,呂梁市乃至山西省的假記者十分猖獗。有不少人上午還擺小攤、賣燒烤,下午就跑到突發事件現場去採訪了。」而他們熱衷的事主要是:干預農村選舉、幫人打官司、護送超載車輛通過治超點、敲詐勒索企業主等。

  因為各種名目的假記者太多,真記者採訪也遭遇「名譽危機」。中國青年報的一名記者曾說,他在山西採訪時經常會遇到被採訪單位反覆核對身份的尷尬場面,當一切都核實清楚后,被採訪者多會很無奈地對他說:「實在沒辦法,是讓假記者給鬧的啊!」

  風潮背後

  「黑煤窯、煤檢站,只要捅了婁子,被抓了把柄,一般不管記者是真的假的,只要來了破財消災就是。」「『窯主』們根本不在乎幾個錢,而當時煤礦事故報道產生的影響,確實嚇到了他們。」李治軍說,採煤業的不規範,尤其是黑煤窯和黑煤檢站的泛濫,提供了滋生假記者的土壤。

  根據大同市官方的說法,這兩年大同打擊非法煤礦的力度是增大的。

  但是大同民間的觀點,黑煤窯並沒有減少的跡象,官商勾結的各種版本的故事,也在民間廣泛流傳。

  2006年5月,太原市安監局腐敗案中,有5名局長落馬。一年內,山西境內7位安監局長深陷牢獄,其罪名大多為貪污、受賄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

  「有些報紙的發行任務,都是通過主管煤礦安全的部門直接分派完成的。」1月28日,山西一家黨報駐大同記者站站長說。

  據《中國經濟時報》報道,大同市國土資源局紀檢組組長楊慶才也曾表示,地方小煤礦可能存在著官煤勾結的情況。

  據當地官員介紹,除了黑煤窯還有部分煤檢站違規操作,黑煤窯就是通過他們的檢查,才能從大同運出去牟取暴利。

  「想當煤檢站站長,除了在煤炭公司、當地政府里有關係,至少還得花個100萬才能當上,當一個管五六個人的班長,也得花10萬以上。」李治軍說,只要能進了煤檢站,一年就能撈回十倍的「過路費」。

  「黑煤窯、煤檢站,只要捅了婁子,被抓了把柄,一般不管真假的,只要去破財消災就是。」李治軍說。

  「大同假記者已經泛濫成災了。」大同市新聞中心主任谷盛明說。

  然而,1月11日,大同市公布的《大同市打擊假報假刊假記者專項行動通告》,卻沒有得到輿論的支持。

  雖然大同市官方堅稱「打假」跟蘭成長被毆致死案沒有任何關係,但是,微妙的先後關係和案件曝光后,大同方面的反應,都受到了強烈質疑。

  《南都周刊》發表專欄評論,指出「大同不能以打擊假記者為真兇開脫」,另外一些媒體評論指出,大同政府方面是在轉移視線,掩蓋地方官商勾結的根源問題。

  1月28日,大同打擊假記者專項活動領導組拒絕接受採訪,據政府方面透露,迫於輿論壓力,目前「打假」專項行動已經暫停。

  「剛開始的時候,礦主們也不懂這個,他們大多是經過政府里的熟人指點,才開始這麼做的。」李治軍說,假記者成風、出錢擺平記者的風氣形成,跟一些頗有媒體交道經驗的官員有關。

  據李治軍介紹,上世紀90年代末,礦難報道剛剛出現的時候,政府方面已經和媒體大量接觸,並積累了相當豐富的「經驗」。

  根據《中國經濟時報》報道,有些所謂大腕記者吃兩頭,在這些吃「宣傳費」及「滅火費」的人群中,還有一小部分媒體從業人員充當起了違法違規企業和單位的顧問與「危機公關部長」,成了違法亂紀的「保護傘」,專門幫這些單位協調所謂的「社會關係」。

  「『窯主』們遇到問題,向政府熟人請教,很快就知道了拿錢擺平的辦法。」李治軍說,也有官員或者礦主找相熟的「大記者」支招,包括什麼樣的媒體怎麼接待、給多少錢,都是由記者策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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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假難辨

  「關於記者以及廣義的新聞工作者,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需要明確的界定。」蘭成長事件之後,李治軍一直窩在城裡,幫媳婦看店、賣女裝。1月 28日中午,他聯繫了幾個同行,不是在家買菜、看孩子,就是聚在一塊喝酒。「最近風聲比較緊,很多同行的發行站、辦事處都關門了。」大同市新聞中心資料,在市新聞出版局登記、獲得大同官方認可的記者站,只有山西日報、山西晚報、山西電視台等8家省內主流媒體,人員總數不超過50人。

  而根據《中國經濟時報》報道,在山西設站的媒體有80多家,不光有國家權威媒體以及下屬新聞單位的。

  「山西境內有的大同都有,甚至名目更多。」李治軍說,很多媒體名字都沒有聽說過,什麼時事觀察、時事報道等等,大多都是名義上掛靠在國家黨報下屬的一些雜誌下面。「」而他們的從業人員,按照管理規定是負責發行業務的,但是,他們一般像蘭成長一樣,拿著記者站頒發的證件,進行『采編一體、以采編促發行』的活動。「李治軍說。

  這兩年,網路媒體逐漸顯示影響力,大同也出現了不少網路媒體的工作人員,也以記者的名義進行採訪。

  在大同警方公布的蘭成長事件調查結果中,當天與蘭一起到煤礦的「中國論壇黃焱忻」,經當地媒體證實,就是今日中國論壇在大同的工作人員。

  「這些自稱是網站工作人員的,也以記者的身份進行採訪,有的名片上某某論壇駐大同調查員、調研主任等稱呼。」李治軍說。

  「那麼多人,誰是真的誰是假的,誰能分辨清楚?」山西一家省委機關黨報資深記者、駐大同記者站站長說,國家並沒有法律規定,記者站通訊員之類就沒有採訪權。

  雖然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已經在幾年前提出要求,記者應當持有該署統一印發的記者證,但實際上,因為體制原因或時間因素,一些媒體內真正承擔報道採訪任務的記者也未持有這一證件,所以僅憑這一證件也很難判斷真假。

  因此,有媒體評論認為,判斷是否真記者,主要應看其是否從事新聞採訪工作。《中國青年報》也發文指出,只要是以發文為要挾要錢要物的,都是假記者。

  「假記者泛濫確實是一個很值得關注的問題,尤其是大同出了這個事以後。」1月31日下午,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報刊司副司長林江說,「關於記者以及廣義的新聞工作者,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需要明確的界定。」

  尷尬的記者站

  「他們招聘的沒有編製、沒有工資的發行員、通訊員,為了完成發行任務,卻承擔起了『輿論監督作用』,以負面報道的威脅,換取廣告、發行量。」在調查中,眾多黨報駐大同站記者表示,報業體制改革不徹底、眾多媒體的尷尬處境,逼迫它們默許了地方記者站「效益是首要衡量標準」的操作潛規則。

  事實上,各類記者站、辦事處混亂,真假難辨,也是造成地方假記者泛濫的重要因素。

  「前些年推行的報業改革,將大量政府機關報以及其下屬刊物,推向市場,這些沒有撥款養活的報紙,並沒有淘汰、消亡,而是依靠自身掛靠的政府部門的影響力,在下面設立記者站、發行站,通過地方政府支持、企業贊助甚至業務員的一些不正當手段,完成發行任務、取得經濟利益。」上述記者站站長說。

  他表示,這種情況全國普遍存在,只不過大同這個地方矛盾多、灰色利益多、想來撈一把的人多,所以記者站混亂的情況更為突出。「媒體為了利益,默許了發行人員和采編人員的角色混淆,只要上繳廣告收入、完成發行量,就算是優秀,而各級宣傳部門對媒體記者站也是『只管不理』,只告訴你什麼能報道,什麼不能,對於經營等問題根本不管不問,造成了各類記者站、辦事處的混亂現狀。」「在記者站里,真正的記者,上面拿著報社工資,而他們招聘的沒有編製、沒有工資的發行員、通訊員,為了完成發行任務,卻承擔起了『輿論監督作用』,以負面報道的威脅,換取廣告、發行量。」駐大同記者站的黨報記者大多認同這一說法。

  「站里一年上繳四五十萬,站長能弄到四五十萬,沒有這些人當槍使,錢從哪裡來?」李治軍說。

  「這些本地的發行員、通訊員,文化水平、采編素質都很一般,而且流動性大,經常換來換去,有的乾脆弄些假證,當專職假記者去了。」李治軍說,這也是真假難辨、假記者泛濫的一個原因。

  在開展了打擊假報假刊的呂梁市,發現一些記者站招聘的發行、廣告人員,任何法律法規都不懂,甚至連字都不會寫,純屬文盲。在該市被移送司法機關的44名假記者中,自己偽造證件的不到10人,其餘的都是報社或下屬記者站給無業遊民發放的所謂記者證、採訪證。還有假報刊下設記者站,假記者又招聘假記者的怪事。有的聘用人員和記者站簽有合同,規定每年交多少錢,回扣、提成是多少。有的明確寫明,如遇特殊情況,記者站可為記者提供支持。

  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報刊司副司長林江表示,國家2005年已經出台了修訂后的《報社記者站管理辦法》,根據管理辦法規定,地方記者站以及類似辦事處等機構,都應該到當地新聞出版局備案,並接受督導管理。

  「記者站聘用人員,應該是達到采編要求的,個人簡歷都是應該有備案的,什麼小學文化的是絕對不行的。」林江強調,如果記者站相關人員出現違規行為,甚至是向企業、單位伸手要錢,應該按照管理辦法進行處理,情節嚴重,其主管報社也要承擔相關責任。

  他同時表示,由於一些因素,山西假記者問題一直比較嚴重,以前臨汾等地甚至出現過黑社會性質的假記者團伙,山西省新聞出版局三年前就在相關地區開展過一次記者站整頓活動。

  一個事實是,在煤炭大省山西,官煤勾結、非法小煤礦一定程度上存在,尤其當這些煤礦發生安全事故后,礦主多採取各種辦法隱瞞,這種情況下,就滋生煤老闆甚至聯合政府官員賄賂記者等腐敗情況。

  去年年底,國家監察部副部長黃樹賢在國務院新聞發布會上表示,一定要重視安全事故背後隱藏的腐敗問題,同時要加大治本的力度,從源頭上預防背後腐敗的發生。

  「大同本地官商勾結、非法煤礦等問題不清查,蘭成長事件還會出現。」1月28日,山西一家省委機關黨報駐大同記者站站長不無憂慮地說。

  -鏈接

  《報社記者站管理辦法》相關規定

  報社記者站不得從事與新聞業務無關的其他活動,不得從事出版物發行、廣告、開辦經濟實體及其他經營活動,不得設立分支機構。違者,由所在地新聞出版行政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給予警告,並處3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由登記機關註銷其登記。

  除記者站以外,報社不得以辦事處、通聯站、工作站等名義設立從事新聞業務活動的其他派出機構。擅自設站或者假冒、盜用記者站名義進行活動的,給予3萬元以下罰款。

  記者站記者須是持有新聞出版總署核發的新聞記者證的報社專職人員。

  記者站的駐站記者人數不得超過5人。記者站不得設在黨政機關。黨政機關工作人員不得兼任記者站工作。若駐站記者超過規定人數以及將記者站設在或者變相設在黨政機關的,由記者站所在地新聞出版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予2萬元以下罰款。

  2006年山西部分煤礦事故

  2006年5月18日19時36分,山西省大同市左雲縣張家場鄉新井煤礦發生特別重大透水事故,造成56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5312萬元。

  2006年11月5日,大同煤礦集團軒崗煤電公司焦家寨礦發生瓦斯爆炸事故,47名被困礦工全部遇難。

  2006年11月26日晚18時,山西省臨汾市堯都區河底鄉蘆葦灘煤礦發生瓦斯爆炸,被困井下的24名礦工全部遇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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