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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小莉當選廣東政協委員 台當局威脅拒絕其入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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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鮮人 發表於 2007-1-29 22:4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2007年01月29日08:26 中國新聞網
http://news.sina.com.cn/c/2007-01-29/082612166766.shtml
  資料圖:2006年9月25日晚,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先生為「活動大使」鳳凰衛視主播吳小莉頒發委任獎牌,吳小莉當晚擔任大會主持。中新社發 王麗南 攝


  中新網1月29日電 當選廣東省政協委員的香港鳳凰衛視知名主播吳小莉27日表示,她是以香港居民的身份出任這個職位的。但台當局相關部門則稱,身為台灣居民的吳小莉(blog)倘若想以「香港居民」申請入台證,因她具有政協委員的身份,將不會核准。若持台灣居民證件返台,雖「依法不能拒絕其入境,但屆時『陸委會』應依法處罰其『台灣人民在中國政府任職』的行為」。

  據台灣聯合報報道說,台「移民署」主任秘書何榮村稱,若吳小莉想以「香港居民」申請入台證,因她具有省政協委員身份,「移民署」不會核准。

  不過,「陸委會」官員指出,持有港澳身份的台灣居民,如果以香港居民的身份,代表的卻是「台商」或「台灣同胞」,還是會遭受處分;如果代表港澳居民其它團體,是否會受罰,目前港澳條例並沒有明確規範。

  據了解,依照所謂「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台灣地區民眾不得擔任大陸地區職務,違者可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吳小莉的新職引發觸法爭議,但台北對於這種「台灣民眾、香港居民、政協委員」的特殊案例,無法處理。

  吳小莉表示,她目前確實保有台灣居民證件,但她居住香港14年,已得到香港居民身份,進出大陸也是持港人使用的返鄉證,而不是台胞證。
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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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爽 發表於 2007-2-2 22:11 | 只看該作者
謝謝樓主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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