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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流利英文講中國故事 美國文壇有批華裔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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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zyzx 發表於 2007-2-2 08:2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環球時報  

  最近幾年在美國,華裔文學的崛起引起了主流文學批評界的注意。據說美國的華裔作家數以千計,用英語寫作的至少有上百人。其中以哈金、裘小龍等為代表的上世紀80年代從中國內地去美國的新移民作家成績斐然,奇迹般地獲得了英語世界讀者的認同。

  用英語寫作的華人作家

  最早用英語寫作的華裔作家是上世紀初一位筆名為水仙花的女作家,其代表作《春香夫人》主要描寫中國血統的女子在西方的處境。到了上個世紀20年代,德齡公主因其特殊的身份,用英文寫的清宮秘史在西方大受歡迎。20年代後期,有蔣希曾描寫當時中國革命形勢的《中國紅》。30年代,林語堂名震一時,其英文小說《京華煙雲》、《風聲鶴唳》,折射了現代中國的重大變革。40年代初,黎錦揚寫了《花鼓歌》,被改編為舞台劇在百老匯上演。張愛玲、韓素音、聶華苓等也都寫過英文小說。

  華裔作家在美國文壇聲名鵲起,是在1976年湯婷婷發表《女戰士》之後。《女戰士》將中國神話、傳說和戲劇故事與實現美國夢的經歷巧妙地糅合在一起,在美國和歐洲引起轟動。后成為駐華大使夫人的包柏漪的《春月》,則記述了中國一個家族的歷史。譚恩美1988年發表的《喜福會》也取材於自己家族的經歷,用母女針鋒相對的衝突,暗喻東西方文化的差異。任璧蓮1991年發表的長篇小說《典型的美國人》,其華裔主人公受過美國高等教育,樂於接受強勢話語,因而很快適應主流社會的遊戲規則。該書被譽為華裔作家描寫華人追求「美國夢」最成功的作品之一。

  1994年,閔安琪的自傳體長篇英文小說《紅杜鵑》問世,引起廣泛矚目。嚴歌苓則雙語齊下,中文寫小說,英文寫劇本,現在又開始用英文寫小說。哈金從1996年以《辭海》獲國際海明威獎到1999年以《等待》獲美國國家圖書獎,以及美國文學最大規模的獎項福克納小說獎,幾乎成了「得獎專業戶」。更有上世紀80年代末來到美國的詩人、翻譯家裘小龍,他於2000年6月推出的首部長篇英文推理小說《紅英之死》,相繼入圍愛倫·坡推理小說獎和白芮推理小說獎,並獲得世界推理小說大獎,被法國、義大利、日本、瑞典、丹麥、挪威等國翻譯出版。他的《外灘花園》、《忠字舞者》等均是英語世界的暢銷書。

  用西方讀者能接受的方式再現中國

  如果說以湯婷婷、譚恩美、任璧蓮等為代表的第二代、第三代、第四代中國移民作家,主要是用英文寫在美華人的故事,那麼以哈金、裘小龍等為代表的新移民作家,則是寫當代中國的人物、當代中國的故事,表現的是一個完全沒有英語語境的世界。

  裘小龍認為,自己用英文寫的小說能獲獎,一半是因為他注意到了西方人的閱讀口味,另一半就是因為從小浸染在東方文化里。他再三強調「寫作時必須意識到特定的文化讀者群的需要」。嚴歌苓說:「外國人對中國作家普遍的反映就是多愁善感,遣詞造句抒情太多。你認為非常感動,很可能到美國文化中就是太過分的多愁善感。」這就不難解釋,像哈金那樣的簡練、冷峻、不露聲色的創作語言,為什麼能征服美國寫作界。

  《等待》講述軍醫孔林要和纏足的鄉下妻子離婚,娶一位「現代」女性———醫院裡的護士長曼娜,結果等待了18年才如願以償。而此時曼娜已患上不治之症,孔林又要求髮妻等他。旅英學者趙毅衡認為,哈金寫的不是離婚,而是中國人「過分的忍耐」。哈金其他小說中的男人也和孔林一樣,幾乎都沒有閃光激越的品質,也不具備愛的能力,但總能將平庸、乏味的生活過下去。我國英美文學學者朱虹指出,西方讀者想當然地把《等待》看作是寫中國的作品。其實哈金寫的首先是一個人的故事。這樣的故事可以在中國發生,也可以在外國發生,是具有普遍意義的。

  與哈金相反,裘小龍在《紅英之死》和《忠字舞者》中塑造的刑警隊長陳超,卻是一位時尚人物———他畢業於北京外國語大學,年輕英俊,既是黨員又是詩人,還是中國作家協會會員,在官場、職場、情場都遊刃有餘。在破案過程中,陳探長還不忘精神和物質的雙重享受:讀李商隱、吃大蟹、說英語、下舞池……

  對於西方讀者來說,陳探長不失為是一個全新的人物形象。如作者所說,西方對中國的介紹,時間上不是上世紀30年代,就是文化大革命,人物不是偏僻鄉間的農民,就是紅衛兵,因此他想到要寫一部關於當代中國的書,作品裡面的主人公不同於西方讀者所習慣看到的,並能觸及到中國社會在轉型期的一

  些深層文化問題。《芝加哥論壇報》的評論讚揚裘小龍讓西方讀者進入了一個「可從美國人的角度看到的更商業化、更現代的中國」。

  不過裘小龍再現中國的方式終歸還是以西方讀者能接受為前提的。東方情調這張牌自然要打。裘小龍作為一位詩人,註定能將這張牌打得恰到好處,中國古典詩歌、典故等穿插在現代懸念故事之中,幾乎每一章都要抖一些出來,還不煩人,這很不容易。比如:「他聽到的是蟹吐出的泡沫,用泡沫在黑暗中互相濕潤」,分明是從「相濡以沫」的典故中化出。「反英雄」是另外一張牌,陳探長頗有點007的味道。在破案過程中,他見到漂亮的女性也動情,和同事的妻子跳舞也有感覺。陳探長處理感情的方式也比較西化,該分手就分手,和過去的戀人見面也不壓抑自己。在現實生活中,中國的警官能有這麼「瀟灑」嗎?我們不禁要問。

  為何選擇用英文寫作

  移民作家首先面對的是語言問題。作為老一輩的華人英語作家,黎錦揚曾告誡年輕人:「要打入國際文藝主流,必須用英文寫作,或將作品譯成英文。」從「邊緣」走向「中心」,似乎是移民作家選擇用英文寫作的動因。

  但裘小龍說一點兒也沒想到自己後來會用英文寫作,他說是「陰錯陽差」,另外也有消除英語讀者對中國的誤解的想法。而哈金坦言他是「走投無路,要謀生才投身英文寫作」的。「我在中國沒有聽眾,對我而言,選擇用英文來寫作,意味著一項艱苦的勞動,當然,也意味著一種新的自由」。

  嚴歌苓認為進入英文狀態並不難,最大的難度是文化。裘小龍也談到,有些歷史背景對中文讀者來說相當熟悉,英文讀者理解起來就有很大的困難,作者得通過這樣或那樣的辦法解決。比如紅英是一個工人勞模,而美國讀者一般不知道勞模是怎麼回事,他就通過書中人物的對話很自然地作了介紹。當然,譯成英文的中國古典詩詞會顯得有些怪異,如李商隱的詩:「相見時難別亦難,東風無力百花殘」,竟成了「相見很難,分離也很難,東風無力,百花衰敗」(It is hard to meet,but hard to part too,the east wind languid,hundreds of flowers wasted),不過美國讀者還是能解其意的。

  哈金說,他曾擔心用英文寫作會被人看作「賣國賊」,我們自然沒有必要這麼罵他們。不過,我們也沒有必要特別為之驕傲。用一種正常的心態,像看奈保爾、石黑一雄等外國移民作家一樣來看哈金、裘小龍等華人作家的創作,相信中國讀者應該有自己的判斷力。

  我們還可以借用哈金的一句話:語言不是關鍵,眼界才是關鍵。(周曉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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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elo391969 發表於 2007-2-2 21:54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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