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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政協委員建議醫療紅包納入醫生獎金引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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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octor 發表於 2007-1-27 14:0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北京政協委員建議醫療紅包納入醫生獎金引爭議  
2007年01月27日
來源:新京報  


                                             醫療「紅包」行為

    昨天(26日),北京市政協委員陸德山拿出提案,建議政府衛生部門正視並深入研究醫院「紅包」現象,用制度規範醫療「紅包」行為,建立「紅包」上交制度,醫院可將「紅包」部分返還醫生,作為獎勵。市衛生局及多數衛生界委員對此執反對意見。

    陸德山稱,患者給醫生送「紅包」,醫生暫時收下,對患者及其家屬,尤其是重病患者在住院時和手術前,都是一種必要的心理安慰,不可避免,更不能算是行賄受賄:「應把『紅包』行為納入良性發展軌道。」所謂良性軌道,陸德山稱,各醫院應設立「紅包」上交制度,醫生應將收到的「紅包」主動交給醫院,醫院則應根據每個醫生的上交金額和醫療水平,向醫生返還一定比例的金額,作為獎勵。

    至於如何確保醫生全額上交自己收到的紅包,陸德山認為,主要是靠醫德自我約束,行政監管手段效果不大。

    對此,北京市衛生局新聞發言人鄧小虹昨天表示,提案不可行。首先,如果是政府主導的公立醫院,為病人提供醫療服務是其首要職能,除了正規的醫療服務收費外,不應該再有其他額外的收費。另一方面,從醫生的職業道德講,醫生也不應該收紅包。醫院更不能用紅包收入作為績效獎金髮給醫生。

    同時,對於陸德山的提案,衛生界別的政協委員多數持反對意見,認為不能把醫療「紅包」合法化,醫生收到「紅包」應退還患者,無論自留還是上交醫院,都對不起醫德和良心。昨日,北京大學第三醫院院長陳仲強表示,該提案的初衷和想法應該是好的,但是從情理上講不通,也沒有施行的可能,而且無疑會引起醫患矛盾的激化。

    提案闡述

    「醫生不收紅包患者家屬不塌實」

    陸德山稱很少有醫生索要;醫療行為是服務行為,收紅包不屬行賄受賄

    陸德山認為,患者做手術、住院,家屬給主刀醫生、麻醉醫生和主治醫生等送「紅包」,是制止不了的,因為這反映患者家屬的一種心理,一是希望醫生盡心儘力治病;二是希望醫生能盡職盡責行醫;三是希望醫生能超範圍地照顧一下。對於醫生,也很難拒絕。應該承認,很少有醫生索要、硬要「紅包」的,大多是患者家屬、親友主動送給有關醫生,而且不要不行,如果不要,患者家屬就心中沒底,不塌實,好像醫生不要紅包就不能給好好看病似的。我自己也送過紅包,老母親病重,來北京求醫動手術,我就很主動地給醫生送紅包,這完全是我的自願行為,這麼做,的確能夠讓我母親,讓我們全家人心裡覺得塌實、安定許多。

    陸德山稱,正確對待和處理「紅包」行為,首先明確醫療行為是服務行為,患者給醫生「紅包」是《消法》允許的範疇,不屬於行賄受賄。接著,政府部門應引導醫院建立一種「紅包」上交制度,鼓勵醫生將收到的「紅包」主動交給醫院,並返還一部分作為醫生的獎勵;誰交得多,誰得到的獎勵也相應就多。

    反對意見

    「醫生不能靠紅包來增加收入」

    有衛生界政協委員聞聽此提案連連搖頭

    昨日,對於陸德山的提案,一些衛生界政協委員表示了反對意見。政協委員、宣武醫院神經外科主任凌鋒認為,醫生收紅包難以對得起良心。此外,政協委員、友誼醫院肝病中心主任賈繼東表示,不能靠返還紅包增加收入,提高工作積極性。

    凌鋒認為,君子愛財,取之有道。病人給醫生送「紅包」可能是一種心情,一種心理慰藉,但醫生的反應不應該是「理所當然」地收下。我在手術前的確經常會遇到病人或家屬送「紅包」的情況,如果為了穩定病人的緊張心情,我會暫時收下,同時在護士長那裡做登記、備案;手術完成後,由護士長原封交還給病人。否則,醫生難以對得起自己的良心。

    昨日,對先收下「紅包」的做法,賈繼東連連搖頭,「這是完全不正確的做法。」賈繼東再三對記者表示,自己可以拍著胸脯說從未拿過病人一分錢的「紅包」。雖然作為一名內科大夫,接觸送「紅包」的機會比外科大夫來說可能要少些,但每當面對送「紅包」的患者,賈繼東一定會直接拒絕,絕不含糊。

    如果將紅包上交給醫院,再由醫院按照上交數額多少返還,賈繼東認為,這在做法上等於承認了「紅包」的合法性;而且,醫生不能依靠返還「紅包」的一定比例來增加收入,提高工作積極性。「我不相信沒有退不回去的紅包。」

    醫院表態

    收紅包將會激化醫患矛盾

    北京大學第三醫院院長陳仲強表示

    昨日,北京大學第三醫院院長陳仲強表示,該提案的初衷和想法,應該是好的。如果無法禁止醫療紅包,不如疏導。但現實是,大多數醫院都是國家出資創辦的公立醫院,為老百姓提供醫療服務是職責所在。如果建立制度,明確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服務收費外,醫生還可以單獨收患者的「紅包」,而且是上交到醫院,從情理上講不通;在現實中也沒有實現的可能,無疑將會引起醫患矛盾的激化。

    但如何尊重患者在就醫過程中的選擇權,提高醫務人員的技術性服務報酬,建議政府應在保障公眾基本醫療服務的同時,引導多層次的服務範疇;超出基本醫療服務的部分,國家財政無力予以保障和補償,也許可以嘗試提高收費水平,同時用稅收辦法來補充。(魏銘言)
正常生活的意思, 是指除了一個人的勇氣,品格,和能力之外,不需要依靠出賣自己的人格尊嚴,來達到人生的目的,尤其是不必依靠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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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goodoctor 發表於 2007-1-27 14:04 | 只看該作者
「醫生不收紅包患者家屬不塌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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