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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源之戰沒有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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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llian 發表於 2007-1-20 14:5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起源之戰沒有中立者

作者:方舟子    文章來源:方舟子的BLOG    點擊數:100    更新時間:2006-11-28  
《物種起源》發表后不久,生物進化的觀念很快地征服了整個科學界,在各發達國家的公眾中也逐漸地成為主流。只有美國是個例外。在二十世紀的早期,隨著原教旨的「基要派」基督教在美國南方的興起,美國很快地成為了世界反進化論的中心。儘管原教旨基督教事實上也有眾多的派別,但在反進化論這一點上卻是一致的:他們堅信《聖經》無誤,指責進化論的傳播是現代社會道德敗壞的根源。因此他們呼籲堅持神創論,禁止進化論。1925年田納西州率先通過法律禁止在公立學校教進化論,隨後在代頓鎮發生的「猴子審判」震驚了世界,其影響至今未息。這次審判,神創論者在技術上贏了,被告斯各普斯被判有罪(上訴后翻案),但在道義上、在形象上卻輸得乾乾淨淨(有關此案的詳情參見獲得1998年普利策獎的Edward J. Larson著《眾神之夏》(Summer For The Gods:the Scopes Trial and America's Continuing Debate Over Science and Religion)一書)。但是神創論的勢力並沒有因此受到重創。在以後的三十多年間,為了避免引起爭議和官司,美國公立學校的生物學課本很少介紹進化論。直到五十年代後期,在蘇聯第一顆人造地球衛星上天的震撼之下,美國感到在科技上已落後,大抓科學教育,進化論做為生物學的核心理論,順理成章地進入了美國中學課堂。

1968年,美國最高法院給了神創論致命的一擊,以政教分離的原則判決在公立學校禁止教進化論違憲。從七十年代起,美國神創論者改變策略,給神創論披上科學的外衣,自稱「科學神創論」或「神創科學」,要求在公立學校以同等時間教給學生。在八十年代,阿肯薩斯州、路易斯安那州都通過了強求同時教神創論的法律,但是在1987年,美國最高法院再次做出判決,宣布這樣的法律違憲。但是美國神創論者在法律和行政上的掙扎遠沒有結束。遲至1999年,堪薩斯州教育委員會還以6票對4票將進化論從該州教學大綱中刪除,再次提醒人們神創與進化之戰還在繼續。


    神創論者自知他們的那套「理論」在專家眼中不值一駁,在學術界沒有立錐之地,因此很早就採取了「草根運動」的戰略,將主要精力用於向普通公眾宣傳,試圖通過矇騙外行的公眾以影響立法。原教旨基督教在美國勢力龐大(約三分之一的美國人是原教旨基督徒),其反進化論的宣傳攻勢也相當成功。近十年來,調查表明,美國公眾接受進化論者從來就沒有達到一半。美國神創論團體出版了大量的反進化論著作,其中較著名的幾部都掛著「最新科學成果」的羊頭進入了中國。美國科學團體也出版了不少針鋒相對地反擊神創論、捍衛進化論的著作,然而據我所知,這些著作還沒有一本在中國出版。近來又出現了試圖調和進化論和神創論的「中立」著作,江西教育出版社最近翻譯出版的Del Ratzsch著《起源之戰》(The Battle of Beginnings:Why Neither Side is Winning The Creation-Evolution Debate)就是其中之一(原版出版於1996年)。這類標榜中立的著作一般來說實際上是在暗暗地為神創論辯護,不過,這一本書的原版雖然是由一個基督教的出版社(Intervarsity Press)出版,作者在一所基督教學院(開爾文學院)教書且是虔誠的基督徒,但我覺得他倒是相當真誠地想保持中立,只不過由於神創論在科學上的先天缺陷,使他的這番功夫白費了。


    這本書的副標題是「為什麼沒有一方正贏得神創-進化的辯論」。這是一個有誤導性的標題。在學術界,神創論與進化論的辯論在一百多年前就已完全結束,在今天沒有哪份生物界的學術期刊還覺得有在學術界內部爭論這個問題的必要,連作者也承認,進化論在科學界占絕對優勢。爭論只在學術界之外還存在,而這也不是有學術水準的理性的爭論,其根本原因是由於神創論這一方由於宗教信仰的緣故而非理性地拒絕無數的進化證據。在學術上,進化論和神創論並不處於同等的地位。作者想要不偏不倚地討論這兩者在學術上的是是非非,對雙方各打五十大板,這個出發點,根本就站不住腳。因此,這本書的寫作質量,在反駁神創論和反駁進化論時,就有了顯著的差異。它最好的部分,是澄清神創論者對進化論的種種誤解,這些澄清其實是眾多生物學家在各個地方做過的,作者只是做了綜合。考慮到作者並非生物學的行家(他是科學哲學教授),這項綜合工作做得還算相當出色,雖然也有紕漏,比如作者一再附和神創論者所謂「幾乎找不到過渡型化石」的謊言,而其實已有許多(至少上千種)過渡型化石被發現。


    當作者反過來站在神創論者這一邊,試圖澄清進化論者對「科學神創論」的誤解時,其思維的混亂與前邊判若兩人。他反覆地以「神創論者對進化論者的批評是做了回應的,雖然這樣的回應或許不成立,但不能被忽視」為由抵擋進化論者的攻擊,但是如果一個回應是不成立的,當然就是活該被忽視的:事實上神創論者的每一條回應都早被駁斥過。進化論者批評「科學神創論」不是科學理論,因為它不可證偽,而科學理論必須能夠被證偽。作者對此替神創論者反擊說:如果科學理論要能被證偽,進化論者應該忙著證偽進化論才對,為什麼卻並非如此?把波普爾所說的科學理論必須能夠證偽等同於科學理論是為了被證偽,是很常見的誤解,這樣低級的誤解出現在一位科學哲學教授筆下,實在令人驚訝。


    作者對進化、神創兩造各打五十大板的目的是為了讓他們握手言和,宣揚有神進化論。有神進化論並不是新鮮東西,在進化論問世之後很快就出現了,在接受進化論的基督徒中一直相當流行。這種神學觀有兩種形式。呆板的有神進化論通過把《聖經·創世記》第一篇所說的「一天」等同於漫長的地質時代的方式,堅信進化論與《聖經》的記載不相矛盾。但這是經不起推敲的:《聖經》所載的創世順序與進化論明顯不符合。作者在書中提到了這一點,卻不願做出解釋,我認為事實上也無法解釋。靈活的有神進化論則不拘泥於《聖經》記載,只泛泛地承認萬能上帝的存在,並把進化當做上帝創造萬物的方式。這也是由來已久的一種觀點,作者的獨特之處,是不承認科學不研究超自然的共識,想把神學觀轉換成科學理論,為此做了一番論證,在我看來都不成立。在這裡沒必要一一加以反駁,只討論關鍵的三點:


    一、上帝的假定是否必要?作者就象稍後出版的《達爾文的黑匣子》一書的作者,認為生物在分子水平上存在複雜的生物化學途徑,沒法用進化論解釋其由來,而只能歸於智能設計。這實際上和進化論無法解釋複雜完美的器官的由來是一個思路,而作者在前面已對此做了相當好的澄清,一到了分子水平就犯糊塗,是因為實際上不了解生化途徑是怎麼回事。同時,作者也重彈「第一推動」的老調,認為生命的起源存在所謂「雞和蛋誰先誰后的難題」,即「核糖核酸的功能需要蛋白質的參與,蛋白質又需要核糖核酸來編碼」,需要上帝來解決這個起點問題。但是早在八十年代初,生物學家們就已發現核糖核酸無需蛋白質的參與也能自我催化,這個雞和蛋的難題早就不存在了。


    二、假定上帝的存在,並沒能解決起源問題,反而後退了一步,因為我們還要問:那麼上帝這麼複雜的結構又是如何起源的?如果它是自然而然產生或一直就存在的,那麼比它更簡單的世界萬物為什麼不能自然而然產生或一直就存在呢?可見把上帝當成萬物的起源,反而使起源問題變得更為複雜。作者對此的回答是:科學不研究上帝的起源。但是這與作者一開始的主張「科學可以研究超自然問題」相矛盾。


    三、上帝的假定是否有意義?如果上帝在創造了自然規律后就讓世界萬物遵循自然規律發展而不加干預,那麼這樣的上帝就跟不存在一樣,假定它的存在沒有任何意義。如果上帝還時不時地改變自然規律,自然規律不再普適,整個科學研究就處於危險之中。作者意識到了這個矛盾,提出了一個假設:上帝是在不改變自然規律的條件下對事物的發展進行干預,體現在概率事件之中,比如基因突變總是會按一定的概率產生,但是發生在哪個個體上,則是上帝干預的結果,由於我們沒法知道上帝是如何挑選個體的,所以對於我們來說,這是個隨機的事件。或者說,運氣也就是上帝。但是,既然自然規律並沒有改變,對我們來說運氣又是個隨機的事件,那麼上帝的存在,對於科學研究來說仍然是毫無意義的,多餘的。在神學和哲學上,我們可以假定多餘的概念。而在科學上,我們卻必須追求簡潔,揮動奧卡姆剃刀將上帝這個多餘的概念剃掉。


    總之,所謂有神進化論,在神學或哲學上也許是可以成立的,在科學上卻無法成立。科學研究不允許在進化論和神創論之間充當中立者。

20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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