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回復: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轉帖]兒童受虐待的定義擴大

[複製鏈接]

36

主題

364

帖子

615

積分

貝殼網友五級

大學預科(二級)

Rank: 3Rank: 3

積分
615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雪花兒 發表於 2007-1-10 03:4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孩子無法以語言表達內心的感受和家庭的問題。從孩子如何擺玩家庭模型屋的娃娃,輔導員可以觀察孩子對家庭成員的看法,協助解開心結。
  社會發展及體育部上個月底公布保護兒童的指導原則,列齣兒童在情緒和心理上受虐待的定義。隨著修訂后的兒童與青少年法令去年10月正式實施,對孩子施予精神虐待的家長可能被控上法庭。
  你知道精神虐待是怎麼一回事嗎?本期《大小事》邀請到臨床心理學博士林國光、李玉雲律師及新加坡兒童會的輔導員,從多個角度探討虐待兒童定義範圍擴大的影響、精神虐待可能對兒童造成什麼樣的傷害,以及造成兒童受虐的因素。
  6歲的小明很喜歡咬指甲。他的母親看了很生氣,用盡了各種方法來糾正小明,小明還是改不掉壞習慣。小明的母親暴跳如雷,每次一看到小明咬指甲,她就大聲罵道:「如果你再咬指甲,媽媽就離開這個家,不要你了。」小明嚇得哭了,很怕媽媽真的離開他。他每天做惡夢,夢見媽媽丟下他。
  如果你不清楚什麼是精神虐待,在以上的個案中,小明就是一個精神受到虐待的受害者。他身上沒有任何傷痕,但心靈已受到創傷。

情緒虐待造成孩子日後心理有障礙
新加坡兒童會輔導員蕭志傑在受訪時說,人們提起虐待孩子時,往往會認為體罰才算虐待孩子,而忽視了情感上的虐待。精神虐待的危害尤甚於肉體上受虐待,因為情緒和心理的虐待是隱性的,不像肉體虐待這麼容易證明,對孩子會造成很深的精神創傷,嚴重的還會造成心理障礙。
  所謂精神虐待,指的是危害或妨礙兒童情緒或智力發展,對兒童自尊心造成損害的長期重複行為或態度,如拒絕、漠不關心、批評、隔離或恫嚇,最常見的形式是辱罵或貶低兒童的人格。

父母蓄意和非蓄意虐待親生兒
  父母虐待親生骨肉的情況,可分為蓄意和非蓄意兩種。釀成這種家庭悲劇的因素很多,因人而異,涉及非蓄意虐待案件者,一般都是因為無法承受壓力、控制情緒,而對親生孩子的肉體和心靈造成傷害。也有一部分家長是因為不懂得如何有效管教孩子,而在情急之下傷害了親生骨肉。
  兒童會輔導員凱瑟琳說,在她處理過的一個單親家庭的個案中,「一名10歲女孩的父親執意認為,女兒非常不聽話,經常喜歡看電視。實際上是這名父親在妻子去世后,一直不願跟女兒提起母親。平時忙著工作的他沒有太多時間和女兒溝通,而且女兒經常是一個人在家。她扭開電視機,是為了驅走內心的恐懼與孤寂,而不是因為喜歡看電視。」
  至於蓄意虐待親生孩子的父母,情況比較複雜,通常牽涉一些特殊的感情因素。

父母常忽略了檢討本身的管教方式
  在輔導問題家庭的過程中,她時常發現許多家長看到孩子不聽話,就認定是孩子有問題,忽略了檢討本身的管教方式及對待孩子的態度。一些家長也對孩子期望過高,什麼都要求立竿見影,沒有考慮到孩子的能力局限。
  蕭志傑勸請家長先學習處理生活壓力及控制自己的情緒,不要動不動就把氣發泄在孩子身上。他指出,許多家長是運用自己父母的管教方式來管教孩子。事實上,每個孩子都是獨特的,同一套管教方法未必適用於每一個孩子。
  兩名輔導員認為,隨著兒童權利法律的迅速發展,家長應該與時並進,對本身的管教方法作出適當的調整,使孩子在溫暖和諧的家庭環境中健康成長。家長應從尊重孩子的主觀願望和實際能力出發,合理調整自己的期望,並注意子女在情感方面的需求,多與孩子交流。

「虐待」的定義取決於文化因素
  心理學家指出,精神虐待會對兒童的自尊心造成破壞,而一個自尊心從小就受到挫折的人,可能會出現很多心理與行為上的障礙,諸如自我否定、缺乏愛心、焦慮等心理疾病,難以適應社會,甚至走上犯鎩?br>   曾在多個志願團體服務的臨床心理學博士林國光指出,「虐待」的定義,在很大的程度上取決於文化的因素,同樣的舉動,在不同的國家、不同的文化背景,甚至是不同的時代,都有不同的詮釋,沒有一套放諸四海皆準的說法。
  他說:「從心理學的臨床角度來看,當一個小孩因為周遭的人故意、長期、重複地向他做一些舉動,造成他的自尊心受損,都可以稱之為虐待。」
  
家長應學習如何處理生活壓力及控制自己的情緒,不要動不動就把氣發泄在孩子身上。

小孩自尊心受創會影響其「自我形象」
  談到精神虐待對孩子的影響時,林國光博士說,一個小孩的自尊心如果經常受到打擊,或者需求一直被忽略,他的「自我形象」就會受到影響,自我評價偏低,進而產生逃避、反社會、歇斯底里、偏執或依賴型人格障礙等心理問題。
  他說,虐待對兒童造成的創傷有立刻顯現的,也有到了成人期才顯現的長期創傷。一個小孩在被虐待的家庭環境中成長,他長大后可能會認為整個社會「充滿危險」,如果他不要受到攻擊或剝削,就必須先攻擊或剝削別人,最終加入私會黨或從事非法活動;他也可能在長大后變得十分膽怯,不斷逃避外界,不敢跟別人溝通,缺乏自信心,有強烈的自卑感。 
  然而,家長管教孩子是天經地義的事,假如罵孩子可能變成精神上的虐待,那麼家長應該怎樣管教孩子,合理的管教和精神虐待又該如何區別?
  林國光指出,在家庭構造和親子溝通良好的健全環境里,偶爾的打罵不會使孩子產生心理問題。而合理的管教和精神上的虐待,其實並不難區別。

政府可考慮開辦產前育兒輔導課
  他舉例說,如果一個孩子考試不及格,父母親一直罵他說:「你就是很笨」,對孩子作出人身攻擊,貶低他的能力,便是精神上的虐待。相對而言,如果父母跟孩子說:「你這幾個禮拜沒有好好讀書,浪費了很多時間,所以考試不及格,你應該罰嗎?」,這是針對孩子的行為作出批評,屬於合理的管教。
  至於如何讓家長認識到管教孩子的正確方法,林國光建議,現有的婚前輔導大部分講的是婚姻生活及姻親關係,比較少談到如何管教孩子,政府可以考慮開辦一些產前育兒輔導課程,鼓勵即將迎接新生命的已婚夫婦參與,幫助他們掌握正確管教孩子的方法。

提控虐待兒童的父母是最後的選擇
  兒童和青少年法令修訂后,有助於提醒家長不要以壓迫、威脅式的方法管教孩子,促進親子關係,但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始終是迫不得已的最後選擇。

難在法庭上證明兒童受精神虐待
  從事社區義務工作近20年的李玉雲律師在接受本報專訪時發表上述看法。她指出,保護兒童指導原則雖然列齣兒童情緒和心理受虐的定義,但要在法庭證明兒童受到精神虐待,仍然是相當困難的事。
  李玉雲說:「法庭講的是直接的證據。除非是受虐兒童把父母親的話錄起來,或是找到獨立的證人證明自己被長期羞辱或歧視,否則很難向法庭證明受虐。」
  她相信修訂兒童和青少年法令的用意是拉近親子的距離。即使法令現在包含了精神虐待,在碰上兒童疑遭精神虐待的個案時,社會工作者和兒童的親屬也應該耐心聆聽各方的說法,從客觀和全面的角度作出判斷,不要輕易斷定是虐待案件,也不要一開始就認為是小孩子在撒謊。
  她說:「如果虐待案件鬧上法庭,孩子與父母的關係肯定會鬧僵。父親或母親受罰后,孩子與父母一般上很難修補彼此感情上的裂痕。」
  至於兒童和青少年法令會不會造成青少年不聽管教、動不動就威脅提控父母,李玉雲笑答:「我相信不會。新加坡有一套完善的法律制度,通過法律制度的程序,我們可以探測得出孩子是否在說謊。比如,社工會通過不同的方式詢問疑遭虐待的孩子,除非這個孩子是個撒謊專家,身體語言和言詞的不一致都能揭穿謊言的破綻。」
  她指出,即使家長因虐待孩子被控上法庭,法庭也會給予家長解釋和辯護的機會。法庭將根據社會工作者、心理醫生、學校的報告及呈堂證據等多方面的資料,判斷家長的行為是否存有「惡意」,不會輕率裁決家長虐待罪名成立。

受虐待的孩子怕失去父母不敢講真話
  李玉雲感慨地說,從接觸過的個案中,她發現最大的問題不是擔心兒童撒謊誣告家長,而是孩子在受虐后不敢講真話。這些孩子害怕家長會坐牢,失去父母,或者父母不再愛他。
  她認為,把父母控上法庭可能破壞親子關係,造成家庭破裂。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終究是情非得已的最後選擇。

《聯合早報》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8-13 17:19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