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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是上帝的語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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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和而不同 發表於 2007-1-8 07:0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他們說什麼?

基督徒的自白

芝加哥慕第聖經學院(Moody Bible Institute)史考基博士(Dr. W. Graham Scroggie)是世界上最負聲譽基督福音佈道會(Christian Evangelical Mission)中之一員,寫了一本書,書名是「聖經是上帝的語言嗎?」他自己回答了這個問題,在該書第十七頁,有一小標題:「它是人的,也是神的」,文中說:

「是的,聖經是人的,雖然有些不依智的狂熱份子,不承認這點,這些書是經由人的意志,用人的語言,用人的手寫下來的,在文體上,具有人的特徵。」(底線為著者所加)。

 

另一位基督教有名學者,耶路撒冷英國國教(Anglican)主教克萊格(Kenneth Cragg)在他所著「叫拜塔的呼喚」(The Call of the Minaret)一書的第277頁中寫道:

「新約則不然,...內中有摘要,有剪接,有選擇,有複製,有證明,福音書乃出自作者後面的教會的意志,他們代表了經驗與歷史。」

假如文字就是表達意思的話,對於上面這段話,我們是否還要加以詮釋?不!可是職業性的宣傳家在泄露秘密之後,仍然想教讀者相信,他們已經毫無疑問地證明了聖經乃是「無可爭辯的上帝的語言」,他們對語意學的技倆(一與多義之謬誤equivacation,及玩弄文字)真是神乎其技!

這兩位宗教博士都以最清晰的人類語言告訴了我們,聖經乃出自人手,同時他們又力圖證明它是出自神意,有一句古老的阿拉伯諺語:「如果這些人就是牧師,求上帝賜福信徒們吧!」

狂熱傳教師及猛捶聖經的人(Bible-thumper)就是用這種胡說八道,「受神啟示」來不斷騷擾異教徒,Witwatersrand大學一位神學生經常訪問約翰尼斯堡的Newtown清真寺,他懷著「高貴的」關切想為來寺禮拜的回教徒「證道」,當人介紹他和我見面(並知悉了他的目的)之後,我請他到離寺不遠我的兄弟家共進午餐,在餐桌上談到聖經的可信性時,我察覺到他的頑強教條主義,我試探地說:「你的蓋瑟(Geyser)教授(神學院院長)並不相信聖經就是上帝的語言呢?」他毫不驚訝地答道:「我知道。」其實我並不確知教授對聖經的信仰,我只是由以他為中心而爆發的依場「基督的神性」爭辯,而作此假設,他幾年前為此和一群正統信徒在此點上起了一場爭論,我繼續又說:「你的講師並不相信聖經乃是上帝的語言呢?」這位年輕的傳教士又答道:「我知道。」但這次他加上了一句話:「可是我相信聖經是上帝的語言!」這種人實在無藥可救,甚至耶穌也為這種病人悲傷:「...他們視而不見,聽而不聞,又不明白。」(馬太福音十三:十三)

上帝的聖書古蘭經對於這種倔強的人也加以譴責:

(他們是)聾的、瞎的、啞的,

所以他們執迷不悟。

(古蘭經2:18)

這本小冊子,是為那些具有謙卑的靈魂,一心尋求上帝的光亮來作他引導的人而寫的,至於那些靈魂中有疾病的人,這本小冊子所提供出來的事實,只能增加他們內心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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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發
 樓主| 和而不同 發表於 2007-1-8 07:04 | 只看該作者
回教徒的觀點

膽大妄為的基督徒

不管是哪一教派的天主教圖、基督教徒或基督教會一千零一派的教徒,你絕找不到一個傳教會,乍看之下不是以「聖經」為他們的最高權威的,想要入教的人,不妨從聖經上引證一些和教會意見相反的經文,或在解釋上和他們辯論。

難纏的問題

當一位穆斯林從基督教的聖經中來證實自己觀點時,而職業的傳教師對你無法駁斥時,他們一定找一個借口為你:「你是否接受聖經是上帝的語言?」表面上這個問題似乎很簡單,可是光答「是」或「不是」並不能算是一個回答,因為你必先解釋自己的立場,可是基督教徒絕不給你這個機會,他們會不耐煩地堅持:「回答是或不是!」正像兩千年前猶太人對耶穌一樣,可是耶穌並未被他們扼殺。

讀者當能同意,一件事並不經常是黑白分明,在這兩個極端之間,有數不清程度不同的灰色,假如你說「是」那就等於你準備吞下自創世紀到啟示錄的聖經全文,假如你的回答是:「不是」,他們會馬上擺脫你所提出的事實,在會場向他們的同教要求支持說:「你們看,這個人不相信聖經!他有什麼權力從我們聖經中發表他的觀點?」就像九頭怪蛇一樣(hydra-like),一個觔斗使他們滿意地逃過了這個問題,公然指責的人(Muballigh)應該如何做?他應該面對聖經解釋自己的立場,他必須如此做。

見證的三個類別

我們穆斯林毫不遲疑地承認,在聖經中,不需經過特別訓練,就可看出三種不同的見證:

1.    你能在聖經中認得可視為「上帝語言」的部分。

2.    你也能看的出來,可視為「上帝先知語言」的部分。

3.    你更可看的出來,聖經的絕大部份所記載的是目擊者,耳聞者或道聽途說者的紀錄,這些可視作「歷史學家的語言」。

你不必費心去在聖經中找證據,下面的例句可以清晰地分別出來:

第一類:

a.    「我要從他們同胞中興起一位像你一樣的先知,我要把我的話放在...他要把我的命令一一轉告人民」(申命記18:18)

b.    「我,唯有我是上主,除我以外,沒有救主」(以賽亞書43:11)

c.    「全世界的人哪,你們歸像我就得救,我是上帝,我以外沒有別的上帝」(以賽亞書45:22)

第二類:

a.    「耶穌大聲呼喊:以利!以利!拉馬‧撒巴各大尼...」(馬太福音27:46)

b.    「耶穌回答他,第一重要的誡命就是"以色列啊!你要聽!主---我們的上帝是唯一的主」(馬可福音12:29)

c.    「耶穌問他,『你為什麼稱我為良善的呢?上帝以外,再也沒有良善的』」(馬可福音10:18)

即使是小孩也看的出來,耶穌「大聲呼喊」,耶穌「回答他」,耶穌「問他」,是一個人的語言,是一個「上帝先知的語言」

第三類:

「他(耶穌)看見前面不遠的地方有一棵無花果樹,長滿了葉子,就走過去,他(耶穌)想看看樹上有沒有果子,他(耶穌)到了樹前,他(耶穌)只看見葉子...」(馬可福音11:13)

聖經的絕大部份都屬於第三類的見證,這些都是第三人的語言,請注意上文中下划底線的地方,這不是上帝的語言,也不是上帝先知的語言,而是「歷史學家的語言」。

穆斯林很容易分辨出上述三種類型,因為他們自己的信仰中也有這些,但是和其它宗教信徒相比,他們幸運得多,這三種類型的語言,他們分別用不同書籍記錄下來!

(一)第一類--上帝的語言--都在「古蘭經」中。

(二)第二類--上帝先知(穆罕默德)的語言--都在「聖訓」中。

(三)第三類的語言,非常之多,散見於回教歷史書籍之中,有些是非常正直學者所寫,也有一些可信度稍差,可是穆斯林將它們分別列在不同書卷之中!

穆斯林將上述三種類型的證據,依照其權威的份量,審慎地加以分開,他們絕不將它們一視同仁,另一方面,「聖經」是一個大雜燴,裡面有令人困窘的,污穢不堪的,有猥褻淫穢的--都收羅在一起,基督徒被迫對這一切,視為在精神上,權威上具有同等重要,這正是他們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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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和而不同 發表於 2007-1-8 07:05 | 只看該作者
多種聖經版本

我們現在很容易就基督徒對聖經的主張,加以分析。

分別良莠

再仔細研究各種版本之先,我們先澄清一下我們對天經(Book of God)的信仰,當我們說,我們信「討拉忒」(Tauraat),「札布爾」(Zaboor),「引支勒」(Injeel),及「古蘭」時,我們的真意是什麼?我們已經知道「古蘭」是絕對可靠的上帝語言,降給我們聖人穆罕默德(求主賜他平安)的,經由吉百利爾(Jibreel)天仙(英文作Gabriel),逐字下降,歷經一千四百年,保持完整,未受人類竄改一字,即使批評回教的人,仍不能不承認古蘭的純潔「世間可能沒有一本書像古蘭一樣,歷經十二世紀(現在已為十四世紀),而仍保全原文不變」(Sir William Muir)。

穆斯林信的Tauraat,並不是猶太人及基督教所稱的Torah,雖然這兩個字(一為阿文,一為希伯來文)是一而二,二而一的,我們相信摩西聖人(求主賜他平安)所教導他族人的均系來自全能上帝的啟示,而不是如猶太人及基督徒所說,他是該經的著者。

同樣地,我們相信「札布爾」是上帝啟示給達武德(大衛)聖人(求主賜他平安)的,而現在使人聯想到他的名字的「詩篇」(Psalms),並非天啟,基督徒自己也不堅持此說,大衛並非他的「詩篇」的唯一著者。

「引支勒」如何呢?「引支勒」就是「福音」(Gospel)或「好消息」是耶穌在他短短佈道期間教誨人的。「福音」的作者常常提到耶穌的行止及傳布福音(引支勒):

1.        「耶穌周遊...宣講福音...並治好民間的各種疾病」(馬太福音9:35)

2.        「...那為著我和為著福音喪失生命的,反而會得到生命」(馬可福音8:35)

3.        「...宣講福音...」(路加福音20:1)

「福音」是常用的字,但是耶穌宣講的是什麼福音呢?在新約的27本經中,只有一小部份可稱得是耶穌的語言,基督徒自誇這些「福音」是依據聖馬太,依據聖馬可,依據聖路加,依據聖約翰,但是就是沒有一本福音是「依據」(聖)耶穌本人的!我們誠懇地相信,基督(求主賜他平安和吉慶)是依上帝而宣講的,那就是「引支勒」,是好消息,是上帝對以色列人的子孫的指引,耶穌易生從未寫過一個字,也未教人寫一個字,今日充斥世間的所謂福音,乃出自無名氏的手筆!

我們所面對的問題是:「你是否相信聖經是上帝的語言?」這個問題很富挑戰性,發問的人並不是單單想求開導,他是想辯論,我們有權以類似語氣發問:「你談的是那一本聖經?」他一定會說:「什麼?聖經只有一種!」

天主教的聖經

我手上拿著一本羅馬天主教出版的聖經「Douay」問道,「你是否承認這本聖經是上帝的語言?」他們都知道天主教真理會(Catholic Truth Society)出版的聖經,非常簡短,與今日市場各種版本聖經相較,幾乎不成比例,基督徒在反擊了:「那是什麼聖經?」我提醒他:「什麼?我以為你曾說過聖經只有一種。」他喃喃答道:「是—的—,可是那是什麼版本」我問道:「什麼,那會有什麼區別嗎」當然,是有區別的,這位職業傳教師也知道是有區別的,他只是用他的「一種聖經」來唬人。

羅馬天主教聖經是譯自Jerome的拉丁文Vulgate,1582年在瑞姆茲(Rheims法國北部的一城市)出版,1609年又在杜埃(Douay)複印,這是今日仍可買到的最古老版的羅馬天主教版(簡稱RCV)的聖經,此經雖然古老,卻受到整個新教(Protestant)世界,包括「cults」在內的一致譴責,因為RCV書末的啟示錄(Apocalypse後為新教徒改名為Revelation)中載有可怕的警告,他是「受啟的」:

「、、、如果有人在這些話上加添(或刪減)什麼,上帝要把這書上所寫的災難加給他」(啟示錄22:18-19)

可是誰在乎呢!他們才不信哩!新教徒大膽地從他們上帝之書中刪除了整整七卷,內中有:

裘迪斯書 The Book of Judith

拖比亞書 The Book of Tobias

巴魯區書 The Book of Baruch

以斯特殊 The Book of Esther,等等

新教的聖經

對於新教聖經的欽定本(Authorised Version,簡稱AV,又名詹姆士國王版 King James Version,簡稱KJV),丘吉爾爵士說過幾句中肯的話:

「欽定本聖經,乃詹姆士一世國王陛下命令,於1611年出版,直到今日仍用著他的名字。」

羅馬天主教相信,上帝之書已遭新教徒肢解,可是他們卻強迫新入教的人去購置AV版的聖經,助長新教徒的「罪惡」,因為這個版本是在落後國家中用一千五百種不同語言印行的唯一聖經,羅馬天主教是在坐享其成,辛苦的工作留給新教徒去做!基督教的絕大多數(包括天主教及新教)都是用AV版又稱KJV版的聖經。

光輝的讚美

正如丘吉爾爵士所說,第一次出版於1611年,1811年修正版(RV)出版,1952年再加修正成「修正標準版」(RSV)沿用迄今,1971年又再加修正(仍用RSV之名),關於這個一再修正的「修正標準版」(RSV),容我們看看基督教會的意見:

「最卓越的版本已在本世紀出版了。」--(Church of England Newspaper)

「最卓越學者們的一個嶄新譯本」--(Times Literary Supplement)

「將欽定本受人喜愛的特徵,與一個新而精確的翻譯合而為一」--(Life and Work)

「最精確接近原文」--(The Times)

出版者柯林斯(Collins)公司,亦在出版時說:「這本聖經(RSV),是卅二位學者,及一個五十位教會代表組成的諮詢委員會協助下的一項產品。」為什麼如此誇耀呢?是向那些無知大眾推銷其產品?上面這些證言,旨在說服購書人他判斷正確,並未受騙。

「世界最暢銷之書」

可是「世界最暢銷」的欽定本(AV)怎麼樣了?這些修改家都是最好的推銷員,他們有一套美好的說辭,可是在RSV本第iii頁序文第六段中卻說:(見14頁)

「詹姆士國王欽定本(AV)有理由被稱為〝英國散文最高貴的紀念碑〞,1881年的修改家對於它的:「樸素、神聖、有力、圓滿的說法...抑揚頓挫,韻律之適當,它形成了民族性及說英語人民的公共習慣的一部份,這是其它書所做不到的,我們對它感激不盡。」

親愛的讀者,你能想向出一個比上述對「萬書之書」更壯麗的讚美詞嗎?我就不能,信以為真的基督徒請堅強起來,以接受他所愛在的宗教律師們(Lawyers of Religion)所施的最無情的打擊,緊接著上文,他們說:





「詹姆士國王欽定本然而有著嚴重的缺點」,而且「這些缺點太多太嚴重,不得不加以修改...」這是出自可靠來源,亦即出自正統基督教的「最卓越學者們」之口,另一群顯赫的神學博士正在編纂一部百科全書,來解釋他們聖經中所發生那些「嚴重而危險的缺點」的原因,以及他們消除掉這些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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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和而不同 發表於 2007-1-8 07:05 | 只看該作者
五萬個錯誤(?)

耶和華見證會1957年9月8日,在他們的「醒來!」(Awake!)雜誌有一個駭人驚聞的標題:---「聖經中有五萬個錯誤?」

一個星期日的早晨,我正在構思這本小冊子的書名時,我聽到有人敲我的門,我開了門,一位歐洲紳士站在那兒,露齒而笑,向我說:「早安!」我回答他:「早安」他送我一本他的「醒來!」及「瞭望台」(Watchtower)雜誌,對了,一位耶和華見證會會員!假如以前有人這樣敲你門時,你會馬上認出他們,最目空一切的人才會經常敲人家的門!我請他進來。

他一坐定,我就拿出你們在次頁看到的影本,指著「醒來」刊名問他:「是不是你們的?」他馬上承認了,我說:「它講聖經中有五萬個錯誤,是不是真的?」「什麼!」他問:「你從哪裡弄來的?」(這是廿三年前出版的,他那時可能還在吃奶哩),我說:「別談這些--這是不是你們的刊物?」又指著那個刊名--「醒來!」他說:「我能看一下嗎?」我說:「這個自然」,就將那張影本遞給他,他開始細讀,他們(耶和華見證會)是受過訓練的,每星期五次在「天國會堂」(Kingdom Halls)上課,當然,他們是一千零一個基督教派中最適當的傳教師,老師教過他們,一旦受窘,不要做任何事,不要開口,等待聖靈啟示你如何說。





我靜靜地望著他再翻閱,忽然他抬起了頭,「文章說:〝大部分錯誤都已消除〞」我問:「假如大部分都已消除,五萬個還剩下多少?五千個?五百個?五十個?即使只剩下五十個,你們是不是將這五十個錯誤算在上帝頭上?」他默默不語,他借口改日要他教會高級人員陪他再來,就告辭了。從此不見蹤影!

假如那時我這本小冊子已寫好,我就會送他一本,說:「能不能將姓名地址電話見告,我將這本小冊子〝聖經是上帝的語言嗎?〞借給你九十天,我希望得到你的書面答覆!」假如你如此做,其它一些穆斯林也這樣做,他們和其它傳教師就絕不會再訪問你了,我相信,這本小冊子將證明是最有效的護身符。Insha-Allah!


耶和華見證會的這些cult(見)強烈指責正統的三位一體論者(Trinitarians),斥他們玩弄「上帝的語言」,可是他們自己也是玩同樣的語意學上的把戲,在上述「聖經中有五萬個錯誤?」一文中,他們說:「大概有五萬個錯誤...不聲不響地侵入聖經原文...整個來說聖經是正確的。」(!)

我們實在沒有時間及空間討論「修正標準版」(RSV)著者們蓄意要消除的幾萬個大小錯誤,我們將這項特權讓給基督教的聖經學者,在這兒我只想略提「半打」左右「小小的」改變。

(1)「主要親自賜給你們一個記號:有童貞女要懷孕生子,並給兒子取名〝以馬內利〞」(以賽亞書7:14-AV)

上文中最重要的一個字「童貞女」(VIRGIN),現在在RSV中被改正為「閨女」(a young woman),這是根據希伯來字almah的正確譯法,在希伯來原文中用的就是這個almah而不是意為「童貞女」的bethulah。這項改正,只有英文本中才有,因為RSV只出版了英文本,可是對非洲人而言,南非荷語人(Afrikaner)、阿拉伯人、祖魯人(Zulu),事實上,在有一千五百種語言的世界中,基督徒還是繼續吞下這個錯用的名詞「童貞女」。

生育,不是創造

(2)「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翰3:16-AV)

「耶穌是上帝的獨生子,是生育出,不是創造的」這是正統教義問答中的不可或缺之句,所根據的是上述經文。

沒有一個稱職的教士,在勸人信教時,會不引用「天父的獨生子」,可是這個捏造的字「生育」(BEGOTTEN)已被聖經修正者悄悄地刪除掉了,他們沉默得像教堂中的老鼠(Church-mice)一樣,不欲引起讀者們注意到他們暗中所做的手腳,像這種褻瀆上帝的字眼「生育」,在聖經中被竄改的字,不知還有許多,全能上帝在這種「創新」之後不久,就用最強烈的字眼,譴責這種褻瀆。

他們說:「至仁主生了一個兒子!」

你們確已犯了最最恐怖的罪行!

天地勢將崩裂,群山勢將崩塌,

這是因為他們狂妄為仁主立嗣,

因為仁主不屑生子。

(古蘭經19:88-92)

回教世界應當向基督教「五十位合作教會的代表」及他們的智囊團「最卓越的卅二位學者」道賀,因為他們提高了聖經的等級更接近古蘭的真理了。

祂不生

也不被生

(古蘭經112:3)

 

〝基督教的「數學」(MES-A-MATHICS)〞

(3)「因為在天堂中,作見證的有三:天父,語言,及聖靈,這三者就是一個」(約翰一書5:7-AV)

這句話和在稱做聖經的百科全書中的三位一體非常接近,這個基督教信仰的基石,也被RSV不作任何解釋而予以刪除,這自始就是一項藉宗教之名而行之詐欺(a pious fraud),為了英語人民,理應加以刪除,可是對於世界上其它1499種語文的人,他們只由母與研讀基督教所調製出來的東西,這個詐欺仍然存在,這些人直到審判日都不會了解真相,然而,我們穆斯林又須向這一群顯赫的神學博士再次道賀,他們很忠實地消滅掉RSV中一個謊言,使聖經向回教教義又踏近一步,因為古蘭說:

你們不要說「三位一體」

最好打消它,

因為安拉是獨一的主宰...

(古蘭經4:171)

 

升天

RSV作者們力圖修正的「最嚴重錯誤」之一就是有關基督升天,在新約四大福音中,僅有兩個福音提到「耶穌被帶到天上去了,」1952年以前出版的任何語文聖經都可以看到這句話:

(4a)「主耶穌和他們說完了話,後來被接到天上,坐在上帝的右邊。」(馬可福音16:19)

(4b)「正祝福的時候,他就離開他們,被帶到天上去了」(路加福音24:51)




現在請看下面的影本,原應看到上述4a的,你會驚奇地發現馬可福音第十六章,到第八章就沒有了,下面留著一大段空白,失蹤的節句,被用最小號字體放在頁末批註中,假如你手中還有一本1952年的RSV版,你會發現上述4b的節句「被帶到天上去了」的地方,用一個極小的「a」字所代替,告訴你可以在頁末批註中找到失去的節具,每一位誠實的基督徒必須承認,任何聖經中頁末的批註,不可視作「上帝的語言」,為什麼教會中受薪的僕人,將他們宗教中最偉大的奇迹放在一個小小的腳註中呢?


在下面「英文聖經之成長及來源」圖解中,你會發現,在1881年以前所有的聖經版本,都是一句「古老的手抄本」(Ancient Copies)--這些都是耶穌死後五、六百年的抄本。1952年RSV版的修訂者乃第一批完全接觸到「最古老的手抄本」(Most Ancient Copies)的聖經學者,這些手抄本是耶穌死後三、四百年的抄本,我們同意,文獻越古老,真實性越大,所以「最」古老的當然比「古老的」有價值,可是在最古老的手抄本中,卻發現不到有關耶穌「被帶到天上」的字樣,所以基督教的神父們就從RSV 1952年版中刪除了那些字句。

騎驢的把戲

上述事實不啻基督教的一項自白:四大福音的「受靈啟」的作者並無一字紀錄耶穌的升天,可是這些「受靈啟」的作者卻一致記錄了他們的救主在任務快完成前,騎著驢子進耶路撒冷。

「...然後請耶穌騎上去。」(驢子)--馬太福音21:27

「...耶穌騎了上去。」(驢子)--馬可福音11:7

「...扶著耶穌騎上去。」(驢子)--路加福音19:35

「...耶穌...騎上去。」(驢子)--約翰福音12:14

全能的上帝會是這種不恰當情況的作者嗎?明知聖經作者連祂兒子騎驢進城的細節都不放過,卻「靈啟」他們對祂兒子在天使翅膀上飛升天堂的新聞隻字不提?

曾幾何時?

狂熱的福音佈道家(hot-gospellers)及猛捶聖經者(Bible-thumpers)發現這個笑柄太遲了點,他們發覺基督教聖經博學之士研究的成果,已根本動搖了他們宣揚教義的基石(耶穌升天)時,RSV出版商已賺了一千五百萬美元,宣傳家於是大喊大叫,並得到五十人兩大教派委員會的支持,逼迫出版商將竄改之字句重新放入「靈啟的」上帝語言之中,1952年以後RSV所出版的聖經,均是「復舊之原文」。

 




這是一個非常古老的把戲,猶太人和基督徒,自始就在編造他們「上帝的經典」,他們和古代捏造家不同的是,後者不懂「序言」和「腳註」的奧妙,否則他們也會和我們近代好漢一樣,明明白白將他們的竄改告訴我們,他們的花言巧語可以點鐵成金。

「許多人以及兩大教派的委員會向我們提出修正的建議,我們均一一詳加註意。」

「馬可福音結尾的較長兩段(16:09-20)...以及路加福音第24章51節,都重新納入原文。」(柯林斯版之序文,第vi 及viii頁)


為什麼要「重新納入」?因為這些節句早先被刪掉了!為什麼有關升天字句首遭刪除?因為最古老手抄本根本沒有升天字樣,約翰一書第五章第七節有關三位一體之字句,也是被竄添的,為什麼刪除了一個,又重新納入另外一個?別奇怪,假如你手邊有一本RSV,那個「委員會」可能已決定要把他們無價的序言全部刪掉,耶和華見證會已把他們的「基督教希臘文新世界譯本」(他們對「新約」的稱呼)中的廿七頁前言,全部刪掉。




神學博士史考非爾德牧師,和一個八人編輯小組(均是神學博士)在「史考參考聖經」(Scofield Reference Bible)中,認為希伯來字「Elah」(意為上帝),應寫成「Alah」,基督徒對此並不計較,--似乎終於接受了上帝的名字是Allah--卻斤斤較量Allah中只用一個「L」,(請參閱左圖影本),作者將此一事實公諸大眾,可是後來出版的「史考參考聖經」,保留了創世紀第一章第一節的註釋全文,一字未變,但以巧妙手法,獨將「Alah」一字漏掉,彌補的天衣無縫,這是發生在正統聖經中的事!對於他們的這種手法,我們實在望塵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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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值一文的自白

安息日會(Seventh Day Adventist Church)的「女先知」懷德夫人(Mrs. Ellen G. White),在她的聖經註釋第一卷第十四頁,承認了聖經的易錯性(fallibility):「我們今日讀到的聖經,出自許多抄寫家,他們的工作絕大部分非常正確,可是抄寫加不會不犯錯的,上帝顯然沒有決定要他們在抄寫時不犯錯。」在其後的正文中,懷德夫人進一步加以證實:「我看到上帝對聖經曾特別加以保護」(保護什麼?)「從前聖經很少,有學問的人有時就更改內中文字,以為可以說的更清楚一點,事實上他們將很清楚的語句弄得更難懂了,使人不得不依賴他們的觀點,也就是受傳統影響的觀點。」

病根已深

精神病是慢慢形成的,這位女作家和她的信徒仍可站在房頂上鼓吹:「不錯,聖經已遭摻假,但它仍很純正。」「它是人為的,也是神意的。」他們的話是否還有什麼意義?不錯,在他們的法院,語言是有意義的,可是在他們的神學中則不然,他們在宣講時帶有「作詩的破格」(Poetic Licence)

他們的心裡有病,

安拉將加重他們的病,

他們將受到十分痛苦的懲罰,

因為他們欺騙(自己)

(古蘭經2:10)

證人

喊聲最大的「猛捶聖經者」就是耶和華見證會,在前文所提「前言」的第五頁中,他們自白道:

「用手抄寫受啟示的原件時,人性中的弱點就近去了,現存幾千本原文手抄本中,沒有一本是完美的抄本,結果是,沒有二本是完全同樣的。」現在大家看到了,整個廿七頁的「前言」全部從他們的聖經中刪掉了,安拉用他們自己的博學絞死了他們。

撿現成的

基督徒自誇,他們從四千多種不同的抄本中,挑選了符合他們偏見的四種,稱它們為馬太、馬可、路加,及約翰福音,讓我們看一看耶和華見證會,研究的結論。(原載於現被刪掉的前言中)

「所以,證據是,『基督教希臘文原文』(1),正如『LXX』(2)一樣,已遭竄改。」

這個任性的Cult居然厚顏無恥地,將他們第一版后192頁題名「聖經真是上帝的語文嗎?」之書,印行了九百萬冊,我們面對的是一個心理病態,例如他們說,「能夠影響到聖經真實性」(?)的竄改,其數微不足道,這就是基督教的邏輯。

(1)即「新約」。

(2)LXX意為七十,乃耶和華見證會對舊約的稱呼,不要被他們弄昏了頭,他們習慣上將一個簡單的四個字母的字,叫成tetragrammation(相當於我國的「三字經」粗俗不雅的話)。

公聽會

史考基博士在上述書中第29頁,為聖經提出祈求:

「讓我們平心靜氣來探討這個問題(聖經是上帝的語言嗎?),我們應當聽一聽聖經自己對這依問題的說法,在法庭中,我們假定,是證人說的都是實話,我們必須相信,除非我們有足夠理由懷疑他,或證明他是一個說謊者,的確我們應當給聖經一個機會聽聽它怎麼說,就像是一個公聽會一樣。」

這個祈求,非常公平合理,我們就按他所說,讓聖經自我解釋。

在聖經的前五書(創世紀、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及申命記)當中,約有七百餘處不僅證明上帝不是這五書的著者,而且摩西本人也未曾插手其間,我們隨便翻開這五書,就會看到:

「主對他說,走開,下去...」

「摩西對主說,人民不能來...」

「主對摩西說,走到人民的前面...」

「於是主對摩西說...」

「於是主對摩西說,下去...」

非常明顯這些既不是上帝的話也不是摩西的話,而是一個第三者,將道聽途說的寫下而已。

摩西自己寫他的訃聞?

摩西能在他去世之前,自己寫下他的訃聞嗎?是不是猶太人自己寫下他們的訃聞?

「於是...摩西...死了...上主把他(摩西)埋在...摩西死時一百廿歲...以色列中從來沒有像摩西那樣的先知...」(申命記35:4-10)

在下文中,我們要從另一個角度來分析舊約的其它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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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和而不同 發表於 2007-1-8 07:06 | 只看該作者
命名為「新約」的經

為什麼要「依據」?("according to"?)





所謂的新約究竟是什麼?為什麼每一個福音前面都加上「依據」二字?為什麼要「依據」?因為在現存自誇四千種福音中,沒有一本有作者的名字!所以用了這個推測語「依據」!

馬太福音的內容就可證明馬太並不是第一本福音的著者。

「耶穌離開那裡再往前走,見一個收稅的,名叫馬太,坐在稅關上,他(耶穌)對他(馬太)說:〝來跟從我!〞他(馬太)就起來跟從了他(耶穌)」(馬太9:9)

不必費腦筋就可看出,這許多「他」並不是說耶穌或馬太是該書的作者,而是一位第三者將他所見所聞一一道聽途說,記下來而已。假如我們連這個「夢之書」(第一本福音之別稱)的著者都不能確定是門徒馬太所寫,我們怎能接受它是「上帝的語言」呢?


並不是我們單獨發現「馬太福音」不是馬太所寫,菲利浦斯(J.B. Phillips)也同意我們的發現,它是出自幾個無名氏之手,他是英國國教受薪人員,是英格蘭Chichester主教堂的受祿牧師,他沒有理由說謊或不忠其教會,做出有傷自己教會的官方觀點!




請看他為馬太福音所作之序言(請見左圖),他對該經的著者表示意見如下:

「早先傳統是說此一福音的作者是使徒馬太,可是今日學者幾乎一致拒絕此一說法。」換言之,聖馬太並沒有寫這本以他為名的福音,這是最卓越的基督教學者們的發現,並不是可能指為有偏見的印度人、回教徒或猶太人所發現--繼續請聽我們英國國教朋友說吧:「我們仍可權宜地稱其著者為馬太」「權宜」,因為非如此,則我們每次引證馬太福音時,一定要說「新約的第一書」第幾章第幾節,這樣多麻煩,因此菲利浦斯說我們「權宜」給這書一個名稱,為什麼不用「馬太」呢?假如它和其它名字一樣!菲利浦斯繼續說:「著者坦率地依賴神秘的"Q",那可能是一本口頭傳述的文集。」什麼是神秘的"Q"?這是德文"quella"的簡稱,意思是「來源」,這不啻說我們現在的馬太、馬可及路加都曾從另一個文獻(普通的來源)加以取材了,這三位作者手頭有著相同的材料,因為他們完全同一意見,所以這頭三本福音就被稱為「對觀福音書」(Synoptic Gospels)。


原文照抄(Wholesale Cribbing)

什麼又是「靈啟」(inspiration)呢?這位英國國教的受祿牧師有一針見血的話,他比任何人更有資格說這句話,一位教會的受薪人員,一位正統的傳基督福音者,一位有名的聖經學者,能夠直接使用希臘文手抄原本的人,讓他來和我們說吧(注意他是如何不落形跡地泄露了秘密):「他(馬太)自由使用了馬可福音」,如果用學校老師的話,那就是:「他完全抄馬可的!」而基督徒還能稱這個文抄公的大著是上帝的語言嗎?

你是不是覺得奇怪,據說馬太是目擊耳聞耶穌佈道的人,他沒有將「他主」佈道的第一手資料寫下,卻去偷竊一個年輕人(馬可,在耶穌到處傳教時,他才十歲)的作品?為什麼一個目擊耳聞耶穌教訓的證人卻去抄襲一個道聽途說的作品?身為門徒的馬太絕不會作此蠢事,一個無名氏的作品,卻硬扣上馬太之名。

剽竊乎?綁架著作乎?

剽竊的意思就是著作的盜竊,有人將別人作品一字不改,說是自己的大作,這就是剽竊,這就是四十幾本聖經作者的共同特性,基督教自誇,在稱作聖經的新教66本小冊子和羅馬天主教的73本小冊子中,據說有一條共同的線索(a common cord),有一個共同線索就是馬太及路加(不管他是誰)中有百分之八十五是一字不移地抄自馬可!全能上帝並沒有將相同的字口授給對觀福音書著者(Synoptists,獨眼的),基督教自己也承認這點,因為他們並不相信這種口頭的神啟。

馬太與路加只剽竊了百分之八十五,和所謂上帝之書舊約作者百分之百綁架著作相比,卻黯然失色多了,基督教大牌學者克萊格主教(Bishop Kenneth Cragg)委婉地稱這種剽竊為「複製」(reproduction),並引以為榮。

濫用的標準

史考基博士在他的書中更委婉地引用一位派克博士(Dr. Joseph Parker)來為他的聖經作無與倫比的頌揚:「聖經是一本何等包羅萬象的書啊!...全書都是說的小人物,宗譜說的比審判日要多,故事都是只說一半,而我們還不知勝利何在時黑夜就已降臨。」(在The Religious Literature of the World中)無疑地這是一串字字珠璣的美麗項鏈!他們費盡心機將這個令人困窘的大雜燴定為全能上帝之作,真是無比褻瀆,而基督徒卻連此書的缺點都加厚愛,正如羅蜜歐之垂涎茱麗葉唇上之「痣」(mole)!

等於百分之百

在好望角大學一次討論「聖經是上帝的語言嗎?」的一項座談會上,該校神學院院長肯朴齊(Cumptsy)教授和我共同主持,為了顯示「受靈啟」的聖經作者剽竊的程度,我要求聽眾打開聖經。

有些基督徒在參加宗教討論或辯論時,常喜臂下挾著一本聖經,他們好象離開聖經就不能自立的樣子,在我的建議下,他們紛紛翻動聖經,我要求他們打開以賽亞書第卅七章,當大家準備好了,我要求他們聽我念,看看我的「以賽亞書第卅七章」和他們的「以賽亞書第卅七章」是不是一樣,我開始慢慢地念,從第一節念到最末一節,每念完一節,我都要問一聲,是不是一樣,他們都是一致同聲回答「是的!」,「是的!」那章念完時,我手裡的書仍打開著,我請主席向聽眾宣布我念的不是「以賽亞書第卅七章」而是「列王紀下第十九章」!當時聽眾驚亂成一團!於是我證明了「聖經」百分之百的剽竊行為。

換言之,「以賽亞書第卅七章」和「列王紀下第十九章」竟是全然雷同,而他們卻說是出自兩位不同作者,其間相隔好幾百年,他們都是基督徒所稱,受到上帝靈啟之人。

到底誰抄誰的?誰偷誰的?RSV卅二位著名聖經學者說,列王紀的著者「不詳」,這本聖經的註釋是出自范特大牧師(The Right Rev, David J. Fant)之手,他是文學博士,又是紐約聖經學會的秘書長,當然,假如基督教最受尊敬的紳士還有一點點相信「聖經是上帝的語言」的話,他們一定會如此說,可是他們卻誠實地(赧顏地?)承認:「作者--不詳」!他們是準備以空口說白話來對付那些不知張三李四或王五所寫的聖書,而希望每一個人都相信那是上帝的語言--老天不容!

並無口頭靈啟(No Verbal Inspiration)

基督教學者對「以賽亞書」是怎樣說呢?他們說「此書主要系以賽亞所寫,部分可能系出他人之手。」鑒於他們的自白,我們不再考驗可憐的以賽亞了,那麼我們能在上帝的門上釘上「剽竊」的牌子?何等瀆神!肯朴齊教授在上述座談會答覆問題時證實:「基督徒並不相信聖經中的口頭靈啟。」所以全能上帝不至於心不在焉地一個故事說兩回!完全是人類之手,大肆破壞了所謂「上帝的語言」聖經,而猛捶聖經者仍然堅持:「聖經上每一個字,每一個逗點,每一個句點,都是上帝的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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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和而不同 發表於 2007-1-8 07:07 | 只看該作者
決定性的分析(The Acid Test)

對於一本自稱來自上帝之書,我們如何辨別其真偽呢?有許多測驗法,其中之一是:來自全能上帝的信息必須前後一貫,不相矛盾,應該豪無瑕疵毫無抵觸,這正是最後的啟示,上帝之書所說:

難道他們沒有研究古蘭經嗎?

假如它不是安拉所啟示的。

他們必定自其中找出許多瑕疵。(古蘭經4:28)

上帝乎?魔鬼乎?

假如全能上帝要我們這個決定性的分析來證實祂的書(古蘭經),我們何不用同樣方法來測驗其它自稱來自上帝的書呢?我們不必學基督徒,玩弄文字來愚弄人,從參考資料,從我得自基督教學者所認定之事物,本可欣然同意他們已向我們證明了聖經並非上帝之語言,可是事實上他們卻在力圖對我們作相反的說服。

這種毛病的典型例子,就發生在「昨天」,在葛萊漢斯頓(Grahamstown)舉型的英國國教的一個宗教會議上,布奈特總主教(The Most Rev. Bill Burnett)向教眾宣講,他使教眾發生極大的困惑,一位博學的英國人,用他們的母語(英語)向一群有學問的牧師、主教致詞,這些有學問的同僚居然大惑不解到這一程度,英文日報(The Natal Mercury)的編輯麥克米蘭先生(Mr. McMillan可能也是一位英國國教教友),在1979年12月11日他的報上談到總主教對他自己有學問的牧師們,造成困擾:

「總主教在宗教會議上的講話,很難稱作清晰明白,與會者多發生極大的誤解。」

英語並無問題,可是你不能想象,基督徒被訓練得將任何思想都和宗教攪和在一起,在聖餐中,「麵包」不是「麵包」而是「肉」,「酒」是「血」、「三就是一」、「人就是神」。但別弄錯,他對俗務(earthly kingdom)卻不如此單純,經的很呢!和他訂合同時,一定要加倍小心!他可能將你賣掉而你還不曉得呢?

關於所謂上帝之書中的矛盾,我所提出的實例,雖三歲兒童也可了解,請看:

「歷代志」及「撒母耳記」的作者們告訴我們大衛調查猶太人戶口的相同故事,大衛是從那裡受到「靈啟」要干此一奇事呢?「撒母耳記下」的作者說,是上主要大衛乾的,可是「歷代志上」的作者說是撒旦刺激(Provoked, RSV本做鼓動incited)大衛,找他們的麻煩!全能的上帝如何能有如此全然矛盾的「靈啟」?到底是上帝還是撒旦?那一個宗教里,會說魔鬼是上帝的同義字!且不提基督教中最近生出的一種黴菌「撒旦崇拜」(Satanism)。基督教一向盛產各種主義(ism),如無神論(Atheism)、共產主義,法西斯主義、全體主義(Totalitarianism)、納粹主義、摩門教(Mormonism)、拜月教(Moonism)、基督科學主義(Christian Scientism)等等,現在又搞出一個撒旦崇拜,基督教還會搞出什麼出來?

「聖經」極其適合做各種自相矛盾的解釋,這是基督教引以自誇的!「有人這麼說,而且確是如此,聖經一直被誤用,被盜用,以證明人類所知各項壞事都是可以原諒的。」摘自一個美國的基督教學報「平凡的真理」(The Plain Truth,1975年7月份,標題是「世間爭論最多之書--聖經」一文)。

誰是真正的作者?

在繼續從「撒母耳記」及「歷代志」中舉出例證之前,我覺得應該先把它們的作者弄清楚,以免老是懷疑這兩本書不當之處系出自上帝,RSV版的修正者說:

(a)撒母耳記:作者「不詳」,(就是兩個字)

(b)歷代志:作者「不詳,可能是以斯拉(Ezra)所編。」

我們應該對這些聖經學者的謙虛表示敬佩,可是他們的「可能」、「或許」、「好象」等字眼卻常為他們的教眾(Fleeced Sheep)解釋成「就是」,為什麼要使可憐的以斯拉或以賽亞為這些無名氏作者做替罪的羔羊呢?

三或是七?

請看左面影本,比較這兩段經文,撒母耳記下24章13節告訴我們:「迦得去見大衛,告訴他,並對他說...」,這些話在歷代志上21章11節又重複一遍,只是刪掉「告訴他」三個冗贅的字!可是再修剪無用字句時,作者也將時間因素「七年」修改為「三年」,上帝對迦得到底說了什麼?三年飢荒或是七年飢荒?

*經掃瞄後文字不是很清楚,請讀者自行參閱聖經

八或是十八?

請看右面影本,歷代志下36章9節告訴我們約雅斤(Johoiachin)八歲時就作了猶太王,而列王紀下24章8節卻說他十八歲時為王,列王紀的「不詳」作者一定很邏輯的推敲,八歲的孩子能幹什麼壞事而被迫遜位呢?於是很慷慨地加了十歲,讓他足夠成熟以遭天譴,不過為了平衡他的竄改,他將他在位期間減去了十天!年齡加上十歲,在位期間減去十天?全能的上帝能對同樣事件有兩種不同的說法么?

*經掃瞄後文字不是很清楚,請讀者自行參閱聖經

騎兵或是步兵?

請比較右面兩段經文,大衛和他的部隊共殺了多少人?七百人還是七千人?還有他殺了四萬騎兵還是四萬步兵?這兩段經文所表示的是,上帝不僅分不清百與千,而且也分不出「騎兵」與「步兵」!顯然地,在基督徒的字典中,這種瀆神的偽裝(Blasphemy masquerades)就叫做「靈啟」!

*經掃瞄後文字不是很清楚,請讀者自行參閱聖經

家庭作業

所羅門花了十三年為他自己建造一座王宮,事見列王記上第七章,大家還記得嗎?派克博士自誇:「全書都是說的小人物」,好,你不致幼稚到要打擊這個第七章及以西結書第45章,然後你將會真正感謝古蘭經!你手中如果有一本聖經,請就本小冊子中所提出的章句,用顏色筆劃出來:「黃色」表示矛盾,「紅色」表示淫穢,「綠色」表示我在本書首所提一看便知是上帝及先知的語言,有了這種準備,當傳教師或聖經學者訪問你時,你就很容易指出他們的錯處,使他們赧顏而退,「平時多準備一點戰時就可少流一點血」(蔣介石)

多麼衛生?

請看右面影本,列王紀上7章26節的作者,數了一下所羅門王宮銅海的容量是四萬公升,可是歷代志下4章5節的作者,卻將這個數目加上個百分之五十,變成六萬公升!「上帝之書」中竟有如此誇張和錯誤?即使全能上帝與此無干,難道祂會將這些零碎無聊的矛盾「靈啟」給猶太人?聖經是上帝的書嗎?上帝的語言嗎?

*經掃瞄後文字不是很清楚,請讀者自行參閱聖經

矛盾一籮筐

結束這一系列矛盾之前,容我再舉一個例,聖經中還有好幾百個其它例子,請看右面影本,又是所羅門,他的確手面很大,伊朗遜王簡直不能望其項背!歷代志下9章25節的作者和他所給銅海容量相比多了所羅門一千間馬房,「所羅門有四千馬房...」,可是列王紀上4章26節的作者和他的王一樣地大手面,他將所羅門的馬房數增加了十倍!從四千變為四萬!有些口齒伶俐的福音佈道家會蒙蔽你說,這只是一個圈少一個圈的差別,無關宏旨,有些抄經的人,粗心地在4,000後面多加了一個0而變成40,000。讓我告訴你,在所羅門時代的猶太人根本不懂什麼是「零」(0)!是阿拉伯人將這個零引進中東幾百年後又傳入歐洲的。猶太人在他們書中對數字是用文字表達的,而不是用數字,我們的問題是:是這個驚人數字36,000的真正作者是誰?是上帝還是人?在一本非常詳盡的書(A.S. K. Joommal所著:聖經--是上帝的語言還是人的語言?)中,你可以找到許多的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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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和而不同 發表於 2007-1-8 07:07 | 只看該作者
最客觀的證言

基督教宣傳家最愛引用下述章句證明聖經是上帝的語言。

「全部聖經是受上帝靈感而寫的,對於教導真理,指責謬誤,糾正過錯,指示人生正路,都是有益的。」(提摩太後書3:16--AV by Scofield)。

注意上文中的「是」,都是用的大寫(IS),史考非爾德牧師暗示我們,這些「是」乃希臘文原文中所無。由英格蘭教會,蘇格蘭教會,美以美會,公理教會(Congregational Church)、浸信會(Baptist Union)、英格蘭長老會及英語及外語聖經學會等等代表所組成的一個委員會翻譯一本「新英語聖經」(The New English Bible),是最接近希臘文原文的譯本。上述提摩太後書3章16節,他們的譯文如下:

「每一本天啟都可用來教導真理,指責謬誤,或糾正過錯,指示人生正路。」

羅馬天主教的「都埃」(Douay)版聖經比新教AV版譯的更忠於原文,他們說:「受上帝啟示的所有經典,都可用來教導,指正、糾錯...」。

我們並無意窮究字眼,回教徒和基督教徒都同意,凡是來自上帝的,不管是「靈啟」(Inspiration)或是「啟示」(Revelation),必不出下列四個目的之一,它必定是:

(1)教導我們真理。

(2)指責我們謬誤。

(3)糾正我們過錯。

(4)指示我們人生正路。

過去四十年來,我請教許多基督教有學問的人,是否可以提供出一個第五項上帝語言的目的,他們表示沒有,這並不是說我已改善了他們的成就,讓我們用這些客觀的標準,來測驗一下「聖經」。

第一本「創世紀」就提供我們許多美好的例證,請翻到第卅八章,這是敘述猶太人祖先猶大的故事,(猶大地Judea,猶太教Judaism均由此字衍生而來),這位猶大人的先祖結了婚,上帝給他三個兒子,珥(Er)、俄南(Onan)、及示拉(Shelah),當長子長大后,猶大為他娶妻,名叫她瑪(Tamar)「可是珥的行為邪惡,得罪上主,上主就取了他的性命」(創世紀38:7),你應當將這悲慘的事,歸在上述提摩太後書所提四個目的中的哪一個呢!答案是第二個「指責謬誤」,珥太邪惡,上帝殺了他,對世人是個教訓,我們如果邪惡,上帝就會毀了我們,指責謬誤!

再朝下看,依照他們的習慣,哥哥死了無後,弟弟就可為他嫂嫂傳種,好讓死者不致絕後,忠於習慣的猶大就命令次子俄南執行這個任務,可是嫉妒進入了他的心,明明是他的種,卻要冠以哥哥的名!所以在緊要關頭,「他遺精在地上...他這行為得罪了上主,上主也取了他的性命。」(創世紀38:9-10)這算提摩太四原則中的哪一項呢?答案又是「指責謬誤」!這麼容易的回答是沒有獎品的,這都是最基本的,作錯就得承擔後果!「上帝的書」已經遺忘了俄南,可是基督教的性行為學家卻在他們的性典中,使用了coitus interruptus(間斷式交媾),及俄南主義(Onanism)使他名垂不朽。

現在猶太人對他的媳婦她瑪說:「你回娘家守寡吧,等我的兒子示拉成人。」意思是到時候再接她回來,好讓老三執行任務。

一位婦人的報復

示拉長大了,可能娶了另外一位婦女,猶大沒有履行對她瑪的承諾,他內心很害怕,由於這個「狐狸精」(Witch),他已失掉了兩個兒子,「因為怕示拉會跟他兩個哥哥一樣死了」(創世紀38:11)所以猶大就順便忘掉他的諾言,這位苦惱的少婦決意向她公公報復,因為他剝奪了她「受種」的權利。

她瑪獲悉猶大要去亭拿(Timnath)剪羊毛,她計畫在途中對他報復,她預先坐在通往拿亭大路的廣場上蒙著臉,猶大建了她以為是妓女,就轉到她那裡去說:「來吧讓我與你睡覺!」他瑪說:「你要跟我睡覺,把什麼給我呢?」他答應從他羊群中拿一隻小山羊給她,她向他要保證,猶大問她要什麼保證,她說:「你的印章、印章帶、和你的手杖。」老人就把這些東西給了她,與她睡覺,而她懷了孕。(創世紀38:16-18)

道德上的教訓

在我們尋求這個「上帝之書」中骯臟故事適用於提摩太後書3章16節中哪一條原則之前,我想問一句,可能你也想要問,我們的子女從她瑪報復的故事中,會得到什麼道德上的教訓。當然我們會對孩子說,這是寓言,當不得真,可是許多寓言都富有道德觀念「狐狸和葡萄」、「狼與羊」、「狗和牠的影子」等等,不管故事怎麼簡單、可笑,都是針對道德的。

「基督教父母的困窘」

美國有名的心理學家瓊斯(Dr. Vernon Jones)博士對好幾組小學生做實驗,對他們說了幾個故事,各組兒童對故事中的英雄人物都有相同的認定,但是對英雄行為的看法,則各組不同,有一組認為聖喬治殺惡龍,是一個非常勇敢的人物,可是另一組小孩,卻怕得躲到媽媽的裙子下去,瓊斯博士的結論是:「這些故事即使在有限的課室中,在他們性格上也造成一些輕微但永久性的改變。」

聖經中那些強暴、謀殺、亂倫、淫猥、獸性(beastialities)對基督教兒童所造成的永久性傷害,究竟有多大,可以從我們每天所讀的報紙上找出答案,假如這就是西方道德的來源,那麼對於美以美會的教友和羅馬天主教教友在他們「上帝的房子」中莊嚴地舉行同性戀婚禮一事,也就不必大驚小怪了,1979年7月在倫敦海德公園有八千名gay(也就是「相公」的別稱)炫示他們的看家本領(wares),獲得報紙和電視的喝采。

你應當有一本聖經,並讀完創世紀第卅八章,應當將所有字句塗上紅色,在第十八節,我們得到我們的道德(?)教訓--「她因他而懷孕了。」

紙包不住火

三個月後,有人對猶大說:「妳的媳婦她瑪當了妓女,懷了孕。」猶大怒喊:「把她拉出來,燒死她」(創世紀38:24),猶大有意輕視她為「狐狸精」在先,現在又虐待地要燒死她,可是這位狡詐的猶太婦女派傭人將印章、印章帶及手杖送去,懇求公公為她找出使她懷孕的犯人,猶大傻了,他承認他的媳婦比他更正派,從此不再理她。(第廿六節),對於各種版本對此事件,所選用的字眼,加以比較,是一個很好的經驗,耶和華見證會在他們的「新世界譯本」中,將最後一句譯為:「從此他不再與她交媾。」(1)她瑪之名,並非到此為止,在這本「上帝之書」中,我們會看到福音作者,將她列入「他們的主的譜系」,永垂不朽。

(1)耶和華見證會的譯本,用字最不含糊,直言無隱,試就以西結書第廿三章,用它的譯本和其它譯本對照,即可看出何處不同。

認可亂倫

我原不打算引述煩瑣以擾清聽,可是創世紀廿八章末段牽涉了她瑪子宮內的一場鬥爭,那是一對雙胞胎爭先出來,猶太人對「初生」記錄是一絲不苟的,長子可獲繼承財產的最好部分,這一場胎兒競賽是誰獲勝呢?這場奇特的競賽牽涉到四個人,就是她瑪和猶大所生的法勒斯(Pharez)和謝拉(Zarah)。怎麼會呢?你看好了,可是我們首先得有一道德標準,這個故事中的道德標準是什麼?大家記得珥和俄南吧?上帝是怎樣因他們犯罪而殺了他們?從他們二人的死,我們學到的都是:「指責謬誤」,現在你們要把猶大的亂倫和他的非法後裔放在提摩太的哪一條原則之下?這一切人物的私生子行為都在「上帝之書」中被認可了,他們已成為「上帝獨生子」(?)的老祖宗老祖母了。

試看馬太福音第一章第三節,在聖經的各種版本中,對於舊約(創世紀第卅八章)中的人物與新約(馬太第一章)相對照拼法各有不同,使讀者如墮五里霧中,舊約中的Pharez, Zarah, Tamar到新約中卻變成Pares, Zara, Thamar。可是道德觀怎樣呢?上帝為猶大的亂倫罪而祝福!所以,假如你行為邪惡(珥),上帝就殺掉你,假如你泄「種」(俄南),上帝就殺掉你,假如一個媳婦(她瑪)為復仇用狡計獲得公公(猶大)的「種」,卻要受獎,這種「上帝之書」的「榮耀」,基督徒應歸之於哪一類?能放在哪裡呢?是不是...你的?

(1)教導?

(2)指責?

(3)糾正?或

(4)指示人生正路?

問問敲你門的人(職業性傳教師,狂熱的布福音者,猛捶聖經者),假如他能提出正確答案,他應當得獎金,從來無人能夠將這個污穢故事納入上述任一條規之下,可是必須有一條規,只可將之放在「色情」(pornography)之下。

禁掉這本書!

蕭伯納說過:「這本世界上最危險的書(聖經),應當將它藏起來鎖好。」放在孩子拿不到的地方,可是誰聽這個勸告呢?他不是B. A. (1),不是「再生」(Reborn)基督徒。

(1)B. A. 是再生(born again)的縮寫,是一種新病症,它在蓋亞那Johnstown城,毀掉了瓊斯神父(Rev. jim Jones)的「自殺崇拜」(Suicide Cult)。

南非當局基於風化理由查禁了「查泰萊夫人的情人」一書,假如印度教的聖書或回教的聖書中,有一個粗俗的字,即使是聖書,他們也會馬上查封,可是對於他們自己的「聖經」,他們就躊躇不前了,他們的「得救」全靠它哩!

一九七七年十月份「平凡真理」上說:「對兒童講聖經故事,可以讓他們有機會公然討論性道德,一本未經刪節的聖經可獲某些審查員列為X級」。

女兒誘惑父親

請把創世紀第十九章,從第卅節開始到該章末節,全部用紅筆劃上,不要猶疑,你的「著了色」的聖經,對你的孩子,是一項傳家之寶,我同意蕭伯納的辦法把聖經藏起鎖好,可是我們需要這個武器來應付基督徒的挑戰,回教的先知說過:「戰爭就是謀略」,而謀略要求我們使用敵人的武器,這不是我們愛不愛的問題,我們是被迫用來抵抗那些敲我們的門,滿口「聖經這樣說」、「聖經那樣說」的「一本經」教授們,他們要我們用我們的「古蘭」交換他們的「聖經」,給他們看看尚未發掘的「神聖」中的漏洞,有時候這些厭物(Zombies)假裝第一次看到這些臟故事,他們已經定了型,只用挑選出來的節句作宣傳。

上面的故事是這樣的,羅得的兩個女兒每夜在誘惑她們喝醉的父親,懷著「高貴的」(?)動機,要為老爸傳「種」,這本聖經非常看重「種」,這個字單單在創世紀中就出現過四十七次!由這個亂倫關係,而產生了「亞捫人」(Ammonites)及「摩押人」(Moabites)以色列的上帝對於這兩種人有一種特殊的同情心,在聖經中,我們知道這位大慈上帝命令猶太人無情地殺戮非利士人(Philistines),不問男女老幼,一律殺光,甚至雞犬不留,但是對於亞捫人及摩押人,則不可騷擾他們或向他們挑戰,因為他們是羅得的種。(申命記2:19)

任何正派人絕不會將這段誘姦羅得的經文,念給他的母親,姊妹或女兒聽,甚至也不會念給他端莊貞潔的未婚妻聽,但是你仍會碰到一些撐飽了這種臟故事的走入歧途的人,興趣是可以慢慢培養起來的!

再看看以西結書第廿三章,你會知道用那一種顏色筆,阿荷拉(Aholah)阿荷利巴(Aholibah)兩姊妹之賣淫,在性方面的描寫,可以使許多未經刪節的禁書為之失色,問問你們「再生的」基督教訪客,這種下流行為應當歸於何類?任何「上帝之書」均不容有此淫穢。

Al-Haj A. D. Ajijola在他的「十字架的迷思」(The Myth of the Cross)中,對聖經中的謬誤,釘十字架,以及整個的基督教,有一精妙的闡述,每一位比較宗教課的學生,應當都要有一冊我在先前曾提到過的「聖經--是上帝的語言還是人的語言?」這本書。(A. S. K. joommal 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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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和而不同 發表於 2007-1-8 07:08 | 只看該作者
耶穌的譜系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基督教的最初六世紀的主要作家們,是如何將舊約中亂倫的子孫,矇混地在新約中,放在他們的救主耶穌基督身上。對於一個沒有家譜的人,他們已為他造了一個,這是一個什麼樣的家譜啊!六個姦夫和亂倫者的後代,硬扣在這位上帝的聖人之上,依照啟示給摩西的上帝自己的法律,這些男女應該用石擊死,他們的子孫也應逐出教會(1)。

(1)申命記23:2:「私生子不得參與上主的聚會,他的子孫甚至到第十代,也不得參與上主的聚會。」見證會教友對此具有高度的敏感,他們斤斤較量小事,對於大事反裝胡塗。

不名譽的祖先

為什麼上帝一定要祂的「兒子」(耶穌)一個「父親」(約瑟)?那些不上道的人說:「這正是它的優點所在,上帝愛罪人,甚至不惜讓他們做祂的「兒子」的祖先。」

只授權二人

在四位福音著者當中,上帝僅僅「靈啟」兩位來記錄祂「兒子」(?)的家譜,為了方便讀者對照起見,我摘錄成一個表,只取姓名,省掉冗辭,在大衛和耶穌之間,上帝「靈啟」馬太,為祂的「兒子」寫了廿六位祖先,可是路加也受到「靈啟」,為耶穌收集了四十一位祖先,在這兩個表中,大衛和耶穌之間,唯一共同的名字就是約瑟,據路加說(3:23)他被信為(supposed)是耶穌的父親。

這個名字非常耀眼,你不必費事去查,他就是做木匠的約瑟,你也會很容易地發現,這兩個表是如此地矛盾,這兩個表會來自同一來源(上帝)嗎?

 





應驗了預言?

馬太和路加,兩人熱心過度,使耶穌的祖先大衛成為國王,由於這個錯誤的怪念頭,耶穌就被放在「他祖先大衛的寶座上」(使徒行傳2:30),福音掩飾了這個預言,因為他們告訴我們的是:坐在他祖先(大衛)寶座上的,不是耶穌,而是羅馬總督彼拉多(Pontious Pilate),就是坐在那個寶座上,宣判它合法(?)繼承人(耶穌)死型的那個多神教徒,傳福音的人說:「沒有關係,假如他第一次來臨沒有應驗這個預言,第二次來臨時,這個預言和其它三百個預言均將應驗。」這二位以過度的熱心,為耶穌追溯祖先直到大衛,(因為這正是聖經所說「要從他的嫡系後裔中」--使徒行傳2:30)兩人跌跌爬爬地倒在第一代上。


馬太第一章第六節說,耶穌是大衛兒子所羅門的後代,可是路加第三章卅一節說,他是大衛兒子拿單的後代,不是譜系學家也可一眼看出大衛的種子,能夠同時經由所羅門及拿單,而達到耶穌母親那兒嗎?我們知道這兩位作者都是頭腦不清楚的說謊者,因為耶穌是奇迹受胎,毫無男性因素,即使我們同意他是大衛的後代,這兩位作者仍然是一個騙子,道理很顯然。

破除成見

上面的邏輯非常簡單,可是感情用事胸有成見的基督徒卻難以接受,讓我們為他舉一個相同的例子,他就可以客觀起來。

由歷史上,我們知道回教先知穆罕默德(求主賜他平安)是亞伯拉罕之子以實瑪利的後裔,假如有人假託「靈啟」,說穆罕默德是亞伯拉罕之子以撒的後代,我們就會毫不遲疑地站起來,指斥他為騙子,因為亞伯拉罕的種子,不能同時經由以實瑪利及以撒而達到艾蜜娜(Amina,穆罕默德聖人之母)!亞伯拉罕這兩個兒子譜系之不同,正是猶太人和阿拉伯人譜系之不同。

就穆罕默德之譜系來說,說以撒是他的祖先的人,就是騙子,但就耶穌譜系而言,馬太路加二說均可懷疑,二千年來基督教為了解開這些譜系之謎,一直努力不懈,迄未放棄,對於他們這種不屈不撓的精神,我們深致敬佩,他們仍然相信,「時間會解答這個問題」。

「有許多神學家尚未解決,不能使無神論者滿意的矛盾,有許多仍為學者們悉力以赴以求解答的文字上的難題,只有對聖經一無所知的人,才會否認有這些問題存在。」(1975年7月份「平凡真理」)

 

路加「靈啟」的來源

我們已經揭發過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中85%是抄自馬可福音或「神秘的Q」讓路加來告訴我們,是誰「靈啟」他按照次序向提阿非羅大人報告(路加1:3)耶穌的故事的,請看路加「福音」的序言:他坦白地告訴我們,他只是跟隨一些不如他的人,一些魯莽的人的腳步,寫下他的英雄(耶穌)的事迹,作為一個醫生,與漁夫稅吏相比,無疑地,他更有資格寫下文學傑作,這正是他所做的,因為「這對我也似乎是好的...按著次序寫給你」。這就是他勝過前人的主要口實。

基督教學者菲利浦斯(J. B. Phillips)在他所譯「路加福音」的序言中說:「路加自己承認,他就已有的資料細加對照,並予編輯成書,可是他似乎也參考了許多另外的資料,我們可以很合理的猜測到某些他取材之處」你還能稱它為「上帝的語言」嗎?請買一冊Fontana出版社的平裝「現代英語福音」,這是廉價書,趁基督教還未決定將菲氏可貴的註釋自其譯本中刪掉以前,趕快去買!假如RSV的作者們也決定自他們的譯本中刪掉其序言的話,也不足為奇,這是一個很古老古老的習慣,基督教中的特權階級一旦發現他們因大意而泄露了秘密,他們會很快地加以補救,他們能在一夜之間使我提到的資料成為「陳跡」!

剩下的福音

「約翰福音」的作者是誰呢?既非上帝也非聖約翰!請見右圖,內中之「他」(?)約翰19:35及21:24-25,誰是「那人」「他的」和「這個門徒」,還有什麼叫「我們知道」「我想」?是不是在花園中棄他於危難而不顧的那人呢,還是在「最後的晚餐」桌上的第十四人,「耶穌所鍾愛的」(約翰13:23)那個人呢?都是約翰,在耶穌那個時代,「約翰」是猶太人常用的名字,甚至於今日基督徒也是普遍使用,可是這兩位約翰都不是這本聖經的作者,這是出於一位無名氏之手,清澈如水晶!

著者之摘要

容我用卅二位學者加上五十個合作教派支持的判斷,作為探討「著者」的結語,很久以前,上帝就被摒除在著者群之外了,柯林斯公司出版的RSV聖經中,很有價值的「聖經中各書」一文,附在書後,我將該文的一部份摘錄於下:

聖經中各書

創世紀
作者:「摩西五經」之一

出埃及記
作者:一般認系摩西

利未記
作者:一般認系摩西

民數記
作者:一般認系摩西

申命記
作者:一般認系摩西

約書亞記
作者:主要部分系出約書亞之手

士師記
作者:可能是撒母耳

路得記
作者:不確定,或許是撒母耳

撒母耳記上
作者:不詳

撒母耳記下
作者:不詳

列王紀上
作者:不詳

列王紀下
作者:不詳

歷代志上
作者:不詳,可能是以斯拉所輯

歷代志下
作者:似乎是以斯拉所輯

以斯拉記
作者:可能是以斯拉所寫成或編集

以斯帖記
作者:不詳

約伯記
作者:不詳

詩篇
作者:主要是大衛,雖然仍有其它著者

傳道書
作者:存疑,但一般認系所羅門

以賽亞書
作者:主要系出自以賽亞,部分可能出自他人之手

約拿書
作者:不詳

哈巴谷書
作者:其出生時間地方均無人知

(摘自1971年R.S.V.柯林斯版第12-17頁)


我們先看第一本書「創世紀」,學者們說,它的作者是「摩西五經」之一,注意:「摩西五經」被加上引號,意思是「這是人家這麼說的,這是摩西的經,摩西就是它的作者」可是我們(卅二個學者)有之事的人卻不屑作此無稽之談。

下面四本,「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及申命記」:作者是誰呢?「一般認系摩西」,這可與「創世紀」歸為一類。

「約書亞記」的作者是誰呢?答案是:「主要部分系出自約書亞之手」。

誰是「士師記」的作者呢?答案是:「可能是撒母耳。」

「路得記」的作者是誰呢?答案是:「可能是撒母耳。」

誰是下列各書的作者呢?

撒母耳記上
答案:作者「不詳」

撒母耳記下
答案:作者「不詳」

列王紀上
答案:作者「不詳」

列王紀下
答案:作者「不詳」

歷代志上
答案:作者「不詳,可能是...」

歷代志下
答案:作者「似乎是...所輯。」


類多若是,這些無名氏的書,作者不是「不詳」,就是「可能」,或者「似乎」,再不然「來源可疑」,這麼一團糟的局面怎能歸咎於上帝呢?忍受已久的大慈上帝並沒有為了這些聖經學者等了兩千年才告訴我們,祂不是這些猶太人犯罪、傲慢、偏見的作者,不是他們的貪婪、爭吵、嫉妒,及殘暴的作者,祂公開地指出他們的所作所為:

讓那些人遭殃吧!

他們親手寫(下偽)經,

並且說:「這是由安拉降下的。」

以博取些微代價!

因此,讓這些親手寫的人遭殃吧!

讓那些因而獲利的人遭殃吧!

(古蘭經2:79)

上面這段古蘭經文原應放在本書卷首及卷尾,以示全能上帝對於此一問題(「聖經是上帝的語言嗎?」)已親自下了裁決,可是我們希望給我們基督教兄第一個機會,依他們所希望的,儘可能客觀地研究這一問題,讓信主的基督徒,「再生的」基督徒,和他們自己的聖書聖經為他們的「較佳」判斷,加以反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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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gseng 發表於 2007-1-8 10:35 | 只看該作者

所以說伊斯蘭和基督教是有根本矛盾的

怪不得老掐
該!

btw,基們的「反駁」在哪裡?想來一定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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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常 發表於 2007-1-8 12:19 | 只看該作者

所謂「聖經各版本」基本相同之類的,原來都是謊言啊

原來聖經也是你篡改來,我篡改去,想怎麼改就怎麼改,怎麼高興就怎麼改啊

那天我常常也去改個聖經版本,就說這天地都是咱常常創造的,連基督教都是咱常常開創的,基督徒見了咱就得拜,就得拿出來十分之一家產給咱,那多愜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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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wx 發表於 2007-1-8 14:05 | 只看該作者
40年的功力非同小可,還得請基督徒來討論以下文章上所寫的。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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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rosis 發表於 2007-1-8 18:03 | 只看該作者
有些東西是無法反駁的,假的即使再會偽裝,終究會有漏餡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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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ngwa200220 發表於 2007-1-8 21:16 | 只看該作者
為 什 么 還 沒 有 反 駁 啊 ? 現 實 的 世 界 中 , 道 理 會 越 辯 越 明 。
敬 畏 並 不 能 就 讓 我 心 願 誠 服 了 , 真 理 , 追 求 的 是 真 理 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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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kc 發表於 2007-1-10 01:00 | 只看該作者
有點偏題,不過不管哪個宗教,我只想知道,我們死了以後,無論上天堂還是下地獄,我們使用哪種語言,英語(聖經),阿拉伯語(古蘭經),還是自己的母語?不要告訴我,死了以後我們都成了語言學家。如果把歷史上死的人加起來,一定很多而且不斷增加,這些人大多要移民天堂或地獄,哪這兩個地方會不會越來越擠?有沒有不是人(聖人也是人,誰能證明聖人不是人)寫的或撰述的而是直接由神(無所不能)表述的大家都聽得懂不用翻譯的聖經?不要告訴我,只有人死了以後這事才會發生。這麼多人信著不同的宗教,互相尊重應該可以相安無事。如果要動手,應該交給神們自己去解決,總比我們這些做人的更有效率。如果我們相互謾罵還動了手,真不知道是神造了人,還是人造了神?

上帝最近在美國,真主暫時不去中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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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和寶 發表於 2007-1-10 01:24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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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天堂還用學社么聖經啊,聖經那都是用來騙地球人進天堂的。進了天堂的門可就由不得你啦。一邊做牛做馬,一邊還要謝主隆恩,這也不是沒可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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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dui 發表於 2007-1-10 06:36 | 只看該作者

寫了那麼多,不知道作者要說明什麼。難道就為了說明當前版本的聖經有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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