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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長鬍德平同志意欲何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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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華 發表於 2006-12-17 15:0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史前進

近日,《南方周末》發表記者訪談文章,題目是《胡德平:民營經濟的誕生沒有「原罪」》。該文一開場,便開列胡氏的顯赫官位:中共中央統戰部副部長、全國工商聯黨組書記、全國人大常委、中共中央前總書記胡耀邦之子,惟恐國人不知胡氏何許人也。這些頭銜,黨、政、立法機關無所不佔,大有「手握王爵,口含天獻」之勢;「其子」,意在突出最高領袖之後,老子英雄兒好漢,頗多「太子遺風」味道。這些確是很嚇人的!如果國人沒有見過二三十年的世面,那隻得誠惶誠恐,五體投地了。

「民營經濟的誕生沒有『原罪』」這個題目,是很蒙蔽群眾的。用含義無法確定的「誕生」、「原罪」引喻詞,替代設立要件明確的「企業成立」概念、替代構成要件明確的「犯罪」概念;用混淆了私營企業與個體經濟、剝削與非剝削界限的「民營經濟」口頭禪,替代法定的「私營企業」概念。其實質只能是,利用模糊不清的辭彙兜圈子而不把問題講清楚,利用似是而非的意思表述來掩飾自己的真實意圖。誰都知道,我們現在討論的問題,不是「民營經濟」的「誕生」有沒有「原罪」問題,而是私營企業是否存在違法犯罪問題、違法犯罪是否必須解決的問題。

胡德平的答記者問篇幅見短,但其包藏的用心卻是意味深長的。

第一,打起「民」的旗號,把私營企業篡改為「民營企業」,又進一步地把私營企業篡改為「民營經濟」,鼓吹「私營企業天然合法」論。

私營企業是我國的企業法定形式之一,這類企業的稱謂只能叫私營企業。胡說「民營企業」,其用心在於,改變私同公的範疇為民同公的範疇,將民與公對立起來,進而將民與官對立起來。私營企業同「民營經濟」不是一回事。對於我國的社會經濟結構,黨中央的歷來提法是,「公有制經濟和非公有制經濟」,從無「民營經濟」一說;對於非公有制經濟的提法是,「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從無「民營企業」一說。胡說把一般不存在剝削的「個體」組織和「等」裡面的外資企業,包括在華設立的國家企業,統統拉來,說成「民營經濟」,混淆私營企業同它們在性質上、主體上的區別。其目的,還是用來說明私營企業的「民」性,「主權在民」嘛,「私營企業天然合法」嘛。這從後面的胡說能夠進一步看到。

對於合法性,通常的解釋是從形式到內容都符合法律的規定,但西方學者告訴中國人不要這麼看。他們認為,合法性是「人民的共同認知」。多年來,西方加大火力宣傳,說對於政權、政黨和法律,只有人民共同認知才具有合法性。根據引進的這套「理論」,我國一些人大力鼓吹,公然指向人民民主政權、共產黨的執政地位和社會主義立法,認為這些都是非法的,不為人民「共同認知」。引申點是什麼呢?「民營企業」就是「人民生產經營的企業」,為人民所共同認知,因而是天然合法的,根本不存在「原罪」。

第二,用所謂「幼兒」掩蓋違法犯罪。

胡說,「我們對待民營企業要像對待成長中的幼兒一樣」,民營企業沒有「原罪」。基督教上說,亞當和夏娃偷吃禁果就是罪惡,傳給後世子孫,因而人類有與生俱來的原罪。無神論者認為,幼兒沒有原罪,連慈禧太后、趙高、李林甫之流也沒有原罪,任何自然人都沒有原罪。但是,作為組織體的企業則不同。繼承資本主義人剝削人、人壓迫人的企業制度,存在「原罪」,這大概是人們所言企業「原罪」引喻的由來。血汗工廠、血汗制度存在違法犯罪問題。

企業「誕生」之日,違反企業登記的規定,搞三無企業、皮包公司、「洗企業名稱」;企業註冊后,虛報註冊資本、虛假出資、抽逃出資;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商品、走私、妨害企業管理秩序、破壞金融管理、金融詐騙、危害稅收征管、侵犯知識產權、擾亂市場秩序、破壞環境資源;在企業終止中,破壞清算、假破產、徇私舞弊低價折股和出售國有資產,等等,等等。大家看,企業從生到死,什麼時候不涉及違法犯罪呢?善待幼兒是人的天性,善待企業的違法犯罪決不是人的天性。掀起胡說溫情脈脈的「幼兒說」紗幕,其強行抹去企業違法犯罪事實的用心便暴露無疑了。

第三,把私營企業的「健康」發展,說成是私營企業「從誕生到成長到發揮作用的過程」,完全抽掉了法律規定的監督、管理和追究法律責任。

對於健康發展,胡講的是企業發展的自然過程,人們所講的是企業發展過程中如何發展和怎樣發展。兩者不是一回事。胡把自然過程硬說成健康發展,「誕生」了、「成長」了就是「健康」了、發展了,這套思維方式,只有精神病患者才會拍手叫好。

新自由主義經濟論者鼓吹企業自治。企業自治的含義是企業自我治理,即自己管理自己。實行企業自治,則必定排斥法律的規制、排斥政府的管理、排斥他人的干涉,就是搞「三個排斥」。企業自治完全是自由放任市場經濟的產物。早在1988年我國發布的《私營企業暫行條例》,便明確規定了政府對私營企業的監督和違法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無視法律規定,把西方几百年前的經濟制度和政治說教拿來,反對對私營企業的監督和法律責任的追究,這還有一點共產黨員的氣味嗎?

第四,採取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手法,否定工商業社會主義改造的合理性、必然性,做翻案文章。

胡說民營經濟「應該早生十年,二十年,早二十年的話,就是劉少奇、毛澤東同志在公私合營之後都說過:我們公私合營之後,還是可以發展私營經濟」(「早二十年」,屬於瞎說,按此語意,無法推導出究竟是哪一年」)。正是資本主義工商業社會主義改造時期,1955年10月29日,毛主席同全國工商聯執委會委員座談私營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問題,希望他們「認清社會發展規律,掌握自己的命運,進一步接受社會主義改造」。1956年2月24日中央政治局《決議》確定,「從個別企業的公私合營推進到全行業公私合營,是資本主義所有制過渡到完全的社會主義公有制的具有決定意義的重大步驟」。朱德1956年9月17日在《加強團結,建設社會主義》中講過,「我們要繼續完成社會主義改造的任務」,「全部完成從資本家所有制到社會主義國有制的轉變」;陳雲1955年11月16日在《資本主義工商業改造的新形勢和新任務》會議報告中鄭重指出,實行全行業的公私合營,「這並不是哪個人空想出來的,是經濟發展的結果」,「實行全行業合營,將來轉變到全民所有制也就容易了」。他在八大的發言里明確指出了今後的方針,「在社會主義改造完成以後,我們應該採取正確的方針指導企業的生產和經營。就是說,我們必須使消費品質量提高,品種增加,工農業產量擴大,服務行業服務周到」。從中央政治局決議到中央領導人講話的字裡行間,有一絲一毫胡說成的那句話的影子嗎?

應當指出,改革開放以來,一些人不加出處地把領導人隨時隨地的說法、出於策略考慮的說法、特定情況下的說法、代表個人意見的說法和後來已經否定了的說法,或者作者擅自編造的說法等等,欺騙性地當作領導人的基本思想或統領全局的政策,要麼別有用心地吹捧,要麼拚命打擊。採用這套慣用手法,就是把歷史寫成當代史,用歷史的服裝和道具來演出現實鬥爭的新場面。但願胡說不是這樣。

第五,挑撥黨同私營企業的關係,搞惟我獨尊,充當私營企業的代言人和救世主。

胡說「我們還要反躬自問的是,就像孩子一樣,我們給予民營企業早期的奶水夠不夠?」「應當像對待祖國的孩子那樣對待他們」。這是不是鬼話?建國以來,個體經濟始終都是存在和不斷發展的。就是在工商業社會主義改造過程中,個體工商戶「天天敲鑼打鼓,放鞭炮,遞申請書,要求公私合營」,但我們黨並沒有採取改組、並廠等方式搞公私合營。改革開放后,個體經濟發展較快,個體工商戶以及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股份合作企業迅猛發展。個體經濟是以個人或其家庭成員的勞動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的經濟,政府支持,群眾滿意,有法律保護的明文規定,不存在「奶水」夠不夠、「應當」不應當問題,也不存在什麼「早期」問題。胡說的關鍵不在這裡。胡是拿個體經濟當擋箭牌,實際上是為私營企業張目。

從總體上看,私營企業是從個體經濟中發展起來的。早在1988年6月我國就公布了《私營企業暫行條例》,依法保障私營企業的合法權益。現在,私營企業和外資企業的生產總值已佔GDP的70%以上,而且繼續增長。時至今日,為什麼胡說把「猛男」說成孩子?國家的「奶水」、國有資源和國有企業的「奶水」早就被盜搶光光了,為什麼胡說還叫嚷「不夠」?這裡令人不解的是,為什麼胡說最近突然跳出來,在思資本主義之甜的盛宴上憶社會主義之苦呢?

第六,對改革開放作特定的理解,同黨的正確的方針、政策背道而馳。

胡說「改革開放應該放在一個特定的歷史階段進行考察,放在一個國家生死存亡的角度來研究。」改革開放的總設計師鄧小平明確指出,中國的改革開放是社會主義制度的自我完善和發展,是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的改革開放,是馬列主義指導下的改革開放。他說:「四個堅持和改革開放是相互依存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優越性在哪裡?就在四個堅持」,「如果僅僅是少數人富有,那就會落到資本主義去了」。總設計師的這些話,施工單位和施工人員要不要聽?既然像鄧小平這樣理解改革開放,何以存在「特定的歷史階段」、「國家生死存亡」之說呢?改革開放有社會主義改革開放,也有資本主義改革開放。只有堅持資本主義改革開放的人,才會有自己的「生死存亡」之感。

我國改革開放之始,從國內情況看,鄧小平1982年在十二大《開幕詞》中說得很清楚,「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我們黨在經濟、政治、文化等各個方面的工作中恢復了正確的政策,並且研究新情況、新經驗,制定了一系列新的正確政策」。這裡,「恢復了」、「制定了」是用來說明「特定的歷史階段」的辭彙嗎?鄧小平的提法是「新的歷史時期」。從國際上看,鄧小平說「國際形勢也是好的」。當時,蘇聯是勃列日涅夫時期,社會主義建設取得了新的成就,斯大林的墓地建立了半身塑像,百科全書恢復了斯大林詞目,蘇聯東歐社會主義國家並沒有改變顏色;鄧小平說「美國在東南亞失敗后,全球戰略目前是防守的」,我國實現了中美建交,締結了中日和平友好條約。總之,「有了比較好的國際條件」。這在胡說那裡怎麼成了「國家生死存亡」了呢?恰恰是現在,美國緊鑼密鼓地縮小對中國的戰爭包圍圈,日甚一日地全方位拉緊絞殺中國社會主義的繩索,可胡說卻閉口不談 「國家生死存亡」!恰恰是不久前,新自由主義思潮甚囂塵上,國有企業大面積地垮掉,兩極分化不斷加深,可胡說卻閉口不談「特定的歷史階段」!

第七,製造政策同法的對立,散布「改革開放違法有理」的謬論,實際上是使違法違憲狀態固定化、合理化、長期化,否定「依法治國」的治國方略。

胡說「你說改革開放當時就那麼合法?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實行家庭聯產責任制,引進外資符合當時的憲法嗎?這不是違反當時的法律嗎?」「就是十三大對民營經濟的肯定,那也不是法啊,難道民營經濟全都不能發展了」?胡說的意思很直白:要「改革開放」就顧不得那麼多了,什麼違法違憲,先幹起來再說,違法違憲也要干。在21世紀的今天,在加強社會主義法治的今天,胡說還是「老子天下第一」、「老子就是法」那一套,難道不是中國憲法和法律的悲哀嗎?難道不是中國共產黨黨章和黨員代表大會決議的悲哀嗎?

1982年憲法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必須予以追究。在胡說面前,現在到了認定憲法和法律究竟是至高無上的權威,還是「一疊不值錢的廢紙」的時候了!

這裡必須明確,領導人講話、黨的決議和政策、憲法和法律,在效力上是有區別的。領導人講話必須服從黨的決議和政策,領導人講話、黨的決議和政策必須服從憲法和法律。這是憲法和黨章明確規定的。

況且,一部分人先富起來和共同富裕,鄧小平講的是一句話而不是半句話。這一句話不存在違反當時的憲法和法律問題;聯產承包責任制,作為我國農業集體所有制單位實行的經營管理制度中的一種主要的生產責任制,既堅持社會主義公有制條件,又調動農民生產積極性,不存在違反當時的憲法和法律問題;依照規定引進外資,不存在違反當時的憲法和法律問題。胡說把例舉的現在還正在乾的三件事說成違反憲法和法律,從而使憲法和法律虛無。「法律虛無主義」了,資本主義改革開放之類「政策」才能暢行無阻。這就是問題的真相。

看來,「改革開放違反憲法和法律但還要繼續干」這一胡說,是自有獨特含義的。「一部分人先富起來」,是不是「一部分」人採取賄賂、偷稅漏稅、商業欺詐和血汗盤剝等四大手段「先富起來」?「家庭聯產責任制」,是不是分田賣地,搞土地私有化?「引進外資」,是不是內外勾結,放手讓外國資本控制我國的經濟命脈?這些不折不扣的違法犯罪行為,理應追究法律責任,然而,胡說一出籠,全然一筆勾銷了!

第八,把追究企業違法犯罪說成「否定改革」,把堅持依法辦事搞成「文革」、「極左」,從而有效維繫資本主義改革路線。

胡說「現在有人來清算『原罪』和『第一桶金』」,「這是在否定改革的巨大成績」,「如果這樣的話,我說文革的教訓我們沒有吸取好,那些極左教訓付出的代價也沒有吸取好」。

「改革的巨大成績」是誰創造的?是工人和農民創造的,不是中外資產階級和盜竊國庫者創造的。哪一個工人、農民和人民知識分子會去否定自己創造的成績呢?他們所否定的,是資本主義改革開放,是資本主義改革開放所造成的巨大災難。難道事情不是這樣嗎?剛剛提一提企業的違法犯罪就跳出來大喊大叫,就要大動干戈,什麼「文革」、「極左」都上來了,如若進一步,是不是還要抓起來「問斬」或者動用黑社會處理掉呢?

世界上沒有一個國家縱容和包庇違法犯罪,也沒有一個政黨和社會團體敢於把披露或反對違法犯罪的人公定為敵人。胡說是很懂政治的,是很會搞政治鬥爭的。如果按照胡說的「新思維」範式來思維,可以率直地說,我們對於「三座大山」的教訓沒有吸取好,對於共產主義叛徒戈爾巴喬夫、階級異己分子葉利欽的教訓沒有吸取好,對於偉大的人民革命反攻倒算的「反水隊」、「還鄉團」的教訓沒有吸取好。

胡說「如果不考慮歷史的環境條件,一味用法律、憲法大帽子扣下來,非常嚇人,但不能服人」。什麼「歷史的環境條件」?在任何時候、任何條件下,都必須樹立憲法的權威,都必須保障法律的實施。況且,前已敘述,所謂私營企業「誕生」時期、「發展」時期,都是正常時期,從來不存在非正常的「歷史的環境條件」。胡說竟至如此,人們不禁要問:在社會主義國家,究竟哪些人害怕憲法和法律的實施?哪些人對人民民主專政總是懷有一種陰暗的心理?作為一身幾任的中央高官,怎麼能夠把因罪說法、依法辦事說成「用法律、憲法大帽子扣下來」呢?你自己帶頭不「服」,怎麼能夠讓你管轄的人「服」呢?「不能服人」是什麼意思?是不是發泄對黨的現行政策不滿?是不是要鼓動鬧事呢?中國的民族資產階級具有革命性一面,他們不是黨和人民的敵人。現在的私營企業家能夠跟隨國內外敵對勢力造反嗎?

天工造得頭上物,自有戴帽風流人。衣著打扮,世事人情,帽子總是要戴的,只不過應顏色適當,大小得體罷了。

讀罷奇談怪論,深感說者雖身居黨政高位然不通治黨治國之理。中國如此之大,靠小聰明、小智術是不行的。連無為而治的老子都懂得「治大國若烹小鮮」的道理,不主張翻覆雲雨,折騰民眾。在歷史新時期,黨中央大力推進馬克思主義中國化,適乎時代潮流,順乎人心需要。當前,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言猶在耳,弘揚長征精神展覽歷歷在目。然而,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到底是怎樣的社會?無產階級革命先驅者的長征精神到底是怎樣的精神?人們確是應當認真想上一想。
一個需要謠言作為論據的論點是沒有說服力的。 一個經常被謠言攻擊的人應該是偉人。 一個經常散布謠言的人絕對是道德低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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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mao(501) 發表於 2006-12-17 15:39 | 只看該作者
胡手下肯定少不了幾個大企業,不然他不會這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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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gyuan 發表於 2006-12-17 15:50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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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xin 發表於 2006-12-18 12:06 | 只看該作者
沒罪是不可能的,
有罪又如何處置?

不法制立國,
有法可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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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ke200 發表於 2006-12-18 13:25 | 只看該作者
沒罪是不可能的,
有罪又如何處置?

不法制立國,
有法可依嗎?
省省吧,你知道又能怎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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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z0313 發表於 2006-12-18 22:44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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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過其實 發表於 2006-12-19 08:36 | 只看該作者
對此不理解的不妨了解一下美國以及發達國家的一些大企業的發展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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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zlcss0103 發表於 2006-12-19 10:39 | 只看該作者
哈哈!胡言亂語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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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塵 發表於 2006-12-19 10:42 | 只看該作者
沒罪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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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zhyo2008 發表於 2006-12-19 14:22 | 只看該作者
嗚呼!我茫然環顧四周,才發現曲高者和寡。我宛如一隻抖立在風雪中的羔羊,任憑暴風雪肆虐我稚嫩的身軀而無可奈何。我的所能,也只有退縮和不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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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hs22 發表於 2006-12-19 17:55 | 只看該作者
沒罪?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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