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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龍蛋窩在美被拍賣 外交部:中國保留化石追討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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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nln 發表於 2006-12-13 09:0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2006年12月13日 07:29:00  來源:新聞晨報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秦剛12日在北京表示,如果美國一公司不久前拍賣的恐龍蛋窩化石確系出土於中國,中國政府將根據有關國際公約的規定提出追討該恐龍蛋窩化石的要求。

    負責拍賣此化石的寶龍伯得富拍賣行英國總部公關總監朱利安·羅普12日告訴記者,他已將此事上報公司CEO,但據他所知,已拍賣的古生物化石被追回,尚無先例。

    然而,中國古脊椎動物學學會副理事長、成都理工大學李奎教授告訴晨報記者,追回被拍賣的古生物化石並非沒有先例,但中方首先要對化石的來源進行認定。



                  這張沒有日期的照片顯示的是一個恐龍巢化石。 新華社/路透

    中國外交部:

  「如果證明化石原主國是中國,中國政府將提出追討」

    在12日的外交部例行記者會上,有記者向外交部發言人秦剛提問:據報道,美國一公司近日高價拍賣了一枚原產於中國的恐龍蛋窩化石,中方是否將採取措施追討化石?

    秦剛回答說,我們對有關報道極為關注。中國有關部門正在對此事進行調查。如果調查結果證明這枚恐龍蛋窩化石的原主國是中國,中國政府將根據有關國際公約的規定提出追討該恐龍蛋窩化石的要求。

    當地時間12月3日,寶龍伯得富拍賣行美國洛杉磯分部舉行自然歷史物品拍賣專場,在拍賣會上,一枚1984年出土於中國廣東的恐龍蛋窩化石(來自拍賣行拍品介紹)以近42萬美元的高價被拍賣,大大超過22萬美元的原定價格。

    拍賣行美國分部公關總監列維·摩根拍賣前接受晨報記者採訪時說,「經過客戶確認,該恐龍蛋窩化石是上世紀80年代在中國內地售出的,隨後被出口到香港,2004年,又出口到美國。」

    但國家文物局社會文物處工作人員12月4日告訴晨報記者,古生物化石在中國是嚴禁買賣的,除非經國家主管部門批准,任何個人和單位均不得將古生物化石運送出境,「這是基本常識」。

  古生物專家:

    「被非法採挖並被販賣到國外的古生物化石有成功追討先例」

    中國古脊椎動物學學會副理事長、成都理工大學李奎教授12日說,被非法採挖並被販賣到國外的古生物化石有過成功追討的先例。

    據他介紹,1999年,美國《國家地理》雜誌刊登了一篇以遼寧「古盜鳥」化石為研究對象的文章,稱這種長著鳥類身體和恐龍尾巴的生物,是生物進化過程中的一個罕見物種,有助於揭開鳥類進化的奧秘。

    但中科院古脊椎動物與古人類研究所徐星博士指出,這實際是一個由化石販子拼接而成的假化石,「古盜鳥」的尾巴實際是一種小型獸腳類恐龍的尾巴。

    雖然這是一個假化石,但其中仍蘊含著豐富的科研價值。2000年,中美科學家簽署協議,美國猶他州布蘭丁恐龍博物館無償將「古盜鳥」化石歸還中國。這也是外國博物館或個人第一次向中國無償歸還流失到國外的具有重要科研價值的中國古脊椎動物標本。

    李奎教授說,布蘭丁博物館的館長斯蒂芬·賽克斯當初也是以10萬美元的價格從拍賣行購得此化石的,如果「古盜鳥」化石可以被歸還,也許這個恐龍蛋窩化石也可能被歸還。

    但李奎教授的學生、中科院古脊椎動物與古人類研究所學者邢立達向記者表示,如果化石由國外的博物館或公立機構購得,那麼也許有追回的可能性。「首先歸還不會是無償的,畢竟人家一般也是通過購買得到化石,雙方可通過協商或交換解決。如果是私人購得,那麼追回的可能性不大。」

  拍賣行英國總部:

    「收回已經公開拍賣的古生物化石標本尚無先例」

    12日,寶龍伯得富拍賣行英國總部公關總監朱利安·羅普拒絕向記者透露究竟是博物館或研究機構購得了此化石,還是由私人收藏家購得。不過他表示,收回已經公開拍賣的古生物化石標本,尚無先例。

    羅普說,一般來說,如果有人在拍賣前對待拍物品存在疑問,如該物品是否通過合法途徑購得,是否和犯罪活動有關,可以在拍賣前提出質疑。拍賣行在接到質疑后,會對該物品發出警告,甚至收回。但如果拍賣前無人提出疑問,則很難對已拍出的物品進行收回。 □晨報記者 田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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