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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路工事件》扁投票日炒走路工 藍:失德失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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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鮮人 發表於 2006-12-10 08:2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走路工事件》扁投票日炒走路工 藍:失德失格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3641245.shtml

【聯合報/高雄市記者/綜合報導】 2006.12.10 04:26 am

  
高雄市長選舉選前最後一夜爆發「走路工事件」,綠營包括陳水扁總統在內,都在投票日積極炒作此一話題,黃俊英陣營雖控告陳總統,並採取連串司法行動滅火,仍難阻止「走路工」效應發酵。

黃俊英說,陳總統身為法律人、國家元首,卻在投票日不當發言,明顯違反選罷法;總統雖有刑事豁免權,提出告訴是表達強烈抗議與憤怒。「人在做、天在看」,陳菊陣營說要找回公道社會,卻一再抹黑,「這叫公道嗎?」

黃俊英總部發言人陳學聖發表聲明,指「走路工」事件是民進黨自導自演。這起栽贓與八年前吳敦義錄音帶事件,手法同出一轍;黃俊英陣營對陳菊陣營汙衊,「感到痛心與憤怒」。

陳菊陣營昨天零時十分舉行記者會,指有兩名青年軍成員,前天下午乘遊覽車前往黃俊英造勢晚會,同車有四十餘人。另外三名青年軍搭福特休旅車在後方跟拍。晚會結束,遊覽車上一名綽號「黑松」的男子,發給車上兩名青年軍一張千元鈔,表明一人五百元。

陳菊陣營並在凌晨一時,委由律師郭憲彰到地檢署提出告發,郭憲彰提供一卷錄影帶及一塊記憶卡。黃俊英陣營在卅分鐘後,委託律師何旭苓到地檢署,控告陳菊違反選罷法及律師郭憲彰誣告。

昨天上午,陳菊競選總幹事陳其邁在投票時舉行記者會,播放自稱青年軍以針孔攝影機拍攝的蒐證涉賄畫面。高雄市選委會選監小組人員接到檢舉,趕赴記者會現場制止,要求陳菊總部不能有任何影響選情的行為。

但陳水扁總統隨後又利用昨天上午投票場合,公開說高雄市選舉傳出賄選,希望檢警查察和嚴辦。黃俊英陣營不滿,下午再次前往地檢署,控告陳水扁違反選罷法及加重誹謗罪。

【本報記者/連線報導】民進黨高雄市長當選人陳菊陣營在選前一夜指控對手黃俊英陣營涉嫌發「走路工」,陳水扁總統昨天上午偕同家人投票時,透過媒體暗指此一作法涉嫌變相賄選,並強調「我也相信這樣做,就算當選也會無效。」

針對陳水扁昨天的言論,國民黨主席馬英九說,此舉有意圖使人不當選之嫌,已違反選舉罷免法,總統刑事豁免權不應被濫用,這種為求勝選不擇手段的作法,應該被全民唾棄。馬英九還表示,「這實在太過分了」。

國民黨也召開記者會痛斥陳水扁總統以暗示方式企圖影響選情,讓選情在最後關頭意外翻盤,明顯失德、失格。

中選會發言人鄧天祐則表示,陳總統昨天上午的談話,涉及兩個層面,一是意圖使人不當選、誹謗等部分,屬司法問題,且黃俊英已提告,與選委會無涉;另一層面則是涉及違反投票日當天不得有任何助選、競選行為,但因現行法令有漏洞,陳總統談話時,並沒監察人員在場,即使陳總統違規,也無法處罰。

台北市選委會選監小組召集人盤立文說,陳總統說法若有違反選罷法九十二條,是公訴罪,就應由檢察官主動調查。

【2006/12/10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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