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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T 轉H-1B申請的最新對策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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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t 發表於 2004-4-7 00:5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2004年財政年度還沒有結束,65,000個名額卻早被用完。2005年財政年度10月1日才開始,2005年的65,000個H-1B名額4月1日就可以提交申請了。考慮到2004年的65,000個H-1B在5個月之內就被用完,我們估計2005年的名額很快也會被用完。很可能在10月1日之前沒有H-1B名額了。為什麼這麼說呢?有一批去年畢業的學生找到工作,但沒有在2月17日之前提出H-1B申請,沒有趕上2004年的名額。還有一批今年剛畢業但已找到工作的學生。這兩批學生加起來會超過去年的數字。如果今年的H-1B會在5個月之內用完,2005年的H-1B名額一定會在5個月之內用完。因此,形勢逼人,準備申請H-1B的學生不可再等待,應抓緊時間,提交H-1B申請。

但是,能不能立即提出H-1B申請要受幾個因素的影響。首先,是否有願意為之提出申請的美國僱主的支持,即有沒有找到工作。如果還沒有找到工作或找到工作但僱主不願為之提出申請,不能提出H-1B。其次,OPT實習期什麼時間到期。如果現在已經過期或在8月1日之前到期,能否提出申請要看具體情況。第三是有沒有H-1B名額余留。如果沒有H-1B名額了,不能提交申請或者提交的H-1B申請會被退回。其實,這些因素的根本原因在於當前的美國經濟形勢。如果經濟形勢極好,公司對外籍專業人員的需求有增無減,也可能會出現幾年前的立法, 將H-1B的名額提高。如果H-1B名額提高了,學生就不為名額發愁,不為找工作發愁了。但從目前的形勢看,增加H-1B名額的立法出現的希望不大,對學生在美國居留,轉換身份的政策也不會改變。就這麼多H-1B名額,看誰能搶到一個名額。本希望等到有什麼新政策出籠后再寫這篇文章,但因時間緊迫(很多學生的OPT快到期),有關同樣問題的諮詢很多,我在此就如何申請H-1B名額的情況,作分析探討。

一。 OPT工作許可2004年10月1日之後才到期,而且目前找到工作的,應立即提出H-1B申請。處於這種情況的學生情形最好,如果動手及時,搶到一個H-1B名額應該不成問題。

二。 OPT工作許可在8月1日之後到期,但目前已找到工作並且僱主願意為其提出申請。屬於這種情況的人也應立即提出H-1B申請,爭取在OPT到期之前將H-1B批准書拿到手。OPT到期之後到10月1日正式用H-1B之間的兩個月的時間可以算作F-1學生畢業之後的延期(60天)。在這60天內,F-1學生應該可以合法停留在美國。

三。 OPT工作許可在8月1日之前到期,目前已找到工作。屬於這種情況的人的情況比較複雜。因為其F-1學生身份包括60天的寬限期無法保持到10月1日,移民局可能不批准從F-1轉成H-1B的申請。如果學生硬停留在美國等待10月1日,將來會有非法居留的記錄而影響今後的合法身份和工作。因此,我建議屬於這種情況的人一定在OPT工作許可之前轉成其他非移民身份,比如轉成F-2,F-1, H-4等。沒有這些條件的學生,可以先轉成B-2觀光訪問身份。至於申請H-1B, 可以立即提出,並要求移民局將H-1B批准書轉送本國使領館,以便今後回國申請H-1簽證再回到美國;也可以稍後提出H-1B申請,在請移民局轉交H-1B批准書到本國使領館辦理H-1B簽證。但選擇等待一陣子再提出H-1B申請的人應密切注意H-1B的名額問題。

四。 OPT工作許可已經過期兩個月以上,還沒有找到工作,應儘快回國,因為這些學生已失去合法身份。在這裡多呆一天,將來恢複合法身份或再回到美國的機會就越小。在美國逾期居留超過6個月的,三年之內不能再回到美國,超過一年的,十年之內不能在回到美國。OPT工作許可過期兩個月以上,如果已經找到工作,應請僱主儘快提交H-1B申請,同時立即/儘快離開美國,以減少在美國逾期居留的天數,等H-1B批准后再在本國申請H-1B簽證打回美國。

移民局有權頒布條例,允許並延長OPT實習學生在美國停留時間到10月1日。但因移民局遲遲沒有發布官方通知,本律師只好根據自己的辦案經驗和移民法律要求,探討解決方法。我認為,在任何官方條例頒布之前,上述解決方法最有利於廣大OPT學生保持合法身份。有了合法身份,才有可能在美國合法工作。如果移民局一旦發布OPT轉換H-1B的條例,我會在此介紹條例的內容。不管有沒有這方面的官方條例,我提醒OPT學生以保持合法身份為首要任務,千萬不要讓自己失去合法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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