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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際網路協會正式公布惡意軟體最終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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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zz200318 發表於 2006-11-23 13:0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中國網際網路協會今日(11月22日)正式公布了最終版本的「惡意軟體」定義。自11月8日「惡意軟體定義」徵求意見稿出台後,協會共收到8500多條反饋意見,將其歸納為50條後進行了討論。

  經反惡意軟體協調工作組討論確定,惡意軟體是指在未明確提示用戶或未經用戶許可的情況下,在用戶計算機或其他終端上安裝運行,侵害用戶合法權益的軟體,但不包含我國法律法規規定的計算機病毒。

  具有下列特徵之一的軟體可以被認為是惡意軟體:

  1.強制安裝:指未明確提示用戶或未經用戶許可,在用戶計算機或其他終端上安裝軟體的行為。

  2.難以卸載:指未提供通用的卸載方式,或在不受其他軟體影響、人為破壞的情況下,卸載后仍然有活動程序的行為。

  3.瀏覽器劫持:指未經用戶許可,修改用戶瀏覽器或其他相關設置,迫使用戶訪問特定網站或導致用戶無法正常上網的行為。

  4.廣告彈出:指未明確提示用戶或未經用戶許可,利用安裝在用戶計算機或其他終端上的軟體彈出廣告的行為。

  5.惡意收集用戶信息:指未明確提示用戶或未經用戶許可,惡意收集用戶信息的行為。

  6.惡意卸載:指未明確提示用戶、未經用戶許可,或誤導、欺騙用戶卸載其他軟體的行為。

  7.惡意捆綁:指在軟體中捆綁已被認定為惡意軟體的行為。

  8.其他侵害用戶軟體安裝、使用和卸載知情權、選擇權的惡意行為。

  網際網路協會稱,「『惡意軟體定義』是中國網際網路協會反惡意軟體協調工作組成員單位和社會各界達成的共識,因此這一定義具有代表性和權威性。」

  反惡意軟體協調工作組成員單位代表紛紛表示,將率先按照這一定義規範自己的服務,在相關網際網路服務當中發揮表率作用。

  反惡意軟體協調工作組成立於10月26日,其成員單位包括新浪、網易、雅虎(中國)、奇虎等。

[ 本帖最後由 fzz200318 於 2006-11-23 13:0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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